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探讨

2015-01-28 21:52
中国水土保持 2015年4期
关键词:黄土高原梯田甘肃

杨 俊

(甘肃省水利厅 水土保持局,甘肃 兰州 730000)

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探讨

杨 俊

(甘肃省水利厅 水土保持局,甘肃 兰州 730000)

水土流失;特征;治理模式;黄土高原地区;甘肃省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分析甘肃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特征,探讨了基于宏观调控、生态防护与农业生产、灾害防治与配套设施、梯田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甘肃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并建议今后应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水土流失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继续搞好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注重产业开发,保证效益持续发挥;加大预防保护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工作等。

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位于西北黄土高原的西部,东邻陕西,西至乌鞘岭和青海,北接宁夏,南以迭山、西秦岭分水岭为界,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蒙新高原和秦巴山地的交汇地带。区内地形起伏较大,水土流失严重,是我国黄土高原受流水纵横深切、沟壑遍布的典型地区,也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1-2]。水土流失是造成当地生态环境恶化、土地退化和土壤贫瘠的重要因素[3-4]。根据遥感调查资料,甘肃省黄土高原地区有水土流失面积94 171 km2,占土地总面积107 760 km2的87.39%,每年流失泥沙总量约5.04亿t,相当于每年刮去表土3.5 cm,水土流失区主要分布在多沙粗沙区的泾河、渭河、祖厉河和洮河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破坏地力,加剧旱涝灾害,给当地和下游地区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因此,探讨与研究甘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特征与治理模式,对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1 水土流失特征

(1) 水土流失分布广、强度高。该区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大部分属黄土高原沟壑区和黄土丘陵沟壑区,兼有部分土石山地。受特殊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条件影响,绝大多数区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兰州、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白银、临夏7个市(州)的相关县(市、区)。同时,水土流失强度高,区内有土壤侵蚀模数>5 000 t/(km2·a)的土地面积64 007 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7.97%。

(2) 土壤质地松散、易发生侵蚀。该区黄土质地较轻、结构疏松,孔隙度一般在60%左右,遇水易湿陷,抗蚀性差。特别是在雨季,暴雨对地表击溅、冲刷力强,会破坏土壤结构,并迅速汇聚形成径流,造成面蚀、沟蚀等,并进一步导致泻溜、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

(3)侵蚀形式多样、类型复杂。该区分布有水力侵蚀、重力侵蚀、冻融侵蚀和风力侵蚀等,尤以水力侵蚀和重力侵蚀最为严重。水力侵蚀以面蚀、沟蚀为主,面蚀主要发生在河流沿岸和半山区的坡耕地、荒坡上,小流域内切沟、冲沟十分发育,沟头前进、沟底下切、沟岸扩张等溯源侵蚀和侧蚀都很强烈。重力侵蚀主要表现为滑坡、崩塌、泻溜等,多发生在河谷地及现代侵蚀沟的沟谷。

2 水土流失治理模式

(1)宏观调控模式。根据国家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与政策,提出了到2020年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甘肃黄土高原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制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1]。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制定甘肃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并严格要求落实,综合考虑区域生态修复潜力,根据区域土壤侵蚀区划和水土保持治理分区,以及水土保持重点地区土地利用和产业结构分区、生态建设模式分区等,结合人工恢复措施,制订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方案。按照国家要求积极调整思路,科学做好甘肃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特别是要认真编制好县、乡、村的实施规划,把治理任务落实到梁、峁、沟、坡、塬和田块地头,实现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目标。

(2)生态防护与农业生产治理模式。针对区域复杂的地质和地形结构,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为目标,走规模治理和综合开发之路。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配置上,根据区域自然状况和水土流失特点,在梁峁顶、谷坡等地面坡度相对较大、土壤肥力低、受大风降温影响严重、农业生产开发潜力低的区域,布设耐寒、耐旱、耐贫瘠的乡土树种,采用燕尾式鱼鳞坑与丰产坑整地相结合的方式栽植生态防护林带,同时在新修的农路两侧栽植常绿树种,建立流域生态防护体系。沟坡中部、坡度较缓、水肥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农业生产开发潜力大,适宜于各种农作物种植,应采取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思路,按照“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方式,修建高标准梯田,建立流域粮食生产体系;坡脚坡度较大、水肥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按照水平台(阶)配合丰产坑整地的方式,栽植市场前景好、适应性强的苹果、梨、核桃等经济林果,建立流域农业经济体系。

(3)灾害防治与配套设施治理模式。根据区域地形特点,在沟道、坡脚坡度较大的水土流失严重区域,采取谷坊与护坡工程相结合的治理思路,建立灾害防治体系。在区域农业建设中,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修建高标准道路,埋设各类涵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坚持以径流调控理论为指导,开展农业配套设施体系建设,修建集雨水窖和滴灌工程,扩大节水灌溉面积,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梯田建设治理模式。紧抓国家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大好机遇,依托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将“五小水利工程”与梯田建设结合,把梯田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坚持科学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5-6]。各市(州)、县(区)党委、政府把梯田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建立行政技术双轨责任制,将梯田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梯田建设为龙头,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耕技术措施相结合,建立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实现生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项目有机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循环经济。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形成蔬菜、果椒、养殖三大支柱产业,逐步形成“梯田+蔬菜+加工”“梯田+畜牧+养殖”“梯田+花椒”“梯田+经济林果”“梯田+马铃薯+加工”“梯田+中药材”等多种产业并存的集约化经营模式,构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长效平台。将梯田建设与道路工程、整村推进工程、林草绿化工程、易地搬迁和危旧房改造工程、安全饮水工程等惠农项目统一规划、集中实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有效保护退耕还林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有力促进新农村建设。

(5)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根据小流域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特征,从治理水土流失、夯实农业基础和改善生态环境入手,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培育流域经济,建立和发展各具特色的水保产业基地,将土地开发和治理水土流失相结合,建立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使流域内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大搞荒山绿化、开发农村新能源、治沟治山、封山育林育草、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和旱作农业等,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小流域治理中采取“梁峁坡地种林草,山腰缓坡修梯田,山脚村湾建果园,荒坡沟沿栽刺槐,沟底建成谷坊群,盘山公路通田间”的治理开发模式,同时注重与景观建设相结合,建立“三园(园田、园林、园艺)”一体的整体格局,使其成为区域治理的样板、产业开发的典型、城市服务的基地、传统文化教育的中心和人们观光休闲的好去处。

3 水土保持发展建议

水土保持是一项跨行业、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综合性事业,是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为核心,以实现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目标的一门应用科学。为了促进甘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1)加大投入,保障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应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加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每年从各级地方财政新增部分、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列支财政预算,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充分发挥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申报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用良好项目争取国家投资;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社会资金准入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土保持建设。

(2)继续搞好重点工程,推进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继续抓好甘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标准梯田、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一系列生态工程建设;根据实际,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发展经济林果,让群众得到实惠;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窖灌等节水农业,解决好农村饮水和基本农田的补水问题;改变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的耕作方式,加快恢复植被进程,使生态环境尽快向良性转变;调整农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一批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的形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生态修复试点成果的推广,整体推进区域水土流失生态建设,确保区域治理任务顺利完成。

(3)注重产业开发,保证效益持续发挥。为更好地发挥水土保持效益,各重点县(区)应坚持突出重点、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建设的原则,实现整村、整乡、整流域推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土流失治理新路子;依托水土保持工程,将水土流失治理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做到规模化治理、规范化实施、优质化建设,形成规模效应;加大对“绿色生产”、商品生产、产业化生产的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区农、林、草、牧等“土、特、优”产品深加工业的发展,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证水土流失治理效益持续发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加大预防保护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新时期新形势下,应积极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依法全面加强监管,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果保护;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技术支持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深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开发建设项目督察和执法检查力度,深入落实“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

[1] 汪习军.关于加快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有效治理的思考[J].中国水土保持,2014(6):1-3.

[2] 傅伯仁.对甘肃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的思考[J].人民黄河,2006,28(12):55-57.

[3] 党维勤.黄土高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循环利用及模式分析[J].中国水利,2011(16):51-53.

[4] 成六三,侯海燕,黄春林.陇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现状以及防治策略[J].甘肃林业科技,2008,33(2):55-58.

[5] 王青荷,安根虎.秦安县坡耕地梯田建设成效及存在的问题[J].甘肃农业,2011(4):38-39.

[6] 毕华兴,刘立斌,刘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与范式初探[J].中国水土保持,2008(5):14-16.

(责任编辑 李杨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1369004)

S157

C

1000-0941(2015)04-0033-03

杨俊(1980—),女,甘肃静宁县人,学士,从事水土保持规划、设计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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