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制度检视:读者权利实现的重要向度

2015-02-12 19:42兰孝慈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图书馆建设 2015年2期
关键词:馆员冲突权利

兰孝慈(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图书馆制度检视:读者权利实现的重要向度

兰孝慈(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读者权利的内涵可以借用法学界公认的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及实然权利3种形态来解析。图书馆法制环境弱化、图书馆权利冲突以及图书馆制度不规范与不完善阻碍了读者权利的实现。百所“211工程”大学图书馆制度调研显示,图书馆存在制度整体系统性与内容规范性不强、生存与发展之核心制度缺位、安全保障制度缺失、数字化建设制度缺失、新增业务制度缺失等问题。因此,图书馆应把握制度优化原则,制订读者权利实现的制度优化方略。

图书馆制度读者权利“211工程”大学

近十年来,图书馆权利问题已经成为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议题之一。《图书馆建设》在十八大习近平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做出重要论述的今天再次提出图书馆权利议题,无疑会对图书馆实现依法治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迄2今仍没有独立的成文法出台的背景下,图书馆运行与管理主要依存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图书馆应为读者提供一个制度化环境,但目前不少高校图书馆仍沿袭传统的制度安排,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滞后、真空、流于形式等问题,严重阻碍着图书馆的科学管理与读者权利的实现。读者权利实现是图书馆价值实现的重要标志。故,对图书馆制度的重新安排,是图书馆走向权利时代、实现读者权利首先应解决的问题。

1 读者权利内涵及其实现障碍的法理解析

1.1内涵与形态

目前,尽管学界对读者权利内涵的界定存有争议,但还是将借阅权、保障权、平等权、知情权、咨询权、结社权、诉讼权等列入了读者权利范畴。按照法运动的规律,随着信息时代的推进,诸如信息素养普及权、自由获取开放资源权、资源共建共享权等权利的出现是读者权利外延扩大的必然。本文暂不对确权正确与否进行研究,但厘清其形态还是很有必要的。

针对读者权利,笔者借用法学界公认的应然权利、法定权利与实然权利3种形态来解析。应然权利,它的逻辑范式是“应当如此”,它反映了主体不断增长的权利需求,是法定权利的源泉和基础、读者权利意识的载体,是一种理想状态的模式;法定权利,指有法律根据的、以一定法律形式或多或少反映主体直接的社会性权利要求(即应然权利) ;实然权利,是法定权利在实践中实现或形成的一种实有状态[1]。3种形态的读者权利体现为尚未被认定和已经被认定的权利、尚未实现和已经实现了的权利之间的关系。走向权利时代的图书馆,应大力发掘时代变迁中读者所应具有的各项应然权利,以扩展法定权利和实然权利。

1.2实现障碍分析

1.2.1图书馆法制环境弱化

由于图书馆没有独立的成文法,藏书、经费等规定仅体现在一些层次较低且呈分散状的条例、法规中,如《关于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与改进公共图书馆工作的指示》、《省(自治市)图书馆工作条例》、《普通高等院校图书馆规程(修订)》、《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工作暂行条例》、《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新闻出版保密规定》、《省(自治区、市)图书馆试行条例》等,关于读者权利的保护法律甚少且基本为非强制性的规定,即使是宪法的总括性规定,其条文也是相当笼统,操作性不强。

1.2.2图书馆权利冲突

权利冲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现象,其实质就是利益和价值的冲突。法学界对此有4种观点,其一,权利冲突是道德之间的冲突;其二,以权利本体为基点、从权利的相互性来看,权利主张在实现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其三,权利冲突是合法性、正当性权利之间的冲突;其四,权利冲突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2]。今日,读者权利意识已非读者权利实现之障碍,读者对图书馆发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敢于大胆提出自己的观点、意见和主张,当前应予以重视的是图书馆权利冲突这个议题。图书馆权利冲突体现为图书馆主体间、其组织内部间、其软硬件提供能力与不能满足读者获取信息间的冲突等,其中主体读者与馆员间的权利冲突是重点。前文对读者权利中应然、法定、实然3种形式作了简要的阐述,这里从冲突的视角探讨。一是,应然权利间的冲突。信息时代,读者对图书馆有了更高层次的需求,这就存在着读者应然权利能否实现及其实现是否会损害馆员应然权利实现的问题。二是,法定权利间的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正常休息的权利[3]。由于法律规定权利边界呈现出的模糊性,极易造成馆员与读者法定权利间的冲突。三是,法定权利与应然权利间的冲突。两者间评价标准的非一致性是导致两者间冲突的主要原因。图书馆是一个互动性很强的组织,适度的权利冲突会成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助推器,适度把控冲突则是体现图书馆领导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1.2.3图书馆制度不规范、不完善

图书馆制度是制度的下位概念,制度是由规范构成的,从内容上讲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完整的制度应由原则性、倡导性和规则性规范整合而成。图书馆制度是指由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或图书馆事业管理机构制定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公布的图书馆办事规程或行为规范,是图书馆各项规则、章程、制度、标准、程序、办法等的总称[4]。任何制度的制定都是有目标指向的,其背后都蕴涵一定的价值追求,但审视当前高校图书馆制度,其很少将人、目标、现实环境有机结合或按照制度三要素制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滞后、缺位、流于形式等问题。

2 图书馆制度透视及问题检视

2.1制度透视

本文利用百度对112所“211工程”大学图书馆制度进行调研。其中,有7所网页无法打开,有6所主页未设规章制度专栏;各馆发布的制度在4~18项之间,剔除名称不同、但内容几近相同的30余项制度后,笔者将剩余制度分为宏观、中观、微观内容以及读者与馆员行为规范、违约处罚规定,将其梳理后列出,以便直观识别问题。

(1)宏观层面制度。图书馆章程无一馆出台。

(2)中观层面制度。使用“规定”作为名称的制度最为广泛,如入馆规定,组织机构架构、职责、业务范围规定,图书馆进馆拍摄、采访的有关规定,电子资源下载规定,关于读者推荐购买图书的规定,馆藏文献复印的相关规定,一卡通在图书馆的管理规定,图书馆接待外籍读者的规定, 关于出国、因私出境人员借还图书资料的规定,研究厢使用规定,存包柜使用规定, 退休、离休人员借书规定,图书馆空调使用管理规定,报告厅管理规定等;使用“规则”作为名称的制度次之,如古籍线装本阅览规则、书库管理规则、读者交流讨论场所和OPAC联机检索室管理规则、紧急状态规则等;使用“须知”作为名称的制度有无线网使用须知、办理离校手续须知、电子阅览室上机须知、外文原版图书借阅须知等;直接使用“制度”作为名称的有图书馆门卫值班制度、图书流通服务管理制度等;还有一些使用其他名称,如网上提交学位论文的说明、关于版权的公告、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声明、还书箱使用友情提示、图书馆消防设施和火警急救程序、图书馆《座位管理系统》使用指南等。

(3)微观层面制度。调研中,该类制度处于真空状态,笔者按照微观制度标准将新增一些服务列入该部分,如学科服务规定、师生推荐、科技查新、短信服务、信息定制与分析、微信、信息咨询、数字加工制度规定、图书预约、移动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等。

(4)读者规范。其包括大学生文明公约、图书馆读者行为要求、休读区读者注意事项、研读区读者管理规定等。

(5)馆员规范。只有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和青海大学图书馆分别在馆员之家栏目设立了馆员激励制度和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

(6)处罚规定。大多数图书馆设立了该项制度,名称基本为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图书过期、损坏、丢失处理,违章处理办法,以及图书馆内吸烟处罚办法(试行)等。

2.2问题检视

2.2.1图书馆制度整体系统性与内容规范性不强

图书馆制度从整体架构看系统性不强,制度间缺乏内在的逻辑关联,内容形式大于实质且非法言法语。围绕着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宏观制度在调研中未曾查到,反映图书馆管理内容、服务功能、组织机构保障与支撑运行机制的中观制度也分散不全,反映图书馆运行模式、最新服务、解决问题能力及在何种层面解决问题的微观制度更是滞后和真空。

一项制度的完整架构应包含其名称、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内容、监督措施、罚则、主管部门、生效和实行日期等信息,目前多数图书馆制度几乎没有开篇名义的“立法宗旨”、依据、生效与实行日期等内容。同样,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各馆对图书馆制度的理解与认识也较为混乱,图书馆制度名称竟然呈现高达20多个的不同称谓,缺乏法律规范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2.2.2图书馆生存与发展之核心制度缺位

(1)经费保障制度。经历了2005—2006年教育部评估工作后,各高校划拨给图书馆的经费就出现严重缺口。经费是图书馆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保障,百所高校图书馆无一出台经费保障制度,一则反映出学校经费划拨的随意性与领导重视度的不够,二则折射出资源与服务不足导致读者流失将是图书馆发展的必然。

(2)人力资源规划制度。人才是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调研中仅有两馆对馆员职业发展和工作要求作了制度安排。其中,关于馆员职业发展、培训、晋升、奖惩等权利做明确规定的仅有华北电力大学图书馆。他馆未做明示的制度安排,不排除相关制度有之。但在一个权利冲突的多发组织对馆员权利束之高阁成为各馆领导共同选项时,说明馆员在馆领导心中仍处于被弱化的客体地位。

2.2.3图书馆安全保障制度缺失

高校图书馆是文献资源与读者高度集中的重要场所。这里涉及到图书馆一个重要的安全权问题。安全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包括生命、财产、信息等诸多安全权利,在此定位于图书馆主体和财产两方面的安全权。在调研中仅有三所大学图书馆设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且有两项是在禁烟制度中以隐性方式体现。目前,多数高校图书馆借阅职能弱化,已让位于自习功能,但各校领导和馆领导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图书馆主体生命安全权和馆藏资源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对入馆人员容量规模进行控制,甚至认为这是图书馆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然一旦重大灾难发生,后果将不可想象。

2.2.4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制度缺失

(1)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制度。信息时代,高校图书馆仅凭一己之力打造内容丰富、自由存取和结构合理的复合图书馆,既缺乏现实性,更缺乏可能性。设立资源共建共享合作制度是避免各馆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重要保障。目前,虽然全国以地区为中心建立起38个高校图书馆联盟来开展诸如特色数据库共建共享、馆际互借、馆员交流等合作的服务项目[5],但由于没有相关制度作保障,收效甚微。

(2)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数字图书馆的加速建设,网络安全、共建共享等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凸显出来。尽管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条例已出台,但多数高校图书馆却没有将其列为图书馆制度建设的重点,图书馆制度安排没有跟上时代变迁而表现出的滞后性与集体失语,反映出图书馆对制度滞后性带来的后果认知不足。

2.2.5图书馆新增业务制度缺失

时代变迁,高校图书馆陆续开展了学科服务、科技查新、信息定制、业务推广等与时代同进的服务项目,而制度仍徘徊在传统服务方面,新增服务基本游离在制度之外,使得新增服务更改的随意性较大,读者延展的应然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与实现。

3 图书馆制度完善的优化方略

3.1优化原则

3.1.1制度价值观念强化原则

制度的实质性缺失是导致图书馆管理低效与读者权利实现受阻的主要原因。制度缺失根本在于观念的缺失。制度与观念实际是一种形式与实质的关系,要完善图书馆制度首先要认识到观念对制度建构的意义,图书馆应努力完善新的制度价值观,以观念促图书馆制度完善。

3.1.2从实际出发、整体规划、适度修正原则

随着时代和图书馆发展的变迁,各馆要从图书馆建设的整体与实际出发,将停留在传统构建体系中的制度,从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结合的角度进行适度的个性化修正。为了避免制度的震荡,图书馆制度在保持系统性与稳定性、现实性与合理性平衡的同时,给主体增权需求一定的内生时间和空间,同时,为不可预知的未来发展和制度作用客体留有一定的调整余地和时间以适应。制度优化,旨在使图书馆制度滞后的跟上、真空的补位,流于形式的从根本上得以完善,最终架构起形式规范、内容健全、用语标准的图书馆制度体系。

3.1.3主体权利适度平衡原则

应然权利多元化是图书馆目前发展的盲点。不置可否的是图书馆是以馆员义务为本体的,但也要尊重馆员主体的利益诉求。制度优化就是要对相互冲突的利益、利益的先后顺序,上下位阶予以妥善的调整与安排,使图书馆主体的利益在共存和相容的基础上达到合理的优化状态,保证读者权利的顺利实现。

3.1.4简约原则

历经十年,笔者常常反思当年那种汇编式、囊括图书馆所有管理细节和主体所有行为约束规范的制度构建方式是否合理、运行中到底能够产生多大绩效以及过于细化的管理是否会放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等问题。思考之余,笔者认为:今日之制度优化要本着化繁为简的原则,对于图书馆必要、核心的业务和激励机制等制度必须完善;将规范图书馆主体行为的制度融入图书馆文化建设中,使其渐变成习惯而非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处罚权设置条件。

3.1.5可操作性原则

不少图书馆制度在执行中往往遭遇贯彻落实难的情况。究其根本在于制度设计缺乏群众基础且形式化严重,没有将服务标准、形式、选择、补救措施等细化,内容要么笼统空洞,要么语言表述模糊,且制度执行没有事后监督与评估机构,使制度虚设。故,制度优化必须将图书馆的现阶段发展、图书馆文化与管理的终极目标有效结合。

3.2优化框架

在厘清图书馆制度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与优化目标指向的基础上,笔者从总则、行政和业务三方面以列表方式说明图书馆制度共性优化的框架(见表1),望为各馆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修改、补充、完善制度提供借鉴。

制度优化既是信息时代对图书馆内在发展逻辑的呼唤,同时也是对现实图书馆制度实践的呐喊。制度优化的宗旨在于用更完善的制度来指导图书馆的科学管理以保障读者权利的顺利实现,而非为了应对外界的评估或“装点门面”。制度建设非一朝一夕之事,读者权利实现除需依靠制度完善外,同样需要图书馆人文关怀理念的不断注入、将制度约束变为习惯的自觉行为。总之,再行之有效的制度,归根结底还在于落实。

[1]兰孝慈. 我国读者权利走向的法理研究[J]. 图书馆建设, 2006 (3):32-34.

[2]林希森, 兰孝慈. 论图书馆的权利冲突[J]. 图书馆杂志, 2006(7): 3-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EB/OL].[2014-11-10]. http://baike.so. com/doc/4920917.html.

[4]兰孝慈, 张静. 图书馆治理的法律基础与制度重构[J]. 图书馆建设, 2008(12):107-110.

[5]兰孝慈, 王江. 图书馆受众注意力资源同质化背景下差异化突围的路径选择[J]. 情报资料工作, 2013(4):87-90.

Viewing the Library System : The Important Dimension of Realizing the Reader Right

The connotation of the reader right can be analyzed by 3 forms as the natural right, the legal right and the practical right in the law circle. The realization of the reader right is hindered by following aspects: 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the library is weak; library rights exist conflicts; and the library system is not standardized and perfect. Research on the library system about 100 ''211 Project '' universities shows that the library has some problems, such as the overall systematic and normative of the library system is not strong; the core system of the existence and development is vacancy; the security guarantee system, the digitization construction system and the new business system are absent, and so on. Therefore, the library should grasp the principle of the system optimization, and formulate the strategy of the system optimization to realize the reader right.

Library system; Reader right; ''211 Project'' university

G251.3

B

兰孝慈女,1968年生,法学硕士,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为图书馆管理,已发表论文30余篇。

2014-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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