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技战术训练的层次性

2015-03-26 20:30娄丙午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警察层次性技战术

娄丙午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论警察技战术训练的层次性

娄丙午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410138)

摘要:警察技战术训练它的层次性,主要体现在技战术的基础性、应用性、层次性。基础性,包括技战术的体能基础、战术基础、战术的技术基础;技战术的应用性包括:基本应用、特殊应用;层次性,主要体现在单警应用、多警协同应用、单警种应用、多警种合成应用、多警种与非警种联合应用。掌握和了解技战术训练的层次性,对提高警察技战术训练质量、提高警察战斗力,尤其提高民警自卫能力、处突和打击恐怖犯罪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警察;技战术;训练研究;层次性

一、警察技战术的基础性:

基础性它是指警察技战术训练和学习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也是必须的东西。

(一)警察技战术的体能基础

警察技战术的体能基础,不同于一般的体能训练与储备,它要求经过大运动量与大强度的严格训练,使警察具备高强度奔袭、持续性的抗高温、抗严寒、抗饥饿、抗疲劳而显现的较强大的攻击与防御能力;具备快速奔袭、穿越障碍、封锁网、武装囚渡等能力;较强的大肌肉群与小关节的肌力;具备高度的反应能力、移动的敏捷性、爆发力。也只有具备了这些体能基础才能为学习技战术动作和训练,打下良好基础,才能达“体、技、战、器”的合一性,人与器的合一性。

在进行体能训练时,将耐力训练(力量耐力、速度耐力)与速度训练相结合,在进行速度训练时,将反应速度与移动速度训练相结合;并且,在体能训练中,有意识的引导在训民警(学员、队员)对体能的延伸性思维,将一些简单实用的技术动作形成环节,在体能中大强度地训练,并达自动化和可控化程度,使体能的质量得到进一步升华。

力量耐力,也可以理解为耐力的力量性,即长时间需要的力量,力量长时间的可持久性。速度耐力,也可以理解为耐力的速度性,即长时间需要的速度,速度长时间的可持续性。反应速度,即大脑对某一信号快速的应答。要求反应要快、及时,应答要准确无误,无论是信号正确的判定,方位及距离大小的正确判定都要准确,主要是被训练人员,长期对信号熟练性、速度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只有这样训练或者说训练出的公安民警,才更贴近实战,更实用。在公安民警执法战斗过程中,多为复杂反应,或者背景为复杂的,即出现反应信号,怎么去应答,应答的正确性是什么?应答的理论依据、应答的结果等,都要在大脑中迅速的得到综合分析、处理,才能不致于出现失误、误差及错误。作者曾在其专著《制敌48招》中写到“制敌绝技,反应第一……”[1]。一名战斗员对反应的正确应答,体现出来的是他们的战斗意识和综合素养。所以,在执法战斗中,警察的每一行为都代表着法律的尊严,都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二)警察技战术的技术基础

技术是体能的桥梁,又是战术的基础,技术在训练中,既有它的基础性、又有它的应用性,在它的基础训练中,多体现出对基本技术的掌握,掌握动作的规格、要求、基本作用;它缺少的是它的应用性,或者是大强度的应用性、实战性,体现出的多是基础的配合性训练。在这阶段人们往往缺乏的是严格训练,反复训练,多样化训练,复杂环境下训练,因为只有把基础的东西熟练的掌握了,才会提高应用技术的能力和它的实效性。例如,在基础训练方面,除了准确的完成动作要求,还要从速度、力度、控制的准确度方面下功夫,从单警作业到集体作业,从单警到双警、多警的流水作业;从对象的单一性到对象的多样性、复杂性;动作由配合到对抗,把基本技术熟练化、自动化、扩大化、并且不断升华基本技术的内涵。

在进行基本技术训练时,要用战术上的思维与启发性,引导训练民警的战术意识,培养他们对技术规格、时机、距离的更好把握,在技术实施过程中的关节点、关节面反复地进行磨合训练,将桥梁输送关系转化为整体性、合一性。

(三)警察技战术的战术基础

战术的基本动作,多讲单警动作。它既是基本的动作技术,更是体能、反应、人器合一的高度表现和反应。是技战术训练和应用最小元素。

基本动作是学习战术的技术基础,战术意图的实现,有意无意中都涵盖了基本动作的升华,这些基础的东西,反而更体现出警员对实战意识、战术意识的高度领会,在进行战术基本动作训练时,我们除了教会警员动作外,更要大强度地进行练习,多样化应用和提高,如进行游戏性的训练、利用战术动作进行追、堵、围、搜、控等,甚至打橄榄球比赛,但双方必须用单警战术基础动作来完成,不允许起立、行走等,使简单的动作生动化、趣味化、灵活化,将技术的基础与战术的基础相结合,充分地巩固体能、提高和应用体能,使体能能够真正的为技、战术服务,用技、战术基础要求来升华体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体能。

(四)警察技战术的技术基础

“战术是在战斗中使用军队的学问,是指导和进行战斗的原则和方法,是指挥员在组织和实施战斗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地发挥已方的战斗力、实现战斗的目的,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2]

战术就是战术,但战术离不开它的技术性,也就是说无论谈什么战术,都离不开它的技术基础,战术离开了它的技术基础,就将失去它的实效性。

战术的技术基础,主要包括体能基础和战术的基本动作、技术的防护能力、攻击能力、对战术应用中器材的掌握能力(包括武器使用能力),也只有具备了全方位的技术能力和独特的特长能力,才能真正的打下了战术的技术基础。战术的体能基础,主要体现在短距离警员的快速爆发力,长距离警员的持久性,良好的心血管供应系统;战术的基本动作,主要是基本动作在警察执法实战中的应用能力,包括它的灵活性。我们不能把战术基础的东西,学与用相脱离,只有有意识去学,由自觉去用逐渐达到不自觉的去用,才能在每次执法战斗中提高警员的实战能力和战斗意识。从而,加强和提高警员的战斗作风和战斗意识。

战斗作风,是指执法战斗民警或指挥员,对执法过程中积极、主动的果断措施。它既是执法者或指挥者对法律的熟习认知,又是对事态或对嫌疑人的全方位有效把控,具有果敢、熟练、良好的战斗心理状态和对事态发展的迅速控制能力的反应,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谋略性。

战斗意识,它是指执法战斗民警或指挥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对事态全方位把控的速度和能力,对人、财、物及环境、友邻控制点等的有效制约。

如进入战斗区域或阵地的时效性,什么时间进入,进入时机的切入点在哪里,进入或叫设伏的范围的划分、隐蔽性等。如何不暴露抓捕人员,如何有利于观察,有利于抓捕,有利于堵截,抓捕后有利于撤(带)离,对周围群众影响最小的切入点等,这些都属于战斗意识。都是指挥员和有经验的抓捕人员应首先考虑的因素,包括参战民警人员的多少、人员战斗组的形成,预防伤亡,减少伤亡,达零伤亡的战术,时间、技能应用的反复推演。

技术的防护能力,应反过来思维,即防护能力的技术性,就是说在执法战斗中,如何防护自己,如何与友邻、环境(包括地形/地物)及犯罪嫌疑人形成整体性的战斗层面,从整体上的劣优思维与减少伤亡的考评,确切能利用地形、地物和格斗技能来保护自己及战友、周围群众不受伤害;攻击能力,多体现在单警的攻击能力和多警协同的攻击能力,它既体现在徒手攻击能力,又体现在持械的攻击能力。事态都是在发展变化的,随着执法战斗时间的延长,敌我双方既可由弱变强,又可由强变弱。对事态的把控能力,要求处置民警具备较丰富的实战经验,懂得如何提前控制,如何寻找和控制对方的关节点,关节面,如何利用环境去缩小或扩大关节点与关节面。民警或由弱变强,或声东击西,或以假乱真等战术意识与能力,等待支援或持久性地消耗对方的身体支撑能力。战术应用中器材的掌握能力,多体现在人器合一上。人器合一的水平高低,与公安民警日常训练水平、职业年限、职业素养、指挥员传达指令(信息)的准确性及方式,与警员之间的默契性和思维能力、战术思想有关,并受犯罪嫌疑人对抗能力、反侦查能力,使用凶器、武器及各种爆炸物装置能力高低的影响。总之,战术的应用是有条件的,实在无法取胜,只有讲和、谈判。谈判不成,就威慑、攻打,还是需要实力,需要条件。当然实力,条件也离不开特殊的地点和时机。古人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警察在执法战斗中,也讲究良好时机的把握,对地利劣优的变动和设置,在战斗中调和,谈判,以及战术的合理性、科学性及多种方式灵活的应用。

二、警察技战术的应用

技战术的应用,它既是技术与战术的合成,又是技术与战术的统一。谈到技战术的应用时,我们的前提是警员已经具备了技战术所需要的体能基础,已熟练掌握它的基本的动作和技术能力,只是要在条件应用或全面应用中,如何去发挥和升华它。

(一)基本应用

基本应用,应多为直接的,简单的、常用的。警察在技战术应用中,越是直接的越实用;越简单,越好用;越是常用的,越打破了多疑。复杂的常规,以常为根,达到以常破奇,以不变应万变,常态、常势、常规中,寻找和突出不寻常,使常灵活万变,而万变又不离常。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我由前抓捕,即由两头与嫌疑行走中接近,接近既可以由旁边突然迎面接近,又可不引起嫌疑人的怀疑10米、20米外正常的行进中靠近,同时还要设制两头有堵截的便衣民警,以防抓不住、脱逃。首先民警迎面而来,不能引起嫌疑人的怀疑;其次,在靠近刹那间,动作要快,不让对方脱逃。达到出手快,方式巧,控制牢。如用由前抓腕携臂,基本的动作多是左(右)手抓对方手腕,我(左)臂挑其肘部,将其携臂,对一般的嫌疑即可,但对于反应灵敏,有力量,会一定技能的人,就很难有效。此时民警可以采取抓腕的刹那间,另一手击腹,再携臂;也在可抓腕携臂刹那间,提右(左)膝顶击其裆部,使其丧失反抗能力;还可在抓对方腕部刹那间,右(左)手握拳横击(用前臂)对方头侧或颈部,上右(左)步别对方右(左)腿,形成上打下别,将对方摔倒再控制。这一些动作的反复实用,都体现出了动作的用常与用变。因人使技、因力用力,才能把常变为变,把“死”变“活”。也可在没有百分之百把握的情况下,可由前后民警协同抓捕,前面民警抓腕携臂,对方反抗刹那间,另一民警由嫌疑人身后,锁喉控制或抱双腿前顶,携力将其控制。

在基本技术应用上,突出“快、准、狠”的战术思想,把常的东西,表现出非常化、多变化。以快来制慢,以快来打破常规,以快占有主动性,以快打破对方的阵脚和思维。体现在技术上,快出手、快行动、快控制,处处占有主动,不给对方(嫌疑人)任何思维反抗空间;从战术上讲,动作快,行动快、获取信息快,战术变化快。快,更能体现出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从谋略学的角度讲,力量机动之快慢,要服务和适应于作战目的。大凡用兵作战,先发制人贵速,主动攻击贵速,捕捉战机贵速,同敌周旋贵速,“兵贵拙速、不尚迟巧”。[3]2014年内蒙古朱日和演练就突出了“快”、“准”、“狠”的特点。快速投送、快速控制等,体现出了当代的战术思想与要求。基础的东西也是最实用的东西,只有准,才能一招制敌。无论是徒手控制、武器应用,战术行动等,都要以准来要求;量化时间、地点与目标,它是执行技战术的核心要求;只有准,才能一环套一环,才能环环相套,才能不给对方反扑的任何机会,才会达技战术目的,真正的减少伤亡。“狠”体现在警察技战术应用上,既突出了重拳出击的暴力化,又突出法律的神圣性,狠不狠,都由民警对当时的环境、技战术的把握的熟练性来决定。所以,基本应用也有它的技战术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达“知彼知己”,同时还要善于伪装,掩饰自己的不足与战略目的,达到我知人,而不让其知我,这样就可攻敌之短,藏我之短,可利用对方对我的不了解等来因势、利势制约对方,或可以利用一些干扰设备干扰对方,使对方思维更乱,心理更慌,暴露出的弱点更多,所谓“兵不厌诈”、“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孙子兵法·计篇》)。

(二)特殊应用

特殊应用,无论从技术上和战术上,都有它的特殊性。所谓特殊性,就是打破了常规,超越人们常规思维,出奇制胜而采取的行动。特殊性,既有它的创新性,也有它的重复性;创新性,就是善于合理、科学的寻找第一次,善于打破和超越对方的正常思维,用事物发展的关节点、关节面、进行阶段性的高端或末端控制;重复性就是善于在同一地域或不同的地域,同一时间或不同的时间,寻找它的同一性。特殊性是战术,重复性也是战术,特殊性和重复性,既可用常规技术,又可用特殊技术,它的实效性,主要是执行技战术的个人或群体使用艺术的高低,这些的前提应是执行民警具备熟练一般技战术,又敢于大胆应用特殊性技战术,同时,对对方的了解和把握必须百分之百的熟知,并达先知、尽知、知常、知变,包括环境,可控因素,不可控因素;控制对象的身体特长、所持凶器、武器、爆炸物类型、心理等等,包括警员对新装备应用技术水平的好坏。

首先在调查、排查中,要对嫌疑人信息收集全面,仔细,对其爱好、特征反复研究,再进行逆向思维,将不可能的事情都要反复的进行思考、推理,再进行调查,包括所抓捕环境,不同时间段所出的现象、变动等都要提前掌握,才能更好地制定战斗方案。在特殊应用中,要寻找特殊的专业人才和特殊的技术器材。又如嫌疑人手持凶器,有些凶器如匕首、刀之类是用胶带缠在手上的,更不好夺,这时,就要前后配合,只要嫌疑人注意力在前面,后面的人就要大胆抱腿顶摔,前面的人再反扑,或脚猛踏手腕。

三、层次性

层次性是本次研究的重点,技战术的层次性,它多体现在单警应用、多警协同应用、单警种应用、多警种合成应用、多警种与非警种联合应用。

(一)单警与多警技战术应用的训练研究

在目前,我们许多公安院校和公安实战单位,对单警技战术训练的不够,从体能到技能训练都达不到单警作战要求,几乎无法一对一执行任务,更不要说一对二或更多。现在技战术教员都不热衷于训练单警技能与实战能力,尤其是徒手搏斗能力与徒手控制能力。因为训练技能、体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花费心血,而热衷于双警、三警、四或五警控制一个嫌疑人的技战术训练则省事,省力,学生也觉得好玩,有的叉、盾牌都用上,三或五个控制一个,这只能体现出警察个人能力的不足和严重缺失。而在我们的生活和公安实践中,则往往是三、五个嫌疑人持棍等围攻警察,只有在缉捕重大犯罪嫌疑人中,才可能有三或五名警察来控制一人。做为公安民警,我们如何提高单警作战能力,确切地讲这更重要,因为除了缉捕特大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外,警察单警出警,要比多警协同出警百分比高得多!原因很简单,一是警力不足,二是几个警察总不可能随时都在一起,而且警务事件偶发现象很多,如走访群众回来的路上突发抢劫、行凶案件等怎么办?在案发偏僻的地域手机没电,通讯设备无法使用又怎么办?这都需单警的作战能力、思维能力、战术素养等,只有单警训练有素,遇到大案时多警协同,才会突出警力的优越性,灵活性,实效性。这几年公安民警牺牲人数居高不下,主要是训练方法陈旧,洋不洋,中不中,名为创新,实为不切合实际,不实用。尤其是单警体能、技能、心理,实战能力都没训练出来,战术素养不高,只想像有利于自己制敌的条件,而忽视了自己的战斗能力,执起法来甚至想把所有能制服对方的武器、器材都用上,却忘记了自己是人民警察,淡忘了人民警察的宗旨和要求,平时不吃苦,训练要求达不到,战时华而不实,所学非所用,这就是民警牺牲的原因所在。

因此,本人认为,在单警与多警技战术应用的训练方面,更应突出单警的徒手格斗能力、格斗战术的训练、枪械应用能力、跟踪能力、隐蔽能力、化妆能力、通迅器材使用、联络应用能力、心理训练等。多警训练,应多以小组协同训练为主,由徒手到夺凶器控制,以械制器等。达战友之间高度互信,分工明确,高度协同、默契,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实战中出现差错、漏洞,才能称得上协同。同时还要加强多警与多名嫌疑人正面冲突,搏斗能力的培养。这种训练方式能培养民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协同能力,大局意识,对事态的控制能力。

(二)多警种合成训练研究

无论是演习或者训练中,都要详细地制定科目,好好训练,在多警种合成训练中,要因案情的性质来确定主、辅警种;既要突出交巡警对路面控制的特长,又要突出治安特警对突发事件控制的特长,装备的优点,同时,又要突出刑侦、技侦对情报人员灵活控制的能力,只有每次突出案情的重点,才能更好地确定以谁为主,又如何主辅协调,更要在训练、学习中多交换角色,换位思维,才能达合成训练、实战的一致性,严密性。多警种合成训练,就是要在突出各自的优势前提下,突出整体的战斗力,既要突出各自的亮点,又要善于弥补参训警种的不足,真正地达到一加一大于二,更要从指挥平台上构建一加一大于二,科学分配警力,合理使用装备、走多部门协作,资源共享,大治安、大安全的思维理念。本文作者曾在《警察制敌48招》写到:“双警协同要当心,战友互信最要紧。抓打绊摔要牢固,互等互靠最害人。前警诱敌能牵制,后警突袭定成功。手脚嘴巴扰敌心,擒敌动作快要猛。后警得手前警扑,控腿压颈拧臂中”。后抱前控分工明,双警制敌贵协同。折锁拧打力要猛,快牢默契是要领。警力充足莫大意,胆大心细战术明。长期协同技过硬,心领神会执法中。上铐搜身要连贯,拍摸挤抖程序明”[1]41

(三)多警种与非警种联合训练应用研究

从职业和专业上讲是多警种合成与非警种联合训练,以警察为主,有部队和民兵,有广大的人民群众主动自发的或有组织的参与。从多警装备、能力、人员效应出发,适合对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围剿,搜捕恐怖分子,多适用于山区、地形地貎结构复杂的地区,也适用地缘辽阔、人烟稀少的地区等。主要是锻炼高平台指挥能力、非警种能力与全民及全社会参与反恐的理念;但更要理论联系实际的走群众路线,因为无论缉捕特大犯罪嫌疑人,或是平息群体事件,打击恐怖犯罪,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和参与,新疆万人抓捕恐怖分子就是个实例。所以,不管我们拥有什么先进的装备,都要从基层派出所、治保会抓起,多了解群众,关心群众,与人民群众交朋友,真正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获取信息,掌握信息,合理、科学应用信息,真正的搞好治安,搞好社会安全,国家安全,构筑全方位的主体打击能力和防卫网,真正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在多警种与非警种联合训练作战中,要突出它的原则性,否则就无法达联合作战的目的。将做到集中指挥的原则、整体作战的原则,重点打击等原则相融合。

集中指挥是联合作战的重要原则,在联合训练作战中,只有建立具有高度权威的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多警种与非警种,才能形成整体的合力。集中指挥平台的构建,可有专家、学者、一线指挥员和党政具有指挥能力、作战素养的领导者组成。

联合训练作战,主要是使各警种作战力量与非警种力量,形成优势互补,表现出的是整体合力,对特大犯罪嫌疑人或团伙,恐怖分子及集团形成综合性打击能力,从意志和整体上击垮之。联合训练作战,既要突出它的整体性,又要突出它整体下的灵活性、机动性,反过来说,灵活性、机动性都是建立整体的力量前提下,同时,要突出重点打击、积极配合,又要进行优化组合,避免参战群众造成伤亡;利用空运,空投能力,将机动性、速胜战略与持久战略相结合,真正的体现出联合的效益性。“意识制约着行为,没有‘联合’(联合作战)意识,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和高效地进行联合作战行动”[4]

四、结语

(一)构建警察技战术的体能训练体系,达体能专门化训练要求。

1.严格要求,加大体能训练,科学提高体能达标标准。如公安院校达标要求就应该高于普通院校达标要求,否则怎么去执行任务、完成任务。

2.苦练单警格斗技能,将体能训练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紧密结合实战,一切为实战服务!并非只是几拳、几腿加上推杠铃的训练。训练中既要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更多的是要民族化,既有继承性、实用性、实战性,更要与法律的一致性。

3.提高警察现代化训练手段,将奔袭与攀爬、泅渡、穿越沙漠、密林相结合,空投与海运结合,培养警察的多方位适应能力,克服身体和心理障碍能力!

(二)如何构建技能训练体系,真正的为战术训练打下良好基础。

如何将技能训练体系常态化、科学化、实战化。

在技能训练过程中,应突出徒手制敌的主要性,将徒手制敌中的“一招制敌”突现出来,使每位民警都能突出特长,都有绝招,能在执法制暴中,一招制敌;并将徒手制敌技能、射击技能,警械使用技能与法律相结合,将主动制敌技能与防卫技能相结合,突出“以擒拿为核心,以法律为准绳,以摔打搜铐、押,警械使用,武器威慑为手段,达以打击罪犯,控制犯罪为目的,真正的从执法实践出发,能学以致用,确实能减少民警伤亡,训练制度化、科学化、实战化。

(三)如何构建技战术协同、合成训练体系,建立战术训练、处突指挥平台。

在进行技战术协同时,一定要突出各警种特长,互相弥补不足,突出治安派出所群众基础好;信息情报汇道多,又要突出特巡警装备精,突击力量强的特点,并且要多从处突、收情报信息等协同训练。在建立战术训练,构建指挥平台时,应多从战术基础性抓起,通过技术能力和体能训练水平的提高,逐渐提高战术训练的难度和它的层次性,使警务人员的战术意识,协同能力更强,更具密切性,默契性。处突指挥平台的构建,更应以指挥中心、信息情报网,作战谋略等为平台,对综合应用信息,及时把握事态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将反恐、处突安全体系与国家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相结合,全方位的构筑国家安全网络,确保伟大的中国梦顺利实现。

在建立反恐、处突安全体系时,应站在政治高度,对恐怖袭击范围实施手段,目的性、危害程度,多方位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划分它的地域性和警戒等级。并且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将反恐的持久性,全民性上升为国家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战略,全方位地构筑网络安全体系,确保伟大的中国梦顺利进行。

(五)如何处理好单警、单警种能力训练与多警、多警种合成训练体系,构建警民共建联合平台网络的实施与落实。突出民警特长训练。要能体现出各警种的强点,在警种协同执法战斗中,达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不同警种中,不同层次的培训目的、任务、手段、教材配置、教学方式要严格区分。什么样的培训多讲、什么样的培训多练少讲、什么样的培训以讨论研究为主,很值得认真研究。要制定出科学的培训方案、训练计划,应将公安格斗技能、射击技能、警察战术、指挥技能等分层次、分警种进行严格训练[5]。

参考文献:

[1]娄丙午.警察制敌48招[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

[2]李炳彦.军事谋略学[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9.

[3]王东生,黄培义.战术的哲学基础[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落落)

[4]周晓宇.联合作战新论[M].长沙:国防大学出版社,2000. [5]娄丙午.庄海·论“致人而不致于人”试图思想在警察格斗中的运用[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报,2003,(04):95.

The Level of Police Skills and Tactics Training

LOUBing- wu
(Hunan Academy Police, Changsha, Hunan, 410138)

Abstract:Training for the hierarchy of policing technique and tactics, mainly embodied in its elementariness, applicability and hierarchy. The elementariness consists of physical ability, basic tactics, and technical foundation of tactics; the applicability of tactics includes basic application and special application; the hierarchy, which usually shown as individual police application, multiple police application, single police classification application , multiple police classification application and the combination of multiple police classification and non-police classification application. The understanding and learning of the hierarchy of tactics does not only have a positive influence on the improvement of training quality and fighting capacity, but also increase people’s polices’ability in self-defense, dealing emergencies and striking terrorism.

Key words:police; policing technique and tactics; training study; hierarchy

作者简介:娄丙午(1966-),男,河南原阳人,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部教授,主要从事警察擒拿格斗教学与训练研究。

收稿日期:2015- 07- 12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1140(2015)05- 0104-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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