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015-04-17 22:53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奋斗 2015年12期
关键词:改革大学生教育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教育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这是我们党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全局高度做出的重大部署,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认识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又称为“双创”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相得益彰,构成了我国新时期国内、国外两大战略布局。这一战略的提出,既是立足新科技革命发展和经济结构变革的战略应对,也是立足科技资源物尽其用、人力资源人尽其才的现实考量;既有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和竞争愈发激烈等国际外部因素,又有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环境“硬约束”加强的内部实际。同时,它是中华民族创新创业优秀文化和历史的传承延续,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新的现实选择。创新创业既能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又能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是改革开放的延续,所以,要对当前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充分认识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和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以服务国家特别是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黑龙江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事宜,并于2015年5月23日在东北林业大学召开了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大会,出台了《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列入高教强省二期规划和高教综合改革方案。省教育厅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和高校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逐条、逐项编制任务清单,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主线,以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努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我省高校资源优势,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积极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工作。

二、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考核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从而推动高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各校将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紧扣培养目标,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结合,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建设,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开发、整合、利用好校内外资源,努力开展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科教结合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社会实践,积极推进校内校外协同育人、协同创新。

扩大高校自主权,以“大类招生”为牵引,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在全省高校中普遍开设创业基础课和创业指导课程,配齐配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创新创业兼职导师库。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列入我省高教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立项建设30个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形成“融入式创业教育模式”等多种创业教育模式。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遴选10所高校开展启发式、探究式、研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着力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进一步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创业实践、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经学校评估,在校生休学创业学籍最多可保留8年。

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继续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在以往每年支持400项基础上扩展到1300项以上,同时积极促进项目落地转化,每年转化20项以上。大力开展创新创业第二课堂活动,举办或支持举办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大赛,主办单位由教育部门扩展到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团体、行业企业,为大学生将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提供舞台、搭建平台,通过大赛推动成果转化、产教结合、自主学习、教学相长,实现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通过创业竞赛、讲座、论坛、培训等形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引领更多大学生投入到创新创业的热潮中。

从2015年开始,省教育厅将每年9月第3周设为我省“高校创客活动周”。根据大学生个性特点和创业需求,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国家和地方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成效的宣传,加强各类媒体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各高校的经验做法,树立表彰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省高校蔚然成风。

四、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

在高教强省专项中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引导性资金,重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要求高校在教学经费中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全省高校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取得初创成果的大学生。

健全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体系,依托哈尔滨理工大学创业园、黑龙江大学创业园、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创业园、东北石油大学科技园、东北农业大学科技园和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化产业园等大学科技园建设创业示范基地,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习示范基地,引导各高校普遍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做合理的空间组织化示范,力争三年内建设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1000个。所有高校教研资源和实验设备向创业学生开放。鼓励社会力量搭建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积极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企业等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按照“互联网+”理念,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

完善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委托高校免费发放《就业创业证》。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大学生就业创业统计数据。加大培训力度,将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各校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进行多轮多层次分类培训。将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高校教学审核评估范围,列入高校本专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归根到底靠人才、靠创新、靠教育。我们将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育改革,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博zhangbo@fendouzazh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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