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台,司法为民“加油站”——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档案利用工作纪实

2015-06-14 03:06沈延芳
档案与建设 2015年1期
关键词:卷宗法律文书档案室

胡 俊 沈延芳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江苏镇江,212001)

走进镇江市丹徒区法院的“兰台”——档案室,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别样风景:查档人在档案查询信息系统终端认真查阅电子卷宗;档案人员对各类卷宗进行检索整理;审判人员调阅诉讼卷宗分析研究案例……

近年来,丹徒法院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工作目标,以司法为民为中心任务,以档案的综合利用为业务抓手,开拓进取,扎实钻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对内服务——提升司法能力,增强业务素质

民一庭的助理审判员小王最近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而头疼。开庭在即,从未审理过此类案件的他看着原、被告双方提供的厚厚的专业资料犯了难。在请教法官导师的过程中,老审判员的一句话让他如获至宝:去档案室调取同类型案件的诉讼卷宗进行分析研究。档案室的同志通过档案信息系统帮助小王筛选出数个同类型案件,调出卷宗。比较证据材料,学习调查笔录、开庭笔录,分析法律文书,充分利用了卷宗的小王顺利地审结了手中的案件,深有体会:“档案真是一位无声的‘老师’,能够帮助我们年轻法官学习成长,提升审判能力,更好地为民司法!”2014年,该院档案室为全院干警提供约5000件案件的卷宗借阅服务。

档案室不仅是学堂,更是包罗万象的“样本库”。对于调研课题而言,调研工作是基础、是根本、是土壤,故而进行调研课题工作的同志都习惯于利用档案室的海量案例展开自己的调研活动。从对足够多数量的案件进行筛选归纳分析中获得真实可信的调研结论,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再对调研成果进行转化,从而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发展,增强了干警的业务素质,也提高了司法为民的效能。2014年,该院有4篇调研文章、6篇优秀法律文书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对外服务——助力社会治理,倾力服务民生

2014年以来,该院通过利用档案室丰富的馆藏档案资料,编纂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案例选编,编写了法制宣传讲义,以案说法、因人讲法,深入企业、学校、部队、社区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法律咨询24 次,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出尊崇法律、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推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向公安、检察机关提供调档服务约400人次、提供犯罪嫌疑人前科劣迹材料约500 宗,帮助破获刑事案件百余起,使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惩处,为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该院以档案法规及《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为依据,努力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查阅需求,为当事人提供申请执行所需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重新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所需的医疗费票据、医疗诊断证明、法医鉴定结论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等各类材料。2014年,共向千余名当事人提供了查档服务,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回乡知青姚女士寻找30年前的法律文书就是档案服务民生的典型案例。上世纪80年代初,姚女士与丈夫仲某在丹徒法院诉讼离婚。姚女士本想放弃房产,让夫家拿1500元返城生活,可婆婆认定农村房产无法变卖分割,不愿给钱,只同意分一半房子给姚女士。两手空空的姚女士只得返城艰难度日。2011年老房拆迁,姚女士知悉回乡处理房产事宜,遭到婆婆的百般阻挠。姚女士异常气愤,可由于年代久远,调解书早已不知去向,她只得奔走在民政局、档案局、拆迁办、乡政府和法院之间。最后通过不懈努力,丹徒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终于找到了那份至关重要的调解书,使姚女士顺利拿到了一套86平方米的房子,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院档案,保管是形式、是基础;利用是实质、是灵魂。丹徒法院将继续秉承这一工作原则,强素质,重服务,为司法为民注入源源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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