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城市治堵

2015-11-05 19:57于新东
浙江经济 2015年4期
关键词:人行横道红绿灯斑马线

漫谈城市治堵

城市化并不天然就造成“城市病”,但“城市病”天然就是由城市化治愈的。通俗说,对“城市病”,只要在城市化中存在,就必然在城市化中消灭

城市化是个好东西,新型城市化当然更是个好东西。但是与之相伴而来的是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产生,人们称之为“大城市病”。实际上,“大城市病”还真不只是大城市才犯,目前已呈现蔓延之势,基本上但凡城市都犯上了“城市病”。

城市化的本义是指向安居乐业、欣欣向荣的。换句话说,城市化是引领人们甚至可以广义说是引领整个人类不断走向幸福的一条康庄大道。而之所以出现这个那个的“病”,只能说是我们的城市化总体发展进程还停留在初中级阶段,城市化能力和水平还有所欠缺,城市化实践和探索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提高。笔者由此感到,城市化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城市化就是在不断地面对问题、挑战问题、解决问题中既继承又发展的“扬弃”运动中实现螺旋式上升与进步的。

言归正传,具体看看“城市病”中最为疑难的病症之一—堵车问题。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可谓世界性、复杂性并存之令人焦头烂额难题。由于述者无数,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造成的诸多不便、损失等等,此处就不赘述了。破解之道,一言以蔽之,遵循上述总的规律,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仍然必须且只有依靠城市化特别是新型城市化加以解决。具体而言,遍观世界先进且成熟的治理交通拥堵之法之策,可以综合为“六大法宝”。其一,科学规划交通布局;其二,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其三,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其四,加快推广智能交通;其五,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其六,着力提高治理能力。需要特别补充申明的是,笔者没有把几乎每每都会介绍的什么征税、什么收费、什么限购、什么限行等放在先进经验中,倒不是说这些办法或者政策不足取或者一无是处,而是在笔者看来,这些办法都具有一定的阶段性、时效性,因而有局限性,充其量就是些权宜之计,只是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实施的办法。

在这“六大法宝”中,比如说,加强和改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是国际上通行的好经验、好做法,也是永无止境不断日臻完美的追求目标。一般来说,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定要实现各种交通方式的平滑衔接,要最大限度减少平面交叉,这是交通畅通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说说曾经拥有过“堵王”之称的杭州交通基础设施情况。笔者一直有一个强烈的感觉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一个强烈的建议,那就是杭州交通拥堵之甚,一在交通信号灯太多;二在人行横道太多。凡遇路口,基本都有红绿灯,车子必停,拥堵可能产生;凡遇人行横道,基本都有斑马线,车停礼让,当然,礼让是必须的,完全赞同,但拥堵亦可能产生。解决办法亦有二,第一是凡十字路口均改建为小型的立交桥,一旦红绿灯没了,车流自然畅通;第二是凡人行横道均新建地下通道,一旦斑马线没了,车流自然也畅通。特做两点申明,一个是不要简单理解笔者的建议为取消全部红绿灯和斑马线,必须有的还得有,不要歪曲我之本意,你懂的。一个是笔者的建议纯属个人感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基础上不专业也不成熟的建议,姑妄听之,仅供参考,不要拿专业来比照我之一家之言,你也懂的。

话说回来,加强和改善广义上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同时,不断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乃重中之重。道理很简单,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光看物质条件改善是不够的,主观条件特别是治理能力与水平同样十分重要。所以,笔者一直以来都认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公共运力、智能提升等当然不可或缺,因为这些都是物质性基础与前提,但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同样不可或缺,甚至最后成为决定物质性条件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可以这么说,凡善治者,足可以补物质之不足;凡不善治者,物质条件丰厚亦终废物一堆,徒暴殄天物而已矣。因此笔者希望,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方面,我们能够不断成为物质文明和治理文明“两文明”都实现“共先进”与“双丰收”的泱泱大国。

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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