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干行》三种译本中“信”的表达对比分析

2015-11-22 10:47
剑南文学 2015年8期
关键词:庞德原诗译文

本文从许渊冲、翁显良、庞德的三种译本的诗歌形式、内容、节奏、意象四个方面入手,分析三位译家从“信”的角度对此诗的创造性翻译,从而论证这一观点:在诗歌翻译中,强调对原文意义的忠实固然重要,如果不能抓住原诗的视觉特征和意象,诗歌就失去了原有的神韵,更不能传递出文化因素。

1、引言

茅盾说过:“文学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而诗歌语言表达精练、情感丰富、音韵感强、遵循一定的格式规律,中英两种语言的特征,再加上两种语言特定的历史文化因素,很难追求完全对等,因此,只能在翻译过程中尽量使目的语与原作表达接近。本文从许渊冲,翁显良,庞德的三种译本的诗歌形式、内容、节奏、意象四个方面入手,分析三位译家从“信”的角度对此诗的创造性翻译。

2、诗歌翻译所遵循的“信”的理论

提到翻译原则,“忠实”二字首当其冲。然而对于诗歌这种语言高度浓缩精炼的问题而言,究竟该如何定义忠实,又该如何实现忠实,尚未明确。

2.1 忠实是翻译的基本原则

所谓忠实,不但指忠实于原作内容,不得有任何篡改、歪曲、遗漏、阉割、或任意增删的现象,还指保持原作的风格,即原作的民族风格、时代风格、语体风格、作者个人的语言风格等。诗歌翻译的忠实,即,如何处理在翻译中对音美、形美和意美进行取舍,还无明确的论证。

2.2 汉译英诗歌的“神似”

翻译家傅雷说:“以效果而论,翻译应当像临画一样,所求的不在形似而在神似”。由于诗歌本身的文体特殊性,又由于中英文化的差异性,在诗词翻译,尤其是古诗词翻译中于音于形会遇到许多不可译的问题,因此要在翻译中再现原诗词的意和美需要译者进行再创造,即,不再拘泥于“忠实”,而是追求“神似”,也就是说,译文既要“达意”,还要尽力与原文在意境、音韵、格式等艺术层面接近。

3、三种译本的对比分析

诗歌的表达形式丰富,着重音韵、情感、意境,有浓厚的感染力,文体形式有一定规律,要想翻译出高质量的译文,达到传神,不仅在语言习惯上要尽量与目的语接近,如何保持原作的形式也很重要。下面我们就通过对这三种译本的诗歌形式、内容、节奏、意象四个方面对比分析看三位译者怎样在忠实原文的基础达到传神的效果。

3.1 诗歌形式

对于译诗形式的选择是译者着手汉诗英译的几个基本考虑问题之一。是把诗歌翻译成韵体诗、自由诗还是诗歌形式是由诗歌自身鲜明而复杂的特点决定。

许渊冲一贯主张中国古典格律诗词翻译应坚持“三美”原则,注重押韵。还在他的《从诗的定义看诗词的译法》一文中列举诗的十条定义来说明韵体诗利大于弊。对《长干行》的翻译,他也采用了韵体诗。如译文的[ai][ei][au]等韵脚都与原始对应上了。

翁显良提倡挖掘原诗内涵,尽量阐释出原作的种种感情,选用能充分抒情达意的散文体,但保留内在的散文韵律。翁译的行文中看出不再刻意追求原诗的节奏及行数,而是以平易明快的散文体来表达诗人的思想。

西方仿译派中,庞德最具有代表性。仿译派在注重意象的同时,反对押韵和追随原诗形式,将每首译诗视作对原诗适度的评论。所以我国学者说庞德“假李白之名,抒庞德之情”。从宽泛的意义上说,庞德运用自己独有的表达方式,或加以渲染,或进行删改。从译文的标题“The River Merchant’s Wife :A Letter”看出,他采用了书信体。

3.2 内容

李白的《长干行》是通过人物的独白,以景托物,描述了一位少妇从童年的“两小无猜”,以及初婚的羞涩到婚后的爱恋和远别的离情,深刻地揭示了她的内心活动和对幸福爱情的追求。

诗中第一句“妾发初覆额”通过对发型的描述,表明了年纪还很小,以此开始追忆往昔充满了天真烂漫。虽然庞德只简单地用“still”这一词,但却十分巧妙,凸显了时间和状态,颇有原诗的韵味和意境。许诗则用“barely”这一副词表明程度。头发刚刚覆盖前额,很形象的描述出原文“初”的意境。翁诗则译为“my first coiffure--twin tassels with a fringe”,“my first coiffure”来表示“妾发”,“coiffure”是一个法语词汇,是美发的意思。“twin tassels with a fringe”可以理解为“用一对流苏装饰”。所以这句译者采用了比喻手法,把前额头发比作流苏覆盖在前额,很有美感。三位译家可谓是各有千秋。

另外,原诗中“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堪称经典,也为后世留下“青梅竹马”的绝句。但也因原文太过精妙,三种译本中没有译出原文的意象,有失原文的精髓。仅以庞译对“两小无嫌猜”这一句中“两小”的处理为例,也许庞德是为了强调两颗幼小稚嫩的心灵状态和忠实原文“,才以 Two small people”释之,但太过忠实就显笨拙了,失去了诗的意境,也不符目的语的表达习惯,也是他作为一位在西方文化影响下成长的诗人使然,无法参透中国文化。另外两位译家则是简单的用了we这个词。

还有,庞德在“At fifteen I stopped scowling.”一句中用了“scowl”一词,《英汉双解词典》中意为“to make a scowl on one’s face,(angrily)”,“一般表示不悦之色”,与原文“始展眉”的意思差异较大。许诗用了“composed my brows”可以理解为舒展了我的眉毛。二者有相似之处,而翁诗则用“I blossomed out”,可理解为“我成熟了”,与原文意思接近。原文意为我十五岁时,才逐渐摆脱少女新婚的羞涩,情感上成熟了,所以不再像前文中“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那样,才有了下文中“愿同尘与灰。”勇敢表达与丈夫白头偕老、生死不分离的决心。从选词看来,庞、许两位译者只是把字面意译出,未能表达出原诗想传达的情感。

再有对“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的处理。此句以精炼的文字描述了两个典故,以象征性手法表达了夫妻之间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由于文化的差异,用简练的英语译出此句非常有难度。菲诺洛萨在笔记中也忠实地记载了这两个典故:I always had in me the faith of holding to pillars。And why should I think of climbing the husband looking out terrace?“抱住信”典出 《庄子盗跖篇》:“尾生与女子期于梁(桥)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后人用抱柱表示坚守信约。“望夫台”典出《幽明录》,丈夫赴国难离家,妻子日夜上山望夫归,终化为石为。庞德在翻译时,却删除了这两个典故,可见庞德虽诗歌造诣颇深,但作为西方人,还是很难将中国文化典故在诗歌中的深意译出。许诗译到:Rather than break faith you declared you’d die.Who knew I’d live alone in tower high?翁诗译为Sooner die than break faith,you declared.What would life be with you? It was impossible to contemplate.可见,许诗尽量译出典故的原意,选择与原文相近的意象,尽可能地保留了原诗的文化因素。而翁诗的散文体则将此典故直白化,虽淡化了诗意但却直接实现其功能。总的来说,许译和翁译都实现了原文想表达的效果。

3.3 节奏

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体裁在语言形式上最大的特点是具有鲜明的节奏。虽说译诗更主要的是译出情感和意境,但节奏会极大影响诗歌的语言美,继而影响整体表达。因此在诗歌翻译中要考虑到节律制约,运用韵式、音步与平仄、格律互译。

李白的原诗为五言,许译采用五步抑扬格,规范整齐,韵脚的处理与原诗接近,采用两行换一韵的方式,并且是变换多个韵脚,且韵脚处长元音和双元音的使用也与原诗基调相符,读起来缠绵悠长,与原诗徐缓的节奏相吻合,表达出与原诗相似的哀思之情。此外,许译韵脚和音步的排列还符合英语诗歌的习惯,容易为英语读者接受。

翁译虽采用散文体,但也表现出很强的节奏感。翁译根据原诗的启、承、转、合将译文分为四个意义段,语篇节奏强烈。选词方面,翁译多采用长元音、双元音、后鼻音等,生成与原诗相近的语音效果,舒长婉转。句式方面,采用长短句交错,长句居多的方式,长短节奏交替,抑扬有致,同时,长句延绵舒缓,更能突出商妇在丈夫远行时忆往昔美好,思君心切之情。总体看来,翁诗与原作诗情在时间、空间和情感上的流动轨迹基本一致。

庞德的译诗没有用韵,也没有格律可言。他虽然采用了书信形式,但总的讲来还颇有诗味,而且和原诗的味道还很对等。他用意象派风格的手法,使用简练的语言,虽舍音取义,但简洁明快的语言节奏依旧使整篇译文十分悦耳,再加上突出意象的翻译风格,使他的译文显得更加新颖别致。可以肯定西方学者高度赞扬的是庞德译文的翻译方法和翻译创新的思想,并非是译文的内容。

3.4 意象

中国在很早就有了意象诗,如屈原的代表作《离骚》。意象诗语言简洁明了,不用无实际意义的修饰语,即,只呈现,不评论;诗行短小,注重意象组合的内在韵律和节奏。

庞德不是译出原文的词,而是译出原文的意。单从庞将题目译成“The River Merchant’s Wife:A Letter”,就可看出庞抓住了思念这个主题。 在诗中,庞用“I”,“You”指称,把原诗商妇向丈夫道诉思念和衷肠的口吻表达了出来,且简洁明快,如诗般朗朗上口。虽为书信体,但庞译采用平铺直叙的手法依旧将原诗的意象用画面感的语言呈现,如诗篇开头对“折花”、“骑竹马”的表达,庞用“pulling flowers”,“ on bamboo stilts,playing horse”,庞译把两小无猜描写得活灵活现。对于原诗情感递进的处理,庞的手法也值得称赞,原诗中商妇对丈夫的称谓,追忆未婚时用“郎”,婚后改为“君”,这样的称谓十分的中式,看似这种古汉语的浪漫无法用英文传达,因为古诗靠汉语词性的不断变化而实现的,但庞灵活地译为“you”和“My Lord you”,不光符合西方表达习惯,更把原意完整地传达了出来,译作画面的意象也随之逐渐强烈,激发着读者对人生的想像和感叹。总的来说,庞的意象派译法,虽舍弃了原诗般的音韵,但却未曾偏离原诗的情感思想;虽弃了原诗的典故形式,但诗意却不减,可谓形似不足,但神似有余。也因此,庞德使20世纪的西方人可以通过《长干行》这首诗对人生经历的酸、甜、苦、辣直接感触,深刻感受和体验8世纪中国商妇的人生经历,这就是庞德的特殊贡献。

《长干行》原文的意象主要是通过“竹马”、“青梅”、“猿声哀”、“落叶”、“秋风”、“红颜老”等词语进行烘托,表达出商妇忆往昔,继而今夕对比,而幽思屡屡,情之切切。许译和翁译对这类意象词的处理手法大体相同。但在“红颜老”一词上二人的译法有较大差别,许译为“my rosy cheek would fade”,虽如原诗般画面感较强,但有可能会使目的语读者不明其意;翁译为“Youth and beauty can not endure”。 后者更能表达出原诗的具体含义,且主题和表达手法在英文诗歌中也较为常见,更易为目的语读者接受。由此可见,对于全诗意象的处理,许译更倾向形美意美同时兼顾,而翁译则更倾向于服务于西方读者。

相比而言,许译更多以原诗为基准;翁译则围绕原诗发挥与细描;庞德更是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诗的意象和句法结构,以诗人的敏锐,透过不具体、不确切的注释,抓住原文的精神实质。三者都较完整的表达了原文的意象,进而从整体上烘托出原诗思念缠绵的总意象。

4.结语

本文对三种译本从诗歌形式、内容、节奏、意象四个方面入手赏析,最终回归到诗歌翻译的忠实性原则。在诗歌翻译中,译者融合自己的创造性发挥,恰当的处理了内容、意象等方面的关键性问题,使“神”、“意”兼备,增强译文的可读性,从而较好的实现了古诗的传译。有一点要补充说明的是“忠实”是翻译必须遵从的一条基本原则,但它仍有多种实现形式,译者应根据译文的特色、翻译的目的等选择翻译策略和方式,而不是盲目地为忠实为束缚。正如闻一多先生在论诗词格律时所说:“越是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才能跳得痛快。只有不会跳舞的人才怪脚镣碍事。“诗词的翻译就是在“信“的基础上求“美“,在“信“与“美“的束缚与自由的矛盾和统一中生存与发展的。

(广西钦州学院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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