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2016-01-27 06:22卞良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5年9期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重构

摘 要 中学教师权威有着特定的内涵,与中学教师威信及中学教师权力意义相近却又不同。其影响因素主要有社会传统、价值取向,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知识水平、教育能力,个性品质、品德修养等。随着“以学生为中心”思想的推广,对该思想的错误理解及实施中的不足致使中学教师权威受到了严重冲击。但中学教师权威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依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现代转型与重构应是其正确的发展方向。我们要逐渐实现“以教师为中心”的中学教师权威向“以学生为中心”的中学教师权威的现代转型,重构科学合理、符合时代要求的中学教师权威。

关键词 中学教师权威 “以学生为中心” 现代转型 重构

一、概念界定

1.中学教师权威

对中学教师权威的态度的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该概念理解的不同而造成的。因此,明确中学教师权威的概念内涵至关重要。本研究认为,中学教师权威是指在中等教育中教师所独有的、以“合法性”为基础、使学生自觉自愿信赖与服从的威信和力量,它代表着中学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和管理,以及学生对中学教师的信服与听从。

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①适用范围为中等教育,即包括普通中学和中等专业教育;②以合法性为基础,即中学教师在其资格、职能、地位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情况下,依法行使教育教学权利;③以中学生自觉自愿的信服听从为前提,即师生民主平等,学生对教师的服从是一种非依附性的认同与服从,也是学生积极主动的自我构建的过程;④是中学教师权力和威信共同作用的结果,即是在社会传统、国家章程、组织制度、职位角色与教师自身的知识智慧、品德修养、个人魅力等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⑤代表着一种社会关系,即中学教师与中学生之间的影响与被影响、信从与被信从的关系。

2.相似概念辨析

中学教师权威、中学教师威信、中学教师权力是三个意义相近、容易混淆却又不完全相同的三个概念,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学教师权威”,必须对这三个词语进行辨析。

(1)中学教师威信与中学教师权威。中学教师威信主要强调的是中学教师通过言行表现出优秀品质而受到的信赖及尊敬,它以教师的品德修养为基础,与权力和地位等无关。中学教师权威则是以权力为基础的,是权力与威信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外在权威”与“内在权威”的结合体。

(2)中学教师权力与中学教师权威。中学教师权力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其对象因强迫性因素或切身利益而服从于权力主体,是具有抵抗性的服从,是不协调的人际关系,影响力通常来源于客观的外在因素。中学教师权威则以合法性为基础,其对象自觉自愿地服从于权威主体,是无抵抗或抵抗很小的服从,是协调的人际关系,其影响力是主客观共生的结果。

二、中学教师权威的影响因素

美国学者R·克利弗顿和L·罗伯特根据教师的不同来源,将教师权威分为了制度权威和个人权威。制度权威包括传统权威和法定权威,个人权威则包括专业权威和感召权威。本文将依此四个方面展开中学教师权威的相关探讨。

1.中学教师传统权威的影响因素

传统权威是在长期的传统因素影响下形成的权威[4]。

(1)社会传统。社会传统是中学教师传统权威在纵向“历史”时间轴上的首要影响因素。师道尊严的社会传统赋予教师崇尚的地位与权力,教师拥有绝对话语权。在这传统环境的熏陶下,中学教师权威自然深入人心。相反,贱师轻教的社会传统则会致使中学教师权威逐渐瓦解。

(2)价值取向。社会价值取向是中学教师传统权威在横向“阶段”时间轴上的重要影响因素。重学识轻名利的社会价值取向能够保证教师地位,给人们以尊师重教的价值导向,使中学教师拥有较高的权威。相反,重名利及读书无用论的价值取向则会致使中学教师权威逐步沦陷。

2.中学教师法定权威的影响因素

法定权威即是教师因合法合理的法律制度等而获得的权威。

(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中学教师法定权威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完备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中学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促使中学教师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为中学教师权威提供了法律保障。反之,缺失的法律法规则会致使教师无法可依,中学教师权威随之坍塌。

(2)政策制度。政策制度体现了某一集体的意志,是中学教师法定权威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尊师重教的政策制度能够引导学生及社会尊重教师,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给教师以制度性支持,保障中学教师权威。反之,则会致使中学教师权威无制度性保证,进而渐渐消解。

3.中学教师专业权威的影响因素

专业权威,是指由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特长而获得的权威。

(1)知识水平。知识水平是中学教师专业权威的首要影响因素。这是教师与学生知识水平比较的相对概念。夯实的专业知识、领先的专业技术、开阔的综合视野,能够保证教师给学生以充分的指导,升华教师的专业形象,赋予中学教师较高的权威。反之,则会致使中学教师权威逐渐让位。

(2)教育能力。教师的教育能力也是中学教师专业权威的重要影响因素。先进的教育理念、优秀的教育能力、科学的管理方式、新颖的教学艺术,不仅能够保证教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更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得中学教师名副其实地拥有较高的权威。反之,中学教师权威则逐渐削弱。

4.中学教师感召权威的影响因素

感召权威,是教师因其自身的个人魅力而使学生自觉自愿服从的感召力。

(1)个性品质。中学教师的个性品质,如性格、爱好、情感等都影响着其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与地位,是中学教师感召权威的首要影响因素。良好的个性品质能够使中学教师在潜移默化中不知不觉地影响着学生,成为学生的楷模,使学生自觉自愿地服从,进而拥有较高的权威。反之,则不易使学生信服,中学教师权威也随之丧失。

(2)品德修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品德修养也是中学教师感召权威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爱国爱党、爱岗敬业、关心学生、和蔼可亲、文明礼貌、坚强勇敢的中学教师自然能够得到学生的喜爱与敬佩,得到社会乃至国家的大力支持,拥有更多的感召权威。反之,则会致使中学教师权威逐渐缺失。

三、中学教师权威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的困境

1.因错误理解而导致外在权威的让位

儒家文化使我们尊师重道,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教师权益的规章制度。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学教师的传统权威及法定权威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外在权威突出,中学教师拥有着较高的教师权威。

然而,随着卡尔·罗杰斯“以学生为中心”思潮的发展,对该思想的错误理解致使中学教师权威遭受了猛烈的冲击。一些人将“以学生为中心”错误地理解成了教师与学生角色、身份或是地位的高低。致使一些人过度地贬低教师,中学教师逐渐丧失话语权,相关政策法规也越来越倾向于保护学生的利益,中学教师的传统权威及法定权威受损,外在权威弱化,中学教师权威逐渐失去绝对优势。

2.在实施实践中引发内在权威的消减

从“以教师为中心”逐渐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是指教学理念、管理方式、服务思想、教学方法以及评价手段等的转变,从“老三中心”即“教师、教材、课堂”逐渐走向“新三中心”即“学生、学习、学习过程”,切实保证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中学教师逐渐由教学的选择者、计划者、组织者、领导者、决策者及测评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激励者、协助者、辅导者、合作者以及朋友。这就对教师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个性品质以及品德修养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传统教学模式的惯习及教育教学能力的不足等原因,中学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未能充分高效地实现“以学生为中心”,中学教师的专业权威及感召权威受损,内在权威衰退,中学教师权威逐渐遭到侵蚀。

四、中学教师权威的发展方向

在“以学生为中心”思想的影响下,中学教师权威的减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其是否还应继续存在呢?是应该逐渐消解、摒弃还是转型、重构呢?虽然近年来中学教师权威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但其依然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

中学教师权威具有重要的社会学意义,有利于学校组织的健康发展。权威是社会系统健康存在、组织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前提保障。中等学校,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子系统,作为社会组织的一员,其当然需要有权威的存在,而这种权威即是中学教师权威。

中学教师权威是教学活动的保障,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中等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社会活动,其教育目的是通过教学活动实现的,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实施者。中学教师只有拥有了一定的权威,才能保证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下健康有序地开展教学活动,才能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中学教师权威是中学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中学生的健康成长。中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未完成性”特征,需要教师对其施加必要的影响,这就要求中学教师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威。而中学生崇拜教师、听从教师、模仿教师的“向师性”特征,也使得中学教师需要具有一定的权威。

中学教师权威是教师角色实现的需要,有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正如上所述,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中,中学教师充当着全新的角色。要想更好地实现这些角色,中学教师就必须拥有一定的权威。而这也能促使中学教师提高知识水平、增强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品德素养,促进自身的不断发展。

综上所述,“以学生为中心”并不意味着完全摒弃中学教师权威,而是应该把握好“度”。中学教师权威依然具有巨大的积极作用及存在的合理性、必然性。但因其的确存在着一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重构中学教师权威,实现其现代转型。这即应是中学教师权威发展的正确方向。

五、中学教师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1.中学教师传统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由“师道尊严”逐渐转变为“民主平等”的中学教师权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要求我们转变“师道尊严”的传统文化及教师至高无上的儒家思想,抵制“贱师轻教”的价值观念及“学生为大”的错误主张。这即需要中学教师权威逐渐转型,重构“民主平等”的中学教师权威。

2.中学教师法定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由“教师权利义务”或“学生权利义务”的中学教师法定权威逐渐转变为“师生权利义务”的中学教师法定权威。这就要求我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避免教师权利与义务的失衡抑或是学生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客观、科学地规定师生权利与义务,明确其权源与权限,把握好“度”,建构合理的“师生权利义务”的中学教师法定权威。

3.中学教师专业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由“专业垄断”的中学教师专业权威逐渐转变为“学识开发”的中学教师专业权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使教师须从知识的垄断者及单纯的传递者转变为知识的发现者及开发者。为此,中学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丰富自身学识,更新知识储备;努力培养教学技能,引导学生开拓创新,授之以“渔”而非“鱼”;逐渐提升教育能力,切实保证学生的学习与发展。实现中学教师专业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4.中学教师感召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由“言传说教”的中学教师感召权威逐渐转变为“示范身教”的中学教师感召权威。在传统的教育中,教师通常以“言传说教”的方式通过言语来表达要求,彰显感召权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则还要求其以“示范身教”的方式来感染、引导学生。这即需要中学教师不断塑造良好的个性品质,提高品德修养,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实现中学教师感召权威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参考文献

[1] 卞良.我国中学教师权威面临的挑战与重塑[J].教学与管理,2012(5).

[2] 张大均.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3] Clifton R A,Roberts L W.The Authority of Teachers: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A].Miranda E O Y,Magsino.Teacher,Schools and Society[C].the Falner Press,1990:394.

[4] 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5] 钟一平.教师权威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6.

[6] 吴康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7] 刘献君.论“以学生为中心”[J].高等教育研究,2012(8).

[8] 曹惠亚.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在中国教学背景下的误区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08.

[9] 杨红云.教师权威的现代阐释[D].南京:京师范大学,2004.

[10] 文丽霞.教师权威的重新审视和探析[D].苏州:苏州大学,2009.

【责任编辑 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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