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结合下健全高校体育育人培养机制的研究

2016-02-15 16:56刘立霞
中国校外教育 2016年16期
关键词:体育部体教特长生

◆刘立霞 刘 卓

(北京工业大学)

体教结合下健全高校体育育人培养机制的研究

◆刘立霞 刘 卓

(北京工业大学)

作为高校学生群体中的一员,高校体育特长生的培养异于普通大学生的培养方式。在体教结合的政策方针下,本文从招生就业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及训练竞赛管理三个层面来分析体育特长生培养的现状,分析体育特长生管理培养状况及潜藏的问题,提出相关的高校培养体系改进措施来建立健全体育育人的培养机制,助力体育特长生全面协调发展。

体教结合 体育特长生 培养机制 育人管理

“体教结合”是中国竞技体育发展和教育改革进程中的阶段性产物,是现阶段依据我国体育全面发展而构建的关于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是新时期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训练、为我国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是整合体育、教育等资源而实施的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作为体育后备人才的高校体育特长生培养遇到了瓶颈,传统金字塔培养体系逐渐被打破。高校浓烈的教学氛围对体育特长生的培养也受到举国体制及“金牌体育”的影响,普遍出现专业队、国家队与高校运动队互抢资源的现象,导致体育人才广种薄收、教育资源遭到一定浪费。这与“体教结合”人才培养方略的初衷违背,使得高校专业体育人才的培养走向了偏颇的轨道。本文在分析体育特长生培养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力求探讨高校专业体育人才的形成机理,以期在体教结合背景下能够建立健全高校人才培养的全面育人机制,提升高校体育特长生培养的质量和水平。

一、我国高校体育特长生管理的现状分析

现行管理体制下的体育特长生培养不同于高校普通大学生的统一培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的培养管理:招生就业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及训练竞赛管理。

1.招生就业管理

高校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是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教委局的有关规定,我国高校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办、教务处、体育部等共同负责。在招生的过程中,出现了以专业运动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两大类考生,招生简章对此两类考生的要求不一样。我国对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资格仅仅做了运动能力和年龄上的要求,对于文化水平只是定性的描述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体到全国体育特长生实际情况而言,各省市结合自身情况设定了不同的招生标准,甚至就连同一个地区的不同高校招生条件也存在差异。

在“体教结合”的背景下,体育特长生的就业已然成为落实全面培养人才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竞技体育的兴起,对体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愈发增加,就业与需求结构的不一致导致体育特长生就业管理成为高校体育特长生可持续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高校体育特长生的就业指导往往是采取向企业、单位推荐学生,这样在就业指导目标和教学目标之间存在脱节现象,造成体育特长生没有明确的职业定位,从而就业时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难度。而体育特长生自身就业意识不强、入学成绩较低、个性较强等因素,经常训练及在外比赛等原因导致专业较差,常常被冠以“知识基础差”“学习潜能低”“学习目标低”等词语,容易被用人单位拒绝门外,最终大多数毕业生只能转向其它行业,从事与其在大学所学专业课程相关度不高的工作。据相关调查统计结果来看,高校专业运动队的平均就业质量远远低于普招生,其就业状况亦不容乐观。

2.教育教学管理

大学生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与体育训练的矛盾是高校体教结合中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有些具有运动天赋的大学生运动员在初期招生时表现出较高的运动水准,但长期在高校内面临着学业和运动训练双重压力背景下,使得文化课程无法紧跟步伐,产生心理方面的压力,导致运动成绩也随之逐渐下降。而对于专业运动员而言,通过在大赛上获奖给予高校名誉、增强高校的影响力,某些大学与现役优秀运动员达成协议给予学籍,成立健将班,与其他体育特长生不一样,平时训练、生活、学习、管理均不在大学内,由学籍所属学院派专业教师定期前去授课,学习一些大学的课程,学业要求相对放宽。因此,专业运动员除了训练和参加比赛外,很少有时间兼顾文化知识的学习,结果是造成了运动员的文化素质不高,社会生存适应能力差。

作为体育特长生发展及其教育教学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高校体育特长生的学籍管理一直都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学校对于体育特长生的教育培养管理,有些侧重于学校体育部,有些侧重于学院;而学籍管理有些保留在学院。这样学籍管理部门、所在主管院(系)及体育部三者之间的协调不够,导致学籍管理与文化课学习和训练比赛之间产生管理偏差,最终使得高校体育特长生的学籍管理也变得繁琐复杂。目前高校体育特长生的编班管理主要包括集中编班与分散插班两种形式,两者各有利弊,同时考虑体育特长生的文化课功底及内在的性格特征,各校制定了适合校情的培养大纲及培养方案。就目前情况,大多数高校都是在人文社科类专业设置了体育特长生班级,这样适合体育特长生自身的学习基础,并且降低了文化课的学习力度,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他们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但仍存在某些体育特长生由于纪律处分、运动比赛过于繁忙等因素无法完成学业,需要延长毕业时限的现象。

3.训练竞赛管理

高校体育特长生的培养是一般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运动训练就成为普通教育培养的一种特殊形式,而比赛是体现训练成果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体育特长生参与比赛的次数较少,除了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各单项协会运动会及各省大学生运动会外,只有少数部属院校组织一些本系统的大学生联赛。从竞赛角度考虑,大运会中以各省为单位组队参加无法说明高校体育培养结果的成效;以训练角度来说,高校训练时间具有业余性、零散性、阶段性等特点,训练时间、场地等受到多方面原因而具有固定性,这就无法自主安排训练计划时间。与此同时,多数高校的体育特长生没有自己的竞赛训练计划或安排,以至于在选择比赛时很盲目,参与比赛时又很盲目被动,丧失了利用比赛来加强训练、提高专业运动技能的机会。正因为如此,许多高校比较看重训练竞赛的结果,往往对运动成绩优秀获得较好名次的学生给予奖励学分,以弥补文化课学习成绩不佳的影响,鼓励学生参加训练和比赛的积极性。

二、体教结合培养管理的潜在问题

高校以培养专业人才为基本目标,体育特长生与普通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的差异。普通大学生关注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体育特长生的培养更注重选拔高水平的学生运动员,推动高校体育运动的开展,提升我国竞技体育的整体水平。

近年来,随着体育特长生规模的增加及体育特长生自身的特点,高校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性质越来越复杂、难度也越来越大,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阶段性和渐进性的特点,学校传统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体育特长生群体的需求。通过对体育特长生学习生活、训练比赛采用以班主任、辅导员双重管理为主的机制,有效地缓解了管理工作者的压力,但同时也呈现出一些新的亟需解决的问题。

1.部门间协调不够紧密

由于高校体育特长生主要受学校体育部、学院的双重管理,但由于部门间的工作重点、工作机制不同导致行政管理人员对学生教育教学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部门间未能及时沟通协调可能会产生一些引致的祸患。即便体育特长生全部集中在学院集中编班,可不同年级、不同运动类型的运动员学生训练及管理要求也不一样,难于集中管理,统一协调安排,管理工作的时效性较差,这些管理需要部门之间的进一步紧密配合。

2.部门管理细则不够具体

对于体育特长生这一特殊群体,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受校、院双重管理,其中某些具体管理条款尚在校、院双方的具体管理实践中进一步摸索探讨,未得到全面的执行。这使得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在危机突发时只有“见招拆招”,很难具有针对性和预测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特长生管理队伍的健康、和谐发展,也影响着体教结合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3.管理的权责不够对等

相关章程并未得到规范地执行,主要在于部门管理的权责划分不尽合理,缺乏科学的划分依据和标准。比如对于体育班的普通生和健将生的招生管理在体育部和学校,招生时重学生体育专业的考察,轻综合素质的考量;又如健将班同学,院级管理部门仅掌握学生的学籍信息,而对学生的其它方面的管理均在体育部和体委。但不论普通生或健将生,出现思想问题时均需要学院主协调处理,这种双重管理权责的不合理划分,既不利于体育部单方面协调管理,又不利于学院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体教结合下体育特长生培养改进的策略建议

针对目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学校需建立健全体育特长生的育人机制,明确管理目标,充分发挥校领导、各级领导及部门的管理优势,加强体育特长生师资管理队伍的建设,为此,关于体育特长生培养改进的建议,我们正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

1.进一步明确体育生工作领导小组,理顺各部门管理的职责,切实推动实行部门管理互动,合力培养全面综合性体育人才。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可考虑集中优势的体育专业招生,这样一方面学校可在后期针对优势专业重点培养,另一方面也可缩减招生人数,逐渐过度到体育特长生不单独编班培养,而是插到普通班中;在招生过程中,需从“学”与“训”两方面综合度量,建议由学院与体育部共同派出专业老师对学生进行考核,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有效区别地分配管理部门的职能,突出各部门的长处,体育部发挥体育训练特色,学院利用专业育人优势,权衡体育特长生的训练与文化课学习。在统筹学生的学习管理与训练管理下,实行部门分条分块管理结合,相互配合合力开展育人管理工作。在体育部了解学生的日常比赛训练时,而学院对它们的思想品德、政治素养及专业文化课较为熟悉,双方需进一步加强联系,各自分配本部门内部的任务,相互协调,取长补短,建立部门间的管理联动制度。

2.加强部门职权的精细化管理,规范管理流程及执行程序。本着“管细、管活、管好”的宗旨,理顺体育特长生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包括招生注册、学籍管理、竞赛训练、行为规范、学风建设、就业指导、心理咨询、饮食服务、住宿管理、勤工俭学、贫困生救助、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工作,有利于加强体育特长生管理队伍建设、有利于体教育人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更多更好地培养出符合国家需要的全面竞技人才。这要求学校进行顶层设计,从实际出发,合理划分“体教”双重管理部门的职权,设置民主测评表、考察表,确定管理执行操作指南,如国际赛事出入境管理细则的修订、招生政策方面的修订或专业教学方面的修订等;同时尽可能地多方位搭建平台,如家长平台、学生交流平台、双班主任制、设健将班辅导员等,促进师生与家长、师生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

3.缩减体育特长生管理者的范畴,随着管理的日渐成熟,逐步过渡到由体育部作为体育特长生的主管理方,增强管理的实效性。另外,可针对体育特长生教育管理工作设立专项经费,吸引更多专职管理师资加入到育人行列,增强体育特长生管理的保障体系。思考引入社会资本加入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培养体系,如竞赛活动以企业冠名、与企业联合培养等形式,多渠道融资。运用资本运作解决管理经费问题,确保专业师资队伍无后顾之忧,从而能够全身心地投入进去,保障体育人才培养的顺利实施。

4.加强学校体育氛围的建设,鼓励体育特长生群体与其它院系学生的互动,不定期地举办体育特长生与普通大学生的共同活动,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体现体育特长生的自身价值,增强体育特长生的归属感。通过专题活动宣讲体育专业知识,既有利于体育特长生与普招生融为一体,为双方学习提供平台,也能提高体育特长生的学习动力,部分缓解学生“学训矛盾”。在活动举办期间,为体育特长生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激发学生参与学校学生事务的兴趣,从而树立内心的责任感和自豪感。结合运动员较强的交际能力,支持体育特长生创办属于自己的体育社团,吸收普招生入团,有效地促进学生间的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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