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文字使用对比研究

2016-02-26 09:12孔雪晴
新疆社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维吾尔维吾尔族中亚

孔雪晴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文字使用对比研究

孔雪晴

文章通过对沙俄时期、苏联时期以及哈萨克斯坦成为独立主权国家后的三个时期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文字使用情况的梳理及与其历史故乡——中国新疆维吾尔文字使用的对比分析,了解哈萨克斯坦维吾尔人的文字使用历史及现状,可以得出结论:中国政府无论从政策层面还具体实施层面,都充分保障了国内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的自由,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为各少数民族自由、平等地使用文字“保驾护航”。

中国 哈萨克斯坦 维吾尔文字 阿拉伯文字 西里尔文字

中国约有海外华人4 500万,维吾尔族华人是海外华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维吾尔族主要聚居在新疆,少数分布在湖南省桃源、常德等县。目前,移居海外的维吾尔族华人约有一百余万人,其中与我国新疆毗邻的中亚五国约有维吾尔族华人35万余人。哈萨克斯坦是中亚维吾尔族华人较为集中的国家,据哈萨克斯坦2010年统计数据,约有23.4万维吾尔族华人以“小聚集、大分散”的居住格局分布在哈萨克斯坦东南部各州,以人数最多、分布最广、且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维吾尔族华侨华人社会体系而在中亚五国维吾尔华侨华人社会中成为典型代表。众所周知,在社会实践和文化交流中,语言文字是最基本、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信息载体。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族移民从中国新疆迁至中亚后,历经沙俄时期、苏联时期及哈萨克斯坦成为独立主权国家三个重要时期,基于生存和融入所在国社会生活和人际交往的需要,必须掌握和使用现实社会中交际功能强且被广泛使用的语言,作为语言和文化的承载物,移民中亚的维吾尔人的文字使用状况必然随社会变迁和所在国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分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维吾尔族其文字使用历史与现状是本文所关注的。

一、维吾尔人移民中亚简述

现今居住在中亚各国的维吾尔人均是从我国新疆迁出的移民及其后代,维吾尔人移民中亚的时间和空间跨度较大,且常与国际国内政治因素有关。笔者曾于2011~2013年三次赴哈萨克斯坦调研维吾尔族华侨华人社会,走访了16个维吾尔族居民点,通过对调研材料的整理,由“维吾尔华人的祖籍地”一项可以得出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族华人按祖籍地主要划分为两大群体:祖籍地喀什地区,祖籍地伊犁、塔城地区;通过对相关文献及史料的梳理,可以与我们的实地调研所获信息相印证。中亚维吾尔族华人的形成与以下历史事件相关:(1)祖籍地喀什的维吾尔族华人中的一部分源于18世纪后半叶至19世纪上半叶的“和卓家族叛乱”进入费尔干纳谷地,后辗转进入现哈萨克斯坦的维吾尔人,据《瓦里汗洛夫文集》记载,“仅流往浩罕的喀什噶尔人就达到了8.5万余人”*《巴尔托尔德文集》第5卷,《伊斯兰百科全书》,“浩罕”条,莫斯科,1962年,第428页。;另有一部分源自20世纪前期从喀什等南疆各地出国佣工不归,后加入俄籍的维吾尔人。(2)祖籍地伊犁、塔城地区的维吾尔族华人的形成与两起历史事件相关:1850~1884年,因《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和《中俄伊犁条约》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伊犁地区以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为主的约8万边民依条款中“人随地归”“随地归牧”原则被逼迁至七河流域,成为俄属中亚居民;1962年4~5月,我国伊犁、塔城地区霍城、裕民、额敏等9县1市约6万以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为主的边民在原苏联和境内分裂分子的煽惑下,跨越中苏边境进入哈萨克斯坦,他们中的大多数被安置在哈萨克斯坦的集体农庄从事农业耕种,小部分后来辗转到其他中亚国家,如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因《中俄伊犁条约》和“伊塔事件”进入俄国或苏联的维吾尔人及其后裔构成了当今中亚维吾尔人的主体。

在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共生活着维吾尔族华人约35万人,其中哈萨克斯坦的维吾尔人数量占中亚维吾尔人总数的约70%,主要聚集在靠近我国伊犁地区的南哈萨克斯坦和东哈萨克斯坦,如阿拉木图州、江布尔州、奇姆肯特等地,其余约30%的人主要分布在吉尔吉斯斯坦的比什凯克、奥什、贾拉拉巴德以及乌兹别克斯坦的塔什干州和安集延等地,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维吾尔族人数较少,分别约有8千人和2千人。

二、近代新疆维吾尔族的文字演变

1.以阿拉伯字母拼写文字时期(1938~1954年)

目前,中国维吾尔族使用的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是在晚期察合台文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突厥语族的文字并且不断改进和补充而产生的,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共有8个元音、24个辅音,在形态结构上属于黏着语。维吾尔族知识分子曾于1937年进行了文字改革,制定出以32个阿拉伯字母拼写维吾尔语的方案,这套阿拉伯字母体系增加了区别元音的一些字母以及辅音字母,自左向右横写,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前书刊上所写的维吾尔文。1954年5月,新疆省府第21次行政会议通过了《维吾尔语正字法规则》,并颁布施行,这套文字系统共有字母30个,废除了字母表中为维吾尔语所不需要的8个辅音字母。在使用阿拉伯字母拼写维吾尔文字时期也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认为阿拉伯字母文字有以下缺陷:(1)书写形式不方便。我国的各种文字基本上都是从左往右横向书写的,维吾尔文字从右往左横向书写,同大多数民族文字,尤其是与汉字对照起来很不方便,同科学技术资讯使用的公式、阿拉伯数字和乐谱的书写方向也是相反的。(2)用点儿的数目和位置区别字母的形式太多,在书写和印刷时不方便,而且容易出错。现行维吾尔文有30个字母,但是基本形式只有16个,其他字母都是以在字母上方、下方加点儿或加不同数目的点儿来区别的。(3)拼写字母因使用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如前连书体、独立书体、后连书体。

2.以拉丁字母拼写文字时期(1951~1982年)

这一时期正是新中国成立及新疆和平解放初期,党中央国务院将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视为落实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政策的重要内容,不仅将保护与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益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并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对语言文字使用的现实需要,不断调整、细化和完善。1951年,国务院提出“在国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组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1951年2月5日,《政务院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决定》的第5项提出:“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帮助文字尚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史筠:《民族法律法规概述》,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247页。;195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第16条规定:“各民族自治区机关采用各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以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国家民委办公厅、政法司、政策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法规选编》,北京:中国民航出版社,1997年,第2~3页。;1954年的《宪法》第3条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董云虎、刘武萍:《世界人权约法总览》,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20页。,等等,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相关文件的出台是我国政府自始至终坚持各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重视发展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权利的具体体现。

1955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与中央民族学院联合组成工作队与自治区文字改革委员会一起,在新疆进行了关于社会、历史、语言的大规模田野调查工作,此项调查一方面为新疆的“民族识别”做了前期准备,同时也为帮助新疆少数民族创建和改革文字工作奠定了基础。1956年8月,在乌鲁木齐召开了民族语言文字学术研讨会,包括原苏联在内的一些国家的专家学者也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决定采纳将维吾尔、哈萨克、蒙古、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等民族的文字过渡到以斯拉夫字母为基础制定的新文字的意见。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对少数民族文字改革作了如下阐述:“汉语现在既然决定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拼音字母,应该确定这样一条原则:今后各民族创造或改革文字的时候,原则上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并且应该在字母的读音和用法上尽量跟汉语拼音方案取得一致”*周恩来:《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1958年1月10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举行的报告会上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年第2号 总号:129),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8年。;“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相同或相近的音,尽可能用汉语拼音方案里相当的字母表示”;随后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创造文字应该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原有文字进行改革,采用新的字母系统的时候,也应该尽可能以拉丁字母为基础”。1958年3月28日至4月16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术研讨会,此次会议就少数民族的文字改革问题重新制定了方针和原则,废止了以斯拉夫字母为基础制定文字的决定。1959年11月25日至12月11日,在乌鲁木齐召开了全疆第二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术研讨会,通过了停止使用现行的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老文字、改用以汉语拼音字母方案为基础制定的新文字(拉丁字母) 的建议,随之制定了哈萨克、维吾尔新文字方案。1960年3月,新文字方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报经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行。1964年3月26日,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这一方案;10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65年1月在新疆公布《维吾尔新文字方案》,并开始全面在全区推行维吾尔新文字。维吾尔新文字共有33个字母,其中元音字母8个、辅音字母25个,还使用了4个双字母和一个隔音符号,相对于以阿拉伯字母拼写文字时期,这一时期也被称为“新文字时期”。

对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文字在《汉语拼音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拉丁化改革,其宗旨是通过将新疆人口较多民族的文字在字母形式、读音和用法上与《汉语拼音方案》相对一致,以便于相互学习语言和拼写借词,促进民族间的沟通与交流。

3.恢复使用阿拉伯字母时期(1983年至今)

20世纪70~80年代,新疆维吾尔语学校全面使用新文字教学,报刊、书籍等纸媒也以新文字为主。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新文字的缺陷与不足显现,实践证明这种维吾尔新文字并不成熟,新老文字并行也不利于维吾尔族科学、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与对外交流。1982年9月,根据《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广使用维吾尔、哈萨克老文字的决定》(1982年〈1983〉44号文件),维吾尔、哈萨克新文字停止使用,恢复使用以阿拉伯字母系统拼写维吾尔、哈萨克文字;1983年起,恢复使用维吾尔老文字,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则只作为一种拼音符号保留。迄今为止,我国新疆维吾尔族仍使用以阿拉伯字母系统拼写的老文字。

4.维吾尔文字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为推进维吾尔文字融入电子信息时代的步伐,20世纪80年代,国家信息产业部制定出维吾尔文字字符集、键盘和字模的国家标准,且维吾尔文字编码字符集被认定为国际标准,以此为基础的维吾尔文字处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不断完善;1989年1月,维吾尔文字信息处理研究成果通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鉴定,实现了维吾尔文字的电子信息化及办公自动化。

三、哈萨克斯坦的维吾尔文字演变

移民中亚的维吾尔人历经沙俄时期、苏维埃时期、中亚诸民族主权国家独立时期,在文字使用上和中亚其他民族一样大致经历了三次改革,首先是使用阿拉伯字母,后改为拉丁字母,最后使用斯拉夫字母并沿用至今。

1.使用阿拉伯文字母时期(“十月革命”前后)

维吾尔人在中亚作为单一民族出现是在“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之前,生活在中亚的维吾尔人没有官方名称。1923~1924年,苏联进行了全国范围的民族识别工作,宣布将国内的“喀什噶尔人”“和田人”“塔兰奇人”“阿克苏人”按其自身对民族属别的认同,统一定名为“维吾尔人”。至此,维吾尔人在中亚才作为一个民族出现*在1924年之前,苏联根据来源地将来自喀什、和田、阿克苏的维吾尔人分别称为“喀什噶尔人”“和田人”“阿克苏人”,将来自伊犁的维吾尔人称为“塔兰奇人”,蒙古语,意为“种地人”。,维吾尔文字也随着苏联民族识别工作的完成并且在苏联语言学家马洛夫的提议下得以确认。在“十月革命”前后,苏联维吾尔族华人与该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等民族均使用以阿拉伯字母拼写的文字。

2.使用拉丁字母时期(“十月革命”结束至1936年)

苏联政府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制定少数民族新文字体系的工作,主要是为没有文字的或虽有文字但是建立在阿拉伯文字基础上的民族创制新的文字体系。当时的主要观点认为正在使用的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文字与这些语言是不相适应的。从“十月革命”结束到1936年,这19年是苏联各民族文字拉丁化的时期,这一时期新创制的文字基本都是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1922~1930年的9年间,原来使用阿拉伯字母、蒙古字母、犹太字母、叙利亚字母的近20种文字都实现了拉丁化。在1920~1932年这12年中,苏联先后创制了近50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1925年,苏联提出并通过了改革维吾尔文字、以阿拉伯字母系统拼写的决议;1928年,苏联政府开始了维吾尔文字的创建工作,正式开始以拉丁字母拼写维吾尔语方案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1930年,解决了维吾尔文字向拉丁字母转换的问题,正式将维吾尔文字以拉丁字母系统拼写。

3.使用西里尔字母时期(1937~1991年)

在绝大多数少数民族都以拉丁字母拼写文字的过程中,苏联国内的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等民族一直使用以西里尔字母为基础的文字。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苏联部分学者再次发出了改革文字的呼声,认为:(1)西里尔字母表有33个字母,无重复字母,而拉丁字母表只有26个字母,许多字母彼此重复,西里尔字母系统在表音结构方面比拉丁字母系统丰富;(2)苏联国内有一些民族在“十月革命”前创制文字时就已经制定了以西里尔字母为基础的字母表(如雅库特字母表、哈卡斯字母表、楚瓦什字母表);(3)作为一个多民族、多文化、多宗教的联盟国家,多种文字系统阻隔了民族间的交流和交往,使用以拉丁字母系统为基础创建的文字不利于这些民族与使用西里尔字母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联系。1937~1940年是苏联各民族放弃使用拉丁字母文字体系,转用西里尔字母的时期。*西里尔字母源于希腊字母,由基督教传教士西里尔兄弟在9世纪为在斯拉夫人中传教方便所创立,因此称为西里尔字母,被斯拉夫民族广泛使用。

1936~1940年期间,由苏联政府牵头,为国内当时还未使用西里尔字母文字的48个民族创建了文字,建立和普及了使用西里尔字母的本民族语言的学校网。期间,与维吾尔语同属突厥语族的哈萨克语、吉尔吉斯语都先后改用西里尔字母拼写,维吾尔族移民由于人口数量相对较少、居住区域农村化及社会地位等各种因素使得其文字改革步伐相对滞后,此后由于卫国战争的爆发,维吾尔文字的斯拉夫化改革被迫中断。直到1947年,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最高苏维埃发布命令,决定将以拉丁字母系统拼写的维吾尔文字改以斯拉夫字母(即西里尔字母)拼写的文字,至此,中亚维吾尔族放弃使用拉丁字母而采用西里尔字母拼写文字。目前,使用西里尔字母拼写的维吾尔语字母表有42个字母符号,包括9个元音字母、26个辅音字母、6个主要用于拼写外来语借词的字母及一个软音符号。

4.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维吾尔文字(1991年至今)

1991年12月16日,哈萨克斯坦宣布独立,把国名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改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独立后哈萨克斯坦致力于主体民族文化的发展,强调复兴主体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在 1993年和1995年制定并通过的两部宪法中都对语言问题作了规定。1993年宪法规定哈萨克语是哈萨克斯坦的国语,俄语是族际交流语言;1996年11月16日,《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发表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语言政策构想》中要求各级国家机关、部门、武装力量、统计核算、财务、技术文件及法律诉讼程序使用哈萨克语,哈萨克语要在新的社会文明中发挥对外交流的作用等内容。哈萨克斯坦以行政手段推广国语的做法使得其语言政策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当然也明显影响了该国维吾尔族华人移民的语言使用,哈萨克斯坦独立20多年的今日,维吾尔人在社会交往中除继续使用俄语外,开始大量使用哈萨克语;除了其国语的社会属性外,哈萨克语与维吾尔语同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语法、词汇相近或相通,维吾尔人使用哈萨克语基本可以做到“无师自通”。目前,哈萨克斯坦的维吾尔人仍然使用以西里尔字母拼写的维吾尔文字。

四、对今后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文字使用的预测

据源自《土耳其周刊》(《Turkish weeklk》)*http:∥en.rian.ru/word/20130118/178857464.html.2012年12月14日消息,“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在阿斯塔纳向其政府下达指令,哈萨克斯坦将于2015年完成国家语言文字向拉丁字母的转换”;另据2013年1月18日(RIA Novosti)阿斯塔纳的报道,“哈萨克斯坦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本周五在外交官会议上指出‘这一举动不能被视为是哈萨克斯坦带有政治地缘倾向的依据’;‘2015年完成国家文字从现使用的西里尔字母向拉丁字母的转用是国家语言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现代化的一部分,与政治动机无关,将哈萨克斯坦文化通过文字的改革使其成为一种在世界文化范围内易于交流的部分,需要与所有国家进行人文与文化方面的交流以寻求多方位的发展’”(译文)。目前,哈萨克斯坦国内各民族使用的文字拼写基础是1940年苏联时期引进的西里尔字母,从那时起至今西里尔字母取代了苏联1927~1940年时期所使用的标准突厥语字母。哈萨克斯坦政府早在2006年就开始酝酿用拉丁字母取代斯拉夫字母,目前可行性方案的研究与实施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此前,阿塞拜疆已经成为独联体国家中第一个由西里尔字母转向使用拉丁字母的国家。目前,哈萨克斯坦的一些官方网站已经在同时使用拉丁文字和斯拉夫文字,对此,该国多数民众认为使用拉丁字母其实就是在使用一种基于突厥语字母表并修改过的拉丁字母。根据对以往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及语言文字使用政策的分析,我们可以预测,作为哈萨克斯坦少数民族之一的维吾尔族华人,其文字也将经历从现在使用的以斯拉夫字母转用以拉丁字母拼写文字的变化。

中国新疆维吾尔族与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族属于同源民族,两国的维吾尔族百余年来由于所在国的相关民族及语言文字政策,其文字使用呈现不同的状况,通过对中哈两国维吾尔族文字使用的历史与现状的梳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1)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真正做到了民族不论大小一律平等,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具体实施层面,充分保障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国内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的自由,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为国内各少数民族自由、平等地使用文字“保驾护航”,体现了中国政府一方面保护并尊重中国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为各少数民族融入国家主流文化,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中国政府充分保障各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权利,于1978年成立的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承担着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这7种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法律法规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其他国家政治领域中的重要著作及文件。目前,党和国家在全国及地区性的重大活动都提供以上7种语言的文字译本及同声翻译,这在世界上是不多见的。(3)相对于国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百余年来从我国新疆迁入中亚各国,尤其是哈萨克斯坦的维吾尔人,无论是沙俄时期、苏联时期还是主体民族国家成立以后,其居住区域的“边疆化”及职业分布的“农村化”都决定了这一群体社会地位的“边缘化”,无论是使用拉丁字母拼写文字还是使用西里尔字母拼写文字,其文字使用总是在所在国政府为政治需要而制定的整齐划一的语言文字法规的“指挥棒”下被动变换,所在国政府也不可能考虑这一特殊群体的语言文字使用和发展的需求。

责任编辑:刘 欣

*本文为新疆重点文科基地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招标课题“哈萨克斯坦维吾尔教育研究”(040712B02)、“中亚地区维吾尔教育研究”(XJEDU040713B03)、“新疆汉语教育发展研究”(12CYY09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同时本文受新疆普通高校重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资助。

H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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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5330(2016)03-0086-06

孔雪晴,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教授、“中亚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中心”成员(新疆乌鲁木齐 8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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