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的责任新论

2016-03-05 20:11何玉海
现代基础教育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创新性学会责任

何玉海

(上海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 200234)



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的责任新论

何玉海

(上海师范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 200234)

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和过程,这一社会活动和过程把作为相关方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在教育这一社会活动和过程中,相关方的责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而理性。学校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服务,教师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家长辅助学生健康成长,社会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这就是现代社会对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基本要求,也是新的时代对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责任的重新认定。

教育过程;各相关方;各相关方的责任;责任新论

进入21世纪,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世界各国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基于工业化生产的传统教育,在教育理念、教育理论、教育实践、教育途径与手段等各方面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比尔·盖茨(Bill Gates)说,“你的工作场所和你关于教育的观念,将被改变得几乎面目全非”,“信息高速公路将打破国界,并有可能推动一种世界文化的发展,或至少推动一种文化活动、文化价值观的共享”。[1]的确,随着互联网络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世界已被“缩小”成了一个“地球村”,世界范围内的教育已悄然发生变化,学校教育正在从旧的教育范式转向新的教育范式;学校组织的性质正由“培养人才场所”向“为学习服务的组织”转变。据此,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的责任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而理性。在现代社会教育过程中,学校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服务;教师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家长辅助学生健康成长;社会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正像《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所言,“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这就是新的世纪对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基本要求,也是新的时代对教育过程中各相关方责任的重新认定。

一、学校责任: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学校是供学生学习与成长的重要场所,“但在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中,人们通过越来越多的渠道学习有用的知识,培养创新的精神,掌握科学的方法,学校显然已经不是唯一的知识来源和社会化场所。各种超文本的知识信息通过各种媒介充斥着社会的各个场所,网上课程、虚拟学校开始出现,这使得知识的获得可以通过学校以外的许多途径。与此同时,新的交往形式,例如通过网络与外界的交流,大大地拓展了人的学习与交往空间。这种功能取向的转移是理所当然的。这种转移必然会引起传统人才培养方式的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功能,适时应变地对来自各个方面的影响加以选择,发挥其组织、调控的作用”。[2]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正处于快速的发展之中,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发展也不断地对学校教育提出新的要求。一方面,正像乌申斯基所说:“我们虽然认为教育在人的生活中有重大意义,但我们也很清楚,教育工作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是人的身心的自然条件和人注定要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条件所使然的。此外,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作为有意义活动的狭义教育——学校和负实际责任的教育者、教师们绝对不是唯一的教育者;而无意的教育者——大自然、家庭、社会、人民及其宗教和语言,即自然与历史,就这些广泛概念的最广泛的意义来说,也起着同样大的教育作用,也许还起着大得多的教育作用。”[3]这就是说,人们对教育的理解与认识在不断走向理性与客观。

另一方面,世界范围内的学校教育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学校教育由追求内部效能到追求外界效能,由追求外界效能到追求未来效能,由人才培养到“为学习服务”[4];教育范式也在悄然发生着转变:“以教师为中心”范式向“以学生为中心”范式的转变,“面向结果”范式向“面向过程”范式的转变,“重视内容”范式向“重视方法”范式的转变,“接受教育”范式向“创新教育”范式的转变,“讲授教育”范式向“服务教育”范式的转变。学者陈建翔、王松涛认为,“新教育”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断定,所谓新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它具有了前所未有的鲜明的服务性质,它是为学习服务、为学习者服务的。”[5]笔者认为,学校教育功能与范式转变了,学校的角色自然也应该随之转变。

然而,现代社会中学校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呢?赫钦斯在他的《教育中的冲突》一书中指出:“什么是教育?教育就是帮助学生学会自己思考,做出独立的判断,并作为一个负责的公民参加工作。”[6]第斯多惠在《德国教师培养指南》中指出:“教育的最高目标就是激发主动性,培养独立性。从广义上讲这就是一切教育的最终目的。”[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认为,通过教育,“我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如何去学习,这样便可以终身吸收新的知识;要学会自由地和批判地思考;学会热爱世界并使这个世界更有人情味;学会在创造过程中并通过创造性工作促进发展”。[7]学者陈建翔、王松涛认为,“新教育作为一种新质,作为一个新生命,与过去教育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是通过帮助个体的学习,来促进个性的发展”。[5]据此我们说,“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服务”就是现代学校的职责。

现代学校属于社会服务组织,学校的产品是“教育服务”,而不再像我们以往认定的那样是学生。教师是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即“服务者”。学生是教育服务的接收者,即“学习者”。学校教育就是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从而帮助和促进学生各方面素质的生成与发展的活动和过程。教育服务观根植于“服务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服务产品理论(第一、二、三产业理论)、西方的人本教育理论、我国的性善论和心学思想、现代组织分类学(国际组织分类原理)以及WTO服务贸易规则”[8]。现代社会要求,学校不仅仅“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教育的机构,是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9],而且更应该是社会服务组织。现代学校的责任就是为学生成长与发展服务,就是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我教育,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生成和发展。这一职责也是现代学校组织性质所决定的。然而,在我国,“从学校方面来看,面对整体性的社会变迁,学校还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适时应变的措施,还固守着传统的知识观、教育观、学校观、师生观,因此尚不足以应对变化着的社会”。[2]现在时代变了,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和学会学习,已成为现代学校的根本任务。由此看来,现代学校只有把自己的责任确立在“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生成和发展上,才会不辱使命,才是最大限度地尊重教育规律。

二、教师职责: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在现代信息社会里,其成员不但需要全面和谐发展,而且还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这就给学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和模式的影响,我们现在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方法,还很难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因此转变观念,实施帮助学生进行自主性创新性学习的教育,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学校教育发展的历史必然,而帮助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则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

在现代学校教育活动过程中,教师的责任与任务就是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这是因为:一方面,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是“知识爆炸的社会”,单纯地学习知识不可取,学习知识体系也不明智,只有学会获取知识的方法,学会学习才是高明之举。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认为,“教”是一种暂时状态,其目的是促使学生自力更生,教师必须指导学生学会如何学习,逐渐具备独立思考、探究发现和自我矫正的能力。[10]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四个支柱”,即学会求知(Learning to know)、学会做事(Learning to do)、学会共处(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学会生存(Learning to be),继此之后,2003年又提出了学会改变(Learning to change)的主张,并将其视为终身学习的“第五支柱”。[11]这实际上既从“学”的角度、又从“教”的角度对学校教育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发展。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内因”,其他一切教育资源都是“外因”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罗杰斯说:“称他们为教师已经不恰当了。他们是催化剂,是促进者,是给学生自由、生活和学习机会的人。”[12]贝克说:“从现实意义上说,教师乃是学生的仆人。”[13]笔者认为,“促进者”也好,“仆人”也好,都是“服务者”角色的具体体现,是现代学校教师最为恰当的角色。从教师职业来看,帮助学生发展、学会学习正是教师的职责,也是教育的最终目的。

在学校教育中,“教”只是手段,而“学”才是目的。因此,教师要通过提供持续改进的教育服务,激发起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通过自主创新性学习,最大限度地去释放自己的发展潜能,从而满足其各方面素质的生成与发展需要。现代教师的职责就是“激发主动性,培养独立性”,帮助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从而使学生学会自主创新性学习与自我教育。因此,作为教师,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乐于奉献,热情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学校,一切工作都应该围绕着学生进行,就像医院和医生必须以病人及其感受为中心,超市和其员工必须以顾客及其感受为中心一样,尽职尽责,持续不断地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以此满足学生的发展要求。[14]当然,“要完全避免权威主义是相当困难的,但是,使我们的教学成为非权威性的和对话式的教学应当成为我们的理想。教师应尽其所能地为他们的学生服务,与他们共同努力以确保对话的实现”。[13]可见,帮助学生自主学习,使他们学会学习,正是现代学校教师的职责与任务。

三、学生责任:自主创新性学习

在现代学校教育中,学生基本义务与责任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所谓自主创新性学习,就学生而言,是指以自主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目的的自主学习活动;就学校教育而言,自主创新性学习的教育就是以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选择、学会创造为根本目标,通过科学的教学设计和“教育服务”帮助学生养成自主性、自觉性,最后达到创新性学习的活动和过程。学生要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学校要实施自主创新性学习的教育。自主创新性学习的教育,要求教师把教育与教学行为的创新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结合起来,帮助学生在一定的情境中,通过研究性学习方式,实现由自主性到自觉性的学习,达到自主和创新的统一,从而充分展示学生自尊、自信、自律的进取型人格精神。教师是自主创新性学习的指导者、帮助者;而学生则是自主创新性学习的学习者和实践者。

自主创新学习是真学习,自主创新学习的教育则是真教育。自主创新性学习和自主创新性学习的教育具有六大特点:一是自主性。自主创新性学习强调学生要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以学生的自主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生命价值实现的意义,强调积极的探究和实践活动。二是开放性。开放性是指在现代社会,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学习内容和地点是开放的,学习途径与方法也是多样的。三是过程性。自主创新性学习强调“学习过程”和对“学习过程”的控制。四是建构性。自主创新性学习强调学习者的自我知识建构,把知识学习和知识应用情景这两者整合起来。教师是知识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而学生是学习者,其知识的习得主要靠自己主动的信息加工和知识建构来完成。五是互动性。互动性是自主创新性学习的重要特征。在学习活动与过程中,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习个体与学习媒体的互动,强调人与环境的交互影响,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创新潜能。六是创新性。创新性就是创造性地学习,激发创新潜能,培养创造性思维和能力,培养批判性意识和探索精神。笔者认为,学校实施自主创新性学习的教育,学生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这才是本真的教育。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是学习型社会。自主创新性学习既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又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学生是“学习者”,在教师的帮助下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从而生成和发展其各方面的素质,这就是21世纪的学校教育——新教育。“新教育”的内涵,相对学校而言就是“为学习服务”;相对学生而言,就是“自主创新性学习”。学生自主创新性学习也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世界人权宣言》第29条第1款规定:“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第10条规定:“人人有义务通过努力和勤奋发展自身的能力。同时,人人应当享有同样的接受教育和从事有意义的工作的机会。”可见,接受教育是学生的自由与权利,接受教育同样也是学生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有责任、有义务努力学习,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公民和人类文明的推动者。

四、家长责任:辅助学生健康成长

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家长既是孩子的抚养者,又是监护人,还是教育者。“利考纳(T.Lickona)认为,家长是孩子的主要道德教育者,是孩子的第一个道德教师,家长对儿童的道德具有最持久的影响;家庭在儿童得到的道德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15]笔者认为,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家长的责任就是辅助学生健康成长、均衡发展。教育好儿女,既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国教育与发展纲要》(1993)中对家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家长应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讲究教育方法,培养子女具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这就是说,作为家长必须尽职尽责,教育子女成为一个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且意志坚强、品质高尚的人。具体而言,家长应该尽好以下职责与义务:

1.教育好子女,使其思想健康发展

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通常指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中,家长(主要指父母和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根据学生身心不断发展的需要和一定的社会要求,采取言传、身教等多种方法,通过家庭日常生活、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环境养育等途径,对子女实施一定的影响,以帮助子女生成和发展良好的综合素质的活动和过程。相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其自己的优势。从孩子成长的全过程来看,家庭教育具有早期性和长期性;从子女同父母的特殊关系看,家庭教育具有权威性和亲密性;从对孩子的了解程度来看,家庭教育具有针对性和连续性;从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来看,家庭教育具有灵活性和感染性。因此,作为家长要增强内涵与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主动承担起培养、教育未来社会合格公民的责任与义务;要重视家庭美德建设,用自己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举止为孩子做出表率;要树立良好家风,创建民主氛围,努力建设平等、和谐、美满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物质和精神环境;要培养孩子的爱心,使他们能体会到父母、家人对自己的爱,能学会关心他人,懂得爱,懂得感恩,关爱生命,爱护周围的美好事物,能体验周围生活中的多种情感;要能自觉学习教育理论,掌握孩子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汲取家庭教育的经验,提高教育水平;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主动配合与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社会教育活动,寻求一致性的教育。

2.引导好子女,使其心理健康发展

家庭是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作为家长要注意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谅解,营造轻松的氛围,使孩子情感愉悦,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免不了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困难,免不了会碰到坎坷,这就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坚强的意志品质。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坚强的意志品质,是通过平凡的生活与实践培养出来的。因此,要注意孩子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指导与帮助他们安排好日常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责任感;要弘扬正能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意孩子学习兴趣的培养,指导孩子从书本中,从生活实践中,从大自然中汲取知识,陶冶情操;要让孩子学会赏识自己,树立自信心,从小养成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增强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勇气和力量。面对不良心理(焦虑、急躁、经受不了挫折与失败、自残、自我奖惩过度等),要采取积极、科学、理性的疏导方式,帮助孩子解决问题。

3.呵护好子女,使其身体健康成长

对孩子进行健康的生活教育,使孩子们学会健康的生活方式方法。从小学会并养成低碳、绿色、环保、节约的健康生活习惯,学会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抵制畸形消费、奢侈生活、透支生活、熬夜等不良习惯。引导孩子追逐理性自由,学会日常生存与趋利避害的知识和本领,增强其应对风险的心理素质和实践能力。要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明察秋毫,为孩子身体的健康发育保驾护航;要关心孩子的生理状况,不失时机地予以指导。要科学安排孩子的饮食,做到合理膳食、荤素搭配,控制孩子的体重,提倡健康的饮食习惯,关心孩子的饮食健康和安全。提倡健康的起居方式,早睡早起,开展广泛的家庭体育与身体锻炼项目。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与安全,使孩子远离黄、赌、毒,远离色情与暴力等,与学校和社会一起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负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4.辅助好子女,使其学业健康发展

养儿育女中,家长还有一个重要的责任,那就是指导与帮助孩子掌握将来谋求幸福的工具。也就是说,辅助孩子掌握追求美好幸福生活同时造福人类社会的知识与本领,成为一个对人类社会有用的人,一个具有21世纪核心素养的人。这一切要求家长必须尽其所能为孩子提供所需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条件,以帮助孩子成就并完成学业,帮助孩子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与设计,使其将来在谋得美好幸福生活的同时对社会能做出较大的贡献,以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如果说家长有权力影响孩子的教育安置问题,那么也并非因为他是消费者,而是因为他们对孩子负有教育的责任。”[16]作为家长,还要积极主动地引导孩子融入信息化现代社会之中,使孩子不断增强生存于社会、适应社会、驾驭社会的本领,进而成为人类文明社会的推动者。

总之,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家长有家长的责任。养儿育女,“育”更重要,孩子不是家长的私有财产,而是文明社会的公民。作为家长必须尽职尽责,否则就是不称职、不负责。当然,我们不能“完全从自己的意愿出发去管束孩子,把孩子看成是大人的附庸”。[2]这就是说,做家长的也要转变观念,全方位地呵护孩子,只有这样才能辅助学生均衡发展,健康成长。

五、社会责任: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实施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事实上,社会往往能左右教育发展方向。社会如何正确引导教育健康发展,这是我国当今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各方如何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与责任,特别是社会该如何担当起自己的责任,这不仅关系到整个教育的成败,也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前途与命运。

众所周知,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培养人类文明的推动者,就必须实施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即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教育。素质教育的核心和内涵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是一致的,是全面发展理论和教育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丰富与发展。“素质教育从根本上涉及到‘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在哪里’这样一些核心问题。”[17]实施素质教育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目前社会上的教育观、人才观、就业观、用人机制等都存在问题。在“人才观”方面,现在社会上过度追求高学历,甚至以学历作为衡量人才的最重要标准。这些观念和体制,都在无形地驱使整个社会片面追求“考高分、进名校、投名师”。“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对高考升学率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升学出现问题的学校进行惩罚,甚至对校长进行调离、撤职。这一行为对升学的引导实际上已经变成了政府的行为,对教育的负面影响巨大。因此,仅靠教育部门来推进素质教育是不够的,各级部门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来,把素质教育作为国家教育的一个大政方针来抓,并给学校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素质教育才有可能健康地推行下去。”[17]田慧生先生的话语,使我们每个关心教育、关心国家前途与命运的人都心情十分沉重。

正像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所指出的那样,“教育的基本作用,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18]那么在全面和谐发展教育中,社会的基本责任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与义务。

首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领导,要树立起科学的教育观。科学的教育观就是“教育为学习服务”“为人的发展服务”。早在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发表的《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里就指出:“教育不仅仅是为了给经济界提供人才,它不是把人作为经济工具而是作为发展的目的加以对待的。使每个人的潜在的才干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这既符合教育的从根本上来说是人道主义的使命,又符合应成为任何教育政策指导原则的公正的需要,也符合既尊重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又尊重传统和文化多样性的内源发展的真正需要。”[7]可见,我们该放弃“功利教育”“工具教育”了,否则“以人为本”的教育永远是一句空话。

其次,应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现在用人市场上有惟文凭而轻水平,“一专可以遮百丑”等用人制度;有“名校出高学”“名师出高徒”“高徒找好工作”“高徒拿好工资”的俗成潜规则;有花样翻新、名目繁多的就业与用工歧视制度和政策等。这样的环境,怎能引导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因此,营造良好、健康、和谐、公平的环境和氛围,这是政府的应然工作和职责。

再次,应出台确保“以人为本”教育实施的措施,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一是,国家要采取措施,实施全国一盘棋的素质教育战略,素质教育就是全面和谐发展教育,把学校、学生划分为三六九等区别对待,这本身就是一个教育误区和不公平的弊端。二是,坚决取缔、废除那些不利于全面和谐发展教育实施的错误政策,许多地方政策明显地在制造不公平,在大张旗鼓地侵犯人权,这些政策如果再继续存在下去的话,本真的教育不可能实现。三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全面和谐发展教育实施的法律法规体系,以营造起一个健康良好的、动态适宜的、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的保障。四是,社会各界要洁身自好,做人类文明的推动者、教育公平的促进者,全面和谐发展教育的推动者,自觉为孩子们承担起社会责任,引导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1]比尔·盖茨.未来之路[M].辜正坤,主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26.

[2]劳凯声.重新界定学校的功能[J].教育研究,2000,(8).

[3]任钟印.西方近代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419,376.

[4]郑燕祥.教育范式转变:效能保证[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16-29.

[5]陈建翔,王松涛.新教育:为学习服务[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14,15.

[6]王承绪,赵祥麟.西方现代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219.

[7]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与社会特别工作组.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危机与出路[M].蒋凯,主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75.

[8]何玉海. 试论教学质量评价转型:教育服务观的视角[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2,(1):24-26.

[9]郑金洲.教育通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52.[10] 莫雷.20世纪心理学名家名著[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907.

[11] UNESCO, Asia and Pacific Regional Bureau for Education. Learning to be: A Holistic and Integrated Approach to Values Education for Human Development[EB/OL].http://unesdoc.unesco.org/images/0012/001279/127914e.pdf.

[12] 罗杰斯.罗杰斯著作精粹[M].刘毅,钟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21.

[13] Beck,C. A Model of Dialogue for Democratic Moral Educ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C].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 Athens, Georgia, November 8, 1991: 8,90.

[14] 何玉海.教育中“主体与客体之说”的重新审视[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9,(3):99.

[15] T. Lickona. Educating for Character: How Our Schools can Teach Respect and Responsibility[M]. New York: Bantam, 1991:30.

[16] White, J.. Education and the limits of the market[M]//In D. Bridges & T. H. Mclaughlin(Eds.), Education and the market place, London: Falmer,1994:117.

[17] 田慧生.实施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N].中国教育报,2005-12-26.

[18]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85.

New View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Related Party in the Process of School Education

HE Yuhai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Education is a kind of social activities and process in which its related parties such as schools, teachers, students, parents and the society are closely linked up. In the activity and process of educati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related parties changes and becomes more rational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ociety and civilization. Schools service the students for their growth and development, teachers instruct students to know how to learn, students learn actively and creatively, parents help the students grow healthy and the society guides the students to the overall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These are the basic demands of modern society to each related party in the process of school education, and also the reset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related parties in education in new age.

the process of school education, the related partie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related parties, new view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何玉海,河北保定人,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德育和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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