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问题初探

2016-03-16 17:16冯石岗苏艺伟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赤道银行业信贷

冯石岗 苏艺伟

(河北工业大学,天津 300401)

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问题初探

冯石岗 苏艺伟

(河北工业大学,天津 300401)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及经济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的生态环境持续受到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与此同时,我国的银行业也相继提出了一系列绿色信贷的政策,而且正在行动。所以,绿色信贷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绿色信贷的任务上还有很多困难所在。就绿色信贷中所体现出的银行业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我国目前所暴露的不足、外国赤道银行实行绿色信贷的经验等问题进行整理,提出一些建议。

绿色信贷市场;结构化节能抵押品;房屋净值贷款

2007年以来,绿色信贷政策已经开始引起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而且我国的绿色信贷也已经成功的迈进了稳步阶段。所以说如果我们国内银行业意识到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以及其发展机遇,就需要我们各个行业和整个社会都积极响应绿色信贷政策。从这三年来的实践成果中可以看出,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的落实情况总体相对来说还是令人满意的,不仅能看到我国绿色信贷在实施中所取得的有利优势,也会发现其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隐患。

一、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的含义及发展的必要性

(一)绿色信贷的含义

绿色信贷来源于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同时又来源于绿色文明。绿色文明在某个方面上表现为一种追求环境与人类和谐相处并持续发展的一种文明。绿色信贷也可以称为环境融资。绿色信贷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用于正确处理金融业中所处的道德底线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之间的权衡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绿色信贷就是信贷业务上的“绿化”,也有人说是“绿色”在银行信贷中发挥作用。其存在以下几种模式: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融资,建设出新的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绿色信贷包含以下几层含义:其一,援助和强行企业降低能耗,节约资源,把生态环境元素纳入金融业的核算和决策里,转变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无畏经营理念,预防企业走进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恶性循环中去;其二,细致的了解并时刻关注所办理业务中环境保护产业、生态平衡产业中“无眼前利益”领域的发展动态,从整体大局的层面重视人类的生存环境,把生态环境经济所得到的效益回报给金融行业,形成金融与生态的良性循环。

(二)发展绿色信贷的必要性

1.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银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中充当着中介角色,而且又要在可持续发展中成为中坚力量。通常情况下银行是依据企业的持续期、规模、剩余额度以及风险来配置资金,并利用高效快速的贷款审核体系使其可以在风险衡量和定价两方面上有充足的把握。那么,银行实施绿色信贷业务,凭借差异化定价模式去提倡资金流向的可持续,可以更加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尽量规避业务风险,并发挥银行的特殊性作用。

2.是增强我国银行业国际化、提高营销能力的迫切需要

由于我国经济所受的竞争压力的迫切需要、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及生态不平衡等问题已上升到了全球性的政治、经济等问题,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加快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并达成共识。从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角度来看,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控制进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金融机构继续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而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流行趋势则是以绿色信贷为主的绿色金融。中国商业银行如果想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拥有一定地位,就必须顺应国际时代的潮流,在业务经营中大力提倡绿色信贷业务,把经济的可持续化发展做到实处,维持产业政策的连续性,努力做到根本的保证和实事,最大可能为人民服务。

3.是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潜在环境风险的现实需要

近年,我国对环境违规项目施以了更大的整治处罚力度,“企业关停转让合并”与“区域或流域的限批”政策会对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或项目的去留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及意义,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业务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收回,贷款风险是否有逐步变大的趋势。如果不能及时加强银行对环境的风险管理,不仅会影响到银行的社会形象问题,也会损害其相关债权的及时收回。要是积极推广绿色信贷,银行方面严格遵循国家规定,把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的环保政策作为条件,合理的选取贷款企业,严格贯彻把控贷款审批程序,为商业银行能够在通过利用保险和衍生金融市场中的转化环境风险方面开辟出一条可行的路径。

二、我国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我国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出现的问题

1.环保信息披露得不到重视,不对称性突出

近年以来,虽然我国企业环保信息披露机制有较大进展,但其环保信息披露机制并不是很完善,体现出信息披露在形式、内容上的不规范性、信息披露的相关部门联合机制和信息披露的相关主体的责任及权利丧失等问题上。从而对那些来自商业银行公开的资料数据库中污染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违法记录并不能够完全体现,也不能为那些拥有健全合法信息的企业提供一个共享互动平台的机制。使信息的完整性能够得以保障方面有一定的缺憾,从而导致了核查成本的相对过高。同时对于政府部门所提供的那些环保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来的所存在的滞后和遗漏现象,各商业银行做不到信息资源的共同分享。再次,绿色信贷的实施缺乏具体的评估细则。环保信息上体现出的不对称性和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明显阻碍了绿色信贷的可持续操作性和基层实践活动的实施与改进。

2.专业人才稀缺,相关知识匮乏

我国的银行业输入国际相关准则时间相对较晚,对于有关的国际管理规则还没有深入的了解,还停留在初级阶段。银行内部在建立完善、系统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制度上做的还不到位,在环境保护知识、相关政策分析、了解国家政策和环保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以及相关方面的专业环境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人才可以说是相当的缺乏。同时也可能是因为能够对绿色信贷进行深入研究的专业人才的缺乏,以及目前大多数银行对于绿色信贷的操作流程及贷后服务并不十分了解,所以常常会出现操作性低下的现象,客户反映较强烈。目前,我国环境金融学、环境经济学仍然是新兴学科,在此方面培养出的人才还很稀缺。由此可见,相关人才的紧缺的确对我国银行业打造低碳银行的发展有十分不利的影响。

3.银行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观念落后,缺乏发展的眼光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银行业对自身必须承担起的企业社会责任仍没有深刻的认识,及足够的重视。同时在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社会责任的处理办法认识上,还存在着不到位的现象,都认为这只是贷款企业和政府互相监督的事情,与他们并无关系。就银行对绿色信贷业务的角度来说,普遍把其看作是一种公益性活动或是政策的响应行为,并没有发自内心的把它看成是商业发展的核心也没有意识到绿色信贷的机遇。一些银行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仍然对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给予相当大的投资,并抱以能有较大收益的期望。然而目前,全球所有经济体的共同理念是建设生态文明、树立新的生存观和发展观,银行也不能例外,银行的“绿色化”也势在必行,一个连环境责任意识都没有的企业,是不会获取同业及消费群众的尊重与认可的。由此可见,我国的银行业仍缺少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这种从业精神,更缺少把银行未来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紧密联系起来的文化,观念和眼光还比较落后和狭隘。

(二)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

1.制度短板阻碍了绿色信贷的有力推进

目前,绿色信贷制度实施仍停留在政策层面上,还没有出台统一的实施标准,目前只是依据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来推动执行,因此造成了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参差不齐的局面。同时对于我国金融市场来说,监督的有效性和机制制约的缺乏,在实行绿色信贷政策过程中大多数银行还是从自身出发考虑,主动公开信息的动力相对于国外十分缺乏。虽然银行与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可以共同分享使用,但还没有银行向环保部门提供有关企业的贷款信息,更是没有看到银行为此所做出的努力。这些制度上的疏忽造成了如今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2.创新意识薄弱阻碍了绿色信贷的发展

目前,我国就绿色信贷的业务创新体现出来的还是它的相对落后,一些银行所谓的绿色信贷新型模式实际上只是借鉴或者照搬于发达国家,没有创新元素。虽然出台的相关文件及政策还算多,但这些政策大多是综合的,蜻蜓点水般的,我们又不能一味的借鉴国外经验,虽然赤道原则早已是比较成熟的国际环保信贷准则,但并不能彻底的运用于中国市场。况且国内外还都处于摸索阶段,都在寻找一条对银行、企业都有动力的融资模式。所以,创新意识是不容忽视的。

3.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动力不足

银行虽然要追求利益,但不管银行业会怎样进行创新,污染治理必须有人来承担。绿色金融提高是以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为主要前提的。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仅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七家银行引荐并遵循了赤道原则。

三、绿色信贷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一)国际发展绿色信贷的准则: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是由国际上主要的金融机构依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大多数银行的政策和指南来建立的,用于限制、审核和监管项目融资中有关的环境因素同社会风险的一个保护防范性金融业准则。 如今其早已被金融界认为是可持续性项目融资的“黄金标准”。赤道原则并不是一个国际条约,采纳这一原则的金融机构不但不需要加入同盟组织,更无需签订任何协议,只需要各自对外宣布其已经或准备实施与这一原则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即可。显然,赤道原则的发起人只是想要构建一个有传播意识的殿堂,并不是想创立一个金融集团。 但如果金融机构一旦参与赤道原则,就表示银行在信贷业务审核、风险监管流程等方面必须服从赤道原则的有关规定,对于谨慎性审查义务要认真履行。

(二)国外赤道银行的实践经验

1.瑞穗实业银行:绿色金融的先行者

在2003年8月,日本媒体就大力传播赤道原则理念,这也是国际上第一个提出绿色信贷观念的国家。《瑞穗实业银行赤道原则实施手册》的出台,引导人们提倡全球的项目融资实行赤道原则。 而要想在全球性项目融资市场上拥有足够的优势,在融资业务中实行一系列相关的环境和社会保护措施则是银行融资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瑞穗成功进行了在项目融资方面的可持续性发展,成为项目融资的主要牵头安排行之一,不仅实现银行商业利益,同时又源于其认真履行并积极向其他银行推荐采纳赤道原则,已成为该领域中货真价实的“环保银行”。瑞穗实业银行出色的体现了赤道原则的“绿色”精神,推进了瑞穗组织结构内部化的革命,同时又把与外部利益相关方之间的互动关系重新建立了起来,加大了整个社会向可持续发展迈进的步子。

2.花旗银行:赤道原则发起银行之一

自2003年开始采纳赤道原则,花旗出台了全方位系统的环保性政策,构建起全新的投资准则以及ESRM体系,从信贷风险监管和声誉风险保障角度出发,对环境与社会风险进行监控。那些曾经被ESRM部门所评估过的项目和提供过的咨询,在初期阶段就已经被归入同一个系统,适用于全球性业务。由不同业务部门的高层经理构成,并由企业公民总监负责相关事宜。

3.汇丰银行:实现制度超越

在2005年曾获得首届“可持续银行金奖”,汇丰银行的在绿色信贷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结合环境、社会与商业目标等方面的措施中。汇丰在制度方面实现了两个超越。首先,把“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从以前单一的项目融资发展到了包括项目顾问活动、把项目贷款资金投入方向最终投向于对行业信贷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有利活动;其次,汇丰把这个国际金融行业准则也应用在了所有的商业信贷中,同时制定出项目出口融资的内部管理手册。在2004-2007年间相继颁布了林地和林产品行业融资指引、淡水基础设施行业融资指引、化工行业融资指引、能源行业融资指引和矿业及金融行业相关的融资指引,为与“绿色”相关的行业融资以及投资活动提供了国际上可接受的准则指引,并明确指出了严禁介入的一些环境开发利用领域。

(三)国外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首先,要将“赤道”精神内化掉,制定并履行明确的业务标准和指南,在银行业内树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对于银行这个中介角色来说,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敷浅的关注环境与社会问题,而是关系到银行业务活动能否有序的开展继而可持续的发展下去,在企业与环境之间起到至关重要的桥梁作用。银行业经营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问题是把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管理,更要转变过去那种传统的一味追求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模式。其次,要明确责任负担机制与惩处机制。要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给银行以动力和经济支持。在进行探讨项目融资决策中环境以及社会责任问题时,要虚心采纳国外银行在处理环境和社会风险方面的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可以把商业银行落实环保法规制度、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的相关经验适当的归入我国法规政策中,落实我们国家自己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扩大监督检查的范围。再次,要加强信息沟通。在内容和精神上与国际金融公司机构进行更多更细化的交流与合作,把外国的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成果引入国内, 最大程度的帮助我国商业银行在环境保护政策并编制环境风险管理方面编制出成文手册,以指导商业银行信贷活动以及其他业务的开展。同时更要最大可能的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对银行的外部性监督。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对策

(一)加强绿色信贷的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的监督力度,为发展我国绿色信贷提供有利的政策保障,强化环境污染的责任内部化。一方面从政府角度来讲,我们要维持产业政策的连续性,明确产业政策指导。“绿色信贷”的管理指南既要符合“赤道原则”,又要真真切切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要细化掉绿色信贷的整体标准、吸收一些因地制宜的实施细则。在制度实施上也要具有可操作性,使银行不仅要支持又要约束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行为,让信贷措施方案立足于操作性更为统一的政策之上。银行业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时,坚决提倡银行把可持续发展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必须的价值导向。

另一方面从银行业角度出发,在银行决策层面设立专业部门来负责绿色信贷。成立总行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团队进行对应的绿色信贷工作。从战略高度上部署金融机构推进各自的绿色信贷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一线服务水平,对实体经济也要认真服务,积极支持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二) 落实贷后跟踪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一方面,坚决要在各个银行中把持续跟踪监测机制有序的建立起来并加强监督,同样将环保风险管理的相关细则一并纳入日常贷后管理工作中,与此同时把预警管理流程及时理清,把控环保信息的收集、分析、核实、预警等各个环节,严格对事中风险进行全程跟踪评价和监控,把高耗能等行业里的劣等级客户在系统中设置选择性自动锁定,对他们要加大予以的退出压力。

另一方面,在各个银行之间编制互相制约的贷款业务管理制度,严格禁止有不达标企业在一个银行受到制约后而在其他银行却又得到办理业务资格的现象出现。加强银行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增进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切实做到互相贯彻贷款事前事后的责任问责制,各银行绿色信贷相关岗位人员都要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

(三)增强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推动力

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讲,要做到遏制两高行业的发展,减少其对资金的吸引力。并提高银行整体认知,培养员工绿色理念。对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中的自我评估指导进行加强管理,全面合理的评估各大金融机构内部以及相互间的绿色信贷成效问题。必须把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的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其评估后的结果中应需包括金融机构的各项鉴定表,如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就职评价等。

另一方面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来讲,建议财税等部门相应的出台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贴息、坏账自主核销等对百姓来讲更为优惠和持续发展的政策和贷中进行风险补偿等急救措施,增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实施过程中开展绿色信贷的内生动力。同时,对那些阻碍环保工作的企业或项目征收一定的惩罚性税收,使税收杠杆在银行业与环境和资源保护之间充分发挥效用。

(四)提高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执行力

要牢牢树立绿色信贷的理念,走好推行绿色信贷的每一步。一方面对银行业来讲,银行内部人员培养与外部人才引进要有一定程度绿色信贷理念的重视。把银行内部能力建设力度做强,综合风险管理能力做好。制定具体的相关操作规范,增强技术、服务、产品支持。一定要做好贷后跟踪监测和信息披露工作。注重与社会各个团体之间的合作。加快信息共享的电子网络平台建设,实现银监部门与当的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之间互利信息的共同分享,共同制约。

另一方面对于全部社会成员来讲,只有全体成员树立了正确的绿色信贷的创新理念,才能在工作中顺其自然的考虑并渗入一定的环保因素,才能真正将“绿色”精神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去。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重视绿色信贷,尽自己举手之劳去换回我们美好的家园,社会就会进步,国家就会强大。

[1] 于晓刚.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足迹[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3.10

[2] 厄恩斯特·冯·魏茨察克.中国环境经济政策研究——环境税、绿色信贷与保险[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1.5

[3] 原庆丹,沈晓悦.绿色信贷与环境责任保险[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6

[4] 李静江.企业绿色经营[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8

[5] 董志,康书生.赤道原则的国际实践及启示[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9,(02)

[6] 马海虎.浅析绿色信贷的监督机制[J]. 法制与社会,2013,(02)

[7] 王小江.让绿色金融成为绿色经济的动力[J]. 绿叶,2012,(01)

[8] 周倪波.绿色信贷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J].环境保护,2010,(12)

[9] 王卉.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08)

[10] 黄海峰.中国绿色信贷政策现状研究[J].中国市场,2010,(27)

[11] Bill Baue.Revised Equator Principles Fall Short of International Best Practice for Project Finance.Principies.2006

[12] New Resource Institute(NRB).In-terview with Peter Liu.2007

[13] Thinking about the future:a critique of the limits to growth.1973

[责任编校:张勇]

2016-10-14

冯石岗,男,河北冀州人,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冀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博导。

F830.5

A

1009-5462(2016)04-0001-05

猜你喜欢
赤道银行业信贷
河北省银行业协会
办理银行业务须谨慎
距赤道越远越喜爱黄色
聚焦Z世代信贷成瘾
银行业对外开放再定位
最热的地方不在赤道
最热的地方不在赤道
给银行业打气
飘,雪的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