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治思维的视角探讨如何做好秘书工作

2016-03-16 17:16张慧照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秘书工作者法治

张慧照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南平 353000)

从法治思维的视角探讨如何做好秘书工作

张慧照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 南平 353000)

秘书工作作为我国治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秘书的法治素养是我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秘书法治化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为了提升秘书在其工作过程中的责任意识,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应当要求秘书工作者科学合理地运用法治思维,力争实现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法治思维的视角对如何做好秘书工作进行探讨与研究。

法治思维;秘书工作;运用探讨

一、前言

所谓秘书指的是我国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中的一类常备人员,属于我国劳动者大军中的一支强大队伍。秘书的职责在于辅助其上司或领导从事工作,是上司或领导日常工作中的主要助手,并负责其所在组织或者单位中的办公室的有关管理工作。从另外一个方面看,秘书在其工作的组织或单位中发挥着承上启下、沟通协调的权利中枢地位,担负着推进甚至落实管理工作的重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秘书工作者应当培养并有效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秘书的本职工作,实现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二、秘书工作的特点

(一)创新性

秘书日常工作的内容一般来讲大多较为复杂,创新性是其工作的基础甚至是动力。秘书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经常接触领导,有着频繁的工作往来。秘书这一工作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就在于收集、整理和储存重要的文件和信息,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对于秘书工作者而言,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不断进行探索,进而获得新的突破、新的发现。

(二)积极性

秘书工作者在其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必须对其本职工作有着较高的热情,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这就是秘书工作的积极性特点。秘书工作者只有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在其实际工作中才能够更加努力,才能更积极地进行创新,勇于承担责任。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之下,应当选拔具备较高工作热情的人来担任秘书这一工作,方能促使单位或组织整体获得更稳定和良好的发展。

(三)前瞻性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许多的相关活动内容都需要秘书工作者科学地进行预测,并且以此为依据进相关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可见,从事秘书工作这一岗位的人员除了必须具备相当敏锐的洞察力之外,还应当必备一定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这种前瞻性和预见性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能够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能够根据事物当前和过往的规律判断其之后可能发生或出现的情况。对秘书这一工作来说,其预见的准确性越大,对其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也就越大,就越能更好地服务其当前的发展。

三、秘书法治思维的界定

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权利思维有着本质的区别,其实质是指各级的领导干部在思考问题、制定决策以及办事情的过程中,都必须时刻谨记人民授权、职权法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规程,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且自觉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法律的监督。法治思维是行为主体从法治理念出发,运用法律法规的原则、规范、精神以及逻辑等分析和判断其在工作实践中遇到和所需处理的问题,进而得出结论的这样一种思想认识过程和相应结果。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法治思维的行为主体是我国各级的领导和干部,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领导干部只负责决策,而其下属的各个职能部门和秘书则主要负责执行。唯有当决策和执行与法治思维相符合,才能确保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一目标的实现。秘书工作者作为实践工作中的特殊成员,应当具备法治思维,也就是秘书法治思维。秘书法治思维主要是指秘书个体及其团队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在秘书的各项有关活动与工作中在主观与客观方面都要受职业伦理、法律法规、岗位职责以及规章制度等的约束,并切实将这些约束贯彻实施到分析与解决实际工作与实务的实践过程中。

四、秘书法治思维的培养

秘书工作者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应当不断加强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例如,可以让秘书工作者在实践中通过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知识、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等方式来进一步培养秘书的法治思维能力。

首先,秘书工作者必须先知法。因为秘书的工作内容及性质所覆盖的范围相对较广泛,它所涉及到的领域比较多,所以,秘书工作者具有相应的工作手册,在这手册中应当记录各种有关秘书事务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还应当具有地方性的或者单位部门的相关的规章制度,另外,各企业事业单位的岗位职责和职业规范操守等也是一个重要体现。秘书工作者应当把这些规范详细收集并且记录下来,以备不时之需,作为将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参考及依据内容。

其次,秘书工作者要能够懂得法律、理解法律。秘书工作者所在的单位部门平时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可以通过不定期的开展法治讲座,以此来加强秘书工作者的法治观念。通过法治理念的学习,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善于运用法律来进行工作。所以,秘书工作者在能够理解法律的基础上,领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时能够不失时宜的将各种法律规范融入进来。

再次,秘书工作者应当掌握法律并且自身能够守法。秘书工作者在其工作范围和职业生涯中应当能够经得住考验,保证所做之事都属于法律规定之内,不能越界。这就需要秘书工作者在工作中能够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够将不合法理和法律规定的请求拒之门外,绝对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利用自身的某些便利条件来谋取私利。秘书工作者要将守法意识融入骨髓深处,不仅仅是大事方面,琐事同样如此,能够确保每一件事有法可依,这样才不会因小失大,造成更大的损失。

最后,秘书工作者应当能够善于运用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就说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某些小过错而导致大失误,要严于律己,加强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培养。同时,秘书工作者应当时刻谨记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不让规矩受破坏。同时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各层级秘书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力度,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党和国家相关部门都曾经提出过各类要求,提高各单位部门自身法治意识。秘书工作者应当自觉维护相关规范程序的权威性,而不要将其当做摆设。实际生活工作中出现过各类腐败事件,这其中都存在秘书的影子,如果秘书工作者在生活工作中能够恪守成规,严于律己,意志坚定,就不会给别人可乘之机,一些事情就能够防范于未然。当然,这也需要有相关的制度来保障秘书工作者的各项权益。

秘书工作者的法治思维的培养不仅仅需要个人的努力,还应当建立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各企业,都应该给秘书工作营造一个法治氛围,加强职业培训和法治教育,让秘书工作者职业规范化、法治化。确定秘书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让其能够成为常态化,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立法为秘书职业保驾护航。还可以通过民间秘书职业协会等团体来保障秘书的权益,促使秘书在新形势下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秘书法治思维的运用

(一)秘书应当强化法治理念

在新环境下,法治思维能力是秘书工作中的一个能力体现。在现实生活工作中,秘书工作者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并且能够积极的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保证自身能够知法、懂法以及守法,并能加以正确运用,能够通过现实案例分析真正的融入到工作中来。同时,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情况下,还应当将法律知识与社会发展相结合,运用到实际中来,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提高自我认识,思维能力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升华,让其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一个有效手段,当前秘书工作者不仅需要确立法治观念意识,而且还应当强化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积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于律己,能够做到遇到事情时,有理可据,有法可依。

(二)秘书工作者必须提高自身依法处理事情的能力

从现实情况进行分析可知,当今社会的形式极其复杂,作为秘书,必须通过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水平来使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进一步加强,另外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也应当充分利用法治意识来促进工作的有效进展。在现实生活工作中,秘书工作者必须敢于承担责任,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敢作敢当。并且当出现重大决策内容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必要的法定程序,例如大众参与、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方面的评估、核实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等,然后再经过集体讨论分析,最后科学合理的将各项决策落实到位。

(三)秘书工作者应当接受法律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在实际工作中,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与完善各项监督机制是实现秘书工作者能够真正的依法办事的一个重要保证。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必须以此入手,积极的科学合理的组建监督机构,保障监督机制能够得到系统的有效运行,并且保证监督的实时性和有效性,让制度约束人,真正实现统一管理。在一些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件中,可以利用政务的公开、积极的引导等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情况,能够积极的参与到事项的评价中来。秘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积极的落实到群众路线中来,在工作中严格守法,加强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够依法处理各项事情,严于律己,让各项工作可以依法顺利的开展下去。

(四)秘书工作者应当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弘扬法治精神是秘书工作者法治素养的重要体现和具体运用之一,秘书工作者应当树立坚定的法治信念和信仰,建立饱满热情的法治信息,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法治风范,成为实现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中重要的组织、推动与实践者,成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推崇者,成为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的坚定遵守与捍卫者,成为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

六、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要想更好地开展秘书工作,必须要求秘书工作者在其实际工作过程中不断培养并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均能够依法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有效提升秘书工作的整体效率。

[1] 程林盛.论秘书法治思维的培养[J].秘书之友,2016,(3):4~7

[2] 刘中明,薛钦元.善用法治思维做好新常态下的秘书工作[J].秘书之友,2015,(5):6

[3] 刘君.秘书参谋职能研究[D].广州市:暨南大学,2013

[4] 梁志国.关于做好企业秘书工作的几点思考[J].广州石油化工学院学报,2015,(2):38~41

[责任编校:张勇]

2016-11-22

张慧照,女,福建闽侯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助教。

C931.46

A

1009-5462(2016)04-0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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