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辉市小店河闫氏家族历史兴衰考究

2016-03-16 21:02薛宸宇
文化学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卫辉市小店民居

薛宸宇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辨风正俗】

河南省卫辉市小店河闫氏家族历史兴衰考究

薛宸宇

(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小店河闫氏家族本为躲避明末战祸的山西流民,但凭借着闫家几代人勤劳劳动、艰苦经营、积累财富,逐渐成为清代河南卫辉地区的乡绅望族,并建设了颇具建筑、文化价值的小店河民居,然而闫氏后人未能守住家族产业,经历制毒贩毒、深缠官司等几次变故,终究使其偌大家产散尽。

小店河;闫氏家族;兴衰

中国历史上众多家族都曾兴起于田野阡陌之间,历经艰苦创业而成为地方豪门望族,但是几代之后,又因种种原由而逐渐落破,淹没在历史之中。“创业维艰、守业更难”似乎成为历史循环的不变道理,本文试就河南卫辉小店河闫氏家族的兴衰进行考察,以期引起大家对这个历史命题深层次的关注。

一、闫氏家族与小店河村、小店河民居

据《卫辉市志》记载:“清初一户人家在沧河边开一小店铺,以后落户建村,故称小店河。”[1]又“据《闫氏家谱》记载:闫氏祖居山西林虑(今河南林州),后迁林县吕儿庄,到第九世闫天党时携子南迁于汲县,后由第十世闫榜奉母命迁居至小店河,他就是小店河的闫氏始祖。”[2]从这两则材料来看,闫氏家族是小店河村落的真正建立者,小店河村是从闫氏家族迁过来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

小店河村本是豫北一个不起眼的小村落,其之所以能够引起人们持续关注,主要是因为它较为完整的保存了大量的清代民居建筑。小店河清代民居建筑群,是我国北方清代民居建筑的优秀范例之一,现存四合院28套,较大民房78套,规模宏大,气势雄伟,保存较为完好,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现今留存的小店河民居大多是闫氏家族建造完成的,它们集中体现了闫氏家族的兴衰历程,并为研究这一时期的家族史提供了丰富的证据。

二、从“外来户”到乡绅望族

闫氏家族在小店河的兴盛和其家族的几次艰苦创业是分不开的。明末战乱频繁,闫勇及其弟闫榜几经辗转定居于汲县(今卫辉市)小店河,最初他们是在沧河边搭茅屋,开小店铺,为沧河上的航船业服务。随着闫氏家族人丁增多,他们又开荒种地,从事农业生产。后他们发现小店河山上野生楮树丛生,于是就剥树皮泡沤造纸,所产纸品除供当地居民消费外,也销往临近乡村,在此过程中积累了财富。

真正让闫家兴旺发达的是养羊业,小店河地区属于温带季风性气候,夏季降水较多,且与仓河相邻,水源充足,青草繁盛,羊皮光鲜质量好,闫氏家族正是看准了小店河这个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大力发展养羊业,进而发家致富的。据闫玉祥老人口述:“当时闫家养的羊最盛时有一万多头,光给闫家放羊的羊倌就有近200人,放羊的鞭子能放满半间屋子。由于羊太多,当地水草不能满足其需求,所以有的羊倌沿着太行山麓西行,直到山西晋城一带,一去一回就是三四个月,并可以带着多了一倍的羊回来”。闫氏发家还与卫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卫河流经卫辉市,自古漕运发达,是南北大运河重要一段。明代,因万历皇帝的弟弟潞王在此设卫辉盐仓,航运盛极一时。到了清代,仍是“车马少于船”。沧河边有古官道,闫家生产的产品先经古官道陆行,到卫辉卫河上船,又经卫河入海河再入天津,回程时再带洋货回来销售,以此一去一回,获利颇厚。

从清朝道光年间至民国初期,闫家财富经过数代人积累,牧羊家业已扩展到山西一带,田产也遍布整个太行山区,足有数千顷之多,成为当地当之无愧的豪绅之首,以致当时地方有民谚道:“李、张看大门,牛、杨东西卧,闫、王后边坐。”可见闫氏家族这时已经成为小店河几大望族之一。

三、从筚路蓝缕到家产散尽

据文献记载来看,闫氏家族从地方豪门巨贾到穷困落破,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原因。清末京汉铁路通车后,卫河运输大动脉地位日渐丧失,严重依赖卫河航运经营粮食、纸业、羊皮贩运的闫家遭受了直接的打击。主观原因有三:一为买田质地,大量建设豪华屋舍;二为闫氏后人误入歧途,吸毒贩毒;三为主佣结仇,长期诉讼。

闫氏家族在艰辛创业过程中,将大量的资产购地建房,小店河民居建设历经同治、道光、光绪、民国几代,耗资巨大,给闫氏家族带来不小负担。大量资金固定在房产土地上,限制生产规模的扩大,亦给闫家经商资金链带来长期的隐患。

闫玉德,小店河闫勇后人,自小聪明伶俐,长大后继承家族产业,善于交际,早年奔走于京津两地贩卖粮食,获利颇丰。当时北平是东北烟土的主要集中地,闫玉德在此将粮食出售后,用换来的资金购得鸦片,回程途中一路贩卖,自己也吸食鸦片。1922年闫玉德通过日本商人介绍,聘请日本制毒技师,并在自己家乡正面村秘密制造毒品。据《卫辉文史资料》载:“所制金丹(俗称“快上快”)每小件可重1斤,其成本不足3元,售价为36元。每昼夜可制一千余斤,可获利四万余元。1931年生产海洛英(俗称“白面”“老海”),以松竹梅为牌号,每件重19两2钱(旧秤),成本不足百元,而出售批发价为720元。平均每天可获利五万余元。嗣后张宗昌、闫锡山相继入股。制毒场也扩大至冯家峪、寨河、凤凰山、老绝顶等处,各处均配备武器戒备卫护。”[3]抗日战争时期,闫玉德又与国民党汲县(今卫辉市)县长介景福结拜兄弟,相互勾结,闫玉德被介景福委任为汲县常备大队队长一职,利用职务之便明目张胆的将大批毒品原料运往正面村等制毒场所,并命令其部署荷枪实弹沿途护送,所制毒品,诸如金丹、海洛因发送到山东、山西、河北等地,严重危害了百姓健康,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1933年秋,刘峙主豫,命令四十军去剿匪肃毒,无果。1943年,汲县抗日民主政府在此地成立后,陆续将闫玉德等数人逮捕法办。”[4]闫玉德吸毒、制毒、贩毒,历经十余年,虽一时暴富,但终究难逃政府的打击制裁,法办后其不义收入也尽归没收,这不仅对闫氏家族财富增长无益,亦严重的损害了闫家的名望,从此,闫家即一蹶不振,逐渐衰败。

最终将闫氏家族拖垮的一场历时数年的官司。民国后期,闫家有个刘姓佣人,因为日常杂事与主家结仇,主家将刘姓一家赶出家门。后来刘姓家人回到闫家偷盗,被闫家发现打伤不治身亡,从此刘家和闫家就结上官司,刘家人先后到卫辉府、开封府状告闫家,前后历经数年,以至于当地有“刘家要饭打官司,闫家拿钱打官司”,最终闫家败诉,常年打官司耗费巨大,加之对刘家的赔偿加重了族人的负担,从而加速了小店河闫氏家族的衰败。

[1]卫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卫辉市志[M].北京:三联书店,1993.803.

[2]杜启明.中原文化大典·文物典·建筑[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446.

[3][4]政协河南卫辉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卫辉文史资料·第6辑[M].新乡:卫辉市政协学习文史委,2000.86.89.

【责任编辑:周 丹】

K29

A

1673-7725(2016)07-0038-02

2016-06-28

薛宸宇(1995-),女,河南淮阳人,主要从事中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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