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其义例 破卷立篇
——戴震自刻《分篇水经注》整理刍议

2016-03-20 03:04彭君华
古籍研究 2016年2期
关键词:水经注戴震经文

彭君华

(作者单位:安徽省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

审其义例 破卷立篇
——戴震自刻《分篇水经注》整理刍议

彭君华

说到《水经注》,清代以来,其影响最著者,无疑当首推武英殿聚珍版本。两百多年中,殿本的翻刻、重印已达数十次之多,诚如张元济先生所言:“自聚珍版印行,举世奉为圭臬。”*张元济:《永乐大典本水经注跋》,见永乐大典本《水经注》,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8年缩印本,第715页。

殿本《水经注》的校订者为戴震。他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奉召入京,以举人身份与修《四库全书》。次年,接到校订《水经注》的差事,并于当年十月完成,恭校呈上,由武英殿刊刻。

戴震奉召入京前一年,即乾隆三十七年(1772),主讲于浙东金华书院,即已着手刊刻自定《水经注》。至明年,所刻未及四分之一,因入四库馆而中辍。在殿本《水经注》的校订工作交差之后,他继续未竟之业,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完成刊刻,这就是《分篇水经注》。次年(1777)的五月,戴震便去世了。

如此算来,在仅仅两年的时间里,戴震便先后出版了两种《水经注》:一种官本,一种私刻,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奇事。

何以官本之外,又要私刻呢?相互对照之下,不难发现,原来这是彼此关联却面目迥异的两种《水经注》,它值得郦学和戴学研究者的深刻回味和反思。

戴震之研治《水经注》,至迟可以追溯到乾隆十四年(1749)二十五岁时。这从程瑶田的《五友记》、孔继涵的《水地记序》等文中不难得到证明。自此直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自定《水经注》刊刻完成,其前后时间跨度竟达二十七个年头。《水经注》的研究恰恰花费了戴震半辈子的心血。

《水经注》“经注错互”“字句讹脱”,学者恒苦其难读。戴震在刊刻定本之前,他研究《水经注》的著述,其较著者依照时序可数出两部:其一为《水地记》,其中的定稿《河水》篇曾经四易。其二是乾隆三十年(1765)完成的《水经考次》,它从混淆不清的《水经注》中析出一百二十三条河流的全部经文,先是将各水按原书顺序编次,后又将各水独立成篇,重加编次。并作《附考》,对《河水》、《淇水》、《穀水》、《渭水》、《沔水》、《江水》诸篇错乱而不可读的经文、注文加以考正;作《水经书后》,简述《水经注》流传及致误的过程,总结出分辨其经文与注文的“四例”:

《水经》立文,首云某水所出,已下不复重举水名;而注内详及所纳小水,加以采摭故实,彼此相杂,则一水之名不得不循文重举。

《水经》叙次所经郡县,如云“又东过某县南”之类,一语实赅一县;而注内则自县西至东,详记水历委曲。

《水经》所列即当时县治;至善长作注时,已县邑流移,注既附经,是以云“迳某县故城”,经无有称“故城”者也。

凡经例云“过”;注例云“迳”。*戴震:《水经书后》,杨应芹、诸伟奇主编《戴震全书》(修订本)第4册,合肥:黄山书社,2010年,第502页。

其后,戴震确立了《分篇水经注》校订整理的基本纲领,即“审其义例,按之地望,兼以各本参差”*见杨应芹整理《分篇水经注》,合肥:黄山书社,2015年版,序目。。所谓的“义例”自然涵盖了分辨经注的“四例”。而“按之地望”,即考察山川的自然形势,用戴震的话说,“因川源之派别,知山势之逶迤,高高下下,不失地阞”*见《分篇水经注》序目。,“令众山如一山,群川如一川”*戴震:《汾州府志例言》,《戴震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578页。。戴震研究历史地理有着与众不同的独特方法,段玉裁曾经指出:“盖从来以郡国为主而求其山川,先生则以山川为主而求其郡县。”*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见《戴震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178页。段玉裁评戴震《水地记》曰:“固将合天下之山为一山,合天下之川为一川,而自《尚书》、《周官》、《春秋》之地名,以及战国至今历代史志建置沿革之纷错,无不依山川之左右曲折安置妥帖,至赜而不乱。”*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见《戴震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179页。

戴震研治校订《水经注》的成果,于殿本集中体现在其中的案语;于自刻本则直接呈现在经注文中。

殿本《水经注》,据《永乐大典》贿韵水字自卷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七至卷一万一千一百四十一所引,一仍前人割裂宋人三十五卷残本为四十卷的做法。其中的案语或为校记,或为考证和注释,说明其致误之由及改正的理据,少则数字,多则数百字,主要是分剖混淆的经文和注文、考正文字的讹脱衍倒,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而自刻本则沿用《水经考次》的做法,将宋残本的一百二十三水,自河水至斤员水以某水各自为篇,“以河江为纲,按地望先后,分属于河江左右”*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见《戴震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164页。,重新加以编次。全书除却经注,不留校勘考证文字。

殿本成书在前,自刻本的稿本自然成了其重要的校本。朱筠谓:“此吾友休宁戴震东原初征入四库馆,以其生平所校《水经注》本,更据《永乐大典》所引互校,损益至二三千言之多,而郦氏原序亦出焉,乃并录以成书,官刻编之聚珍版中者也。”*朱筠:《戴氏校订本水经注书后》,《笥河文集》卷六,嘉庆乙亥椒华唫舫刻本。孔继涵亦谓,戴震在四库馆中编纂《水经注》,“以其平日所得详加订正”*见《分篇水经注》孔序。。故二本时有同为他本所不见的文字。

殿本牵于体例,受制官府,稳重有余,颇多因袭;自刻本旨在求其通达顺畅,实事求是,旁征博采,一片神行。故二本虽同出一手,相关相应,然体例既别,歧异多见。以下试从增、删、改、乙四个方面通过举例予以具体说明。

1. 增。少则一二字,多则百字,或理顺文气,或补足文义,或辑得佚文。

(1) 自刻本《淯水》篇,经文“又东,过宛县南”之下,P796注文“余按,淯水左右旧有二澨,所谓南澨、北澨。澨者,水侧之濆”*以下引用自刻本标注页码均出自杨应芹整理《分篇水经注》。,“澨者”之“澨”,为殿本及他本所无。不难感受,增此一字,“水侧之濆”四字便顺畅灵活了。

(2) 自刻本《江水》篇,经文“鄂县北”之下,P696注文“江水又东,左则巴水注之”,“又东”二字为殿本所无。此句注文之前及之后的注文,均以“江水又东”一句领起,顺叙江水沿途所经,故戴震当是考其行文,据例补之。

(3) 自刻本《渐江水》篇,经文“渐江水出三天子都”之下,P889注文“以全琮领太守,平讨山越”十字,殿本作“以讨士宗”四字,案语谓“此有脱误”。自刻本显然再经考量,坐实了殿本案语。

(4) 自刻本《沁水》篇,经文“又东,过州县北”之下,P211注文“《春秋左传》:‘隐公十有一年,周以赐郑。昭公三年,晋以州田赐郑公孙段。’其后,韩宣子徙居之”,其中“昭公三年晋以州田赐郑”十字为殿本所无。若据殿本,则昭公三年之事便提前发生于隐公十一年了。非如戴震细加考查,潜心深究,此类太过隐蔽的讹误实在难以被发现。

(5) 自刻本《浊漳水》篇,经文“又东出山,过邺县西”之下,P356注文“水出邺西北”至“谓之合口”计九十六字,殿本及他本均无,乃戴震据《太平御览》卷六十四《河北诸水·滏水》引《水经注》所补,殿本于相应位置加有案语。

2. 删。根据语势、文义,综覈相关经文、注文,对衍文等加以剔除。

(1) 自刻本《淯水》篇,经文“又南,过新野县西”之下,P799注文“《地理志》曰县有‘堵水,王莽曰阳城’也。建武二年”,殿本于此后有“汉哀帝改为顺阳”一句七字。此后,二本同接“更封安阳侯朱祐为堵阳侯”。按,建武为东汉光武帝刘秀的第一个年号,其间若横亘“汉哀帝”等七字,显然横空突兀。《水经注疏》杨守敬有按,即判此七字为衍文。

(2) 自刻本《潕水》篇,经文“东过其县南”之下,P609注文“潕水东北迳于东山西。潕水之左,即黄城山也”,殿本于“山西”之后有“西流入潕”四字,其案语谓:“此四字,上有脱文。”可见,自刻本的删削正是与殿本案语相呼应的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

(3) 自刻本《泗水》篇,经文“又南过高平县西”之下,P541注文“泗水又南,迳高平县故城西。汉高帝七年,封将军陈锴为槖侯”,殿本于“城西”之后有“汉宣帝地节三年,封丞相魏相为侯国”两句十五字,由汉宣帝到汉高帝,时序是逆向的。杨守敬、熊会贞的《水经注疏》转引姜宸英的话说:“此二句是后人所妄加。”

(4) 自刻本《决水》篇,经文“过安丰县东”之下,P645注文“决水又西北,灌水注之。其水导源庐江金兰县西北东陵乡大苏山”,此后殿本及他本均有“即淮水也”一句。按,下文介绍了“决水北至蓼入淮”,及“灌水亦于蓼入决”。又按,《淮水》篇P572注文也明确“决水自舒蓼北注(淮水)”,正可与《决水》篇遥相呼应,然《淮水》篇则终篇无一语涉及灌水及庐江金兰县西北东陵乡大苏山。或许这是戴震删削的理据。

3. 改。其间,有根据文义、文例者,更有经过严格考证者。

(2) 自刻本《淇水》篇,经文“淇水出河内隆虑县大号山”之下,P332注文“白沟又北屈而西转”,及其下的注文“白沟东北迳枉人山东”(P333)、“白沟又东北迳石柱冈”(P333),三处“白沟”,殿本及他本均作“淇水”。按,“白沟又北屈而西转”之前的注文,有“淇水又东北流,谓之白沟”(P332)云云,同水异名,戴震当据此而改。

(3) 自刻本《汶水》篇,P499经文“又西南,过鲁国汶阳县北”十字,殿本及他本均作注文,作“汶水又西南,迳鲁国汶阳县北”。关于此处改动,戴震手校《水经注》批语*见《戴震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571页。有论,属于分辨经注一例。此前的经文为“过博县西北”(P498),此后的经文为“又西南,过蛇丘县南”(P500),准其所谓“《水经》立文,首云某水所出,已下不复重举水名”,以及“《水经》叙次所过郡县……一语实赅一县”二例,戴震删去“汶水”二字,改“迳”为“过”,升注为经。

(4) 自刻本《漾水》篇,经文“又东南,至葭萌县,东北与羌水合”之下,P727注文“水出夷祝城西南穷溪,即水源也”,“即水源也”四字,殿本及他本均作“北注夷水”。《水经注疏》熊会贞按谓,“北注夷水”当是衍文。戴震的更改,亦当经过一番考证功夫。

4. 乙。主要应是审其文气,以类相从。

(1) 自刻本《河水二》篇,经文“又从葱岭出而东北流”之下,P19注文“《汉书·西域传》曰:‘葱岭以东,南北有山相距千余里,东西六千里,河出其中。’”二十八字,大典本、殿本均在其后经文“又东注蒲昌海”之下的注文“北河自疏勒迳流南河之北”一句之后。两者分属不同经文,且相距近千字之遥。我们忖度,戴震当经审其文势而挪移至此,以顺承其上注文“山即葱岭也”一句之后,从而可以一气灌注。

(2) 自刻本《汶水》篇,经文“过博县西北”之下,P498注文自“汶水西南迳龟阴之田”至“龟阴之田是也”计六十四字,殿本及他本均在其前经文“屈从县西南流”之下的注文“浚陂注壑东南流”(P497)之后。按,据自刻本所校,该六十四字中述及“龟山在博县北十五里”(P498),与其上的经文“博县西北”(P498)及其后的注文“汶水又南,迳博县故城东”(P498)恰成一气。

(3) 自刻本《穀水》、《涧水》两篇相先后,其《涧水》篇经文“涧水出新安县南白石山”之下,P315注文“挚仲治《三辅决录注》云”至“涧水东者是也”计七十九字,在殿本则位于“穀水”经文“穀水出弘农黾池县南墦冢林穀阳谷”之下注文“自下通谓涧水”之上。按,此七十九字虽语涉穀水,然引据材料最终则归结为“斯则涧水也,即《周书》所谓‘我卜涧水东’者是也”(P315),或许这就是戴震挪移的理据。

(4) 自刻本《渐江水》篇,经文“北过余杭,东入于海”之下,P893注文自“浙江又迳永兴县北”始,至“自外无水以应之”,计一千七百六十一字,殿本及他本则均在同一条经文之下接近篇末的注文“浙江又东,注于海”(P902)之上。按,寻绎自刻本,此一千余字的叙述顺序,上承“浙江又迳固陵城北”(P893),下接以“浙江又迳会稽山阴县”(897);据殿本等,则上承“浙江又东,迳柴辟南”,下“注于海”。戴震作出如此大跨度的调整,是否根据浙江的实际流经而顺叙?其理据值得探讨。

《分篇水经注》整理者杨应芹先生,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实际承担起《戴震全书》的主编工作,至1997年10月全套出齐。勤耕不辍,至2010年5月又完成增订再版。其《水经注》的研究,起步亦与《戴震全书》的编纂相后先。

《分篇水经注》的整理工作,以武英殿本为主校本,参校了杨守敬、熊会贞的《水经注疏》、赵一清的《水经注释》等多种版本,以及与《水经注》整理、研究相关的多种著作,特别是段熙仲先生点校的《水经注疏》的校记。

全书的整理工作,大要可归为两个方面:其一为经注文的细加比照;其二为详核注文的出处。尤以第二个方面为工作重心所在,查核构成了其整理工作的基础。

1. 于殿本的案语,整理者时加采录。如

(1) 《河水一》篇P16校一六:“殿本案:‘罗卫’、‘罗越’,互相通称。”类似于注释。

(2) 《河水三》篇P114校八四,根据殿本案语,经核实,将自刻本“史记”改为“地理风俗记”。

(3) 《江水》篇P702校三五,整体移录殿本案语,说明《水经》中江、沔二水之关联,提示在《水经注》业已残损的情况下,可以参考《禹贡山水泽地》以明江水之大略。案语颇具导读作用。

(4) 《湘水》篇P856校一,自刻本“节侯狩燕”,殿本作“节侯拘”。殿本案曰:“‘节侯拘’有脱误,《史记》作‘靖侯狗彘’,《汉书》作‘靖侯狩燕’。”可据以比照戴校殿本与校自刻本之去取情况。

2. 于戴震的校勘理据或作追索。如

(1) 《淇水》篇P341校七“白沟之北”谓:“此处及其下文‘白沟东北迳枉人山东’、‘白沟又东北迳石柱’”之‘白沟’,他本均作‘淇水’。估计是戴震据上文‘淇水又东北流,谓之白沟’而改。”

(2) 《沽河》篇P434校一“斗耸”谓:“他本均作‘升(或昇)耸’。《谷水》有‘二壁争高,斗耸相乱’云,戴氏或据之改。”

3. 于诸本歧异文字审其是者而从之。如

(1) 《河水三》篇P110校一七:“史记音义”,原本作“汉书注”,据杨、熊注疏本改。

(2) 《河水三》篇P113校八三:“田肸”,原本作“田朌”,杨、熊注疏本作“田汾”,据殿本改。

(3) 《河水三》篇P114校九二:“宋元嘉七年,到彦之北入。后失。至二十七年,以王玄谟为宁朔将军”,“七年”到“至”十字,据赵本补。

(4) 《沔水》篇P781校二:“鲁建城治因即峭岭”,原本作“用远城治因即崤岭”。引据杨、熊注疏本按语,改“用”为“鲁”,改“远”为“建”,改“崤”为“峭”。

4. 于疑难遽释处存以备考。如

(1) 《河水三》篇P112校五六“周固记开山”,录杨守敬按语:疑为“开山图曰关”。

(2) 《河水三》篇P112校六六“瑕父吕甥”,经查核,疑即《春秋左氏传·僖公十五年》之“瑕吕饴甥”。

(3) 《渭水》篇P267校二五“春秋”,经查核,《春秋》经无晋献公获骊姬之记文,对照《国语·晋语》和《史记·晋世家》相关文字,疑“春秋”当为“国语”或“史记”之讹。

5. 查核引据,务求精确。如

(1) 《河水二》篇P26校九“史记”:“指《汉书》。又‘史记曰西有大河’同此。参见注疏本守敬按。”校实则为注。因遵原文“史记曰‘焉耆近海多鱼鸟’”,而查核《史记》,发现无“焉耆”之目,参杨守敬《水经注疏》按引徐松语,从而确定此“史记”指的是《汉书》。按,此前的标点本多加标书名号,无疑均未经推敲,望文生义,失之鲁莽。

(2) 《渠》篇P131校六“林乡亭”,“查《后汉书·郡国志》,林乡亭已失载”,并提供了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相关线索。

(3) 《伊水》篇P328校六,经查,原文“郭景纯注云”:“鲧化羽渊而复在此,然已变怪,亦无往而不化矣。”“十九字,为《山海经》郭注所无。”

6. 查核引据,证成戴校。如

(1) 《河水三》篇P111校四二“与龙门山相对”六字,殿本无。经查,系戴震辑得《元和郡县图志·河东道二》所引《水经注》佚文。

(3) 《渭水》篇P226校一二“成国渠”,殿本作“成林渠”。经查,《汉书·地理志》有“成国渠首受渭,东北至上林入蒙龙渠”,正与自刻本所述一致。

(4) 《济水》篇P492校六“须句”,殿本及他本均作“须朐”,下同。经查,《春秋》三传均作“须句”;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亦作“须句”。

(5) 《洣水》篇P866校一,“泉不常见”至“饮此多愈”三十二字,为戴震据《名胜志》所增补。

(6) 《渐江水》篇P903校五“末治”,殿本作“末理”。经查,《汉书·地理志》正作“末治”。

7. 查核引据,补苴罅漏。如

(1) 《河水一》篇P16校一四,“小夫人即以两手捋乳,乳各作五百道,俱坠千子口中”,“各”字原无,为整理者据《佛国记》所补。“各”字精确地上承“两手”,下接“千子”。

(2) 《河水一》篇P16校二一,昆仑山所出“五水”:整理者“据《山海经·西山经》,昆仑所出当为‘四水’,即河水、赤水、洋水、黑水”。

(4) 《渭水》篇P266校一三“汉书五行志史记曰”,原本作“史记秦本纪云”,殿本同。经查核,所引文字不见于《史记》,而出自《汉书·五行志》,故改正。

(6) 《耒水》篇P864校四“和帝”,原本作“顺帝”,整理者核《后汉书·宦者传》而改。

如果说,采用多种版本以相互比对是一项慢功夫、细功夫的话,追索注文的引据出处则更可称得上是一项苦功夫、硬功夫了。因为有相当多的注文,其出处并没有明标,需要尝试查阅两种以上的文献方可解决问题,如前举《济水》篇校“须句”例,即至少涉及了《春秋》三传和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四种书。且不说据郑德坤《水经注引书考》所列,其合计引书达四百三十六种,更可谓沉沉夥矣!然而正是因为把这种苦功夫、硬功夫做下来了,所以,《分篇水经注》的整理出版,其有裨于郦学、戴学的研究殊非浅鲜。

限于体例,《分篇水经注》的整理本于殿本中近十万字的案语未能悉数移录。又,整理本据殿本以改自刻本,或许难免有埋没戴校良苦用心之憾于万一。如《瓠子河》篇P171校六采殿本“迆泽之东北”,改自刻本“泽之东迆北”;《同过水》篇P192校三“出晋水下口者也”,在自刻本为注,现据殿本改为经。诸如此类,均非简单的字词讹误可比。戴震当年先校完殿本,后刊成自刻本,按照一般逻辑,自刻本可在殿本基础之上再斟酌、再打磨,事实似乎也完全可以支撑这一点。故于此两本,校其异同,而略其是非,让研究者见仁见智,窃以为或许更为稳妥些。所谓校书之难无过于定其是非,诚然!

(作者单位:安徽省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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