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有趣的网络江湖

2016-04-16 14:33岳耀勇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1期
关键词:爬格子江湖博客

■岳耀勇



那个有趣的网络江湖

■岳耀勇

早在1997年,那个拨号上网时代,我就走上了网络,先后在济南万千法律新闻组、正义论坛、中法网论坛、法律写作社区等网络空间结识了不少法律界的网络大咖。2005年,《方圆》杂志主办的法律写作社区升级为法律博客。我用“老岳”两个字的谐音注册了自己的第一个博客账号——劳月漫谈(http://laoyue.fyfz.cn),在那里写了335篇文章。2005年12月,新浪博客内测,我注册了自己的博客账号——劳月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oyuehz),到2015年年底,恰好10年,全部博文436篇。2009年11月5日,我注册了新浪微博账号@劳月(http://weibo.com/laoyuehz),至今写了9092条微博,拥有16083个粉丝。虽说也是个V,但只能算微不足道的小小V。能够得到网友们的喜爱、支持,入选“全国十佳检察自媒体”榜单,实在是喜出望外,受宠若惊。

现在回头一望,在网络江湖上居然已经混了十七八个年头了。细细想来,这个网络江湖实在还是挺有趣的。

首先是通过网络的虚拟世界结识了一大批好朋友。这些网友是我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见到的。他们大大地扩展了我的交友面,使我从狭小的机关里走出来,看到更广阔的世界,更多彩的人生,激发了我的生活热情。在这些网友身上,我认识到,朋友是你人生最大的财富,他们会帮助你克服困难,激励你奋勇向前。

其次是学习到很多知识。不上网络你不知道世界之大,知识之多。网络上的知识不似书本,以鲜活的面目出现,令人乐于学习,流连忘返。在网络的江湖上,我就像一块海绵,在学习、适应各种新玩意儿的同时,不经意地吸收了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人文艺术、伦理道德等等无所不包的各种知识。混迹网络江湖,实在是一种很好的“寓教于乐”的方式,在玩儿当中学习。当然,网络江湖泥沙俱下,垃圾特别多,处理不当也会受到不好的影响,成为负能量。好在年事已高,辨别力还是有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还是懂的,不至于被妖言所惑。

再次是练了笔头。我是中文系出身,生就的“爬格子”命。早几年获得检察日报社“十佳采编明星”奖时,我写过一句话:“过去,我把爬格子视为一种事业。现在,我觉得爬格子更是一种境界。”而出没于网络江湖,实在是使你的文章活泼起来的最好方式。从新闻组到论坛到博客到微博到微信,我一以贯之的看法是,网络文风新鲜活泼,值得学习和借鉴。我在机关工作几十年,接触的都是公文。久而久之,极易走进刻板、僵化的八股死胡同。所以,八小时以外躲进网络江湖,写点心情短文,聊点娱乐八卦,有助于自己的文字生动起来,不至于被年轻人嫌弃。而且,网络上无命题作文,都是兴之所至,写自己所想所思。那几千条微博虽说短小,却非常真实,更是文字流利,表达顺畅,就像我在法律博客里的自我介绍:“在这里,你找不到关于法律的高谈阔论,但是你可以看到我真实的内心世界。”

当然,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员,我开设微博既要有自己的个性,也要为法律和检察鼓与呼。没有个性,就不成微博,没人关注,也就没有影响。但是,不关注法律,不宣传检察,又失去了开微博的本来意义。用个性的鲜活方式宣传检察,宣传法律,才是开微博的正确方式。6年来,我认真把握好这两点,努力在展示个性和宣传检察上做尝试,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我的9000多条微博,以时事、法律、社会评论为主,间或有些文学、艺术、体育评论。这些微博既有对重大事件、案件的看法,也有个人的感情抒发以及与博友的互动交流。为了突出重点,吸引粉丝参与讨论,我在微博上开设了3个话题:“劳月时评”(评论有意义的时政、法律问题),已有4076条微博,484万次阅读;“劳月读报”(推荐优秀的新闻报道),已有1651条微博,279.7万次阅读;“劳月夜聊”(广泛的讨论聊天),已有527条微博,28万次阅读。

对于重大、突发的新闻事件和刑事案件,作为一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要敢于发出理性的、正确的声音,引导网络舆论正确理解法律,正确看待案件。这是我开设微博的主要任务。所以,我一直对重大、突发的新闻事件和案件保持关注,力求用法律的、客观的视角来进行分析。比如,去年9月,记者刘虎涉嫌诽谤案和浙江东阳吴永正、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案被存疑不起诉以后,网络舆论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我就写了一篇题为《罪与错之间》的长微博,重点阐释我国法律对不起诉的规定和无罪并非无错的道理,引导网络舆论正确看待这个热点新闻事件,既不要把过激网络言论当作犯罪来处理,也不能因为无罪而放纵网络错误言论。这条长微博发出后受到网友的好评,至今已有18万次阅读,314次转发评论。今年1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快播案庭审进行直播,引发网络广泛议论,检察机关备受争议。于是我写了题为《新媒体面前我们该怎么办?》的长微博,指出在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公诉人必须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渊博的知识水平,必须注重案件的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必须敢于和善于引导舆论,才能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这条长微博后来收获1.8万次阅读,48次转发评论。

在经营这个微博账号的6年里,我深深地体会到,在新媒体时代,个人微博账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个人微博账号必须有个人色彩,这样才能自立于互联网舆论场,才能受到网友欢迎。所以我一直坚持听从自己的内心写作,绝不违心写作。另一方面,个人微博账号也必须坚持底线,不可以随意胡说。作为共产党员、检察官,应该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检察工作的成绩。应该坚定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守法律底线。面对错误言论要敢于挺身而出,予以批判和指正。以我经营微博6年的经历来说,做到上述两点,你的微博就一定会出彩。

这是一个有趣的网络江湖,在这个有趣的网络江湖中,理当有更多的检察官用更好的方式,来展示自己,来发出属于检察官的好声音,弘扬代表法律监督机关的正能量。

(作者系浙江省检察院副巡视员)

猜你喜欢
爬格子江湖博客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机关“笔杆子”素描
爱的江湖
黄霑教我写作
博客天下
相忘于江湖
相忘于江湖
我的剪贴本
博客相册
“爬格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