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微普法”的快乐

2016-04-16 14:33韩雪
法治新闻传播 2016年1期
关键词:韩雪时评普法

■韩雪



体验“微普法”的快乐

■韩雪

2007年元旦刚过,我在新浪网开通了博客——“平凡韩雪的博客”。现在“平凡韩雪的博客”,粉丝近十万,已经发布了几百篇文章。这些文章涉及法律、时政等方面。2011年4月,我曾作为北京市优秀博主参与“见证重生”北京优秀博主赴四川灾区考察活动。所写博文深受欢迎,点击量大,其中一篇有关北京援建过程中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开展廉洁援建的博文,被推荐到新浪网首页。

从线下写作到网上写作,其实也需要一个转变过程。在开通博客之前,我在业余期间经常为报刊、媒体撰写一些时评、杂文,所以有一定的写作基础,但是我很快发现网上写作和给传统媒体写作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网上写作要充分体现网络的特点,把握网络规律,适应网友的需求,不能一味说教灌输。我对写作方式和表达方式做了很大的调整,琢磨一些优秀博文的精妙所在,思考博客文章如何以小见大,很快就找到了感觉。一开始写博客还是板着面孔在那儿空洞地说教,后来就开始用轻松、生动的网言网语进行表达了。一开始基本上是自说自话,没有什么人响应,到后来你来我往的这种互动交流便多起来。一开始写博文一个月也就是几篇,还写得特别费劲,后来写到十几篇甚至几十篇都很轻松了。渐渐的,博客引来了几千、几万,甚至近十万粉丝。

除了写博客,从2008年起,我开始在新浪、搜狐、中华论坛发帖灌水,慢慢地在一些论坛也成了知名的人物,还曾经被评为月度和季度的优秀写手,并成为高级资深会员,拥有一批粉丝。此外,我还在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东方网、正义网等评论频道,发表网评文章数百篇,转载量大,具有一定影响。2009年在由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网络媒体协会主办,新浪、搜狐、网易、千龙、中华网、凤凰网和优酷网共同承办的“回顾90年岁月记录点滴真情——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网络作品征集活动”中,我的作品《王瑛的敬畏观》获得了文字类三等奖,另外还有《灾区的红色》等四篇文章入围了优秀奖。我的时评、网文集《写在法律的边缘》被中华书局出版。

作为一个爱好写作的人,看到自己的观点、文章被网友接受认可,这种表达的快乐是无以言表的,这些都是网上写作给我带来的乐趣。

也就是在线上写作的过程中,我结合自己的写作经验,提出了“微普法”的理念,就是利用网络普及法律,澄清网友模糊认识,引导网友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由于成绩突出,我荣获了北京市“2014年重大引导任务北京市网评工作先进个人”。

随着微博、微信的兴起,我的“战场”也不断扩大,我在新浪和正义网都开通了微博,在正义网评论频道开设评论专栏,发表法律时评多篇,通过法律视角剖析社会热点,评说真善假丑,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职能。

2013年,我在法律微博上开设“雪雨微风”专栏,就犯罪预防、刑诉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等发表微博120余篇,其中一些被《检察日报》采用。

此外,我还在《北京日报》法制版上撰写一些法律时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一些新鲜出炉的社会事件进行点评,解疑释惑,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以文会友,我因为写文章和许多读者成为朋友。

在业余时间从事网上写作的同时,我还将自己的特长应用于本职工作,将新媒体建设的成果与检察职能的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文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在我的积极努力下,开通了本单位的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等,及时公开信息,并与网友开展积极互动,在网络宣传、舆情等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认为,网评文章也能用于检察职能宣传和典型人物宣传。比如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期间,我在单位的微博微信上发出网络评论《你所不知道的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开放什么》等,介绍相关的举报控申知识,介绍检察职能。此外,还用网评配合新闻宣传,澄清一些模糊认识,增强宣传效果。有一次,我院报道了一条新闻,介绍利用广告牌宣传廉政的做法,文章见报后,一些媒体包括网络都有这样的评论,认为这是“廉政秀”,我综合各方观点,写了一篇评论《对反腐倡廉新政要多些宽容》,在肯定人民群众对廉政工作关注期待的基础上,提出营造良好廉政环境也十分需要这些“廉政秀”,不仅为我院的这项工作做了辩解澄清,还顺便帮助检察机关新近出台的几项廉政举措作了澄清。

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是法律人的一项重要职责,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网络时代传播方式的改变,普法的方式方法和途径都要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满足老百姓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才能做好普法工作。“微普法”让我找到了切入点和工作的方向,我会一直做下去。

(作者系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宣传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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