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VOCs整治再升级

2016-05-14 16:46沈立
环境 2016年8期
关键词:制鞋废气东莞市

沈立

2016年5月,《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根据企业现状的不同,对东莞全市梳理出来的家具制造及制鞋这两大VOCs排放企业进行分类处理,通过优化空间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治理和日常监管等措施,全面解决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 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污染整治,建立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使VOCs排放总量得到进一步削减,臭氧污染现状得以明显改善。

摸清家底,分级处理

“对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 VOCs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具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以及是否建立相关台账、是否安装VOCs净化设施。”今年2月起,东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深入一线,挨家挨户上门拜访,通过现场摸底排查,建立起家具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企业名录和台账。

记者翻阅其中一份企业台账资料发现,企业名称、所在位置、是否安装VOCs减排措施等数据一应俱全。此外,台账还把企业治理设施耗材如活性炭、吸收液的更换时间(一般为每月更换一次)、更换量及去向等参数记录在案,并附上耗材采购票据;涂料(或胶粘剂)生产原辅材料的名称、厂家、品牌、购入时间、使用量和库存量等一应俱全。

“据统计,目前东莞全市共有1502家企业纳入整治名单,按行业类别分,其中家具企业1106家,制鞋企业388家,印刷企业5家,电子企业3家。”东莞市环保局监察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东莞市涉VOCs排放企业呈总量大,种类多,分布散的特点。有鉴于此,东莞市环保局提出“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原则,对现存VOCs排放企业采用分级处理办法。

其中,属于提升类的企业有823家,是指已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但目前生产工艺偏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或污染防治水平达不到环保新要求的企业;而整治类企业则有415家,是指已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但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或使用一定比例低VOCs含量涂料,或未验先投、未批先建但符合环保准入条件及城规、土规的相关企业;淘汰类企业,则是未批先建且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相关企业,有264家。

“我们目前正以新环保法实施时间为界线,全面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于‘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于2015年1月1日前的建设项日,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实施分类处理。”东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而对于2015年1月1日后仍“顶风作案”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争取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据介绍,提升类企业,或属于未批先建但符合环保准入条件和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及使用一定比例低VOCs含量涂料(或水性胶粘剂)的整治类企业,均须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并报各环保分局审批。

目前,东莞正全面加强对VOCs企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对VOCs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以减少、杜绝新增VOCs污染。对擅自闲置治污设施企业、未及时更换活性炭企业,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与此同时,东莞定下目标计划,在8月30日前,将对全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企业进行新一轮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整治一批,验收一批。

技术指引,治污升级

“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公司对生产线作出了整改,目前包括前端控制、中端防治、末端治理的减排三部曲已投入使用。”东莞大岭山台升家具有限公司环保安全部经理介绍说:前端控制,就是减少油漆用量,改用水性油漆比例;中端防治,主要是采用隧道式喷台配合防逸散幔帘,把绝大部分废气集中起来治理;末端治理则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技术,解决VOCs排放问题。

事实上,新出台的方案对VOCs企业排放作出了明确要求:禁止使用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现有家具制造项目使用水性、粉末、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比例不得低于50%;新、改、扩建家具制造项目使用低 VOCs含量涂料的比例不得低于90%;所有排放 VOCs的车间或工段应采取密闭等措施,家具制造项目废气收集率不得低95%;制鞋项目喷漆、印刷工序废气收集率不得低于90%,其它生产工序废气收集率不得低于80%。集中收集的 VOCs应采用净化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效率不得低于80%。

“VOCs企业要达到目前定下来的新环保标准并非易事,因此环保局采取了‘一企一策的办法,督促企业制定控制 VOCs排放措施和工作计划。”东莞市环保局大气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比如大型的家具制造项目,就推荐其喷涂废气漆雾处理后,采用干式过渡+高效除溶雾,或采用湿式水帘和多级过滤+除湿联合装置。”

据悉,对于体量最大的提升类企业,东莞市环保局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制定的重点行业排放VOCs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指导企业如何对治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如根据企业自身的不同情况,选择性采用先进的、最佳可行的技术,包括采用低 VOCs或无VOCs环保型原辅材料;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销毀技术;或其它如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表吸附、低溫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等的组合技术。

与此同时,东莞市目前在研究总结VOCs整治技术及治理效果的基础上,正陆续制定相关技术规范,针对不同企业VOCs排放的特点,提出各种技术的最佳实施对象和范围,并在市环保产业协会的网站上公布,使企业可通过学习熟悉有关技术规范。此外,东莞市环保局正着力建立行业环保专家技术帮扶机制和重点行业专家技术组,邀请行业内环保技术专家指导整改,并计划召开VOCs治理技术交流会,通过介绍先进的VOCs防控技术,为企业开展VOCs治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全市VOCs污染防治水平。

资金补贴,助力减排

为了鼓励VOCs排放企业加快污染治理进度、最大限度提升治理效率,东莞计划在今年开始对制鞋、家具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补助资金以市级和镇级资金5:5比例构成,初步决定对两类企业实施补助:

一类是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已达到环评要求,通过改造废气治理设施,使得废气收集、净化效率高于环评要求的企业。比如对主动提高低毒低VOCs原辅材料(水性涂料、粉末涂料、水性胶粘剂或无溶剂胶粘剂等)使用比例、改装先进生产工艺、采用高效治理技术的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助。

“比方说,如据调查后确认,一家家具制造企业所有VOCs排放车间或工段均进行了密封处理,废气收集装置收集率在95%以上,废气经漆雾处理后使用了专家推荐的吸附浓缩+催化焚烧等销毁技术,确保净化率达到80%以上的,则可以获得补助。”东莞市环保局大气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外,另一类有望获得补助的是实施了绿色供应链制度,获得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评价,在四星级别以上的企业。

据了解,2015年12月,东莞市成为全国第一个环保部批准的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城市,并列入“十三五”广东省与环保部的省部共建示范项目以来的另一个重要工作成果。今年6月5日,绿色供应链“东莞指数”发布,综合考核企业在环境合规、节能以及低碳三方面的成效,综合体现企业绿色供应链效能。通过东莞指数,可以很好地了解企业绿色化程度,是衡量企业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

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补助资金考虑率先在减排技术走在前列、积极参与升级或整改的企业中实行,以此作为试点,建立VOCs整治的样板工程,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其他企业的整治工作,使VOCs减排工作增效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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