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对策探讨

2016-05-30 01:04薛琴支凤生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13期
关键词:审计监督高等学校财务管理

薛琴 支凤生

摘 要: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高等学校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但是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并没有随之健全,监督机制也未完善,导致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完善、收費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未统一、高等学校与校办企业的关系等未理顺问题,提出从加大外部审计力度、教育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的财务指导、高等学校自身的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内部监督等四个方面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审计监督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3-0103-02

当前,高等学校教育办学形式多样化,经费筹集渠道多样化,导致高等学校的国家财政投入、事业性收费、科研经费等收入大幅增加,支出规模也相应扩大。在这种情况下,高等学校内部的财务制度并没有健全,监督机制也有待完善,由此导致高等学校在财务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因此,如何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管理中的又一个重要课题。

一、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不规范的会计核算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中没有被严格执行,会计资料不真实,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问题表现在:

1.高等学校事业性收入支出的核算没有完全遵循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入支出的核算没有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存在总账、明细账与报表、总账及明细账与现实业务情况不相符合的问题。

2.存在基本建设工程年末虚列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虚列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以达到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各项资金的目的。

3.存在二级单位收入、支出不计入学校本级财务核算的问题。年终编制财务决算时,没有将学校本级报表与二级核算单位的报表进行合并,如继续教育学院的收入通过应收应付账、代管款项进行核算;后勤、校办产业的收入、支出没有计入学校本级年终决算报表中,普遍存在隐匿收入的现象。

(二)不完善的资产管理

大部分高等学校在资产管理上,存在“重财轻物、重采购轻管理”,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不一致,固定资产总账、明细分类账、实物账三者不一致,资产对外转让、学校内部调拨、报废手续不完整,没有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等,甚至有的高等学校没有准确的资产购置入账金额,从而导致资产流失,造成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三)不守规的收费

高等学校在收费管理、票据管理上大都存在以下问题:

1.没有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收费、超标准收费,如学生考试费、微机费、户口代办费等。

2.在收取学生费用时,用学校自制收据或不开收据按名册收费,而且收入不上缴财务。如由后勤或校办企业等代为采购并收取的教材费、公寓配套用品费、运动服费等,收学生费用时,有的还在采购价格上,上浮一定的比例加价收取。

3.应为预算外资金的有的事业性收入没有上缴,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有的事业性收入只有部分上缴,没有按规定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存在现金坐支现象。

(四)不到位的财务统管

有的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没有全覆盖,存在死角。二级院(系)、部门(单位)的收费、创收收入不上交,私自设立小金库。如某校教务处收取的成人高考培训费、考研培训费、英语四六级考试费等未能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核算,形成账外资金;又如某校外语系教务员采用不开收据及在收据联上少填收入的方法,贪污20多万元。

(五)不清楚的校企管理关系

高等学校与校办企业管理、产权关系不清不楚,学校对校办企业管理、监督不力。主要表现为:

1.校办企业无偿使用学校人力资源、设备仪器、科研成果、学校场地等资源,国家减免的税收未上交学校,形成学校办学设备、办学力量、办学资金、办学场地的流失。

2.学校与校办企业之间收入、支出互相抵冲,用学校应收收入抵销在校办企业中的消费、采购等费用支出,为某些人贪污腐败提供方便。

3.学校与校办企业之间国有产权关系不清楚,不重视校办企业的各种风险,校办企业未按上级规定进行改制。普遍存在管理放松、监督缺乏、承包外包的现象,学校不管校办企业的上交任务,不谈校办企业的经济责任,不说校办企业的经营风险,导致校办企业处于“三不管”的状态。特别是高等学校中有的校办企业已上市的,这些上市公司在股东权益分配、使用学校无形资产等方面没有有效的管理及监督制度,上市公司无偿使用高等学校的无形资产,并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股利,不分红。

二、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

加强对高等学校国家财政性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强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审计,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保值增值。

1.重点审计高等学校领导层“三重一大”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追究领导责任,落实到人,一查到底。

2.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切实担负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特别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

3.把发现问题与完善管理制度有效结合,把查处问题与整改问题有机结合,高效率地履行审计的监督职责,促进高等学校更加快速地健康发展。

(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管理

新形势下,教育主管部门加强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如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统管不到位等问题,统一制定管理办法,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章办事,按制度执行,全面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2.加强高等学校审计工作,特别是加强高等学校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高等学校校长离任审计,积极推进任中审计,促进高等学校校长经济责任制的落实,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真抓真管,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三)高等学校规范财务管理

高等学校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规范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依法管理财务的意识,在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变动、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对外投资、信息公开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内部控制制度为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系统梳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内部审计强化监督

1.高等学校要提高对高等学校内部审计的认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服务作用。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审计工作,独立设置内审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对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2.高等学校内审机构要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把内审的重点放在促进高等学校提高管理水平上,通过开展审计活动发现学校发展中的新问题、新趋势,逐步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水平,服务于高等学校的发展事业。

3.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应在强化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加强对内部控制、科研经费、基本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等领域的审计,拓宽审计范围,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审计整改,追究经济责任,推动审计结果的公开化。

参考文献:

[1] 陈晓荣.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模式创新[J].财会月刊,2006,(30).

[2] 雷红.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现状及改进[J].中国市场,2005,(50).

[3] 杨子辉.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5,(4).[责任编辑 吴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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