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在飞(外两篇)

2016-06-16 09:58吴祖丽
翠苑 2016年3期
关键词:饭票密斯郁金香

吴祖丽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蒲公英视飞翔为使命,终其一生,它们发芽、生长和酝酿,慢慢积蓄力量,一旦阳光温度等种种条件具备和成熟,一点小小的气流就能使它们飞上高空。气流来自一阵看不见的小风,一只花斑蝴蝶过于用力的亲吻,也有可能是来自一个孩子嘟起的嘴唇。成百上千的褐色种子层层包裹在柔软的白色降落伞里,各自开始一段不可预知的梦幻之旅。不知道终点在哪里,眩晕、颠簸、烈日、狂风和暴雨,只有最幸运的那些才能找到合适的水土和母体。

听到一个女孩子唱《蒲公英在飞》:“十六岁,其实,没有花季这么简单。有时,我们更像蒲公英在飞……”没有留神,眼眶已经湿了。我遥远的十六岁是什么,读书、哭泣还是飞翔?某一日睡梦中,听到北厢房里父亲的声音,户口是真办不下来了,上面说是政策变了。母亲疲倦地说,怎么政策说变就变?父亲不耐烦地,什么人什么命,让她自己去考。我模模糊糊知道他们说的是我,当时有说法以父亲的教龄职称等条件,子女按规定可以享受“农转非”。我翻个身睡着了。

那个晚上开始,离中考就不远了,我被各种人劝告,在升高中和读中专之间选择后者,女孩子嘛,转个户口分配个工作,就不错了。又是户口,难道户口是比吃饭睡觉更重要的事,班上有个哲学家认识深刻,户口能够决定你吃饭睡觉的方式。我以学校名列前茅的成绩如愿上了中专,马马虎虎比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多了40多分。哲学家连高中也没考上,沮丧得山无棱天地合,因为他没想到二十年后能够拥有千万资产。

我的降落伞是绿色的,一列闷热、拥挤、散发着酸腐气味的绿皮火车,刺破阻滞的空气,带我来到多雨的江南:常州。学校对面就是16路公共汽车的终点站,一条国道从南围墙外穿越,终日车辆不息。学校不大但不失静美,印桂苑里生满绿意森森的阔叶芭蕉,桂花树倒种在操场北面,呼应着人造溪水和亭台楼阁,情侣们坐在亭子里私语,是有桂花香遥遥飘来烘托氛围的。初出家门的人为莫名的乡愁所困扰,还要刻意地修炼自己的普通话,多么折磨。一点点剔除其中的苏北口音,我唯一的窍门是放慢语速,有一段时间我几乎要变成一个口吃症患者。

第一个睡不着的夜晚,我打着小手电一遍一遍看时间,痴痴想念我的蒲公英盛开的乡村,直到发现那片树林。树林里长着青翠的杉树,林间堆积着经年的落叶,以及一朵一朵的蒲公英。四年里,我经常一个人到林子里散步徘徊,咀嚼青春期无法消化的坏情绪,以及探看一朵蒲公英。早春的蒲公英新绿初发,锯齿形叶片贴地而生,油盐酱醋少许,是一味极好的野菜。举着碎金色花朵的蒲公英已然老去,头状花序,叶互生,有着菊科植物的典型特征。性苦,清香,祛热,解毒,但是这些都不算,一朵蒲公英的终极使命是飞翔。嘟着嘴唇,一次次把蒲公英的种子吹向天空的,是寂寞的我。

一年级的宿舍在小绿楼的507,走廊尽头最东面一间,绿色的门窗,绿色的阳台栏杆。喜欢趴在阳台上看风景,阳台下面正对着学校东侧围墙,沿围墙遍植的浓绿灌木丛,以及一条南北向的人行道。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学生,都是往丽华新村去或从丽华新村回。丽华新村离学校很近,围墙尽头拐个弯就到了,是个小的社区中心,倒也什么都有,菜场、商场、公园,美容美发店、裁缝铺子、饭馆和馄饨店。公园的亭子里常有些人在唱歌,有些人在锻炼,有些人看呆,唱歌用的是常州口音,也不大听得懂。有一回碰到个精瘦的男子在打拳,一身飘逸的雪白中式衫裤,极其透明,偏生里面穿了件猩红三角裤,煞有介事地一招一式摆弄,像一根冒着红色火苗的白蜡烛,我们笑得肚子疼。做学生都穷,只能光顾贴画摊子,蹲在地上挑选5分钱一张的港台明星贴画,有张曼玉、钟楚红、杨盼盼和小虎队,用来自制贺卡,倒也别致美丽。偶尔吃一碗5毛钱的菜肉大馄饨,外加一个油煎萝卜饼,聊以解馋。

食堂伙食一言难尽,好吃的都贵,不好吃的才便宜。教工食堂也对学生开放,只要你有银子,一块钱的糖醋排骨和红烧土豆牛肉,都算是很奢侈了。那时候国家每月补贴25斤饭票,12元菜票,月初时班级生活委员到总务处领了,再发到每个人手中,饭菜票都是从食堂那儿流转过来的,一律肮脏油腻,散发着芜杂气味,我用抹布一一擦干净,锁进抽屉里。25斤饭票女生都吃不完,12元菜票是不够的,顶多吃半个月,还得你顿顿吃糖醋素鸡、糖醋白菜或者糖醋面筋,江南的菜怎么样都离不开一个甜字。班上有个男生是个饭量很大的胖子,一顿午饭花光新发的菜票,至今不知道他是怎么吃的。用不完的饭票可以到学校小卖部换东西,比如花生糖、酥饼和常州萝卜干。也有人送给了班上男生或男老乡,然后在宿舍里半是炫耀地抱怨,其实多半是显示她的人际关系好,我缩在床上从来没应过声,心里也纳闷怎么没有男生跟我亲密到讨要饭票的呢。

女生宿舍的氛围微妙难言,有的人天生飞扬跋扈气场强大,有的人小小年纪就深谙人情世故,有的人习惯顺从臣服,而我,向来生理和心理发育比别人慢一拍,却又天性敏感,是个十足的矛盾体。即使有人抵足而眠,呼吸相闻,亦常常觉得孤独。四年,一千四百六十天,走过忧伤危险的青春期,我们都成了蒲公英,四散飞去。

白玉兰树下的初恋

多年以后,我坐在某酒店大堂的落地窗前,远远看到一个穿碎花长裙的女人从出租车上下来,直起身子的瞬间,抬起兰花指拢了拢耳边并不存在的碎发,那凭空的一拢,勾起多少记忆,我的心震了一震,是青柠啊。

第一次见到青柠,我才明白什么叫秋波。她有一双妩媚的眼睛,说话时眼波流转电光火石,不知情的对方往往陶然欲醉。相处久了,我们才相信,绝大多数时候她确实是不自觉的。青柠从小正经八百学过京剧,青衣的身段、兰花指和媚眼,已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就像花香是花的一部分。那时候我们都才十六七岁,那些十六七岁的傻小子哪见过这阵势,很多男生或远或近地追逐着青柠。

青柠的校园爱情究竟多少次,已经无可考证,但我们都记得她的最为瞻目的初恋,白玉兰树下的初恋。

他是她的河南老乡,老乡会时见过一两次,却并没有熟到要饭票的程度。当时青柠正坐在餐桌前拨拉一碗稀饭,听了他的话,爽快地从双肩包里掏出十张一斤面额的饭票给了他。我们都知道,男生向女生要饭票不过是搭讪的手段之一,学校每月发的饭票,男生不够吃,女生吃不完,尤其是青柠,猫似的胃口,每顿都打一两米饭。

他约她周末去看电影,说是不能白拿她的饭票。青柠暗笑他老套,拒绝了。周末的时候,他坐在食堂后面的白玉兰树下吹口琴。

食堂后面是条马路,马路两边是三幢男生宿舍楼,楼前几株粗壮的白玉兰高耸入云。仿佛发生了什么事故,一夜之间白发满头。早春清冽的阳光下,四处弥漫着隐隐的清香之气。走过树下的人,都忍不住放慢脚步,仰视过去,只见浮云似的花朵碧白如莲。几片花瓣盘旋着落下来,又肥又厚,重重地吻着行人的肩背,蜷在少年脚下。

三幢宿舍楼的阳台探出一个个脑袋,都嬉闹地看着白玉兰树下吹口琴的少年。正是午饭时间,经过楼下的女生都被一路相随的口哨和嘘声弄懵了,等到青柠从马路拐角出现时,尖利的嘘声和口哨声终于达到了高潮。处心积虑的男主角兼导演,才吹着口琴施施然走过来。时间颠覆了一切,容貌、情感、内心,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但把这一幕记忆留在时光里。

青柠说,那时候谈恋爱就是一起去图书馆占位置,一起去阶梯教室温书,在他踢球时去助助威。他球踢得很好,人称足球王子。每逢他的比赛,正对足球场的拐角楼阳台上就站满了女生,各种尖叫和呼喊。青柠站在球场边上,穿着美丽的超短裙,蔚为一景。足球王子个子不高,戴着细边眼镜,一张脸倒也文静儒雅,因为念的服装设计,自然穿衣服要与众不同,修饰出三分玩世不恭,尤其受女生欢迎。

阶梯教室是校园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恋人们心头所爱。阶梯教室大,数十排桌椅,可以窃窃私语。情感丰富的人喜欢在桌子上涂鸦,无非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定是言不由衷的。还有“轻轻地我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不知道谁跟谁的告别。也有人喜欢画画,一个光身子的孩子持着弓和箭,中国版的爱神丘比特。置身在这样的氛围里,形单影只的人坐不了多久,就会灰溜溜地躲回教室或者宿舍去。

图书馆整洁安静,适合用功苦读的人,当然也适合恋人们四目相对。学校晚间的图书管理员职位可以兼职,既有地方看书又可以社会实践加分,一举两得的事情。等我们知道时,早被掌握内部消息的人申请完了。图书馆楼下就是怡竹园,看书累了,还可以到楼下的园子里散步。如果下雨,你能听到雨打芭蕉的轻吟。

足球王子喜欢倚在白玉兰树下吹他的口琴,等着青柠一起去食堂排队打饭。我们跟着目睹了白玉兰从花满枝丫到花落满地,一俟花落,叶从花蒂中慢慢抽出新绿,似乎转眼之间已是浓荫满地,夏天来了。

夏天的时候,服美系举办了一场服装设计大赛,足球王子为青柠量身制作了一款白色低胸婚纱礼服,用材非常特别,乳白色的毛边纸,层层叠叠,不盈一握的腰身,蓬松宽大的下摆,全身上下都用大头针密密固定起来。当他牵着青柠的手压轴登场时,连评委都站起来鼓掌,青柠天生是属于舞台的,这三五米长的T台她甚至不用学猫步,就能征服。

转年春天,白玉兰树上冒出毛茸茸的赭色花苞,渐而转淡黄,转白,花苞慢慢张开,花蒂处显出几丝害羞的红晕,足球王子倚在树下吹着那首忧郁的“long long ago”,我们才知道,他们分手了。

二十多年后,青柠已是一个13岁男生的家长,往事漫漫如云烟。她笑着说,现在想想那不叫什么谈恋爱,连手都没牵过,最后一次跟他约会,是在红梅公园旁边的春晖电影院里看电影,无意中看到他肮脏的白衬衫领口。就决定分手了,想想也奇怪,我自己也不是个多讲究的人。

这算什么理由?我们一群女人笑趴在床上。青柠认真地说,真的,你们不信?我们怎么会不信呢,年轻时的爱情来无影去无踪,就是骄傲到不需要理由。

微凉的郁金香

她教我们专业英语。我还记得她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样子,提着台绛红色的英文打字机,身着香槟色的长袖连衣裙,裙角的皱褶里微微荡漾着一朵朵暗色郁金香,整个人像是从电影里走下来的。教室里无端变得很静,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美原来是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就收服人的。

她姓冯,我们都叫她密斯冯。

密斯冯喜欢郁金香,她住在教工宿舍一楼,窗台上种着两盆郁金香,抽出深蓝色的花苞,像只小巧的酒杯,盛满浓郁的蓝色液体。天气一直是倒春寒,花苞不动声色,呈现着冰冷的几何造型,像闪着彩岫色泽的工业制造品。有见多识广的同学说,蓝色郁金香是极其珍贵的品种。

印桂苑里应景种了一小块郁金香,不知谁摘了几朵搁在密斯冯的打字机上。打字室在一楼拐角,光线很有些暗,那三两朵金黄色郁金香显得格外明艳芬芳。她走到讲台前,似乎有那么一刻的惘然,但也只是低头笑笑,她本来就是个静悄悄的人。

我们喜欢密斯冯的课,喜欢那间小而阴暗的打字室。我几乎是迷恋键盘的坚硬触感所带来的指尖微痛,还有用力敲打时哒哒哒哒的声响,自动转行的铃声是一小节美妙音符,像现在的手机铃声。打字室里没几台打字机是好用的,换行的把手总是生涩异常,简直要人扑上去使劲,色带也总是掉,一摸就会弄得满手满脸的油污。但是我还是常常去练习,独自对着一本英文版《简爱》漫无边际地敲打,或者是想赢得密斯冯的赞许,或者只是打发无处可挥霍的时光。

宿舍熄灯后的夜谈总是会持续很久,有回说到密斯冯。一个姑娘爆料说,密斯冯身体不好。

你们知道吗?

黑暗中空气顿了一顿,她接着说,她有心脏病,很严重的,而且据说,不能生孩子的。

另一个姑娘说,真的假的,密斯冯不会这么惨吧?

当然是真的,学校老师都知道,要不然她都三十岁了,还不结婚?

我默默地把脸颊压上枕头,想起那个修长的身影,她轻柔的声音,总是爱低头,微微地含着胸,仿佛有什么重量压着她。

然而她又是那么轻盈,以至于留给记忆的都是一帧帧美丽的画面。1989年9月21日,我的日记里记着一句:密斯冯何今天穿了一件宝石蓝的丝质长裙,袖口领口牙着细细的白边,是海边泛起的白浪。我甚至写过一首诗,就叫《致密斯冯》:在一棵高大的棕榈树后面/你像一个伤感的王后/手抚蓝色郁金香/软弱了下来……

我已经看不懂从前写下的破碎句子,但是它们总会轻易地带我回到当时,就像一切还未远离。密斯冯很会穿衣服,常常成为女生暗暗模仿的对象,她们会找丽华新村那个小眼镜裁缝,比划着裁制一件,拙劣的模仿者才会亦步亦趋作茧自缚,聪明如师姐Z才会加进自己的灵感和发挥,Z是我的服美系老乡,她把一块浅咖色的零头布帮我裁了条薄呢短裙,本来是简洁的A字,她用多余的面料又在边上沿了圈荷叶边,呢子不大好,很硬,反倒不费力地将裙摆撑开来,显得纤腰一束。配件新织的白色马海毛毛衣,简直可以出席舞会了。

第四年的时候,密斯冯兼任我们实习班主任,经常带我们出去实习,去过无锡一个纺织厂,戚墅堰机车厂情报处,时间最长的是南京一个什么信息研究所。记得正是春寒料峭时节,实习些什么全然不记得了,倒是好好儿地把南京这个六朝古都探看了一遍。或许是离毕业的日子越来越逼近,从不谙世事地读书到不得不考虑工作,留校和推荐名额等种种微妙,不过是初露端倪,已足够惊心,心情不免沉郁下来。我们住的地方离实习的单位颇有些距离,每天乘公交车来去。那一路公交特别挤,我总是摇摇摆摆地扒在吊环上看车窗外的风景,明黄的迎春和连翘映衬着灰褐色的城墙,那是金陵王气犹存。中山门一带的法桐是令我最为深醉的风景,百年沧桑不过是泛黄的一页往事。夜色中的秦淮河烟笼寒水月笼沙,波光滟滟里泛起的不知道是多少人洗过的胭脂?

临走前某天,密斯冯带我们起了个大早去看中山植物园。到了才知道原来有个郁金香花展,我们暗笑她的私心。春天的植物园自然是花团锦簇,二月兰都要开疯了。年少的时候对姹紫嫣红没有兴趣,一众人散在植物园里,密斯冯自去看郁金香展。

我一向不太喜欢郁金香,总觉得它们的外形规矩严谨到近乎刻板,颜色却又过于浓艳绚丽。面对一大片红得滴血似的郁金香花海,我会惊异于它们不厌其烦的重复、整齐和排列,很像一个个美丽的谎言。但是那天早晨,远远的山坡上缭绕着一层薄雾,满坡金黄色郁金香正是含苞欲放,微微低着头立在雾中,像是含着不能言说的秘密,花非花,雾非雾,静静绵延开去。密斯冯立在花海里,简洁的白色套头毛衣,藏青色棉布长裙,双手寥落地插在长裙口袋里,微微地低着头,像是有什么重量压着她。爱是如人饮水,花亦是。

有人说,密斯冯的男朋友几年前去了荷兰,刚开始还有电话和信件,渐渐杳如黄雀。以她的性情,似乎并不是一个拿得起放不下的人。荷兰,郁金香。或者她戒得了爱,但已戒不了郁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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