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后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态势研究

2016-08-02 08:23吴青兰
怀化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旅游法发展态势旅行社

尹 芳, 吴青兰

(厦门华厦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旅游法》实施后我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态势研究

尹芳,吴青兰

(厦门华厦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0)

摘要:《旅游法》实施对我国旅行社行业形成极大影响。政府出台行业专门法律,意在规范市场发展,但实施效果要靠市场来检验。对近五年来我国旅行社数量、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及高学历比例、旅游业务利润、国内和出境旅游业务利润等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出旅行社行业在《旅游法》实施前后的发展态势,并对其原因进行探究。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统计公报;发展态势;市场规范

《旅游法》实施两年多了,旅行社行业曾经如临“大敌”,将这段时间比做业界寒冬,谨小慎微了很长一段时间,文献研究也显示[1-3],在2013年末和2014年上半年,旅游市场价格理性回归,基本没有强制购物和自费项目。但是从2014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来看,“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等现象依然存在。

国家旅游局从2009年开始发布专门的旅行社业统计公报,基于统计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文选取了从2010年至2014年的公报为研究基础,采用了旅行社总数、资产总额、直接从业人数、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数、旅游业务营业收入、旅游业务利润、国内旅游业务利润及其占比、出境旅游业务利润及其占比8个项目,以及每个项目同比变化的数据,研究这部行业法对旅行社发展起到的客观作用。

一、旅行社数量与资产总额变化趋势

(一)旅行社数量增速放缓

根据图1显示,旅行社数量自2010年到2014年一直呈增加趋势,但是增加的速度(同比增长率)从2013年开始迅速变缓,2014年只有2.29%的同比增长,比2013年下降了2.16个百分点,比2012年更是下降了整整3个百分点。另外从已公布的2015年第一二季度数据来看,也只比2014年增加了2.25%。旅行社总量增速自旅游法实施以来的迅速放缓,可以说客观上反映了法律对于行业规范的震慑作用。

图1 旅行社总数及同比变化率

(二)旅行社行业资产总额迅速增加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旅行社数量增速大大放缓的同时,旅行社行业总资产却在急速攀升,2013年和2014年增速都在20%以上,而这两年的旅行社数量增速却只有2%强,两者形成了强烈反差,旅行社资产在扩大,数量没有相应增加,说明旅行社行业在成熟化。

图2 旅行社资产总额及同比变化率

二、从业人员数量稳步增加,高学历人员增速大幅降低

《旅行社条例》2009年实施,2010年旅行社直接从业人数比2009年下降18.67%,随后从2011年开始,直接从业人数又呈上升趋势,2011年到2013年增速都保持在6到8个百分点,而《旅游法》实施后的2014年,直接从业人数增速急剧下降,只有0.39个百分点,几乎可以说没有多少新增加的直接从业人员,而值得注意的是,同时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数却有2.13个百分点,可以推测,在总从业人数未增加的情况下,大学应届生的加入使得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数增加了2.13%,那么原有的直接从业人员一定有部分退出旅行社行业。

直接从业人数里面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从2010年以来,一直在缓慢上升。这与我国就业人口中高等教育普及率上升,旅游专业大学应届生逐年增加的总体趋势有关。但是旅行社行业中这种相对高学历从业人数的增速却在下降,下降幅度很大。由于2009年的统计口径与2010年之后的不一致,导致2010年大专以上从业人数的同比变化率缺失。2011年旅行社行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员比2010年上升了17.23%,然后逐年下降,2014年仅比2013年增加了2.13%,四年下降了15.1%。而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历年公布的全国旅游教育培训统计的数据显示,旅游管理类大专以上毕业生的数量从2010年到2014年基本上都维持在16万至17万左右,稍有起伏,变化并不大。高校旅游专业毕业生数量持平的情况下,旅行社行业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增长速度却迅速放缓,这两个数据对比之下凸显了一些问题:是旅行社行业对高学历从业人员需求饱和了吗?还是高校毕业生到旅行社行业就业的意愿在降低?在旅行社数量增加放缓,资产规模迅速增长的背景下,可以推测出对高学历从业人员的需求应该是增长的。而从旅游管理专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来看,确实存在人才流失率高的问题。高素质人才的流失会成为旅行社发展的大问题,绝对值得警惕,需要深究旅行社行业留不住高素质人才的原因。

表1 旅行社从业人员和高学历从业人员数量及同比变化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导游合理的薪酬机制仍未形成,与“零负团费”形成恶性循环。实际上,我国导游行业待遇低,风险高,企业发展平台前景不佳,社会地位低,舆论口碑差,这些都是导致高学历人才对旅游行业特别是导游这一职业热情不高的原因[4]。应抓住《旅游法》实施契机,使导游管理体制建设科学化,引导社会的正向舆论,提升导游职业的社会地位[5]。

三、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增速大幅降低,旅游业务利润增速微降

从2010年到2013年,旅行社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增速每年都在上升,而从2013年开始,突然从两位数的增速降到一位数增速,旅游业务营业收入的增速更是从17.9%突降至2.99%,降了近1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旅游业务利润的增速虽然也降低了,却只是从11.82%降到9.44%,相比之下,旅行社在收入增加速度大幅缩水时,实际利润的增速却并未相应减少,可推测经过2013年整顿,旅行社虽然业务量扩张不如从前,但由于规范化发展,旅游业务利润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表2 旅游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及其同比变化率

四、国内旅游利润占比逐年降低,出境旅游利润占比相应升高

以上数据显示的是旅行社总体发展态势,并不能反映出旅行社业务本身发生的变化。旅行社旅游业务主要有三大块,国内、入境和出境旅游业务。其中入境旅游业务占份额较小,且涉及更复杂的政治问题,与我国《旅游法》的实施和市场变化关系没有那么密切,本文不将其纳入分析范围。将最近五年来旅行社国内和出境旅游业务总量进行对比,发现一直占据最大份额的国内旅游业务连续五年持续萎缩,国内旅游业务利润在整个旅游业务利润中的占比从60.6%降到了53%。《旅游法》的实施确实让很多旅行社“损失”不少利润,但真正让国内旅游市场利润缩减的根源,是游客不成熟的市场认知,和行业不健康的低价低附加值发展模式。

与此同时,出境旅游业务利润的增速始终保持在20%左右,2013年甚至达到33.11%,2014年增速下降很多。更值得关注的是,出境业务的利润占比从2010年的24.1%,稳步上升至2014年的37.59%。国际上主要货币的贬值,国内CPI连年高涨,都导致我国居民出境旅游的热情有增无减,结合旅行社发展国内业务的难处,有实力的旅行社将重点转移到出境旅游,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出境旅游在旅行社业务中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

图3 国内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利润及其占比变化

五、研究结论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大众旅游的普及,旅游产业毫无疑问是一个拥有巨大市场的产业。经过三十多年发展,缺乏有力法规引导,作为供应方的旅行社和作为消费者的游客,没有磨合出成熟理智的市场。2013年《旅游法》出台,作为第一部旅游行业的专门法律,意在规范市场发展。但是采用价格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手段从事旅游经营的企业只是稍避风头,不法手段很快又死灰复燃,致使“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利益链条难以打破,未能得到根治[6]。新兴电商企业巨额投资旅游业平台,国内旅游的自助游形式蓬勃发展,旅行社的国内旅游业务却面临无法健康发展的尴尬境地,供需双方都有很大存量,却无法形成规范的市场。

《旅游法》没能实现杜绝市场恶性现象的目的,但是从行业统计的数据来看,客观上促成了中小旅行社减少,旅行社国内旅游业务降温,出境游备受重视的结果。同时由于行业仍然不规范,从业人员的权益没有保障,导致高学历人才开始远离旅行社行业,这也是《旅游法》的缺失。

《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现行法规规章的一些内容与旅游法规定不一致,尚未及时修改。配套法规制度建设的滞后[7],执行存在偏差,影响了旅游法的有效实施。这些都是旅游行政执法值得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戴学锋.《旅游法》实施促进旅游团费理性回归问题的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3(9):24-26.

[2]闫斌.我国旅游法实施对旅游价格的调控及其法律完善[J].价格月刊,2014(4):23-25.

[3]黄耿.《旅游法》实施对我国旅行社分工体系转变的影响[J].华章,2014(13):65.

[4]李勇泉,常亚平.《旅游法》与我国导游管理体系的变革研究[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5(7):7-12.

[5]卢凤萍,张骏.试论《旅游法》背景下导游行业的发展[J].改革与开发,2014(2):14-15.

[6]李婷.基于游客感知的《旅游法》遏制旅游乱象实效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0):82-88.

[7]梁国栋.旅游法待解配套制度之困[J].中国人大,2015(2):24-25.

收稿日期:2016-05-03

基金项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旅游法》实施对旅行社发展的影响研究”(JBS14438)。

作者简介:尹芳,1984年生,女,湖南岳阳人,讲师,硕士生,研究方向: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43(2016)06-0062-04

Research on Trend of Travel Services after the Tourism Law

YIN Fang,Wu Qing-lan

(DepartmentofBusinessManagement,XiamenHuaxiaCollege,XiamenFujian361000)

Abstract:The Tourism Law has had an enormous influence on Chinese travel agency industry.The purpose of legislation is to regul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market,but the effect depends on the market to test.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number of enterprise,gross value of assets,the number of employees and highly educated proportion,travel business profits,domestic and outbound travel business profits in Chinese travel agency industry,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trend of industry before and after enforcement of the Tourism Law and some other factors.

Key words:Tourism Law;travel agency;statistical bulletin;trend;market regulation

吴青兰,1981年生,女,福建泉州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旅游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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