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后云南导游职业归属感现状分析*1

2016-09-02 07:26焦云宏周效东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昆明650221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旅游法归属感旅行社

金 梅,焦云宏,陈 睿,周效东(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旅游法》实施后云南导游职业归属感现状分析*1

金梅,焦云宏,陈睿,周效东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导游的归属感是衡量个人与旅游行业之间匹配度的一个标准,导游对旅游行业是否有归属感将决定他的职业选择,也将影响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稳定性。本文在对云南导游群体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从导游职业归属感角度对《旅游法》在实施的执行过程及导游依法从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旅游法;导游;职业归属感

《旅游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旅游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旨在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导游工作在旅游接待工作中处于中心地位,也因此成为受《旅游法》影响最大的旅游从业群体之一。但《旅游法》实施两年来,云南导游各种负面新闻仍然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对云南旅游的整体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探究其中原因,我们对云南导游群体进行了调查,以期从《旅游法》在实施的执行过程及导游依法从业过程这两方面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改善导游执业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从导游职业归属感角度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心理学认为,归属感是指由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某一个体对某一整体产生高度的信任和深深的眷恋,从而使该个体在潜意识里将自己融入到整体中去,将该整体利益作为自己行事的出发点和归结点。[1]对于不同的对象,归属感的维度往往不同。导游职业归属感,指导游对旅游行业的归属感。从事旅游行业后在物质和精神层面的收获,包括职业稳定度、薪酬奖励、职业发展机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现[2],从而使导游对行业产生归属感。导游职业归属感如果缺失,会严重影响导游的职业认同感和生存状态,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导游队伍的稳定性,也将制约导游服务质量的提高。

1.研究方法

1.1研究范围

2015年9月至12月在云南省范围内对导游进行调查。

1.2研究方法

问卷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主要针对云南省昆明、大理、丽江和迪庆这四个旅游目的地重点城市的导游进行书面问卷调查,发放问卷300份,实际回收问卷284份,回收率为94.7%,其中有效问卷251份,有效率为88.4%。

个别访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从业年限、不同职业资格等级的导游进行个别访谈。

2.调研结果及分析

2.1云南导游的职业归属感水平较低

调查显示,“非常有职业归属感”和“较有职业归属感”两项相加仅占全部受调查导游的15.5%,而“不太有职业归属感”和“没有职业归属感”两项就占38.2%。(见表1)从而可以看出,云南导游的职业归属感处于较低水平。

表1 云南导游工作过程中的职业归属感统计

2.2云南导游职业归属感低的原因

2.2.1职业保障未得到根本改善

在接受调查的251份有效问卷中,属于旅行社的专职导游有217人,其中有社保的46人,占18.3%;无社保或社保费用自理的171人,占68.1%。导游服务机构挂靠导游29人,占11.6%,其他行业的兼职导游5人,占2.0%。

为了更好满足品质农业的发展需求,瑞丰生态在2018年投资3.5亿元人民币打造安徽宣城50万吨新型肥料生产基地,主要生产源于欧洲技术的碳能结晶新型功能肥料,并且二期工程建设的128米高的30万吨/年高塔造粒复合肥项目自今年8月18日奠基动工,仅仅历时88天就成功封顶。瑞丰生态企业顾问于国辉在发言中讲道:“安徽宣城高塔的雄起创造了‘瑞丰速度’!至此,瑞丰生态形成了拥有三大生产基地的全国生产布局,只为更好地为土壤修护事业作一份贡献!”

《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游的职业保障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企业福利等方面的缺失,使导游的职业安全感水平较低。

2.2.2导游收入构成仍主要来自旅游购物的回佣

在云南导游职业收入构成的问卷选项中,统计显示有66.5%的导游主要收入来自购物佣金。能够领取基本工资的导游只占导游总数的11.2%,且仅有3.2%的导游认为基本工资是他们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见表2)

表2 云南导游最近两年职业收入构成统计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第四十一条规定: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导游收入结构现状势必导致在带团活动中的工作重心向诱导购物和推荐自费项目方面倾斜,甚至出现强迫和威胁游客的现象,激化导游与游客之间的矛盾。这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近年频频出现的云南导游负面事件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数据中看出,导游不仅缺少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和缴纳社保等方面的基本保障,旅行社在员工凝聚力等方面也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享受过旅行社提供的季度/年度奖金或者其他物质和精神奖励的导游均不足20%,而超过50%的导游没有得到过任何与业务有关的奖励。缺乏奖励机制的用人策略也制约着导游职业归属感的提升。

2.2.3旅行社对导游缺乏责任感

在带团活动中导游所遇到的主要经济压力,有43%的导游选择了垫付团款,34.7%的导游选择了拖延报账,13.5%的导游选择了上缴人头费。

在与旅行社的报账周期方面,下团即报的占44.2%,按月报账的占28.7%,按季报账的占11.6%,能够上团前预支团款、无需导游垫款的仅占12%。

《旅游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旅行社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给一线导游造成经济上巨大的压力,带团时不得不“赌团”。

在调查中也发现,导游工作中归属感一般和缺少归属感 (见表1)的207个样本,对造成缺少归属感原因的多项选择中,56.5%的导游认为导游职业是旅游行业矛盾的焦点,其他较高比例的选项中,导游都将缺少归属感的原因投射到旅行社在业务活动中对待导游缺乏责任感上。(见表3)

表3 云南导游工作过程中缺少职业归属感的原因

在对导游受到游客投诉的处置态度上,有41.4%的导游认为旅行社以保护游客权益为出发点,49.8%的导游认为旅行社以保护旅行社企业的自身利益为出发点,仅有7.7%的导游认为旅行社首先考虑保护导游权益。

旅行社的报账周期长,拖延和克扣现象严重,遇到投诉和理赔问题不担当等种种原因,伤害了导游的职业情感,影响了导游职业归属感的建立。

2.2.4导游职业的社会认可度与尊重率低,工作环境不好,强度和压力大导致导游难以树立较长远的职业愿景

调查发现,92%的导游曾经出现过或正在出现工作低潮期,超过半数的导游认为其职业身份和社会角色不被认可。(见表4)

表4 云南导游感知的导游职业社会认可度与尊重率统计

2.2.5没有稳定的薪酬和社会保障,没有未来职业发展的空间,是导游大量流失的主要原因

导游工作稳定性感受选项的调查结果,43%的导游表示非常担忧工作的稳定性,26.7%的导游表示比较担忧,26.3%的导游表示一般担忧,表示不太担忧或不担忧的不足5%。

云南导游对于未来的职业规划,计划继续从事导游工作1—3年的占21.5%,3—5年的占35.5%,5—10年的占26.3%,10—15年的占3.6%,计划把导游当作终身职业的占3.6%,另外有9.6%的导游未答此题。同时,70.9%的导游表达有转行意愿,且多数选择为自主创业。

让导游有归属感是旅游行业笼络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杀手锏”,导游的归属感是衡量个人与旅游行业之间匹配度的一个标准,导游对旅游行业是否有归属感将决定他的职业选择,也将影响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稳定性。

3.结语

《旅游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为了使旅游业的发展有法可依,是为了使旅游市场有序地发展,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旅游者和旅游从业者的合法利益。但从调查结果中可以明显看出,很多旅行社还是遵从于多年来旅游行业形成的潜规则,眼光只盯着经济利益,置《旅游法》相关法律条款于不顾,零负团费组团,将交易风险转嫁于导游。[5]有些导游在利益的驱使下,也参与到“赌团”中,巨大的经济压力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又造成了导游职业归属感的缺失。《旅游法》的实施,使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有法可依,但还要进一步做到有法必依和违法必究,只有在法制的框架下,整个旅游市场才可以有序发展,导游的生存条件才可以得到根本改善。提高导游职业归属感和职业认同感,才能够稳定导游队伍,保障旅游行业有序、健康地发展。

[1]张朝抒.基于员工的企业归属感的激励机制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0(3).

[2]刘啸.导游异端行为的心理机制分析——试论归属感缺失对导游的影响 [J].商场现代化,2008(9上旬刊).

[3]田喜洲,蒲勇健.导游工作满意度分析与实证测评[J].旅游学刊,2006(6).

[4]李刚.《旅游法》实施对导游员的影响——以大理导游员为例 [J].经济研究导刊,2014(3).

[5]彭洪明.旅游法实施后导游的生存状况分析[J].中国市场,2015(1).

(责任编辑刘祖鑫)

An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tatus of Professional Belonging of Yunnan's Guides after Promulgation of Tourism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JIN Mei,JIAO Yunhong,CHEN Rui&ZHOU Xiaodong
(Yunnan College of Tourism Vocation,Kunming,650221,Yunnan Province)

Sense of professional belonging is an indexmeasuring the degree ofmatching between a person and his profession and this definition applies to guides and tourism.This index indicates how the guides choose their jobs and influences the general level and stability of the guides.This paper,based on a survey on guides of Yunnan in general,analyzes some issues in enforcement of Tourism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professional practice of the guid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ense of professional belonging.

Tourism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guide,sense of professional belonging

D922.16

A

1671-7406(2016)03-0079-04

云南省旅游规划研究院旅游规划研究课题“旅游法的实施对云南导游员职业认同感的影响”,项目编号:YLY1502。

2016-01-02

金梅 (1972—),女,回族,副教授,研究方向:旅游经济与管理。

猜你喜欢
旅游法归属感旅行社
激活中队活力,内化少先队员组织归属感
激活中队活力,内化少先队员组织归属感
出国游走错机场 旅行社依法担责
蒋佩琪 在大陆打拼更有归属感
总量增加,平均收入上涨,城镇归属感较稳定——这代农民工,就是不一样
旅行社人才开发机制探讨
新《旅游法》实施后对导游影响研究综述
跨境邮轮旅游民事法律关系探讨
基于旅游者感知视角的《旅游法》实施效果调查研究
新《旅游法》实施以来对旅行社“黄金周”经营策略的影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