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徐雅金
近日,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中,江西省成为全国唯一的城市和县级改革效果均进入前4位的省份,获得国家奖励资金1400万元。这得益于该省制订的医改考核方案。
突出重点工作。围绕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展开,突出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考核权重,真正实现考精、考重点,充分发挥医改考核的导向性作用。
突出分类设置。针对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特点和差异性,分级、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和内容。改变过去评价指标“一刀切”的问题,确保医改考核指标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增设特色加分项,对各地、各单位亮点工作和特色实行差别化评价。
突出易于操作。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科学设置医改考核指标,合理划分指标分值,细化考核要素。凡是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也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尽量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杆”,力争做到每项指标易于考量和评估。
地方自查与省级抽查相结合。设区市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医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在各设区市自评的基础上,省级相关部门组织考核组,对各设区市医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并抽查其辖区内1个~2个县(市、区)医改工作。
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注重日常工作积累,建立平时工作档案数据库,平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此举可以防止“一考定一年”的片面性,有效传导压力,促进医改工作落实,体现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横向比较和历史比较相结合。为做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公平,针对考核指标的空间特性和时间特性,分别对各地、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横向比较与纵向分析。既比较不同地区改革进展的快慢情况,又分析单一地区和单位的改革努力程度和变化情况,提高考核信息的综合利用效率。
实行“点对点”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地区和单位,实行“点对点”通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设区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省里备案。
实行末位跟踪管理。将年终考核结果排在后几位的市、县,列入来年医改工作重点管理对象,定期对其医改工作进展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对督促仍不见成效的地方和单位,约谈其主要领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实行奖优罚劣制度。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市、县,将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部分划拨给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市、县。如该省依据2015年考核结果,对芦溪县、新干县,在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南城县、进贤县给予通报批评,约谈政府负责同志,并适当扣减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