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特质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01-24 12:07于铭松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6期
关键词:中华文明契约伦理

于铭松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5页。的构想,提出“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9页。如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化解文明冲突,实现文明互鉴互融,是关键。而中华文明的独特精神可以为不同文明实现理性沟通、互鉴互融,提供重要的价值支撑。

一、中华文明的人文特质,有助于克服现代社会病

中华文明的成长超越神教,走出神的支配,确立人的主体地位,确立了敬天、敬宗、保民;确立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因此,中华文明的底色是人文,强调以人为本、天人合一和民惟邦本。

中华文明在人与神之间,强调以人为本。“天地之性人为贵”,重视现世人生的意义,高度评价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出浓厚的非宗教的、理性主义的特点。比如,孔子认为“天道远,人道迩”,倡导“仁者爱人”,力图创造一个人人相爱,世界大同的理想社会。

中华文明在天地人之间,强调以人为中心。人是目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文化精神。一方面,用人间之事去附会天之规律,把人的行为归依于天的意志的实现;另一方面,往往把主体的伦常和情感灌注于“天道”,并将其人格化,“天”成了理性和道德的化身。

中华文明在江山社稷与民众之间,强调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是以民为主。“民比天大”,它告诫统治者“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就是要统治者想人民之所想。二是为民做主。“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于成汤”,只有像明君成汤这样的“有德”之人才配为民之主。统治者要牢记“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牢记民心向背才是政治统治兴衰的关键。三是由民做主。也就是由人民当家做主,人民自己就是国家的主人。这三层涵义,贯穿了中国政治治理的始终。虽然在体制层面上,中国古代社会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制,但从文化学的角度看,中国人对“民主”的思想从不陌生,它从哲学规律上俯瞰历史兴亡,从民本思想上制约君民关系。

西方文明,经历了从神本主义,到人文主义、新人文主义。西方文明的源头是古希腊文明、古希伯来文明、古罗马文明,汇总于基督教,并以宗教信仰的形式在西方构筑起庞大的文化体系。因此,西方文明亦被称之为“基督教文明”,其底色是神谕。

西方文明早期神谕底色表现在:强调以神为本,神权超过世俗的王权,一切都要以神的意志为根本。在整个西方历史上,上帝与皇帝,教会与国家,精神权威和世俗权威,始终是二元的且一再出现的冲突。当西方向近代社会迈进的时候,神本主义就很不适用了,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的勃兴,导致精神权威和世俗权威的分离,而当传教士把中国的文化带回欧洲后,启蒙思想家就自然而然地接受并吸收了中国人本思想文化的精神养料,最终发展成近代西方的人文主义。人文主义提出人是宇宙的中心,充分肯定了人的价值、尊严和力量,认为人有理性、有崇高的品质和无穷的求知能力,可以创造一切;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个人自由和个人幸福。但近代西方人文主义在以人性反对神性的同时,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无限夸大了人性的要求,导致了人欲的泛滥,不可遏止地趋向物质主义,人性似乎如脱缰野马,无止境地将世界拖向堕落的深渊;新人文主义出于对这种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对人类迷途的紧张,提出以“拯救”人类文明为己任,批评过度放纵和道德上的不负责任,力求以传统文化标准规范现代文化,拯救世界于“水火”。

中华文明的人文特质,有助于克服现代社会病。中华文明的人文特质包含了“上薄拜神教,下防拜物教”的现代理性精神。①楼宇烈:《中国文化的人文精神》,《中华遗产》2007年第8期。中华文明的人文主义以自律、克制、道德约束见长,可以防止拜物教的无限扩张,以道德和文化的力量救治现代社会的某些混乱与失范,有助于克服现代社会病。

二、中华文明重责任的“家伦理”造就大中华之“合”

中华文明建立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基础上,呈现的是“国家”与“社会”相互嵌合和“家国同构”的状态,强调责任本位,责任本位的核心是“让”与“和”。

中华文明的家伦理以家国同构为基础。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它是建立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基础之上的。家是中国人社会生活的基础,也是历代统治者建立统治秩序的基础。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是“国”的“原型”或“根本”,“国”是“家”的延伸。呈现的是“国家”与“社会”相互嵌合。核心是小家,宗亲是大家,社区和单位是“公家”,公家之上还有“国家”。小家、大家、公家、国家,相辅相成,利益相符,观念相通,休戚相关。

中华文明的家伦理强调责任本位。中华文明以“家”作为核心,中国的道德并非来自于宗教,而是源自家伦理。其中既包含家庭伦理,也蕴含社会伦理、政治伦理。责任本位是家伦理的重要特征,强调个人处于特定角色时,对其他人承担的责任。核心是“让”与“和”。

就家庭伦理而言,“父慈子孝”、“无限责任”是重要特点。与西方相比,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强,血缘关系、亲情伦理根深蒂固。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帮助其成家立业的无限责任,一生牵挂;子女有赡养父母、给父母养老送,尽孝、光宗耀祖的无限责任,一世眷恋。不同于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西方,“舍己为家”是中国社会伦理的楷模。

家庭伦理是社会伦理、政治伦理的基础。自商周以来,中国就拥有深厚的宗法制传统,血亲关系与权力关系彼此交织,即所谓“宗君合一”。而在西汉中期“独尊儒术”,宣布“以孝治天下”以后,上古“家国同构”的理念在郡县制的历史条件下获得了“创造性转化”,依靠血缘辈分而形成的自然秩序成为社会伦理乃至政治伦理的基础,国家被视为放大的家庭,家庭内部的伦理规范被扩大为社会伦理规范,即所谓“移孝作忠”、“移悌作敬”,如梁漱溟所言:“最初是由有眼光的人看出人类真切美善的感情发端在家庭,培养在家庭。他一面特为提掇出来,时时点醒给人——此即‘孝弟’、‘慈爱’、‘友恭’等。一面则取义于家庭之结构,制作社会之结构——此即所谓伦理。”①梁漱溟:《中国现代学术经典·梁漱溟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317-318页。这种观点明显衍生于家庭伦理。较之宗教观、契约观等,家庭伦理要自然和牢固的多。②潘维:《信仰人民: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治传统》,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80-182页。

就政治伦理而言,“伦理道义”和“无限责任”是重要特点。几千年不间断的中国文明史之中,依照“伦理道义”客观地形成了对国家稳定和整体利益最大化、对“百姓”承担着无限责任的“政府”。不同于西方政治伦理里国家权力的获取源于“社会契约”,中国国家权力的获取则来自于“家长”责任的履行,即政府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照看人民的利益。“政府”成为虚拟家庭即“国家”的“大家长”,政府的官员对民众有无限责任,执政者要承担历史责任。其次, “家国同构”使政府尤其是主政者在施政之时始终面临“家”与“国”,或曰“小家”与“大家”之间的明确张力,这就呼唤政府施政应秉承“公心”。其本质是以理性制约情感与利益,“公心”的失去也将成为主政者失去权力的原因。同时,“家国同构”还意味着政府施政不仅是对民众进行管理,还要施行道德教化。西方社会的“道德共同体”主要由宗教负责组织,且这种组织与世俗国家之间不乏紧张。而传统中国社会中“道德共同体”则与世俗国家合而为一:源于家族生活规范的儒家伦理不仅渗透全社会,也成为政府施政的伦理依据。③卞恒沁:中央社院智库课题专论之《 “社会契约”与“家国同构”——大英帝国与中国的立国之道辨异》。

西方文明的契约观以家国分明为基础,呈现的是“国家”与“社会”两分。西方文明强调权利本位,权利本位的核心是“争”与“分”。

汤因比提出,西方“在民族大迁移的过程中,跨海迁移的苦难所产生的另一个成果是在政治方面,这种新的政治不是以血族为基础,而是以契约为基础的。”西方文明以“契约”为中心,将原子化的个人凝结为社区、组织与国家。有时,契约可以是个体与上帝之间的承诺,从而演化为社会道德与个体伦理。有时,契约可以是社会各部分组织成为政治共同体的纽带。契约观要求公私分明、群己权界清晰、国家与社会界限分明。权利本位,即强调个人享有其他人不得侵犯的“权利”。权利本位的核心是“争”、“分”,所以西方有“两分”概念,人与神、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是分离的。权利本位有其积极的意义,一是形成保护私有财产和公民权利的观念。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开始担心公权力对个人的损害,公民对国家和公权力时刻保持警惕,形成了保护私有财产和公民权利的观念。二是注重个人的权利,促进了文明社会中所独有的个人意识、自由等传统的出现。

但是,从家庭伦理和政治伦理的角度看,西方文明的契约观、权利本位,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从西方家庭伦理的角度看,契约人伦关系是其突出表现,这与中国的宗法人伦关系有很大不同。近代,由于私有制进入到了西方家庭内部,为每个成员的独立性奠定了基础, 法律关系、权利关系也就必然进入家庭内部, 成为家庭成员的主要关系。相形之下夫权、父权退居到次要位置,家庭关系相对平等。独立、平等正是契约人伦的根本。由于父子关系为主轴的家庭关系让位于夫妻关系,所以在西方家庭,在孩子长大到18岁,父母就算完成任务,维系他们之间感情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契约,或者称之为情感契约,彼此划分得比较清楚。其次,从西方政治伦理的角度看,社会契约、“法律主义”(lеgаlism)传统是重要的特点。西方文明权利本位的核心是“争”, 为了避免互相争夺和互相侵害,规范各个阶级集团的利益争夺,保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于是建立起“社会契约”,包括成立政府以维护公众利益,形成“人民”与政府的契约。而契约解决不了的,就需要法律。因此,在西方“法”是“神圣的”,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对法律判决,是要接受的,否则会被整个社会唾弃,也会遭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责任本位的核心是“让”与“和”,权利本位的核心是“争”与“分”。中华文明的家伦理以家国同构为基础,强调责任本位,责任本位的核心是“让”与“和”,由此造就大中华之“合”——维护祖国统一,实现民族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责任。中华文明的家伦理,以“视民如子”的治家之道而立国,形成了从道德观、群体观到民族观、国际观的“大家庭”伦理秩序。国家统一、民族复兴背后是以“大家庭”作为伦理秩序的支撑,并非以利益考量为中心的。从现实的政治看,国家和人民之间相互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是国人最坚强的后盾,维护国家统一,实现民族复兴,维护广大人民最根本的利益,是国家和政府的“无限责任”;维护祖国统一、认同中华文化、中华民族,为实现民族复兴贡献力量是人民对国家的“无限责任”。在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政治下,操弄“民族自决”、“公投”、“独立”,是最大的政治、文化禁忌。这既违背中国法律,又违背中华伦理,其结果只能是失道寡助,自取灭亡。

与此相反,西方文明的契约观以国家与社会“两分”为基础,强调权利本位,权利本位的核心是“争”与“分”。西方文明将契约推演至国际体系的构成之中,以邦联、条约、国际法等法律形式将各政治体组合在一起。从西方政治伦理的角度看,这种组合契约背后更多的是利益的计算,缺乏伦理秩序的支撑。因此,国际组织的成员总是变化,甚至如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直接退出“巴黎协议”。邦联体系也存在不稳定因素,不只是英国脱离欧盟的公投,英联邦自身也面临如苏格兰公投这样的分裂危机,维系他们之间关系的是以利益为基础的契约,一纸合约,其实约束力不大。基于契约、法条主义、利益等考量,“民族自决”、“公投”,甚至“独立”,也能被西方社会的一些人接受。

三、中华文明尚和合的相与之道是协调人类各种文明的真谛

中华文明尚“和合”,这既是道德观念,也是哲学理念,既是艺术准则、也是生存方式的要求。西方文明崇尚竞争,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导致文明冲突。

中华文明崇尚和合,强调普遍和谐、和而不同。普遍和谐意识有这样几层含义:自然的和谐,自然本身存在整体的和谐;天人和谐,强调“天地人”的整体和谐,“天人合一”;人际和谐,强调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儒家倡导建立起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以“中道”为德性基础,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有序;身心和谐,强调人的形体与精神的和谐,儒家的“修身”为身心内外合一提供有意义的思想资源。

和而不同的理念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智慧和待人处事的博大胸怀,由此所培育的政教伦理与道德情性品格,成为古代哲学形而上理论的支柱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精神内核。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

西方文明崇尚竞争,“普世主义”导致文明冲突。西方文明自然并非洪水猛兽,但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西方文明富于进取精神与发展精神,它追求征服自然、揭示社会与自然奥秘,尊重并强调商业精神、创造精神与冒险精神。但西方文明也表现出了明显的竞争性、排他性和侵略性,在导致国内社会关系、人际关系紧张的同时,也导致国际关系的紧张。这是一种是占据主动态势、侵略型的文明形态。这是近代西方炮舰政策和现代文化殖民的内驱力。世界上许多战争都因两类原因而起:一是对世界各国物质资源进行掠夺与占领,如为了资源,西方大国在传统工业化时期对殖民地、能源、战略运输通道、规则制订权的争夺。二是对世界各国进行意识形态扩张与渗透。例如,中世纪的宗教战争、西式民主的强势推进、文明的冲突等。特别是近代以来的西方文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造成了人类史无前例的灾难。

21世纪以来,全球化的步伐加快,多元文明日益接近,但西方文明内部产生的问题以及西方文明对非西方多元文明却依然咄咄逼人。西方中心主义者声称,西方文明具有“普世性”。亨廷顿说:“西方的普世主义信念断定全世界人民都应当信奉西方的价值观、体制和文化,因为它们包含了人类最高级、最进步、最自由、最理性、最现代和最文明的思想。”①[美]萨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刘绯、张立平、王圆 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299-358页。他们将西方的“人权”、“自由”、“民主”、“平等”等当作“普世价值”,加以推广,以期改造儒家、伊斯兰、日本等文明,这是西方文明的傲慢和偏见。在西方的策动下,中东果真发生了“革命”。然而,“革命”的后果却超出了美国及世界各国的预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枪杆子里面却没有出民主。现实是推翻了萨达姆这样的大魔鬼,没想到却放出了无数小魔鬼,如伊斯兰国等。这导致了人类社会新的文明危机。能否化解冲突,则考验着各种文明和各种文化之理性沟通与价值判断的能力。

中华文明尚和合的相与之道,是协调人类各种文明的真谛。从历史上看,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王朝即使处于军事和综合实力的优势地位,也绝少主动挑起过大规模对外战争。几千年来,接受中华文明滋养的历代政权信奉道义政治、怀柔远人、天下归心,坚持“礼”的制度 、“道义”话语权①潘岳:《中华文明要为建构人类共同价值提供重要支撑》,2017年1月4日,httр://www.360dос.соm/соntеnt/16/1201/23/15549792_611176210.shtml,2017年11月2日 。、“王道”的理念;从现实上看,崛起的中国既没有对弱国进行过压迫和掠夺,无称霸、无扩张、无殖民、无掠夺、无弱肉强食的炮舰政策,无强加于人的不平等条约,也没有对强国一味顺从和屈服,纵然曾经有过深重苦难,依然渴望着和平崛起、依然坚持着中国道路、依然保持着不卑不亢。

当前,“世界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贫富分化日益严重,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人类面临许多共同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②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8页。全球化的问题需要从中国文明中寻找力量,化解难题,弥合分歧,形成共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向世界传递对人类文明走向的中国判断:“中国人民的梦想同各国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③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5页。

中和型的中华文明,守中致和、中正仁和。当中华文明稳健走向复兴,就意味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的到来。中国迎来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引领世界现代化的中国式文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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