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论“礼”

2017-01-27 12:22
管子学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贵贱君臣礼义

郭 丽

(山东理工大学 齐文化研究院 山东 淄博 255000)

《管子》论“礼”

郭 丽

(山东理工大学 齐文化研究院 山东 淄博 255000)

《管子》认为国家应当上下有序,亲疏有分,长幼有别。“礼”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基石,是国家安全的保障。“礼”当以“乐”和之;以“义”辅之;实施“九惠之教”。为贯彻礼义,需以“八经”整饬国家,避免贫富差距过大,保证国家的富强。提高民众的思想品德,是安国定民之大道,是人君治国之神器。礼不仅表现为制度,还表现为一种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更是人在日常生活交往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管子》;礼;乐;义

《说文·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为获得山川日月的赐福和保佑,周代天子与诸侯有多种祭祀之礼。《仪礼·觐礼》:“礼日于南门外,礼月与四渎于北门外,礼山川丘陵于西门外。”[1]1093从“礼”的本义引申,“礼”具有人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之义。《晏子春秋·谏上二》:“凡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故《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礼不可无也。”[2]6《论语·子罕》:“博我以文,约我以礼。”礼在维护国家秩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左传·隐公十一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是人之本质所在,道德仁义体现在“礼”上。《礼记·曲礼上》:“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3]1231礼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作用重大。故《礼记·祭义》云:“致礼以治躬则庄敬,庄敬则严威。”故君主重之。古人看重礼,因为礼具有别高下的作用。《礼记·乐记》:“礼者,天地之序也。序,故群物皆别。”又曰:“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3]1531礼还用来别亲疏。《礼记·曲礼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的确立,能使国家各项事务安定有序;一个国家的教化水平,很大程度体现在礼上。《礼记·经解》云:“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3]1610

《管子》与先秦子书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管子》是治国之书①《管子》所用版本为黎翔凤《管子校注》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版。以下所引《管子》皆出自此本。,涉及国家制度的诸多方面。《管子》没有涉及礼仪的程序问题,更多地论及“礼”的重要意义和社会价值,以及如何在国家管理中实施“礼”;重视“礼义”的教化,以稳定社会,发展社会。在推动民众遵守礼仪方面,《管子》也有具体的措施。《管子》以“礼”做为治理国家,稳定秩序的重要手段,并将“礼”看作关系国家危亡之大事。

礼为“四维”之首。《管子》以“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管子·牧民》(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礼不是凭空而来,乃是效法大地之德。地有高下,似君臣之礼;高地下覆,下地上承,如父子之亲。《问》:“君臣之礼,父子之亲,覆育万人,官府之藏,强兵保国,城郭之险,外应四极,具取之地。”这里与《礼记·乐记》:“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制礼以配地。”及“乐由天作,礼以地制”,含义暗合。人之常礼,如天地之道一样,不可更易。《君臣上》:“天有常象,地有常刑,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

君臣上下,贵贱各有亲疏分等,此之谓礼。“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之体,谓之礼”(《心术上》)。为礼之道,乃是上下有序,长幼有节。《形势》:“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君臣失位则上下关系不协调,政令乃不能畅通。“上失其位则下踰其节,上下不和,令乃不行”。法从礼出,法是礼的更高表现。人心彪悍,故需要法律约束。《枢言》:“人之心悍,故为之法。”法出于礼,礼出于理。“法出于礼,礼出于治。”礼与治都是治国之道,国家在礼、治之后,才能够安定。“治、礼,道也。万物待治、礼而后定。”在法之上会产生更高形式的仁义礼乐。《任法》:“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尹知章《注》曰:“法行顺,仁义生。”法令施行顺畅,则仁义礼乐产生,故先王以法来约束民众,使之“齐一”。

礼为治国之本,作用重大。《五辅》云:“夫人必知礼然后恭敬,恭敬然后尊让,尊让然后少长贵贱不相踰越,少长贵贱不相踰越,故乱不生而患不作。故曰:礼不可不谨也。”人有礼然后恭敬谦让,贵贱不等,没有祸乱,故必须进行礼之教化。讲究礼义,是国家的基本政策。治理国家,需要以道教民,以惠政养民,以仁亲民,以礼乐化民,注重诚信和德义,则无往而不胜。《幼官》:“通之以道,畜之以惠,亲之以仁,养之以义,报之以德,结之以信,接之以礼,和之以乐,期之以事,攻之以官,发之以力,威之以诚。”上至君主,下至百姓,各有分职,国家才能安定。

物质生活得到保障是礼节实施的前提。粮食丰足,民则知礼;衣食充足,则民知荣辱。君主遵行礼法,则六亲各得其所。《牧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故需要重视农业生产。

治国以礼,这是重要的法则。治理民众,当使民注重“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从最细微处做起。有小礼才会有大礼,有小义才会有大义,有小廉才会有大廉,有小耻才会有大耻,禁止微邪则大邪不产生。“欲民之正,则微邪不可不禁也。微邪者,大邪之所生也。微邪不禁,而求大邪之无伤国,不可得也。”(《权修》)如此治国,民知礼义廉耻,则教化行,国家安定。治理国家,需要信誉、忠诚、严格、礼义。管仲曰:“质信极忠,严以有礼,慎此四者,所以行之也。”讲究信誉,则民会产生信任之情;做事忠诚无私,尽心竭力,则民心所向属;严格法律,则民会产生畏惧之情;讲究礼义,则为民所赞美,“信也者,民信之。忠也者,民怀之。严也者,民畏之。礼也者,民美之”(《小问》)。信是发布命令,中途没有变化;仁是不将自己不想做的事强加于人;严是中正的表现;礼是保证诚信,又能逊让。《小问》:“泽命不渝,信也。非其所欲,勿施于人,仁也。坚中外正,严也。质信以让,礼也。”圣君治理国家,深明祸福之所由生,故谨小慎微。《君臣下》:“圣王本厚民生,审知祸福之所生,是故愼小事微,违非索辩以根之。”故“躁作奸邪伪诈之人,不敢试也”,这是正民之道。国之大礼,是选拔贤良之人,对百姓仁慈,保存灭亡的国家,恢复已经灭绝的宗祀,承续已断绝的后代,扶助死王事者之子孙,薄赋税,减轻刑罚。《中匡》:“远举贤人,慈爱百姓,外存亡国,继绝世,起诸孤,薄税敛,轻刑罚,此为国之大礼也。”国家贵贱有礼,方乃为国。《君臣下》:“是故国之所以为国者,民体以为国。”国君因为实施赏罚方成国君,无赏罚,则君不足贵。“君之所以为君者,赏罚以为君”,然过多的奖赏会造成财物上的匮乏,惩罚没有节制则是政治上的暴虐,如此则会失掉民心,“致赏则匮,致罚则虐。财匮而令虐,所以失其民也”(《君臣下》)。故明君整饬享燕丧祭之礼,以勉励臣下,以衣服表贵贱,故“旌之以衣服”,重视政令,以礼法驾御臣下,则民众因礼法存在之故,乐意为君主效劳。

君臣上下之分是国家的重要礼制。君臣上下之礼是“君人者制仁,臣人者守信”(《君臣下》)。君子以道谋生,民以劳力养身,这是因为他们身份不同。《君臣下》:“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分民。”君子食于道,则礼义审而礼节明,国既明礼义,伦等不踰,虽有大夫邪曲,不敢有混乱国家之心。“义审而礼明,则伦等不踰,虽有偏卒之大夫,不敢有幸心,则上无危矣。”(同上)明君明确君子、农夫的身份,君子按照礼节做事,农夫按照其本职去务农,他们各安其位,故生活祥和。“决之则君子行于礼,塞之则小人笃于农。君子行于礼,则上尊而民顺。小民笃于农,则财厚而备足”(同上)。君臣上下肃,礼义明,则国家安定。君以德怀之,以威畏之,则“天下归之”。有道之国,发号出令,符合常道,则“夫妇尽归亲于上”“贤人列士尽功能于上”。国家按照法令程序治理国家,犯罪者当其罪,受赏者当其功,则人们没有怨言。《君臣下》:“治斧钺者不敢让刑,治轩冕者不敢让赏。”礼义明,故无论刑赏,臣下莫敢违逆;群臣自觉遵守礼义,教导训诫百姓,则上下有等,长幼有礼。圣人明治乱之道,使国家安定,根据世情,决定治理方法,使教化成俗,民心向善。《正世》:“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夫君人之道,莫贵于胜。胜故君道立,君道立然后下从,下从故敎可立而化可成也。夫民不心服体从,则不可以礼义之文教也。”

君主对于后宫的管理,应当符合礼义。国君当“聘妻于异姓”(《君臣下》),设立“侄娣命妇宫女”(同上),“尽有法制,所以治其内”(同上)。嫡子乃是国君的继承人,根据礼仪的规定,礼节待遇应当与其它诸子不同,诸子不得与嫡子相提并论。“礼私爱驩,势不并论”(同上)。嫡子爵位尊异,但必须以礼行之。“爵位虽尊,礼无不行”(同上)。嫡子须衣着华美,以彰显其地位;他的仪仗亦当特立突出,以显示其威严。嫡子与庶子身份有巨大差别,则“兄弟无间郄,谗人不敢作”(同上)。至于一般情况下,《管子》认为礼仪能够别贵贱即可,不可过分奢华。做事需要有节制,“故立身于中,养有节。”(《禁藏》)故房屋、饮食、衣服及日常生活的多个方面都要符合节度,“宫室足以避燥湿,食饮足以和血气,衣服足以适寒温,礼仪足以别贵贱,游虞足以发欢欣,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坟墓足以道记。”(同上)

与诸侯国当以礼节往来,并以礼奖赏国内士人。《大匡》云,管仲为提高齐国的大国地位,请齐桓公与诸侯国实施交聘之礼。“令齐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报。齐以马往,小侯以犬报”。往重报轻,齐国以大国的身份,善待小国,则小国敬服。奖赏诸侯及国内之人,“管仲赏于国中,君赏于诸侯。”诸侯国的国君做善事,齐桓公给予厚重的礼物相庆贺;齐国的列士有善行,管仲以衣裳作为奖赏。“诸侯之君,有行事善者,以重币贺之。从列士以下有善者,衣裳贺之。”(《大匡》)管仲和齐桓公以礼义的形式,奖赏诸侯国与齐国士人的善行,以交聘之礼确定齐国的强国地位。

《管子》重视以教化正礼仪。《入国》认为,国家当实施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疾,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国家有掌养老之官。“年七十已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已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以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椁,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国家有掌慈幼之官。对于士民家的孩子,实施惠政,孩子越多,国家给予的资助愈多。“士民有子,子有幼弱不胜养为累者,有三幼者无妇征,四幼者尽家无征,五幼又子之葆,受二人之食,能事而后止。”(《入国》)国家有负责看护孤儿的职官。士人之子丧失父母,掌孤者将孩子托付给孩子亲属或者邻人,并给看护孤儿者以优惠政策。“士人死,子孤幼,无父母,所养不能自生者,属之其乡党知识故人。养一孤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养三孤者,尽家无征。掌孤数行问之,必知其食饮饥寒。身之膌胜,而哀怜之。此之谓恤孤。”负责收养残疾者之官,掌管国中生病之人,并给予照顾,“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躄徧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负责使鳏寡结成夫妻之官。主管鳏寡之人的婚姻,使鳏寡有家室。“所谓合独者,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同上)还有负责探问疾病的官员。“所谓问疾者,凡国都皆有掌病。士人有病者,掌病以上令问之。九十以上,日一问,八十已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众庶五日一问。疾甚者以告,上身问之。掌病行于国中,以问病为事。”(同上)通穷者,是负责掌管贫穷之人的生活状况。“所谓通穷者,凡国都皆有通穷。若有穷夫妇无居处,穷宾客绝粮食,居其乡党,以闻者有赏,不以闻者有罚。”振困者是负责在灾荒之年给予宽政和惠政。“所谓振困者,岁凶,庸人訾厉,多死丧。弛刑罚,赦有罪,散仓粟以食之。”接绝之官是帮助为国捐躯者进行祭祀,“所谓接绝者,士民死上事,死战事,使其知识故人受资于上而祠之。”(同上)国家实施九惠之教,使老弱鳏寡孤独皆有所养,安定社会,这是国家以礼养护民众,特别是为国捐躯之人。惠民,民心归属,则国家易于教化。否则,人心思变,国家就需要用刑罚来维护统治。

《管子》主张,君主当以礼之“八经”整饬民众。民知义,而不知礼,君主用“八经”,引导民众知礼。“民知义矣,而未知礼,然后饰八经以导之礼。”“八经”是:“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上述内容是礼之主要内容,故《五辅》谓之“礼之经也”。《管子》认为,地位无论高低贵贱,做事都要符合道德规范,以使贵贱有别,长幼有序,贫富有节度,不然会导致国之混乱。“上下乱,贵贱争,长幼倍,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五辅》)为使国家秩序稳定,故整饬上下、贫贱、长幼、贫富,使各得其义。“是故圣王饬此八礼,以导其民。”使君主中正无私,臣下忠信,不结党营私,做父亲的以慈惠之心教育孩子,弟弟对于兄长保持孝悌之心,兄弟夫妻亦各得其宜,“八者各得其义,则为人君者中正而无私,为人臣者忠信而不党,为人父者慈惠以教,为人子者孝悌以肃,为人兄者寛裕以诲,为人弟者比顺以敬,为人夫者敦蒙以固,为人妻者劝勉以贞。”(同上)如此则国家贵贱有等,长幼有序。

义是礼的根本。《管子》认为,“义”有七项内容,包括对待父母亲人需要孝悌,对待君上要恭敬忠信,礼节上符合中正之道,严格要求自己,谨慎财用,质朴淳厚,团结和睦,以防备饥馑、祸乱、敌寇。《五辅》:“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僇,纤啬省用以备饥馑,敦蒙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冠戎。”民众知义,做事中正,和睦相处,则战无不胜,守无不成。礼,是因循人情;理,缘自宜。“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心术下》)乐能够节制怒气,礼能够节制乐,遵守礼节莫若以敬为限度。“节怒莫若乐,节乐莫若礼,守礼莫若敬”。如此外敬则合乎礼节,内静则省察自己,故能反其性。“外敬而内静者,必反其性”(同上)。

礼义是习俗的结果。多次做事会形成习俗,习俗会成为礼义。《侈靡》:“其小行之则俗也,久之则礼义。”如若君子崇尚正直而鄙视谄谀,则士人看重勇武而看轻利益,庶人喜好农耕,饮食节俭,如此则财用足,薪菜丰饶;君上对于民众宽厚仁爱,民众听从君令而没有怨恨之心,如此则上下和睦同心。《五辅》:“是故上必宽裕而有解舍,下必听从而不疾怨,上下和同而有礼义。”

国君管理国家,当明于号令,政策稳定,礼法和道义的要求前后一贯,以取得民众的信赖,不然人力必竭。《法法》:“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故曰:上无固植,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若是礼义消亡,社会风气则会败坏。

国家大小强弱与重视礼仪有关。大国不治,则日渐小弱;强国不治亦弱;人多而不治理,则人散,故复寡;贵而无礼,则位夺,故复贱;重而凌节,则威丧,故复轻;富而骄肆,则财竭,故复贫。《霸言》:“大而不为者复小,强而不理者复弱,众而不理者复寡,贵而无礼者复贱,重而凌节者复轻,富而骄肆者复贫。”

民有礼义,则上下有等,长幼有序。人君当以奖赏、富贵、利禄、爵位劝勉士民,使之有礼义。《版法解》:“凡人君者,欲民之有礼义也。夫民无礼义,则上下乱而贵贱争。故曰:庆勉敦敬以显之,富禄有功以劝之,爵贵有名以休之。”讲究礼义,则上下亲,远者归。君主实施惠政,当无所行私,注重内行,正君臣、父子、兄弟、夫妻之礼。《版法解》:“爱施之德,虽行而无私。内行不修,则不能朝远方之君。是故正君臣上下之义,饰父子兄弟夫妻之义,饰男女之别,别疏数之差,使君德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礼义章明,如此则近者亲之,远者归之。”礼义提高品德,是安国定民之道。善待百姓,优游以畜,则可以止乱。《君臣下》:“故施舍优犹以济乱,则百姓悦”;选拔贤良有才能之人,礼遇孝悌之士,能够避免奸诈虚伪。“选贤遂材而礼孝弟,则奸伪止。”制止淫逸之行,别男女,则能够隔绝男女之乱,“要淫佚,别男女,则通乱隔。”贵贱等级有别,则有功之人劝勉;国家有正常的法律实施,则令行禁止,民没有怨恨之心,“贵贱有义,伦等不踰,则有功者劝。国有常式,故法不隐,则下无怨心”(《君臣下》)。上述诸多行为,能够使民众道德水平得到提升,匡正过失,这是治国安民之道。

礼义在国家管理中作用重大。君臣之间的交往,没有骨肉之亲,但以礼义相交;礼义在,则君尊臣卑,万人以宁,君臣以礼义相连属。《侈靡》:“礼义者,人君之神也,且君臣之属也。”父母之爱是人的天性,非君臣可以相比;臣虽属君,当以事亲之义事君,国君亦需要谨慎,因为君臣与亲戚不同,没有血缘关系。“使君亲之察同索,属故也。使人君不安者,属际也,不可不谨也。”(《侈靡》)

综上,《管子》将“礼、义、廉、耻”做为国家之“四维”,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主要基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管子》主张礼当借鉴大地之德,以使君臣等差,父子亲和,养育万民,守卫国家。礼既然在维护国家秩序和安全方面起关键作用,故不可改变,以形成上下有序,亲疏有分,长幼有别,这是治国之根本。为使保持等级制度,《管子》主张“礼”当以“乐”和之,以“义”辅之。为维护礼义,也重视教化,实施“九惠之教”,救助鳏寡孤独和疾病之人,帮助为国家的利益牺牲的士人后代,形成稳定的秩序,保障礼义的实施,这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做的努力。为保证礼义的贯彻,齐国还以“八经”整饬国家,保证上下、长幼、贵贱、贫富的区分,使社会秩序稳定。贫富需有一定限度,以避免贫富差距过大,富人过分奢华,故救助贫民,对于富商,以各种办法使财富上移于国家,这同时保证了国家的富强。《管子》深刻认识到,在国内维护礼义能够使国家秩序稳定,长幼上下有别,保持一种等级制度和君主的权威。在诸侯国之间的关系上,强大弱小也不是处于一种固定不变的状态,需要以“礼”制之。“为国以礼”,不以礼则强国复弱,贵而复贱。故礼义能够使上下亲,远者归,提高民众的思想品德,是安国定民之大道,是人君治国之神器。

我国是遵守礼仪的国家,制度方面多有规范,其礼仪实施方面也很有繁琐的要求,《十三经》中,就有“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有周一代,统治者很大程度上将礼当作法来运用。《仪礼》云:“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以“礼”约束贵族的行为规范[4]139-148,对于庶人阶层,则以“法”治之。古代礼之名有五:吉、凶、军、宾、嘉。礼之事有九: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周礼》多涉及国家制度,《礼记》既有诸多礼仪实施的具体程序和规范,亦有对于“礼”重要价值和意义的论述。礼在维护等级秩序,教化民众方面具有主要的作用。孔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可以说“礼”是国家意识形态和做事规范的最高体现。“礼”不仅表现为制度,还表现为一种意识形态和道德观念,更在人的日常生活交往中不可或缺。齐国的职官制度和诸多礼制要求是在“三礼”基础上的发挥。在“礼”的论述上,较之“三礼”,《管子》看重“礼”在国家管理中的作用,强调了国家为民众做的救助对于实施“礼制”方面的价值。《管子》将民众之“礼”与国家制度结合起来,“礼”是《管子》中重要的部分。《管子》的“礼”对天子、诸侯和士人都有不同的要求。不同阶层的人,“礼”有不同的形式,但都是为表达庄重严肃之情,为维护国家秩序服务。

[1]贾公彦.仪礼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

[2]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62.

[3]孔颖达.礼记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影印阮元校勘《十三经注疏》本,1980.

[4]郭丽.简帛文献与管子研究[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5.

B226.1

A

1002-3828(2017)04-0031-05

10.19321/j.cnki.gzxk.issn1002-3828.2017.04.04

2017-06-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历代《管子》文献整理与研究”(12BTQ030);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齐文化欧美优势资源调查研究”(17CZCJ3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先秦齐国统计思想与统计方法研究”(2017LZ40)的阶段成果。

郭丽(1968—),女,山东淄博人,山东理工大学齐文化研究院副教授,文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文献学,先秦诸子学。

谷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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