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中程序的价值的意义

2017-01-27 17:57徐梦梦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
关键词:王姓诉讼法伊犁

徐梦梦

伊犁师范学院,新疆 伊犁 835100

诉讼法中程序的价值的意义

徐梦梦

伊犁师范学院,新疆 伊犁 835100

我们身处在一个法治的社会,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是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护的,而为了体现公平性,公正性,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文件或者政策,而诉讼法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诉讼的目的是解决纠纷,诉讼的争辩焦点是案件事实,而诉讼的核心则是诉讼程序,由此可知,诉讼的公正,公正,其实是依赖于诉讼模式,即诉讼程序选择的。

诉讼法;程序;价值意义;展开浅析

一、诉讼法中程序的特征

诉讼程序是按照公正而有效地对具体纠纷进行事后的和个别的处理这一轴心而布置的。其主要特征有三点:

(一)规范性。诉讼程序是根据科学的程序规则所组成的,其制定总结的内容也是长期诉讼实践后所得到的经验,这一点其实也反映出了诉讼程序自身的规律性,并且对于具有共同性的程序行为和主体关系而言,也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二)对话性。诉讼程序除了具备静态的规范性特征,还有动态的对话性,所谓“对话性”,主要就是指诉讼程序主体之间所进行的一种信息交流和沟通,需要明确的是:主体之间的对话往往是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是当事人之间的横向对话;二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纵向对话。为了保证对话的合理性,诉讼程序往往会在会维持当事人之间地位的平等性,以及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性。

(三)确定性。主要是之的程序结果,它无论采用哪一种审级制度,诉讼程序最终都是指向相应的程序结果,即法院的最终裁判,这也就意味着:一经决定的裁判结果,将会自动产生拘束力、确定力、判断力,且任何人都不得任意变更或者是撤销。

二、诉讼法中程序的价值的意义

(一)诉讼法中程序价值的意义之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

最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过多次修改,其实这也反映出了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程序重视程度的逐渐加强。然而,诉讼法由于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价值并不是通过颁布一部法律就能实现的。鉴于此,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注重彰显诉讼法的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这对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为此,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想要取得一定的法治成效,首先就要做好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并加强相应的执行力度,同时,还应该在各个环节上抑制非法程序的实行,只有在保证程序的合法前提下,程序的效益才能得到有效的凸显。此外,还需完善法律的监督机制。比如:在民事诉讼中,很多时候,人民检察院的监督都仅仅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甚至还存在有走过场的嫌疑,所以想要杜绝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检察院在内的各级有权监督部门都应将法律赋予给他们的监督权落实到实处,并对此进行实质性监督。

(二)诉讼法中程序价值的意义之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大价值还在于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比如:2015年6月,陕西西安一王姓孕妇在生产的时候存在难产的症状,为此,医院医生要求家属签字之后再进行剖腹产手术,可是孕妇的丈夫拒绝了签字,这就使得医生在是否应该立即做手术问题上产生了畏难情绪,最终导致这名孕妇死亡。

在这一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家属和医院双方刚开始争辩的焦点则是:“只有亲属签字才能手术”这一规定是否是合理合法的。医院始终认为:在孕妇丈夫拒绝签字的情况下,也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手术许可,所以最终才导致王姓孕妇因难产致死。为了正确其表述的真实性,医院还通过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了司法鉴定,其最终的鉴定结论则是:医院对王姓孕妇的诊疗过程中虽然存在诸多不足,但是与其死亡并没有因果联系的,所以责任并不在医院。

可是家属却认为:孕妇的死并因为“丈夫拒签字”而导致的,而是将其认定为医疗事故。这样一来,双方争论的焦点,就由法律问题,即“亲属不签字就不给手术”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转移成为了关键的事实问题。

其实,经过仔细分析这是事故的发生是特别不合常理的,其中尤其需要查明:孕妇丈夫为什么不顾孕妇母子的生命安危且拒绝签字呢?这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在7月份的时候,陕西省西安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件,并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王姓孕妇当时还患有轻微的感冒肺炎,自己也曾前往过呼吸内科就诊,而在进行手术的时候,相关妇产科医生并没有对此身体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甚至还误认为已经怀孕9个月的她已经到了临产的阶段,所以才会将其转往妇产科,同时还对她进行剖腹产手术。而当时的王姓孕妇是不愿意接受手术的,且曾拼命挣扎,并拔掉身上的管子,但是都无济于事,而其丈夫不签字,主要是因为他本身也是不同意的,最终也才造成双方因“只有亲属签字才能手术”的争执,进而间接导致悲剧的发生。所以法院判决:正是因为医方误诊、救治不当,事故在会发生,因此医方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可见,正是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诉讼,最后才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保护。

三、结语

按照我国法律发展的传统模式可知,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十分突出,而这却直接导致了中国传统法律无法走向现代化。虽然诉讼法的程序执行起来虽然比较复杂,但是却能够有效维护个体的利益。想要实现法治国家建设的理想,就必须要深刻理解诉讼法程序的价值所在。

[1]朱良好.浅析民事诉论程序的价值[J].研究生法学,2015.10.

[2]高勇.浅析民事诉讼程序在法庭中的作用[J].青年时代,2016.09.

D915

A

2095-4379-(2017)31-0235-01

徐梦梦(1989-),女,汉族,新疆库尔勒人,硕士研究生,伊犁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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