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送案为着力点 充分发挥案管监督职能

2017-01-27 17:57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
关键词:案管业务部门检察机关

王 霄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州 436000

以收送案为着力点 充分发挥案管监督职能

王 霄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州 436000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机关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管理、监督、预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依法办案的重要保障,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为领导决策服务和查办案件服务的客观需要。

现实意义;现状;问题;建议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管理,不仅是对各个部门执法办案提出要求、进行监督,也是对检察长进行监督。①本文将结合鄂州市案管工作实际,以案管收送案工作为着力点,谈谈如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职能,融程序监控与质量监督为一体,更好地促进规范执法。

一、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现实意义

一是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需要。案管部门成立以后,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自行受理、管理案件的模式,实现了“四个一”,即“一个窗口对外”,案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均需通过案管部门审核、登记之后再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一个流程管总”,案管部门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对案件实行动态、全程监控;“一个标准评判”,高检院制定了《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对案管的职能进行了明确分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中对案件的受理及送出均有明确的标准;“一个机制纠错”,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存在瑕疵、质量的问题进行纠错,确保程序合法。通过系列案件管理措施,有效地加强对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促进规范执法。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的需要。案件管理部门的主要性质和功能就是控制检察权内部的运行过程,纠正检察权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保证法律监督职能的正确实施。它通过履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等职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实现了专人受案、专人监控、专人督办、专班考评、专柜建档等监督管理模式,有效地弥补了以往检察机关监督模式的滞后性,防止监督缺位。以本院为例,案管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从案件的受理直到案件办结,对案件进行动态、全程监督,坚持每天一巡查,每月一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和业务部门联系,限时进行整改,这样既保证了办案质量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促进检务公开的需要。案件查询功能是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之一,其作用的发挥更能体现检察机关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案件管理中心将可以公开的检察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使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当事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和相关单位,足不出户即可以查询到案件的进展情况、诉讼程序、涉嫌罪名、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案管部门通过统一对外流程、统一对外接待、统一对外查询,使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能在公众的监督下运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既展示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理念,又展示清廉严明的作风。

二、鄂州市院案管部门行使监督职能的现状

自收送案工作统一归口案管部门以来,鄂州市院案管办切实加强案件受理审查和送案审查,以收送案管理机制完善为着力点,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行之有效的收送案管理模式,从每一个案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做起,从微观入手力保个案质量稳步提高,进而不断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2017年元月1日至6月15日,市院案管办共接收案件163件,卷宗227册,送达案件61件,卷宗249册。

一是规范案件收案时间。针对公安部门集中送案较多情况,为保证系统录入和移交时间,经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商,约定受理时间,保证当天到期的案件即时录入并移送相关业务部门;未成年人案件一律由公安机关予以拆案移送。同时,明确与市院内设部门间交接时间,确定移送案卷交接时间节点。

二是规范文书交接方式。统一应用系统设置了文书流转的网上交接方式,但过于简单且收送人员无法签名。为防止出现“线上”“线下”两张皮的现象,市院专门设立线下交接手续,无论是收案还是交案,只要涉及文书材料流转的,移送人和接收人之间必须办理签收和送达回证手续,有效防止案卷材料遗漏,保证各环节顺畅衔接。

三是做好送案审核。将法律文书和案卡信息填录作为审核重点,严把案件出口关,重点审核法律文书内容表述是否准确全面,案卡填录是否准确及时,统一系统线上节点与线下操作是否一致,确保送出的案件符合送案标准。

四是强化对特殊案件的审查。①对于不捕直诉案件,不仅对案件管辖权、强制措施、卷宗材料、涉案款物等内容进行书面审查,还当场落实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在确定移送材料完备后再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②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层级把关,受理员经过审查后,对认为存在瑕疵的案件转由对口业务部门办案人员进一步审查,必要时向分管检察长汇报,再视情况作出处理。③对于存疑不捕案件建立不捕案件跟踪,对该类案件建立专门台账,定期了解不捕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并在移送审查起诉时严格审查是否已补充了相应的证据材料。④对于退查重报案件建立瑕疵案件监督,受理时不仅要对卷宗材料的规范、齐备作全面细致审查,还要严格按照公诉部门随案发出的《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详细查看公安机关是否查清,必要时联系公诉承办人进一步核实,监督公安机关按时保质做好侦查补证工作,根据查实的情况决定受理与否,切实把好退查重报案件的受理关。

三、案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日常工作体制。案件管理部门成立时间短,所有的工作方法都是各地根据自身情况逐渐摸索出来,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目前可以遵守的只有大的工作框架即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最高检相关文件中关于案件管理部门职能的划定,再可以遵守的就是上级院的年度考评中的内容,借由此来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因此在案件管理工作中怎么更好的开展工作,没有经验可借鉴,就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各个院因此也有各自不同的工作方法。

二是案件管理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足。案件管理工作具有极强综合业务性,工作内容分布广泛,日常工作繁琐复杂,对人才队伍要求的就更加严格,特别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统计衔接、电子卷宗等应用系统的上线,要想满足案件管理工作的需求,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学功底和熟悉检察工作的业务素养,更需要能准确把握案件管理工作和检察工作大局关系的政治素养,以保证案管部门在进行监控和评查时能够准确高效的找到问题所在,避免案管工作流于形式,提升案件管理部门工作威信。

三是对案件管理工作尚未得到充分的理解和认识。传统案件管理模式是纵向管理,以业务条线的上级管理下级来实现,属于内部管理,难免存在部门保护主义。案管部门成立后,新形势下案件管理模式是横向管理,以部门间监督为主,打破信息孤岛的壁垒。但如何让各个业务部门接受和理解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如何让案件管理部门在横向监管上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互相适应的过程。目前在业务部门对案件管理工作职能还缺乏广泛的了解,对配合案件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案件管理部门也担心监督职能的行使会引起内部之间的不和,因此案件管理工作的充分开展面临着现实困境。

四、进一步加强案管部门收送案工作的建议

一是以制度规范案件受理。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改版)上线为契机,结合前期案件受理工作的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案件受理机制,制定出台案件受理范围和标准,对不同类别案件的受理标准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各类案件在受理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突出标注,统一规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案件受理工作。同时,明确公安报捕案件则由公安人员到市院案管办领取,其他案件由法警部门专门负责案件送达,保证案卷及时安全地送达至法院或上级院。

二是严格案件受理审查。明确受理审查程序,由案管部门受理人员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案件受理形式要件的案件,进一步对案件证据等作实体审查。审查过程中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商,确保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对审查有问题的案件逐一记录,反馈送案机关或部门,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充分发挥收送案工作的“过滤器”作用,使进入市院的各类案件从文书质量到案件实体证据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得到业务部门一致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是建立案件受理问题通报和集中展示机制。建立案件受理问题台账,对案件受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案登记,对有质量问题的案件和法律文书以定期通报和集中展示等形式予以曝光,促进市、区两级院业务部门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有效提升。

四是加强对全市案管人员的收送案工作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收送案工作专项培训,要求参训人员熟练掌握案管相关业务知识和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岗位练,提高发现问题、分析研究、监督管理的能力,提高案管人员运用系统的熟练性和规范性;对全市案管部门的收送案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全年案管工作考评范畴,逐步规范全市案管部门收送案工作。

[注释]

①曹建明检察长在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中的讲话.

D926.3

A

2095-4379-(2017)31-0118-02

王霄,男,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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