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经济犯罪研究

2017-01-27 17:57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
关键词:制假售假财政管理

徐 强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 兰州 730030

农村地区经济犯罪研究

徐 强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 兰州 730030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经济迅速崛起,但也造成了农村经济犯罪大幅上升。农村经济犯罪不仅是对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秩序的破坏,更引发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矛盾。基于此背景,本文针对农村地区经济犯罪进行研究,探究现阶段农村经济犯罪案件高发的原因,并结合相关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一系列措施降低农村经济犯罪率,实现农村经济实现健康、平稳发展。

经济犯罪;法律意识;财政管理

一、农村地区经济犯罪状况

近年来,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取得一定的发展成效,随着农业产业调整,农村经济呈现出大幅度上涨趋势,但也迎来新的问题和挑战。农村地区经济犯罪主要体现在涉及土地的经济犯罪、涉嫌农产品的经济犯罪以及非法集资和诈骗类犯罪。在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涉及土地的经济犯罪最为常见,不少农村地区存在土地承包串通投标、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活动,这些经济犯罪对农民的生活影响巨大。同时,涉嫌农产品的经济犯罪也是较为常见的经济犯罪,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种子最为普遍。以2015年某农村地区为例,该地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案件80起、销售假冒伪劣种子51起,占当地农村经济犯罪数量40%,给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除此之外,非法集资和诈骗类犯罪多见于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是以高息来吸引农民投资,并导致多起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农村地区经济犯罪影响因素

(一)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在农村经济犯罪中,不少经济犯罪是由于村民法治意识薄弱,尚未意识到自己行为已触犯法律。比如在销售劣质农药方面,不少农民在销售的过程中并没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仅仅认为销售假冒伪劣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更有农民在案发后认为进行赔偿就可以免受法律制裁,这种薄弱的法律意识成为农村经济犯罪的主导因素。同时,不少农村的管理干部也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现象,多数农村干部没有经过严格教育和法律培训,不少干部保持着“家长制”的管理态度,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忽视法律的存在,对村民的违法行为以个人意志进行审判,更存在为谋私利忽视法律的现象发生。

(二)农村财产管理混乱

目前农村地区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不少农村地区没有按照相应的要求设置总账和相应明细,虚增虚支、坐收坐支的现象十分常见,更有诸多农村没有相应的财务账簿。比如在涉及土地的经济犯罪活动中,不少农村土地征用款、补偿款都没有建立详细的账目,相关财政缺口巨大。虽然现在不少农村已经实施了财政公开,但也是仅仅公布总账,并不公布相应的明细。同时,农村财政的管理者也采取各种方式来隐瞒账目,其中隐藏的经济犯罪不在少数。除此之外,部分农村地区的财务管理人员水平较低,在业务上只能做到记清账目,并不能发现账目中存在的经济犯罪隐患。由此可见,农村财产管理混乱滋生了农村经济犯罪现象。

(三)制假售假打击不足

农村地区制假售假现象由来已久,介于不少制假售假窝点均以小作坊的形式存在,其隐蔽性和机动性较强,相关部门在打击上存在一定难度,并且这些制假售假窝点的产量并不高,即便相关产品流入到市场也并不容易发现。同时,也存在不少地区的管理者和制假售假者同流合污,对制假售假现象视而不见,放纵制假售假行为,还有部分管理者直接参与到制假售假经济犯罪活动之中,造成这种经济犯罪现象一直不能消除。除此之外,介于农民自身原因,农民往往乐于购买价格低廉的农用产品,自身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尽管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多数农民也选择忍气吞声,并不选择以法律途径进行问题。

(四)缺乏有效制约机制

权利必须借助有效的监督才能发挥出作用,在广大农村地区对权利的制约显然不足。首先,农村地区的人事管理较为松散,具有一定水平和能力的管理人员匮乏,整个管理队伍只听领导指挥,无法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即便存在经济犯罪行为,介于领导没有予以制止,各部门管理人员也不愿进行干预。其次,农村地区的权利监督机制匮乏。农村地区的监督机构多流于形式,不少监管部门仅仅是基于村委会提交的报表进行审查,并不主动的介入到各个村镇进行监督,造成了农村地区监督机构流于形式。最后,群众监督意识薄弱。农村地区的群众和领导干部均有着密切的联系,群众和干部的私人情感较为密切,一旦干部出现经济犯罪问题,相关群众也不愿向相关部门举报,这也为农村地区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

三、降低农村地区经济犯罪的建议

(一)加强农村地区法治宣传

农村经济犯罪的主要影响因素就是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自身和他人的违法行为并不了解,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首先,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应该通过讲座、广播、娱乐活动等多种方式宣传法治教育,让村民了解我国基本法律,了解经济犯罪的相关内容,从而避免触犯相关法律。其次,宣传经济犯罪的主要方式和识别方法。对农村经济犯罪的常见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比如告知村民什么行为是集资诈骗、非法集资,让村民具备防止受到经济犯罪侵害的能力。最后,加大案例宣传。经济犯罪案例宣传能够让村民直观的了解到经济犯罪情况,了解经济犯罪分子受到的处罚,让村民不敢涉嫌经济犯罪。

(二)规范农村地区财政管理

财政管理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杜绝农村经济犯罪的重要举措。首先,应加强农村财政管理监管力度。上级部门和村民应该对财政管理予以监督,对存在疑问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提出质疑,财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质疑予以解释。其次,加强财政管理队伍建设。财政管理是一种专业能力,农村财政管理应该加强队伍建设,引入或培养专业的财政管理人才,既能保证消除经济犯罪行为,又能提高财政管理的能力。最后,坚持财政公开制度。为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财政管理部门应坚持实施财政公开制度,将村里每一笔收入和开支都进行明细公开,接受广大村民监督,避免出现经济犯罪的情况。

(三)从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从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让广大村民不敢涉及经济犯罪。首先,提高相关部门管理者意识。相关部门应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作为降低农村经济犯罪的关键举措,要意识到农村经济犯罪已经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必须加重打击力度。其次,认真落实责任制度。为更好地打击农村经济犯罪活动,相关部门必须要明确职权,对具体的案件实施责任制度,做到谁办案谁负责,查处经济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最后,加强各个部门的协作能力。不同于其他犯罪,农村经济犯罪一般较为隐蔽,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查处。各个部门之间应做好充分的协调工作,将掌握的经济犯罪信息进行共享,借助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

(四)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

有效的监督是控制经济犯罪的关键所在,借助有效的监督可以避免多数的经济犯罪。首先,针对权利进行制约。经济犯罪中有一部分是由权利引发的犯罪活动,对农村经济的权利必须予以限制,以严格有效的监督对权利进行制约。其次,加强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监督需要依靠审计部门的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不能流于形式,要深入到农村地区,对农村经济情况进行深入审查。最后,提高内部监督能力。广大村民是监督的最主要力量,借助有效的村民监督可以杜绝经济犯罪活动,不仅能够降低监督成本,更能提高监督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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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

A

2095-4379-(2017)31-0130-02

徐强(1981-),男,汉族,四川成都人,法学硕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究方向:经济刑法、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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