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我”生存
——从个体化视角看性别不平等建构

2017-01-30 06:42
山西青年 2017年17期
关键词:男女个体化建构

熊 杰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无我”生存
——从个体化视角看性别不平等建构

熊 杰*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性别不平等问题一直是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问题,从“为他人而活”到“为自己而活”,性别鸿沟也在不断演化。本文从个体化视角着手,从性别符号的建构、传统文化中的鸿沟和女性主义的发展,去解构女性“无我”的生存状态。

个体化;性别不平等;女权主义

在传统研究中,妇女作为一个“非主流”群体,是男性主义替代性文化经验的表现,是男性的“附属品”。通过性别符号的建构,将女性限制在家庭的范围,否认了女性独立存在的事实。而随着近代女性主义的兴起,人类学家们开始将女性的生存状态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去研究,而社会学家们更是将女性主义的崛起看作是一种社会运动,不可否认的是,两性之间的不平等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不仅是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还有女权主义者,笔者试图从个体化的角度出发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现代世界在后现代理论家看来,是一种自反性现代化,但也总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正在消失的传统,带给我们的是个体化的趋势和一种更加不确定的自由,我们在这个分崩解析的世界中更多的去宣扬为自己而活的意志。而贝克将这种制度化的个体主义简单定义为一种不再重新嵌入的抽离。①鲍曼也在《个体化社会》一书中去阐释现代性,认为个体化在于确立合法的自主性。②如此一来,标准化人生就成了“选择性人生”,亦或是“自反性人生”。而这种看似解放的背后,现代女性貌似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也要求能够决定如何过“真正的生活”,男女平等成为大势所趋,万众瞩目。从“为他人而活”到“为自己而活”,这种性别不平等又将如何演变,追求权利平等的女权主义运动又将何去何从。

一、“自然”还是“社会”:人类学中的性别符号建构

女性主义人类学一直试图从两个角度去谈论性别符号的建构,一个是自然的角度,一个是社会的角度。从自然的角度看来,认为是妇女的生育角色将其限制在家庭的范围;从社会的角度看来,是妇女与家庭的联系使其处于从属地位。③这两者集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妇女是与家庭文化所对应的,而男性建立的则是一种对外的文化,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建构,从而完成了对男女性别分工的最初设定,以及成为“男性统治”原因的解释之一。

然而,这种原始单一的性别符号只能部分的解释性别不平等的建构。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如果仅是生育角色将女性禁锢在家庭之中,那米德的《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则可以完全推翻这一说法。在对新几内亚三个相隔不远的民族的观察研究中发现,不同地区的性别化取向并非一致,所以米德也是更倾向于表述文化建构了性别。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是妇女与家庭的联系使其处于从属地位,那么基督教文化就与其相悖。在基督教文化中,虽然认同女性是男性的一部分(女人是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女性的工作本该是妻子和母亲,但是它更强调男性对女性的尊重,因为对于信众来说,“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所以强调对女性的尊重和理解。

如此一来,单方面强调自然或者是社会的原因来解释男女不平等就显得苍白无力,这种性别符号的建构可能更多地来源于文化的塑造,不同地区崇尚的文化不同,对性别分工也有不同的解释,单方面的从“家庭束缚”去解释现有的男权社会也是对性别不平等的一种模糊。

二、建构的“鸿沟”:传统文化中的“无我”生存

长久以来,女性一直生活在一种“无我”的状态之中,也就是贝克所说的女性一直以来都是“为他人而活”。在传统文化性别符号的建构下,绝大多数女性都处于从属地位,缺乏自我意识,甚至没有相对独立的生活。当然,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更是存在这样的现象,女性无法摆脱与家庭的直接联系,“三从四德”、“女性殉葬”、“三妻四妾”都是这种性别不平等下的文化,这种以男性行为为取向的文化,一步步强化了女性的依附地位。

而在对性别不平等的建构中,一直以来都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生理性别不平等,另一个是社会性别不平等。而生理性别的差异作为一种先赋性因素更多的被忽略,而社会性别的不平等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从传统转向现代社会,女性逐渐摆脱了和家庭的直接联系,就如贝克指出的那样“女性的人生轨迹就经历了一次个体化的激增,并且与之联系,经历了功能主义者所谓从先赋性角色向获得性角色的转变”。④在教育上,女性跟男性一样接受现代教育,同等竞争;在工作中,更多的女性也走出传统的家庭,进入职场;在亲密关系中,女性也提出尝试新的关系类型。就如吉登斯所言,婚姻从原有的契约关系转变成为双方对情感的需求体验,女性不再是被迫的接受一段关系,而是因为对情感获得的需求去主动选择一段关系,甚至在婚姻市场中,女性更是占据了其中的“主导”地位。⑤阎云翔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中就谈论到村落中的年轻女性通过择偶、议婚和提前分家去把握主动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⑥

在这样所谓的“女性个体化”趋势下,在全社会鼓吹“为自己而活”的声音中,个体化进程中的女性又究竟处于怎样的地位呢?从社会性别来看,在生活中人们依旧容易强化男女之间的差异,加深对男女分工的刻板印象,而这种差异更会加深这种不平等,甚至于产生性别歧视。从政治上来说,女性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经过三次女权主义洗礼后的今天,中国的男性依旧掌握着政治上的话语权。在两会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为21.33%,而全国政协女委员仅占16.7%;女性在中国正职省长中的比例,30年来始终维持在大约3%的水平。⑦而从职业上来看,中国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日趋严重,一些企业明确规定“不招收女职员”,或要求新招收的女工在合同上签字保证“合同期间不怀孕”;除此之外,跟男性相比,女性被解雇的几率更大,《中国日报》曾经报道“即使女性保证了工作,她们的平均工资也比男性低30%”。可见在鼓吹“白骨精时代”的今天,女性在就业上仍遭受一定的性别歧视。

此外,这种关注差异的焦点逐渐渗透到教育中,性别教育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重点。2012年,郑州某中学施行了新校规,出台了“阳刚男生”和“秀慧女生”的标准;上海市教委批准市第某中学开始“上海市男子高中基地实验班”,声称以培养“浩然正气、乐学善思”的男生为宗旨。两个学校出发点都在于希望以这样的举措推进性别教育。社会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已然加深到这个地步,附加社会对两性行为的不同认定,甚至于针对男性和女性的行为规则出现了一套适用文化认可的设定,将这种意识形态从小灌输给孩子,来维持现有的男权社会。

不管是在传统文化中,还是在当代社会,性别作为一种符号被不同的社会文化赋予了不同含义,在这种意义建立后,社会道德压力将社会性别规则强加在人们身上。总之,性别被社会秩序规定,又被道德压力强制实行,而不平等早在男性支配建构性别符号的时候已经存在,而后的社会文化更是进一步的扩大了这条鸿沟,纵使女性主义试图引领摆脱这种“无我”的文化生存状态,摆脱男权文化对社会意识的控制也是苦难重重。

三、“男色消费”:女权主义的强势回归

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始终处于“被观看”和“被消费”的地位,而男性更是把她们当作消费的商品,女性的身体成为了男性文化的消费对象。比如“三寸金莲”,正因男性对女性小脚的独特审美,才有了这样的社会文化。除此以外,到了现代社会,在大众媒体中的广告传播中,女性更是成为了“柔美”“性感”的消费符号,作为一种“他者”来对产品进行宣传,以身体符号来吸引男性受众,迎合男权社会的喜好。

随着女性主义的发展,这种媒体上的“女色消费”出现改观,因为出现了新的消费形式——“男色消费”。⑧经济地位的上升让女性成为了消费诉求的主要对象,从男性开始代言女性产品,到腐女这类亚文化群体的出现,公开提出对男性身体的消费,从消费层面上看来,女性逐渐找回主体地位,争取更大的平等空间。

然而,在女性主义关注传媒中女性地位提升的时候,女性在其他领域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而消费领域的地位提高也只能在既有的男女不平等的边缘产生影响。除此之外,个体化的发展也将这种不平等逐步注入个体的生命轨迹之中,掩盖了这种男女性别鸿沟,但同时它也是一种集群体验,这种集群体验开始建构各种亚文化,以瓦解男权社会的男性话语权。

四、折衷主义:性别鸿沟何去何从

在现有女性主义的研究之中,有学者提出女性处于“无我”生活状态的表现在于她们说的是男人的话语,做的是男人的事情,也就是所谓的以男人的地位为标准来衡量女性的作为。⑨也有学者认为个体化为女性开启了行动的做决定的新领域,也为妇女带来了新风险,这种风险正是因为个体化进程中的不完整。而对于男女之间的差异性,自由主义的支持者则表示希望提供机会平等的途径。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正是因为制度性家庭结构预设并强化了男女不平等,所以男女不平等问题无法解决。然而,男女的差异无法否认,这是天生的生理差异,而建构成不平等则是社会问题,一味强调女性在个体生命中去解决男女不平等的矛盾也是不可取的。一味的强调妇女走出家庭,进入职场可能也不意味着地位的上升,更可能是承担了双份的劳动压力,从现在的现实情况就可见一斑。女性经历着一种“被迫的独立”,尽管她们不再是家庭中的核心,可依然被迫要求要有自制和自我牺牲,除了对家庭的付出之外,还要被要求有自己的行为。对于女权主义者来说,一味的强调要和男性做同样的事情可能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生理的差异决定了男女有着不同的最佳组合,一味的强求可能更是对女性的迫害。正因如此,个体化的视角也为此提出了一个新的解释框架。这种“为自己而活”的论调就如今而言依然停留在个体层面,依然需要周围人的支持和善意。就如阎云翔论述女性所谓主体地位的局限性一样,年轻女性只有在嫁娶时掌握了主体地位,而一旦角色转变,她们依然维护了传统体制,所谓“多年媳妇熬成婆”就是这个道理。然而对于现代社会的男女不平等问题而言,女性不再满足于个体层面的“选择的自由”,而是需要“超越选择的自由”;不是简单的要求平等权利,而是要为女性争取自主;不是单单批判男女的不平等,而是要从整体上去质疑现代社会的权力结构。也只有这样,才能触及男女不平等问题的核心,而不是少数西方个体化论者所说的让我们在个体生命中去解决这样的系统问题,而这,我们也无力改变。

在激进的女权主义和个体化之间,或许我们能够找到一个折衷主义。就如前面所说,既然性别不平等根源于社会文化,那就由社会文化去提供一个新的解释系统去解构。虽然我们无法否认男女差异,但也不需给这种差异强加一个解释系统去将其二元对立,一分高下。就像重庆地区独特的“耙耳朵”文化,或者是职场上的“白骨精”,亦或是北方的“大男子主义”。个人或者地区呈现出来不同的文化倾向,男女之间的差异或者地位成为一个私人的事情,而非全世界构建了这样一个“男尊女卑”的文化范式,甚至在这种文化范式的影响下去有计划的维持这样的不平等现状,对女性设置社会障碍。

追求男女的地位平等,不是去有意提高某一个性别的地位或是限制另一个性别的发展,真正需要解决的是淡化这种平等地位的定义。差异固然存在,那也不过是世界多样性发展的形态,社会所应该做的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尊重每一个个体的选择,并给予其充分选择和实现自我的机制,而社会也应该是这样的多元发展。

[ 注 释 ]

①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

②齐格蒙特·鲍曼.个体化社会[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11.

③阿兰·巴纳德.人类学历史与理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147.

④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30.

⑤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上海:三联书店,1998.53.

⑥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231.

⑦王萍.当代中国女性参政:实践与思考[D].山西大学,2004.11.

⑧卢芸.“男色消费”:消费社会中的女权回归?[J].新闻天地(论文版),2009(07):35-36.

⑨刘颖.女性人类学前沿问题研究及其意义[J].昌吉学院学报,2010(02):7-11.

[1]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

[2]齐格蒙特·鲍曼.个体化社会[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2.11.

[3]阿兰·巴纳德.人类学历史与理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147.

[4]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上海:三联书店,1998.53.

[5]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M].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231.

[6]卢芸.“男色消费”:消费社会中的女权回归?[J].新闻天地(论文版),2009(07):35-36.

[7]刘颖.女性人类学前沿问题研究及其意义[J].昌吉学院学报,2010(02):7-11.

熊杰(1993-),女,汉族,重庆人,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5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社会政策和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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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7)17-00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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