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性价值观契入基层的“生活化”之路

2017-03-27 18:23周耕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主导性民众价值观

周耕

[摘 要]

主导性价值观作为当下社会积极价值取向的“最大公约数”,在推广过程中遇到了难以契入基层社会的问题。某些基层民众尽管对主导性价值观有所认知,但在价值取舍上依然我行我素、知行不一,在对待主导性价值观问题上表现为认知、认可和认同的不一致,其原因并不在价值观本身,也不是传播推广不力,而是基层社会强大的世俗生活塑造了基层民众相对世俗的价值取向。由“生活”原因造成的障碍也必须得由“生活”的方式加以改善,要通过生活具象化的方式来加深基层民众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知,以营造幸福生活的方式强化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可,用现代性生活增强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同。

[关键词]

主导性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生活化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7)02-0033-06

当代中国社会的不断变革一方面驱使我们走向现代化,另一方面也使我们的价值取向越发复杂。由于基层社会远离中央机构,处在主导性价值观传递的末端,问题显得更为严峻。就当前基层民众而言,其价值观正面临多方面的冲击:一是未成熟的市场经济使基层民众价值取向趋于功利;二是封建文化残余借传统文化之名沉渣泛起;三是主导性价值观受到西方价值观念的不断冲击;四是以大众文化为载体的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抬头。这种社会转型期的价值观混乱,使基层民众产生价值困惑和迷茫,如果没有主导性价值观的统摄和引导,会使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发生矛盾并进而产生断裂。由于基层组织相对松散,基层民众世俗化生活比重较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依然是基层的主流,因而在倡导主导性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面临非常复杂的情况,需要在策略、方法和路径上更为贴近现实生活,并有针对性地给予其引领。

一、以生活具象化方式推动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知

当代中国社会的主导性价值观是当下社会积极价值取向的“最大公约数”,是自下而上提炼出来的,但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它被自上而下传递。这种由相对抽象的政治语言表述的主导性价值观在层级传递过程中,由于层级环节较多,越是延伸至基层,越可能发生语意漂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凝炼出来并向全社会倡导后,各级宣传部门确实下了很大气力宣传,在大街小巷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各种标语,并且其中不乏一些精彩之辞。不过,在基层很容易就会发现,基层民众对主导性价值观内涵的理解并不深刻,往往从字面意思对其加以解读和阐释,在某种程度上是只知其形、不知其意。事实上,主导性价值观的抽象化表达已经构成了基层民众认知的主要障碍,并且进一步影响他们的理解和践行。长期以来,我们的主导性价值观宣传主要是自上而下依靠权威手段从外部推动,通过强制性口号灌输向大众传播抽象的理论观念,惯用“高大全”式的传播思维进行道德说教,结果往往收效甚微。在方式方法上,尽管逐年改善,但主导性价值观的宣传整体上仍然主要依靠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来传递,在基层则更多的表现在街头巷尾的墙体粉刷和建筑物张贴等传播方式。尽管这些做法很好地完成了主导性价值观的“概念”传达,使基层民众对主流价值“概念”有了最直观也最基本的了解,但其实都属于单向度、简单化的传播思路,只达到让基层民众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知,却难以保证人们对这些“概念”的理解,其中一些“炒剩饭”式的做法可能会引发一些人的抵触心理,甚至大众传媒越是大张旗鼓地宣传主流意识形态,反而可能引发人们的逆反心理,导致“意识形态漂浮”。主导性价值观虽源于日常生活,但不是日常生活直接、自发的产物。这使其不可避免地与基层民众的日常生活拉开一定的距离,也不可避免地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存在一些张力。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主导性价值观的构建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主流意识形态、主导性价值观在走进大众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与大众的日常生活衔接的问题。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人们的日常生活,有时甚至出现以非日常生活来取代和挤压日常生活的情况,“教条化”、“口号化”、“空洞化”的语境脱离了大众日常生活,由此引发的负面情绪至今仍在阻碍当代的主导性价值观契入民众的日常生活,这在基层尤为明显。基层民众往往从事的是最基本的社会生产,对原材料仅进行初级提炼,这种生产方式的直接性使其价值取舍更为直接,更为具体,也更为单向化。此外,基层生产的组织、协调会经常性地诉诸经验,对传统做法依赖性较高,其价值取舍也更多地倾向传统价值观,传统的熟人社会交往模式也使现代社会规范推进比较缓慢。所以,基层民众主导性价值观的培育及倡导要与顶层设计有所区别,必须以基层民众现有的心理状况、思维水平、价值诉求为基础,在阐释方式上进行新的突破。鉴于基层民众直接化、世俗化的价值取舍与抽象的主流价值标准之间存在着断裂,首先面对的是价值契合的问题。为打破这种窘境,在将主导性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相对应的生活世界时,就必须让价值指向具象化,也就是把抽象的主导性价值观进行具象化传达。这里所谓的“具象化”传达,就是为了避免基层民众对抽象价值观的直白化理解甚至误解而主动地对主导性价值观进行解析,在生活中尽量分场景为基层民众给出明确的价值取舍和行为建议。要尽量明确细致地使基层民众明白哪些事情坚决不做,哪些事情坚决要做。我们可以针对行业及社群的特殊性,把主导性价值观具象化为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融入机关准则、企业规则、乡规民约之中,“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只有融入贯穿于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中,才会避免流为无所依附的观念漂浮物;只有形成制度化的建设机制,才会获得扎根现实、持续推进的有力保障”[1]。这其实就是为基层民众树立具体事件中的行为典范。这些典范应该是具体做事的典范,而不应是笼统的做人的典范,主要是为了避免以往主导性价值观在传播过程中塑造的近乎“失真”的“崇高形象”。此种传播脱离具体的生活世界,只讲精神追求不讲物质条件,只讲奉献不讲权益,很容易被群众斥为“假、大、空”,从而逆反和排斥。因此,对主导性价值观的“具象化”传递,就是要通过生活细节中的价值表率,传递生活的温情,感動世俗众生。另一方面,考虑基层民众价值取向的从众性特点,要在“具象化”的过程中在社会生活层面把主流价值指向内化俗,将老百姓推崇公平正义,讲求诚信友爱的做法“化”入民俗,在一些礼仪性环节上彰显出来。当主导性价值观 变成一种文化符号被人们普遍接受时,人们就越可能被其背后的价值主旨所影响,产生群体一致性。“文化符号是文化群体共同认可的文化标志,是文化共同意识的表征。人们可以在文化符号中找到现实中的自我和想象中的自我。文化符号一经形成,首先标志着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形成。”[2]主导性价值观在基层的传递还需借助大众文化这一有力载体,因为它是将体现主流价值的人、事、物具象化为相关的文化符号的主要力量。大众文化是在普通大众日常生活的娱乐消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明显的娱乐性、世俗性和鼓动性等特征,这些基本特征决定了它关注的是世俗生活的平凡叙事而非道德价值的宏大叙事,它与大众的日常生活更为贴近,关注社会普通群体的喜怒哀乐,诠释着大众的世俗幸福和当下意义,更易引起大众的情感鸣。传统社会的主导性价值观在基层的传播,更多地是通过戏文、歌谣、故事等大众文化形式,将仁、义、礼、智、信等传统价值理念灌输到基层民众中去。现在仍然需要利用富有娱乐性和吸引力的大众文化形式来倡导主流价值,潜移默化地塑造基层民众世俗的价值观。还可以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主导性价值观来对大众文化进行借势引导,为最后塑造整体氛围奠定基础。

二、以幸福生活来促进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可

通过具象化的方式,基层民众得以在日常生活中对主导性价值观念形成认知和接纳。不过,“认知”并不等同于“认可”。尽管基层民众大部分人接纳了主导性价值观,但具体到工作生活中的价值取舍则更容易受到传统价值观、世俗价值观的影响,其行为表现与主导性价值观所倡导的标准有一定距离。在基层的某些人群或个体民众中,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知”与“认可”并不统一。其实,在基层社会存在着两套不同的价值观:一个是主流社会所推崇的价值观,如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们由主流舆论渠道传播,以系统、严谨的理论学说为基础;另一个是在生活中基层民众自发形成的世俗化的、相对传统的价值观,主要由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播,以有没有实际用处、能不能规范生活为基础。虽然主流渠道不遗余力地倡导主导性价值观,但基层社会的民众在其日常生活中更多地还是在沿用那套世俗的、生活化的价值观。这种世俗性价值观更多地被基层民众接纳的状况,实际上在传统社会一直存在着。比如,儒家、佛家、道家的一些理论、观点在一些特定的历史时间段曾被奉为主导性价值而被大肆推崇,但老百姓接纳的往往只是一些浅表性内容,真正能够去探求儒释道学理论内涵的只是少数人。 这些经由历史沉淀延续下来的东西,既有道德原则又有关于世界的知识,既有生产经验又有生活常识,它们对基层民众的生活能够给予价值指导和行动指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重要的事情,不管是从仪式上还是心理上,都更加趋从于这种传统的世俗文化。 这种世俗性价值观在基层被广泛接纳并不是一种有计划的、系统的、正规的教育结果,相反是基层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的行为结果。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这种大众的世俗性价值观产生于日常生活,也服务生活。尽管这种知识和价值观并不带有严谨而系统的正义导向,而是带有明显的社群局限性和世俗功利性,但基层民众在这种大众世俗文化中获得了很多具体的“知识”,也生成了直接、有用且比较鲜活的“价值取舍”。如此一来,抽象、崇高的主导性价值观在基层就有被边缘化的危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边缘化危机确实是现实存在的”[3](P24)。所以,当前主导性价值观在基层传播的另一大障碍,并非是价值观本身的合理性问题,而是价值观断裂的问题。

目前还有一种状况将价值观断裂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那就是整个社会特权横行、贫富差距过大、阶层固化等社会不公现象的蔓延。这不仅拉开了社会各阶层间的经济差距,也破坏了彼此之间的价值共识。价值共识“可以被看作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对现实生活的共同理解”[4](P122),如果现实生活的共同性被撕裂,那么不同社会阶层间的价值观就会随之分野。当价值观的整体性被撕裂后,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就会慢慢坍塌,崇高的价值诉求即会慢慢消解。我国民众已经走出了过去那种政治崇拜的非理性狂热阶段,更依赖于根据自己当前的利益是否得到政权的有力维护来评价政治,来决定是否认可执政者的意志。他们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逐渐积淀自己的价值期望和价值判断,尤其是对社会改革的某种应然期望,一旦某种价值观恰好表达出民众心中的价值企盼并有充分合理的论证,人们会很自觉地接受和认同这种价值观念。或者通俗地讲,哪种价值取向能够提供幸福的生活人们就会认可哪种价值,基层民众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观断裂应该在现实生活中衔接起来。这需要从基层民众日常生活的内在需求出发,以现实的幸福生活来促进基层民众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可。这就进一步需要以国家、社会层面所应具有的价值来解决基层民众最关心的生活问题,通过积极推进基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基层民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基本愿望,以解决他们的现实困境。只有给基层民众营造一种幸福生活,才会被促成这种幸福生活的价值观所触动,认可这种价值观。在基本层面上,人总是认可那些与自己的利益诉求、情感趋向相一致的东西。这实际上是一个用当代主导性价值观营造现代幸福生活,然后再从幸福生活出发认可这一主导性价值观的逻辑,其前提是要让基层民众感受到现代生活的美好。只有通过国家强有力地对腐败问题、分配不公、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矛盾的处理,才能彰显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只有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基层民众内部矛盾、干群矛盾、生产生活纠纷等问题的妥善处理,才能彰显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只有真正营造出一种幸福生活,基层民众才会自觉、自发地去爱国、敬业;只有生活在一个其乐融融的社会中,人们才能相互诚信、彼此友善,才能更大程度唤起基层民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国使命感。

三、以现代性生活来感召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同

幸福生活对于基层社会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人们也很容易对创造幸福生活的价值取向形成认可。不过,目前基层社会处在旧的价值观崩塌、新的价值观未能建立的空档期,相当多的基层民众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的藩篱,对幸福生活的理解和期许依然还带有很多传统色彩。某些基层民众虽然享受上了现代化的物质生活,但其思想意识还未完全具有现代性,现代生活意识仍相对较弱,尤其是公共生活意识还很淡薄。很多人从传统文化权威中摆脱出来,逐渐生成了“自我”意识,但在社会转型的空档期,这种自我意识并没有真正地升华成“主体意识”,而更多地是一种自我获利意识和自我权利意识,缺乏更为重要的自觉责任意识,也没有家园主人翁的责任感,很多人只重私利、不重公德,只呵护私人生活,不维护公共秩序,也不遵守社会公共规范。另一方面,基层社会的“公共生活”在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双重压力下也被压缩,原有的宗族规范解体,人们传统的社群意识逐渐淡化,相应的群体责任感逐渐减弱,很多时候帮扶和互助仅发生在熟人之间。基层民众这种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价值取舍以“家”为中心,以“自我”感受为出发点,以传统安逸为目标。本来这种价值取向无可厚非,但如果仅以“自我利益”为重,那就说明这种价值观已经滞后,无法适配现代生活。我们大力倡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导性价值观,目的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凝心聚力,这需要基层社会对整体战略形成价值认同。为此,一些地方借助大众普遍存有的对于幸福生活的热情和期盼,利用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爱国情怀来挖掘基层民众的情感共鸣之路。这些做法出发点是积极的,但为了达到价值认同就对主导性价值观做简单的传统化阐释,实际上曲解了倡导主导性价值观的用意。我们不是要追逐过去那种“田园诗”般安逸的幸福生活,也不是为了重现传统社会的荣光,而是要让整个中华民族形成现代意识,通过倡导主导性价值观来打造现代社会,以实现中华民族在现代社会的伟大复兴。所以,现阶段倡导主导性价值观,不应仅靠对过去美好的回忆、唤起共同的民族心理来完成,而应通过解决现实问题,以未来为导向,用营造“幸福的现代生活”来实现。我们倡导主导性价值观,不应以“过去”为导向来强调价值观,而应以“现代”为立足点,着眼于“未来”。主导性价值观是具有现代性的、开放的、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其推崇的是国家层面的“富强”,而不是个人生活中的“富贵”;要树立“社会主义”维度下的公平、正义,而不是“传统社会”的平等、善良;要倡导的是“社会主义”层次上的公民道德,要摆脱的是“传统社会”陈旧价值观念的束缚。逻辑上虽然如此,但从根深蒂固的传统价值观转向统一性的现代价值观比较困难。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与传统社会的价值观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传统价值观往往由外在强制性力量生成,在缺乏质疑及反思的前提下,让受众普遍性地盲从;现代性价值观则打破了传统社会中那种强制性的、大一统的价值束缚,每个人都从“集体的一分子”变成了“原子个人”。这会让人有更多的价值选择,变得更加自主,但也使人们的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在价值多元的时代,现代价值已经很难共享共通,现代社会越来越难以构建起一个主导性的价值规范。我们还要注意和防范在越来越强调“自我”的过程中,人们消解崇高、价值虚无并逐渐价值迷失,陷入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困境之中。

人们虽有着多元的目的和诉求,但并不希望社会失序和自己的生活杂乱无章。从马克思的角度来看,人在生活中充分的实践、交往会促进价值认同。因为人的交往活动总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社会关系又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5](P80)。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会产生强烈的价值规范诉求,渴望树立一种为大多数成员所普遍认同的共同的价值典范。只不过这种被企盼统一的、被普遍认可的价值规范绝不能像传统社会那样将人的生活统得过死。现代社会一个超越于传统社会之处,在于它把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很好地区分开来。一方面随着对个人权益的越发尊重,现代社会不会再像传统社会那样以国家的名义随意地践踏私人生活。另一方面,成熟的现代社会也不允许以个人权益之名要挟国家和社会,损害公共生活。这种现代社会的特质,需要一种主导性价值观使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之间处在平衡之中而不会彼此侵占或挤压,既能推动国家、社会来保障个人的“私人生活”,又能让个人积极地去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公共生活”。现阶段的主导性价值观倡导的就是这种营造公共生活的现代价值规范,它更多地是对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协调,并不否认个体价值差异,更多地是对公共生活的引导。

整体来看,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基层民众开始越来越认可主导性价值观,大多数人认为主流平台倡导的价值取向是正确的、合理的,并对此表示赞同。不过需要注意,“认可”并不完全等同于“认同”,这里面还蕴含着“正确”与“应该”的辩证关系。在一般意义上,当我们认为某种观点和理念是正确的、合理的时候,即为对它的“认可”;甚至从消极的角度说,不反对这种观点和理念也能勉强算作一种认可。可以说,“认可”只涉及对某种观点和理念的判断,并不要求这种观点和理念与自己秉承的相一致。正是在这里,“认可”與“认同”有着重要的区别。认同尤其是价值认同,意味着要形成一致性的价值判断,意味着“人们在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以某种共同的价值观念作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动,或以某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尺度、原则为追求目标,并自觉内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6]。因而对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同不仅意味着接受其价值原则、遵循其价值导向,还意味着要在生产生活中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现代社会不再依靠血缘关系或地缘关系来维系,它基于公民之间的责任,通过现代规范来加以构建,这需要人们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现代社会的幸福生活,并用自己的行动加以维护。良好的“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是现代社会“个人幸福生活”的前提基础,只有基层社会的“公共生活”越来越多地承担起过去家庭的责任,帮扶弱势,培育幼小,支持青壮,保障辛劳,人们才能摆脱传统价值依附,认同并自觉践行现代性价值观。我们要通过公共生活质量的飞速提升,让基层民众感受到现代生活的美好,体会到“富强”的实惠,激励人们通过“敬业”促进“富强”;通过充分的公共生活横向交往,让基层民众体会到“自由、平等”的可贵,也使其意识到这更多的是一种政治权益,而不是允许个人恣意妄为的特权;通过公共生活的纵向交往加深,使人们主动形成对“诚信”的诉求,还可以在拒斥谎言、信守承诺基础上生成现代契约精神等。实际上,越是在现代生活旨趣中交往越有利于主导性价值观的认同。

参考文献:

[1]沈壮海.把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着力点[N].光明日报,2013-01-05.

[2]邴 正.面向21世纪的中国文化形象与文化符号[J].社会科学战线,2013,(3).

[3]陈新汉.警惕核心价值体系“边缘化危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4]万光侠.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性基础[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贾英健.认同的哲学意蕴与价值认同的本质[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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