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综艺节目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2017-03-30 00:13周德军
成功 2017年8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

周德军 沈 洁

电视综艺节目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周德军 沈 洁

江苏大学法学院 江苏镇江 212013

近年来,我国电视综艺节目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也出现了一大批观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在进行自我创新的同时,也在不断吸收借鉴国外的优秀电视综艺节目。无论是电视综艺节目的自我创新还是引进国外的优秀电视综艺节目,都要做好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电视综艺节目;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电视综艺节目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文艺表现形式和特有的社会影响方式,其经济价值不可低估,尤其是其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然成为近年社会关注的热点,《非诚勿扰》相关的商标纠纷、《中国好声音》涉及的著作权纠纷是其中的典型。就目前现有的法律规范来说,关于电视综艺节目的法律属性一级相关的类似性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的争议,凡是无可否认的是,电视综艺节目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视角分析电视综艺节目保护的不同路径,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新媒体环境下电视综艺节目形式的创新

一般认为,1983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开播,开创了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先河。此后各地方电视台也陆续开创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电视综艺节目形式。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电视机的普及尤其是互联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电视综艺等相关节目内容也如雨后春笋得以蓬勃发展,如央视的《中国诗词大会》系列、《朗读者》、黑龙江卫视的《见字如面》等节目为例的新一代文化底蕴的综艺节目,更是颇受好评。这正是电视综艺节目的不断创新带来的产物。作为一种新型的电视节目类型,具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因为收视率带来经济收益、节目内容本身具有创新性,节目的表现方式可以被借鉴、模仿、复制,因而电视综艺节目被很多学者认为应该以著作权保护的方式进行保护。此外,由于特定电视综艺节目的热播,人们对与该电视综艺节目相关的名称、标识都有直接的情感和印象因素,因而往往也具有重要的区别意义,成为一些企业或者个人抢注商标的目标。因此,新媒体环境下电视综艺节目的创新必将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争议、创新和完善。

二、我国电视综艺节目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的电视综艺节目的类型和种类繁多,播放的电视台的级别也不同,但是就电视综艺节目的来源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电视台或者相关制作公司的独创,其二是借鉴或者模仿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类型。无论是自己独创,还是模仿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都涉及到权益保护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很多电视综艺节目都在模仿国外成功的电视综艺节目类型,有的是通过购买版权的形式获得国内的制作权限,用中国的方式演绎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

三、电视综艺节目知识产权保护的争议

从近二十年来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发展过程来看,国内的电视综艺节目创新不容乐观,同我国十三亿人口的国民数量相比,创新开发的国产电视综艺节目数量明显不足;同时还存在着对新开发的电视综艺节目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情况,比如各种选秀活动一度霸占了整个电视屏幕。无可否认,近年的《好声音》、《爸爸去哪儿》等相关综艺节目都取得了不错的收视效果,国内的电视产业通过借鉴模仿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的模式,对于推动我国电视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确实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提高了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制作水平。但是模仿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涉及到版权问题;而购物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则涉及到巨额的版权费用问题,尤其是节目引进后在国内获得巨大成功后,后期的费用更是持续攀涨,令引进方无法承受。因此,综合近20年来我国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来看,我国的电视综艺节目总体上缺乏原创性和创新性;借鉴和引用国外电视综艺节目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缺乏长远眼光,知识产权纠纷不断。

四、电视综艺节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路

随着信息传播手段的迅速发展和便捷化趋势,电视综艺节目为满足节目受众不断发展变化的审美意识,节目内容和节目类型也日益多元化。保护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必须基于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一方面,对于国内原创的电视综艺节目,要注重原创开发,更要注重对原创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从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各个方面展开全方位的保护,激发企业开发创新的潜力。尤其是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更容易开发出独具本土特色、贴近群众心声的优秀电视综艺节目。另一方面,在引进借鉴国外的电视综艺节目时,更要仔细研读相关国际知识产权法,签好合同,防止掉入陷阱,更要有长远眼光,防止节目引进后一旦热播,对方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从而引发矛盾纠纷。

[1]刘宁.电视综艺节目侵权认定问题探究[J].当代电视,2017(06).

[2]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的调查研究[J].电子知识产权,2015(05).

[3]欧阳宏生.电视综艺节目的版权客体界定及侵权界定[M].北京: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5.

周德军,1978-,男,江苏阜宁县人,硕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沈洁,1980-,女,江苏大丰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本文系2016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电视综艺节目的著作权保护及侵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6SJD820014)阶段性研究成果。

猜你喜欢
知识产权
《种子法》修改 聚焦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电子知识产权》征稿启事
保护知识产权 激发创新动能
Mesenchymal stromal cells as potential immunomodulatory players in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 induced by SARS-CoV-2 infection
高校知识产权贯标的研究
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探讨
关于知识产权请求权内容构建的思考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以知识产权为切入点创新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