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文化的逻辑释义与治理构筑

2017-04-11 08:00李霓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公职人员廉政腐败

李霓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成都 610072)

廉政风险文化的逻辑释义与治理构筑

李霓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成都 610072)

廉政风险文化是在对国家公职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管理过程中孕育、运用和成熟起来的,是现代企业管理手段在国家公共管理事务中的延伸和扩展,也是一种全新的文化理念和元素。廉政风险文化包括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预控文化、价值文化、自信文化等六个方面。本文将对廉政风险文化进行内涵外延逻辑释义,并对廉政风险文化自信及制度建设等治理架构方面进行研究,力求勾画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蕴含有危机意识、传统精神、制度目标的国家公职人员廉政风险文化体系。

风险文化;逻辑释义;治理构筑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从文化根源抓起,从礼治文化到官德文化再到法治文化,说到底就是全社会形成文化上的从以官为本过渡到以民为本。廉政风险文化产生于政治与道德的共域,一方面必须遵循权利义务的逻辑上的对等;另一方面又必须超越这种对等而服从道德上的牺牲。中国传统儒家政治家们大都认为,为政以德则治,不以德则乱。只有以道德的手段治理国家才能有政治清明、社会稳定。这种思路体现了政治的人性本质,突出了政治的人情气息。中国道德精神本质上就是人情主义。

“风险”来自于中世纪欧洲水手在海上冒险掠夺的过程,是个中性词,一方面蕴含有危险和不利,另一方面蕴含有机会和回报。廉政风险,是风险治理控制理论在国家公共管理事务中的运用和延伸。廉政风险文化,则是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蕴含有危机意识、礼治思想、制度治理等方面内容的法治文化理念和法治思维创新。费孝通先生认为:“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1]。

建设廉政风险文化,是廉政风险治理的重要步骤。廉政风险治理是职业风险治理的一种,是对自身定位、岗位风险、廉政风险、风险责任等相关风险内容进行界定。自身定位是指对思想素质、法治素质、业务素质有明确的职务定位;岗位风险是指对行业风险、权力风险、程序风险以及分权、示权、控权等权力风险处有明确的警示,并能够有风险识别点;廉政风险是指对建立健全职务岗位公示公开,加强日常管控,做到对职务行为有效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风险责任是指加强和完善对职务行为的风险分级、风险监测、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预警纠错、风险查处、事后追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架构。

一、廉政风险文化的内涵

一种文化的存在必然有其现实性和可行性。廉政风险文化,是指为了实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存环境和保障国家机器的良好运转等国家发展目标而进行风险治理的活动方式及其成果。这种风险治理的活动方式及其成果通过特定内涵、规章制度、行为模式、文化自信四个层次体现出来,构筑成完整的廉政风险文化体系,也是风险治理文化在国家公共事务中的最佳运作状态。简单的说,就是期望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长期保持一种风险意识和强烈危机感,并形成一种生活习惯和行为定势。

“风险”是一个专业词汇,既来源于主观又来源于客观;风险可能是长期的也可能是暂时的;风险的发生需要具备条件和时机;风险所带来不仅仅只有负面能量也可能带来正面能量;应当理性对待风险的利与弊。在系统性风险体系中,要明确风险防范目标,进行风险分类识别,进行专业性的风险损益评估。

廉政风险文化是一种全新责任文化。其内涵最大特点表现为一是现代企业风险治理科学

的深化和延伸,二是新型法治文化型态的发展和演变。以廉政建设为目的融合现代风险观、风险治理理论、风险治理模式等风险要素的风险治理文化是管理科学的必然要求,同时又是培养国家公职人员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和保护自己的最有效的科学技能。廉政风险文化内涵渗透着深深的中国文化元素—— “以德治国”。由于我国长期是乡土社会,礼治文化深入人心,法治的力量十分薄弱,廉政风险文化作为舶来品更是闻所未闻。中国传统文化非常注重社会的人情世故,人情主义是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核。现实的民间秩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作为民族传统加以继承的,要短时间改变几乎不可能。廉政风险文化,是一种预控文化,其基本功效就是威慑的功利价值。由于犯罪是犯罪个体的不健康人格与行为人外在的因素与关系而结合的结果,而刑罚只是犯罪防治与控制的一个方面,刑罚不是解决犯罪的全部药方。廉政风险文化在犯罪控制中的基本价值就是在于维护正常的行为模式,通过风险明示,申明各种结果,从而引领人们的行为走向。廉政风险文化作为法治文化的预控文化,向社会传达法律界限,违法后果,威慑犯罪者,使其不敢再违法犯罪,威慑欲犯者,使其谨遵法纪而不敢违法犯罪。

廉政风险文化更是一种法治文化。何为法治文化?是指整个社会或广大民众所形成的普遍适用于生产生活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模式,以及整个国家法律规范制度、法治工作机构及设施、法治环境、法治氛围等全部所构成的规则文化、制度文化。由于我国有几千年的礼治社会存在,稳定社会结构中乡土社会比重更大一些。我国法治文化是礼治文化和社区文化的一种融合:礼治文化在普通民众心目中依然是重要待人接物行为标准和主要生活方式,但人们慢慢开始学会以自然人或个体身份从事政治和经济活动,即有了法治文化思维方式雏形。从礼治文化向法治文化的转变也意味着人们法治思维的确立和人格的独立,也标志着从礼俗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跨入。

二、廉政风险文化的多维解析

(一)精神文化是廉政风险文化的载体。

廉政风险文化说到底是道德自律。儒家道德认为“礼”是根本,有“出礼入法”之说。即严重违礼者,就要予以刑罚处罚。在社会不稳定时期,刑罚被寄予重任,但总的秩序是“礼”的秩序。廉政风险文化的载体就是高度的道德自律,是刑事责任观念生长的道德基础、文化基础。没有“礼”的道德基础,就没有刑事责任观的培养。当廉政风险观形成后,就意味着对相应的刑罚处罚的认同,而这种认同是就是一种强大有力的道德力量促使他行为自律。

(二)行为文化是廉政风险文化的体现。

仅仅依靠内心品德高尚来要求一个人的行为是远远不够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利益需求。廉政风险文化行为文化着力点在于廉政行为习惯、廉政行为规范、廉政行为风格、廉政行为风尚的熏陶。从行为的可操作性来看,要突出行为的合法合规,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律对权力的限制功能。

(三)制度文化是廉政风险文化的保证。

寻求制度上的依据,从实体程序上提高廉政风险预防的制度文化是最基本、最稳定的要素。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都必须通过制度文化得到体现和发挥,廉政风险文化的内涵要素就规定在制度文化中。控制权力滥用、不适当适用,不仅需要完善实体法上面的相关制度,更需要从程序法上面加以考虑,这一点在现在尤显重要。

(四)预控文化是廉政风险文化的标尺。

预控文化主要表现为廉政风险制度管理中所蕴含的一套能够进行考核的直接量化的系统性工作标尺。在整个反腐败制度设计体系中,廉政风险制度是属于腐败免疫机制设计:国家公职人员在进入行政体系后就像打了免疫针一样对腐败行为有着天然的防腐能力,实现不想腐的战略目标[2]。预控文化能够有效的设立防火墙,把风险隔离在体系之外。

(五)价值文化是廉政风险文化的取向。

廉政风险文化价值层面的追求就是国家机关运行及国家公职人员自身安全第一。当国家公职人员认为触犯底线因此而受到处罚是公平的,那么刑罚的意义就不限定在惩罚含义之中,而被认定为是对他自身行为的一种谴责。国家公职人员会因为国家和社会对他行为的否定而心理忏悔,从而由他罚走向自罚,刑罚也由法律境界步入道德境界。

(六)自信文化是廉政风险文化的精华。

清廉戒贪是中华传统文化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做人做事最基本的标准,即现在的官德底线思维。现代刑事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控制权力和保障人权,社会每个组成部分都有各自功能,而每一个功能对于整个社会都是缺一不可的。解决犯罪控制问题需要社会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各自功能,从而整合。通过刑罚控制犯罪乃至消灭犯罪,即“以刑去刑”[3],不仅不能控制犯罪、消灭犯罪,反而会湮灭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变革精神。重视文化的力量,传统文化会自生正义。正义本身是一种让人从内心深处接受的秩序,通过正义确立的秩序会更加持久和有力,廉政风险文化就具有维护刑事正义的功利价值。

三、廉政风险文化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有别于权力思维和人治思维的思考运作方式。系指生活于法律制度架构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以及从法律的立场出发,人们思考和认识社会的方式,还包括在这一过程中,人们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4]。在法治思维下,法律必须像宗教般被信仰,人人敬之信之,并奉为神灵。

(一)廉政风险文化是价值式法治思维。

廉政风险文化隐藏在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里面,包括意识形态和传统文化的习惯风俗都会显现。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风险文化是当今时代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需要,是迫切急需建设的廉政风险文化的规则和程序。廉政风险文化虽然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在里面,但作为一种新的拟制文化,人们的认同和接受还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必须适用制度催生新生文化会加速人们的认同感和使命感。

(二)廉政风险文化是抑恶式法治思维。

从人类本性角度,贪欲的冲动是与生俱有的,一旦条件和时机成熟,就会喷薄而出。但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大地方就是人类有向善的理性和自律的克制。廉政风险文化就是要唤醒国家公职人员内心的向善和克制,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行为,所谓“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指的是国家公职人员行政道德人格的最终形成来源于自我修炼。所以廉政风险文化是从自律角度扬善,是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廉政风险文化是意识式法治思维。

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是“十三五规划”“坚持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要树立科学的法治思维”。廉政风险文化的渗透说到底是廉政风险观的培育,这也是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点和难点。当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风险文化意识和思维普遍建立后,融入人格系统,他们会如生活习惯般的度量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远离风险,从而使廉政意识渗透到社会政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运行的全过程,成为国家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的文化因素。

(四)廉政风险文化是建构式法治思维。

一般法治思维塑造路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发而生,一种是建构而生。自发而生是指由于社会自身秩序性而使群体内部成员自发而养成一种良好规范,具有广泛性和自醒性特征,不需要外部牵制和命令。法治思维自发而生是市民社会或者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经济发展力息息相关。建构而生是指社会内部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秩序性,迫于现实需要,而产生一种有组织有规划的安排,从上而下建立的一种规则。法治思维建构而生是差序格局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一个社会城市化的必然要求,带有强制性和命令性。

(五)廉政风险文化是制度式法治思维。

在“廉政风险”这个主题词里,蕴含文化和制度双重意义,没有廉政风险文化价值和精神的廉政风险制度不可能存在,没有廉政风险制度规则和程序的廉政风险文化也是空洞和乏力的。中国传统文化蕴含有浓厚的廉政文化底蕴。《管子·牧民》:“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为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5]。 由此,强国兴邦根本靠的是国家文化,廉政文化是国家文化的重要根基。廉政风险文化应具备中国传统文化特色,适合我国国情,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尊重法律,具有人文情怀的法律文化。从制度建设来看,廉政风险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的系统化工程,既有静态标准又有动态管理。主要包括推进风险预控系统化运行;提高风险节点控制能力;开展国家机关风险内外分析预控;运用廉政绩效考核等等。廉政风险制度建设必须体现出制度优越性来:和阳光政务联系起来建设,推进从“资源—权力—腐败”向“资源—权力—腐败—惩治腐败”再向“资源—权力—预防腐败”最后向“资源—权力—腐败免疫”系统进化论[6]。廉政风险制度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力争从腐败治理走向腐败免疫。

四、廉政风险文化的建构

官员廉政风险文化作为法治文化——职务犯罪预防文化的重要一环,在大的社会背景下必须通过社会风尚、文化熏陶、风俗礼仪来自觉和自发地发挥作用。小到个人,必须通过个人素质习惯、能力水平和内心信仰来发挥作用的。但是素质和能力具有不稳定性。这就必然导致廉政风险文化的存在和作用在现实社会条件下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笔者以为要试图通过顶层设计、制度规划、国家有序行动来培育廉政风险文化影响力及加强廉政风险制度构筑。

廉政风险文化的建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提炼,需要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守及并由此而形成的良好的社会评价和社会预期。当廉政风险文化的建设得到管理层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时,管理者会有意识的在全社会倡导该种廉政文化时,可能会选择重点培训的方式如干部轮训教育,也可能会开展全民参与的方式如普法教育来传播和推广。

(一)应清晰地认识到廉政风险文化建设是一项漫长的职务犯罪预防工程。

任何文化建设都是心灵净化过程,不可能一触而就。廉政风险文化建设面对的是高智商、高情商的社会精英,又是一种职业文化,因此有着专业性、技术性、前瞻性的特色。廉政风险文化不能照搬照抄西方风险职业文化,也不能模仿传统儒家官德文化,要从实践中探索出既有中国传统文化精华,又有鲜明职业特征、适合我国反腐倡廉需要的廉政风险文化。

(二)廉政风险文化是以培养国家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为首要。

法治思维观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尊重法律信仰法律,把风险观念放在第一位,抛弃人治思维、权力至上的桎梏,坚守法律底线。廉政风险文化培养的是在思想行动上严格用权、依规用权,廉政风险时刻牢记在线,工作中养成自觉适用法律法规的思维定势,这才是防止腐败的最好良剂。

(三)廉政风险文化倡导的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法治文化生活方式。

也就是把廉政风险制度体系的构建升华到廉政风险文化生活方式的培育上来。这一层次是亟待进行而且时间长、难度大的系统性工程。目前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对廉政风险缺乏理解,总觉得是用来对付自己的,充满弱势心态。要改变这一现象,必须强化廉政风险观的培养,改变国家、社会、集体、个人意志与利益之间没有距离的局面,由注重国家、集体、组织等权利的保护转到对国家公职人员自身权利保护的轨道上来,强调廉政风险观的养成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也是对亲人的最大保护。

(四)廉政风险文化的具体培育必须通过职业风险管理课的讲授以获得专业知识来得到保证。

在具体的廉政风险制度培训中增加职业风险管理课程,通过讲解使国家公职人员明确自身定位、岗位风险、廉政风险、风险责任,并熟知自己所处的行业风险、权力风险、程序风险以及分权、示权、控权等相关权力制衡制度。将这一系列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生动讲授,让他们学会自主识别风险点、构筑廉政风险心理防线,在工作中加强对风险点、风险行为和风险后果的重点约束,自行构筑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腐线,为自己工作生活把好任何一道关口。

(五)廉政文化建设主要分布在三个环节:腐败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免疫。国家公职人员廉政风险文化在整个廉政文化建设中处于最后一个环节——腐败免疫。腐败惩治是事后行为,腐败预防、腐败免疫都是事前事中行为。国家反腐规划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要让国家公职人员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廉政风险制度针对工作中各环节的腐败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腐败免疫机制的创新设计就是让国家公职人员在进入工作领域就像打了免疫针一样对腐败行为有着天然的防腐能力[6]。长期来看,反腐工作需要从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向腐败免疫升级[6]。这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境界。

(六)廉政风险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体现文化自信。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这八个字是中华文化的脊梁,国家公职人员廉政风险文化应当始终贯彻这根脊。首先廉政风险文化是国家文化,有国才有家,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在先的职业约束感;其次廉政风险文化是修德文化,形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官德思想,首要为修身,然后齐家治国;再次廉政风险文化还是忠孝文化,对父母尽孝,对国家尽忠是每一个中国人从小接受的教育。每一个人对国家对家庭都有无限责任。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官一任,应胸怀着对国家、民族和人民的责任;最后廉政风险文化才是职业文化。廉政风险文化要求国家公职人员不仅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文化素质,还必须具备扎实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廉政风险文化是一种普适性的职业文化,适用于任何职业任何情形。

五、结语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们不仅要为社会尽义务,而且要获得自身权利保障。社会不但要看到人性善的一面,也要看到人性恶的一面。就社会控制而言,廉政风险预防性措施优于补救性措施,是一种“先小人,后君子”的预防性社会控制手段。只有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教育,调节和控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模式,塑造和形成健康完善的行政道德人格,使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通过各个共同“个体”达到政府整体行为,从而达到对社会、公民行为的规范、调整。

国家公职人员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从教育反腐到制度反腐,从党纪政纪反腐,到依靠法律惩处。将廉政风险文化渗透进法治文化就是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也是文化建设对构筑腐败预控体系的锻造之路。

[1]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61.

[2]李后强,李贤彬.大数据时代腐败防治机制创新研究[J].新华文摘,2015,(8):33.

[3]翟中东.刑罚问题的社会学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03

[4]谌洪果.法律思维:一种思维方式上的检讨[J].法律科学,2003,(2).

[5]四库全书(精华)[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42.

[6]李后强,李贤彬.大数据时代腐败防治机制创新研究[J].新华文摘,2015,(8):33.

On Logical Explanation and Governance Construction of Integrity Risk Culture

LI Ni

integrity risk culture is raised,utilized and grown up in integrity risk management to the national civil servants.It is the extension and expansion of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methods in the nation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affairs,and also a kind of new cultural ideas and elements.Integrity risk culture includes six aspects,that is spirit culture, behavior culture,system culture,precontrol culture,value culture and confidence culture.This article logically explains the connotation and denotation of integrity risk culture,and makes researches on governance structure such as culture confidence and system construction to a integrity risk culture for civil servant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including crisis consciousness,traditional spirit and system target.

Risk Culture;Logical Explanation;Governance Construction

D912.3

:A

:1674-5612(2017)01-0110-06

(责任编辑:吴良培)

2016-12-01

李 霓,(1968-),女,重庆人,法学硕士,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法社会学,经济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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