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旅游开发利用研究

2017-05-08 10:07邓颖颖蓝仕皇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文化遗产

邓颖颖+蓝仕皇

摘要:南海文化遗产需要以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为基础,以遗产展示、文化传承、观念认同为核心,以旅游开发利用加强合作为重要载体。通过概述南海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分析其保护现状与不足,文章提出了南海文化遗产保护路径的文化旅游视角,并提出南海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的路径。

关键词:南海;文化遗产;文化旅游;海上丝绸之路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7)01-0057-06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向海洋强国发展是中国的必然选择。中国海洋战略应倾向于以着力提升海洋文化软实力为基础。基于此,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蓝图设计。由于南海形势的复杂多变,中国实施区域合作战略的难度不小。要改变这一局面,南海文化遗产无疑需要“历史再现”。而南海文化遗产的“历史再现”,需要以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为基础,以遗产展示、文化传承、观念认同为核心,以旅游开发利用加强合作为重要载体。

关于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国内学者主要倾向于主张法律保护与制度保护,如刘长霞、傅廷中提出要着重主张国有船舶及军舰的所有权,并积极签订双边条约和地区条约[1];林蓁则从国际法规则和国内立法入手,探讨南海周边国家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合作的法律基础,进而提出一种制度合作机制[2];等等。理论上,这些思路是正确的。但从现实来看,却仍有诸多局限。相比而言,国外学者罗伊·杜然等所主张的“通过强化公众参与以保护海洋文化遗产”[3]显得更为实际。由此进一步拓展,旅游文化视角无疑是南海文化遗产保护路径创新的重要切入点。

一、南海文化遗产基本情况概述

在古代,中国与南海其他沿岸国家之间密切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使得中外航海者开辟出了相互交织的南海航线。随着时间推移,南海区域蕴藏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从空间格局上说,南海文化遗产包括了海上文化线路遗产和水下文化遗产。

(一)海上文化线路遗产

文化线路遗产是近年来国际遗产保护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文化遗产类型和遗产保护理念。[4]按照《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线路宪章》的界定,文化线路概念强调的是要将线路中每个独立存在的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组成部分来评估其价值。反言之,每个独立存在的文化遗产串联成了一个动态的文化线路遗产。正如罗莎·安娜·杰诺维斯所说,“文化线路往往会描绘出不同文明之间的邂逅,并且是建立人与自然文化遗产(包括有形的与无形的)之间关系不可替代的关键”[5]。据此来说,南海海上文化线路遗产主要包括了古港口、古建筑、摩崖石刻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间渔业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古港口是南海海上文化线路遗产的基础性遗产。结合现有文献来看,南海区域遗留下来的古港口包括汉代的合浦港、徐闻港,三国以来的广州港,唐宋时期的潮州港、屯门港、莲塘港等,以及明清时期的汕头港、澳门港、昌化港等。这些星罗密布的港口折射出南海区域繁华的历史。相比而言,南海区域陆上的古建筑(如“南越王墓”、“南海神庙”及古码头的牌坊等)是叙述历史上南海海洋信仰文化等内容的重要工具,这些建筑还反映出当时人们的技艺。而摩崖石刻(如珠海高栏岛上的宝镜湾岩画)则是记忆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载体,它不仅具备艺术价值,更是历史的重要见证。另一方面,深海、浅海捕捞技术等代代传承的民间渔业文化,以及一些富有特色的民俗是南海区域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相关数据统计[6],南海海上文化线路遗产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有13项之多。

(二)水下文化遗产

水下文化遗产是南海文化遗产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从地理上说,南海海域中的西沙群岛、东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是船只航行的必经之地。在这几个区域,暗礁众多,且风大浪急,船只稍有不慎便会沉没。也正因此,南海水下存在着大量的沉船。而沉船的存在,给南海海底带去了数量可观的文物。如在西沙北礁东北角的礁盘上就曾藏着1278件历代沉船陶瓷。

比起水上文化遗产来说,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的内容并没有那么丰富。学界一般认为,它无非包括古沉船和古沉船所带来的文物。当然,可能还包括一些深埋于南海海底的古墓。但是,除了这些,历史所遗留下来的一些自然文化遗产不应该被遗忘。实际上,南海水下还蕴藏着丰富的大自然遗产,例如古海洋生物与美丽的珊瑚群等。

总体来说,所有这些汇聚成了内涵丰富的南海文化遗产。从前述来看,南海文化遗产带有人文色彩与自然色彩。因此,南海文化遗产是典型的“双遗产”①①“双遗产”是指兼具人文與自然双重特性的文化遗产。例如,安徽境内的黄山就是典型的“双遗产”。通常地,“双遗产”会具有多重价值,因而,它显得十分珍贵。。那么,对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就不能只停留在文物保护等初级层面。而从南海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来看,这恰是效果不佳的根源所在。

二、南海文化遗产的既有保护:问题与挑战

国家对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最初是通过发展水下文化遗产考古事业来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职业寻宝人迈克·哈彻在南海打捞出多件中国青花瓷等沉船文物并大肆拍卖获利,更下令砸碎其中一大部分。[7]这一事件给中国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一记“重锤”。从那时起,中国政府决定发展水下考古事业。随着经验的积累,国家对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逐渐形成了“立法保护——机制保护——学术保护”三位一体的格局。

(一)立法保护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也是确保社会秩序规范化的重要工具。针对南海水下文化遗产被肆意盗掘等现象,国家积极加强相关立法,为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硬性”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南海文化遗产保护的最高国内法律规范。该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8]——明确了水下文物的归属。2003年7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则使得文物保护的主体、客体及保护方式等进一步明晰化。而相对更具实际保护意义的国内法律规范,是国务院于1989年颁布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就水下文物的范围、水下文物的主管机构以及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的发掘活动等作了规定,为国家水下文物保护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事务的拓展,国家还积极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并藉以制定出严格的禁止商业化打捞南海水下文物的法律规范。同时,还积极去谋求与南海周边国家签订双边协定或多边协定。基于此,当下南海水下文物获得了日臻完善的法律保护。

(二)机制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关键的环节在于发现与保护。

对于前者,国家首先设置机构,发展水下考古事业。1987年正式成立国家水下考古协调小组;同年,由中国历史博物馆成立了现在的“中国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其次,积极培养一批海洋考古与出水文物保护修复专业人才队伍。最后,努力提升水下考古勘探技术。因此,南海水下文物勘探与抢救式发掘取得了重大进展,“南海1号”与“南澳1号”的调查发掘就是重要的例证。

为推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发展,2009年9月,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依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设立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而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逐步纳入一个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中,有效地解决了“四龙闹海”①①原先,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涉及到国家文物局、国家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和地方文物行政主管机关等。四“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不明确,因而常常会出现“各自为政”且“协调性”不足的问题。问题。中心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南海基地和西沙工作站的建设工作。此外,国家积极建立了“海上丝绸之路”南海段“申遗”机制以寻求世界性的保护。

总体上,在“以国家为主导、地方支持、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保护管理体系”[9]的运作下,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主体“打造”出了切合实际的一般保护机制。

(三)学术保护

冲突解决的本质要求学术输入,因为冲突解决是一个分析和探求的过程。[10]南海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本身就是要解决资源可持续性问题。问题的解决,要求注入整个行为研究领域里所能得到的知识与见解。因此,国家十分重视学术保护对南海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并着力召开各种研讨会(如海峡两岸海洋文化研讨会等),推进相关学术调查研究工作,将许多未知的遗产或无形的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著作、论文、报告等形式“历史再现”。

从历史的维度上看,抛开保护对象设定的不全面性问题,“立法保护——机制保护——学术保护”三位一体的格局确实令南海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进入了规范性、科学性、可持续性的阶段。但整体而言,既有的保护策略本身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在立法保护方面,虽然严格的法律制度有益于形成强制约束力,进而有效规范行为主体的行为,不过这仅限于对中国公民而言。南海是一个复杂的权力场域,域内相关权力主体针对水下文化遗产所制定的法律政策并不一致。例如,中国禁止商业化打捞,而越南、菲律宾等国所持的态度是开放性的。由于涉及到了国际交往,国内法的适用性显然不足。另外,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约束力不强,区域内相关国家便很难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上达成一致。在机制保护方面,国家对发现与保护两大环节的相应机制给予高度重视。然而相对来说,两个环节的相应机制建设并不平衡,存在“重发现而轻保护”的现象。同时,人才队伍建设及技术保障机制建构仍然明显不足。例如,囿于机制缺陷,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多倾向于“抢救式”保护。尽管以“整体打捞技术完成对沉船的迁移式保护”得到了积极尝试与应用,但这样的案例少之又少。而在学术保护方面,由于视角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学术保护的本质要求并未得到实现。而且,由于既有的保护方案倾向于官方化与精英化,导致了公众这一角色的缺位。事实上,在南海文化遗产保护中,公众才是中坚力量,而如何使公众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共同观念则是一个关键性问题。

三、文化旅游:南海文化遗产保护的“温和”路径

从上述分析来看,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只偏重于水下文化遗产,而忽视海上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只看到物质文化遗产,而忽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能只侧重于“硬性”保护,而更需要探寻出“温和”的保护路径。南海文化遗产的既有保护所存在的问题表明,公众的认同与积极参与是实现南海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重要路径。在笔者看来,文化旅游是其关键的钥匙。

(一)文化旅游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

旅游是社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当今人类最大规模移动的社会现象,是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11]可见,文化体验是人们旅游的重要动机。通过旅游,人们相应的文化需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而在旅游过程中,基于视觉体验,人们能够自觉增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意识。由此延展开来,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文化旅游可以起到“润物细无声”的功效。

1. 文化旅游有利于唤醒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珍视

对于文化旅游来说,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但是文化遗产的价值在其示于人之前,形同“死物”。当然,通过宣传教育,文化遗产的价值也可以为人所知。不过,通过文化旅游,在视觉冲击之下,人们更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换言之,文化旅游可以使得人们倍加珍视文化遗产,自觉保护文化遗产。

2. 文化旅游开发有利于文化遗产“历史再现”,有利于提高旅游区的知名度

以南海地区为例,通过文化旅游,南海文化遗产所蕴藏的中华文化品格可以得到有效的宣传与发扬。从而,可以有效地“再现”南海地区的中华文化形象,提升国家在本地区的文化软实力。

3. 文化旅游有利于促进不同文化群体成员之间的理解,增强彼此间的友谊

文化旅游是一种展示东道社会文化特质的旅游活动。对于中国而言,在南海开展文化旅游,可以有效地展示中华文化的特质。从目前南海文化遗产的特点来看,它无不突出和体现出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通过文化旅游,国外旅游者可以比较容易接受和把握中华文化特质,从而加深他们对中国的了解,增强其对中国保护南海文化遗产工作的理解。

而从经济的角度上看,文化旅游的开发与发展,会给旅游点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活力,进而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经济、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根据“使用者付费”的原则,旅游可以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二)构建南海文化遗产的文化旅游开发保护机制

基于文化旅游对南海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在当前形势下,为了更好地解决南海文化遗产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有必要结合南海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积极构建起文化旅游开发保护机制。

1. 摸清家底,全面普查南海文化遗产,科学规划文化旅游路线

张凯一、曲金良提出,摸清我国南海海洋文化遗产的家底,对于保护南海文化遗产大有裨益。[12]事实上,要对南海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整体的评价与利用,其最重要前提就在于要对它的整体情况有一个清晰而准确的认识。承前述,南海文化遗产可以分为水上及水下两条线路。由此,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也应当“双线”进行。

客观而言,对于水上一线的普查相对容易,但也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发掘并因地制宜地施以技术保护。当然,对于这一线的文化旅游开发还需要紧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主题背景,避免“过而不及”。也就是说,南海水上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必须要有所选择并加以科学规划。相形之下,由于受水下考古的探测人员技能、勘探技术与海洋设备条件的限制,对于水下一线的普查难度系数较大。因此,需要政府在资金等方面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与此同时,还需要多个学科、多个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共同努力。

2. 积极打造国家主题海洋公园,坚持原生态旅游开发

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着一定的悖论。从旅游与文化遗产管理的独立发展来看,旅游开发侧重于将文化资产视为其旅游产品的原材料,藉以产生出旅游活动和财富;而文化遗产管理则强调要保留文化资产的本来面貌。从现实要求上说,南海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显然倾向于后者。毋庸置疑,当前南海文化遗产特别是相关文物被施以“善意”的人文修复等活动,其原有价值也就不复存在。因此,南海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利用必须要遵循原生态开发的原则。

在这一原则的要求之下,国家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积极建设国家主题海洋公园,开辟南海水下文化旅游线路。正如前文所说,南海海底不仅有丰富的文物遗存,还有许多自然景观(如珊瑚礁等)。通过开发“潜水”旅游模式,可以使旅游者亲身体验到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加强南海海洋保护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参与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指出,这里所指的原生态旅游开发,是指尽可能维持文化遗存的原貌。

3. 加强宣传,让南海文化遗产旅游深入人心

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背景下,南海文化遗产旅游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可以带动“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合作;另一方面,它可以还原“海上丝绸之路”在历史上的繁荣。相对而言,在海洋领域,文化遗产旅游是一个新事物。但是,其正面而积极的作用应当为人们所深知。在这里,需要加强宣传的,还包括南海文化遗产的内容及其价值。通过这种宣传的加强,可以很好地塑造起中华文化品牌,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推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保护和传承。

4. 加强与台湾地区相关机构,以及南海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搭建文化旅游开发合作平台

从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来说,旅游合作相较于其他领域的合作,尤其是经济建设领域的合作要“温和”得多。就目前而言,大众旅游的趋势不断加强。因而,在文化旅游开发上,积极寻求与南海周边国家及地区的交流合作,无疑会有助于目标的早日实现。在旅游项目上,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有巨大的合作空间。因此,国家应当积极搭建起文化旅游合作平台,吸引更多的力量自觉参与保护南海文化遗产。

四、结论

综而论之,对于未来南海文化遗产的保护,我们应当以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为基础,以遗产展示、文化传承、观念认同为核心,以旅游开发利用加强合作为重要载体。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强调的是要积极拓展既有保护的积极作用,提升专业保护技术;以遗产展示、文化传承、观念认同为核心,强调的是通过文化旅游开发,加强文化遗产对人们的视觉冲击,增强人们共同保护南海文化遗产的凝聚力;而以旅游开发利用加强合作为重要载体,指的是以文化旅游开发为手段,积极谋求与南海周边国家的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南海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当然,旅游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确实是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但这并不影响旅游对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作用。事实上,如果旅游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利益相关者之间都能够理解对方的需求,能够认识到他们对旅游所使用的文化遗产资产都具有合法利益,那么两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显然就会出现。因而,通过相互理解,旅游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利益相关者就能共同努力,扩大在文化资产上的共享利益,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分歧,进而真正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建设齐头并进的“双赢”格局。

参考文献:

[1]刘长霞,傅廷中. 南海U形线外源自我国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困境与出路[J]. 法学杂志,2013(2):100-107.

[2]林蓁. 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的可行性研究——基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视角[J].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2):23-32.

[3]RoiDurán, etc. Conservation of maritime cultural heritage: A discrete choice experiment in a European Atlantic Region[J]. Marine Policy, 2015(51):356-365.

[4]崔梦梦,曲金良. 东中国海“海上文化线路”遗产及其保护的现状、问题、对策与前景分析[M]//中国海洋文化发展报告(2014年卷).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271.

[5]Rosa Anna Genovese. Cultural Routes between East and West: A Network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Mediterranean Cities[J]. Procedia -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2016(223): 620.

[6]杜颖,刘实葵. 南海13项“非遗”线索出炉[N]. 海南日报,2014-12-18.

[7]杜亮. 被英国人哈彻“逼”出来的中国水下考古[J].东方收藏,2012(6):11-13.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OB/OL].(2015-07-16)[2016-12-31].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2015/33065/xgbd33074/Document/1440173/1440173.htm.

[9]單霁翔. 从水下考古到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与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C]//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2010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与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7-8.

[10]约翰·伯顿. 全球冲突:国际危机的国内根源[M].马学印,谭朝洁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69.

[11]邓观利.旅游学[M].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1991:1.

[12]张凯一,曲金良.南中国海“海上文化线路”遗产及其保护的现状、问题、对策与前景分析[M]//中国海洋文化发展报告(2014年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23.

责任编辑:刘遗伦

猜你喜欢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文化遗产
World Heritage Day 世界遗产日
Task 3
Tough Nut to Crack
贵州省文化旅游创意发展态势评价
文化系统剥离与市场割裂对文化创意体验产品的影响研究
体验视角下文化旅游产品深度开发研究
印媒: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欲连印“季节计划”
文化遗产与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