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者到尘世中去

2017-06-10 17:12黄惊涛
花城 2017年1期

黄惊涛

题记:凡被写入圣书、在那上面有名的,都是圣者,包括虫豸、娼妓、响马、财主与税吏。如今他们来到尘世,将人间再经历一遍。

我盯上你了

天体广场向北三百米,跨过一条比江河还宽阔的公路,绕过金色外墙的市长大厦,存在着一处漂亮的长方形绿地。绿地的四周是川流不息的车道,车道右侧是规则的方形建筑、不怎么规则的梯形建筑和完全不讲规则的畸形建筑。这些建筑一起围成一个规则的坚硬帷幕。车道左侧栽种的则是整齐划一、长相一致、在一条直线上并且等距的细叶榕树。建筑、车道与树木建立了三重的长方形格式,大的格子套着小的格子,使得这一方绿地好似一个被包装得极好的礼品盒。这片零点八平方公里的绿地就是市政当局送给市民的美丽礼物。

“但更像一个球场。”由于毗邻天河体育场这一日渐著名的球场,好些经过这里的外地球迷以为踏上这里,就到了目的地。有时他们支持的球队赢了,他们会在离开这座城市前在此处狂欢,好像他们在人生的很多地方都赢了一样。

绿地广场的北面尽头坐落着火车东站,那里是城市人流的源泉之一。其他的几个源泉是中央火车站、火车南站、火车北站、火车西站、两个飞机场以及近百个汽车站。城市的人流从这些泉眼里冒出来。

火车东站前有个巨大的喷泉。冯亚格被盯上的那一天,他正坐在这个绿地喷泉下啃鸡腿。他同时眼睛转个不停地打量行人。绿地喷泉不同凡响,可以随着音乐的节拍喷出不同高度的水柱。就好比那些好高骛远的建筑师们总想着把石头往天上推,把水泥往云朵的深处堆,这个喷泉的设计师也是这么来做的。为了显示在喷泉设计上没有偷工减料,喷泉音乐的编排者选择循环播放的,总是那几首高亢之歌:一首叫《赞美》,一首叫《歌颂》,还有一首叫《蓝天》。在这三首歌的高潮部分,一不留神,喷泉喷出的水柱能将小孩子们放的老鹰风筝击中,那时候老鹰们便栽落在草地上,折断了它们竹片或塑料做的翅膀。

冯亚格喜欢在这里寻找作案机会。他衣装得体,有时装作看书、阅读20世纪的旧杂志,有时吃着东西。更多的时候他来回踱步,神情像一个坐立难安、焦急等待恋人出现的年轻人。为了装得像一点,他偶尔从旁边花坛折一枝刚被工人浇过水的玫瑰,捧在手上。冯亚格二十八九,还没有往中年人的臃肿发展,不然的话,他这种装扮会因不合时宜而很快露馅——被那些在草地上打猴拳和蛇拳、随着音乐歌颂与赞美、吊嗓子的退休老人指手画脚,议论个没完。这些人认为,一个中年人是不配有爱情的,如果有的话,那必定不正当——虽然他们中的鳏夫寡妇,也时不时地按捺不住,在这里寻找能说上话的对象。这些不再需要服劳役、身体上不再有重量的家伙常常说:

“看,那个不知羞耻的人在这里要干什么勾当!”

另一个会回答:“他准备去偷……”这个人先是故意提高嗓门,然后特意把嗓子壓低。

作为常来这里作案的小偷,冯亚格听过好多次他们这样说话。每听到他们说到“偷……”他的心脏和腿便打战。后来他总算明白,这些好管闲事、总以为自己还有大把时间浪费、其实已没有多少天来浪费的人,正在说的是坐在不远处长椅上的一个中年人,或者说的是一对相拥在大叶榕树下的女士先生,或者是正在接吻、彼此抚摸,进而企图把草地当床的中年恋人。这些上了岁数的人对偷情的警惕性,要远远高于他们平日对小偷、骗子的警觉。绿地中间夹杂着一些像拼图板似的格子式水泥地,常常有推销治疗癌症、不死药的在那里半公开地摆摊,冯亚格经常看到他们兴高采烈地上当。有时,他忍不住暗示他们看好自己的钱包,免得让那些打着科学旗号的人堂而皇之地掏空了。可是他们从不相信。冯亚格这么做不完全是出于好心,他也曾挤在人堆里找他们下过手:他往往轻而易举就掏着了,不过,他总是把钱包原物奉还,放回它该在的地方——因为那里面要不是什么也没有,早已被药贩子掏得精光,要不钱少得可怜,只够买几棵白菜、几颗西红柿。

老年人特意提高的嗓门是一种警示,吓坏的不仅仅是冯亚格,当然更包括那些或坐或卧、人生来到十字关头的情侣。他们挪位置,一前一后、假装互不认识地离开喷泉广场。然后冯亚格看到那些岁数更大的人迅速占领绿地,排成几排,手舞足蹈起来;一旦他们累了,就占领那些长椅,开始拉家常。冯亚格终于想明白,他们这么做,与其说是要保护社会道德的高地,不如说是要维持自己活动地盘的神圣不可侵犯。

冯亚格从不找这些可怜的恋人下手。在玫瑰花绽放的季节,他视他们为自己的同类,因为他们也在偷一种东西,尽管他对这种偷又常常犯迷糊: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种偷窃是相互的,你偷我的,我偷你的,却偷得这么两情相悦。”看着那些拥在长满胡須的榕树下、似乎早已错过恋爱期的情侣,他的心里暗想,“看,他们多么快乐,好像他们都得到了东西,而不是在失去东西。”

有一阵子,这位爱琢磨事的小偷觉得那些老家伙们完全是小题大做,通过他的观察,“这种偷总不能算是偷,因为根本就找不到失主。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受害者是缺席的。”后来他又想明白了,那些失主与受害者,此刻正在别的什么地方。而属于他们的东西未经允许,自己跑出来寻找新主,馈赠给其他人。

“这些东西是什么呢?——身体——只要进入婚姻,它们就是别人的了。不再属于自己。如果擅自赠予,那么无异于财产流失,而擅自取得,就是偷。”

河流进入这个位于入海口边的城市,分出大大小小的支流,每年的春季天上下来的和地上汇聚的春水泛滥,徜徉绵长。亚热带气候使此地的草木繁盛,但春天显得过于冗长。接下来的夏日把秋冬季节围困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因而,大部分时间里,人们春心萌动、躁动不安。冯亚格的身体便是这样。他的身体等待一位姑娘。在这样的年龄,小偷冯亚格本应合法地拥有一位姑娘。

冯亚格常常担心那些老年人大声说到“偷……”这句话时,将引来警察。那些立于树阴下抽烟、站在拒马边晒太阳、全副武装的警察不必提防,他怕的是那些与他同样化了装的便衣。 “嗯,那个假装躺在草地上看书的家伙,我认得出。”小偷的心里有本谱。

“嗯,那个手捧一束假花的,表情比我装得还像。要辨别他,只能通过那束花,因为他代表的爱情是塑料做的。”

“嗯,他们有时还装成小偷,虽然他们从不出手……”

要识破这些人的迷惑术何其之难。经过了那么久的观察,冯亚格算是掌握了一点点的规律:他们准时到,准时收工。八小时工作制让他们从不擅离岗位,但也不多待一分钟。

冯亚格就不同了,他有时早到,有时晚来,出没在这里完全没个准信。他一般先在周边的大街上转悠,然后再来这片爱情的牧场、老者的乐园。如果他在体育西路、天河东路那些大街上得手得早一些,他到这里就来得早;如果一直没找到目标,那么他要怀着怏怏的情绪,直到中午才出现。他把在大街上的行窃当做是一种巡逻,而把在这里视为一种蹲点。他从来不超出自己的地盘,南至体育西路365号的那个皮具店,北到这条道路的门牌1号——那里的证券所,白天,一群人在那里交易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晚上,几个出售身体的女人在那里等待生意。至于东边和西边,冯亚格以喷泉广场为中心,半径为左右各五百米,一旦他这个老猎手追踪的兔子跳进其他的草场,他便驻足不前,从不随便放枪。他尊重这一行的规矩:那里是其他手艺人的领地,而且,他害怕自己识别不出埋伏在人群里的那些老警员的面具。他担心一不小心,自己就落入了他们设置的陷阱。

冯亚格感觉那天被盯上了。他坐在绿地喷泉下的下午两点十五分,正是一曲终了、广场重获宁静的美妙时辰。已经有好些天他未曾取得财物了,他感觉他的手与肚子同样饥饿。他因此而饥肠辘辘,不得不以那种来自美国卡车司机的熟食充饥,他一口气买了十只鸡腿。他背对着喷泉池中耸立的汉白玉裸女雕像,目光越过台阶、石柱和火炬松、苦楠、柠檬桉,向上斜望着前方的那些水泥森林,那里进出的是穿着西装、比他还装的男士,以及着深色套裙、优雅得像修女的女性。由于那些水泥森林过于庞大,他们看上去不过是些可忽略不计的蝼蚁。

这时候小偷感觉脊背火辣,似乎正被什么灼伤。肯定不是阳光,是目光。我们的这位小偷心里想。作为一个惯犯,长期盯人也被人盯,冯亚格对来自四面八方的目光异常敏感,他的背部像是一个感应报警器,不消等到手铐落到他的手腕上,那地方就会皮肉发胀。

小偷冯亚格僵直着姿态,没有放松身躯和四肢,也没有回过身去。冯亚格像是若无其事。在被猎人的枪管瞄准之时,最糟糕的莫过于兔子首先便惊慌失措。冯亚格的嘴巴继续咀嚼食物,这时候手上的那个油炸鸡腿不仅是果腹之物,更是一个恰当的道具,比象征爱情的玫瑰还恰当。

二十秒、三十秒、一分钟、两分钟过去,他一动不动。冯亚格的耳朵拼命收集信息,他清晰地听到水声答答滴滴。那来自于美女雕塑的双乳,设计师巧妙而淫荡地让那一对乳房喷射出水柱,尔后在下坠的过程中形成水珠。耳朵没有给他提供什么参考,没有老警员、老侦探、老便衣的脚步声和喘息声,然而他感觉危机四伏。说不定在喷泉之后,在某棵木棉树或某丛羊蹄甲的后面,一两个家伙正死死地盯着他,随时准备将他扑倒在地。

冯亚格感到背脊持续发热,先是觉得正被一个聚光镜照射,在那里形成一个光的斑点和焦点,接着感到正有一个建筑工人拿着便携式钻机在那个焦点上打钻,钻头透过他的皮肤、骨与肉,似乎要将他的五脏六腑洞穿。

“这次是逃不掉的了!”有那么一瞬间,小偷想。

“可是我犯了什么罪?”

他脑海里立即把这个月所做的事儿过了一遍:

本月初的一天,他在新美百货公司的门口,偷过一位女士的钱包,钱包里有三十几张卡片和几张名片,但并没有什么现钱。他将卡片寄回给失主。他再也不到银行的柜员机上去涉险,不仅仅因为那里有摄像头能将他的样貌轻易捕捉,而是在机器的面前,他很容易就陷入数字组合的迷津,他没有成功破译过一次。0,1,2,……9,这十个数字组合成千变万化的密码,就如同手、脚、躯干可以组合成千变万化的人、几千个字与词可以编织出不同的真话与谎言一样,他着实弄不明白。那一回,他将那位女士的高档钱包在黑市上转手,倒是换回了半个月的生活费用。

“女人总喜欢将美与钱放在表面,而内部可能什么也没有。”

除了这一次有所得之外,冯亚格这个月还没有真正得手过。在连接天体广场与新美百货公司的隧道里,他曾几次伺机下手,贴近汹涌人群中的某一个,试图把手伸进对方的口袋、挎包,有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的手指触及到了对方湿漉漉的皮肤——如果对方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姐,那种奇异的触觉会在指头存留许久——但他反反复复地失败了,原因是这些人步履匆匆,实在是走得太快。

“这里生活的节奏过于高速,连小偷都没法慢吞吞地作案了。——所以,他们干脆直接抢劫。”

一只大鼓在冯亚格的胸膛里敲得咚咚作响。他思前想后,找不到自己这些日子在哪里露出過破绽。他来到这块让守林人看管森严的猎场已有三年,还未曾被那些猎人有一次击伤,但如果他落入那些人的手里,他知道自己的下场:作为一个已经留有案底的家伙,不吃些苦头,人们会以为监狱是政府提供的免费住房。

青年小偷冯亚格被逮住过一回,那完全是因为他不懂得干这一行的规矩——必须及时处理掉贓物——他从一个妇人那里,偷到了一枚镶钻的戒指。他爱不释手,得意洋洋地戴在自己的指上,今天戴无名指,明天戴中指。他在“热恋”与“已婚”的感觉中来回体验,以至于得意忘形,有一天竟将戴着戒指的手伸向了一个中年男子。戒指刮到了他的肉,使他警觉起来,按住了冯亚格,把他扭送进了警局。

出来之后,他离开了他初到这个城市就建立的那个营盘,来到天体广场这边安营扎寨。“一个见不得光的人是不该炫耀或者留恋对女人的感觉的。”从此他的手上再也没有任何饰物,连手表都没有。经过他的手流入二手市场的腕表不下十几块,他没有为自己留下任何的一只。看时间他靠的是天体广场高大的塔楼上挂着的那个巨型钟,此钟由瑞士的某个百年钟表厂商赞助,每次球赛开场,主裁判都要抬头看看那个钟,对一下时间。而在终场前,如果比赛的结果是他们想要的,欣喜的球迷恨不得此钟的指针三步并作两步,虽然那些球员们在场上却拼命散步、来回倒脚,拖延时间;如果他们支持的球队落后,球迷们则希望时间过慢一些,球员能快速冲往对方的禁区。他们同时咒骂时间和球员。

冯亚格并不经常望向那里,他主要是看日影,听火车中央车站另一口大摆钟传来的声响——在整点时分,中央車站的大摆钟会轰轰地敲响,整个城市方圆一百公里都能听见。根据声速,距离中央车站二十公里之遥的冯亚格听到的钟声,要晚十几秒。他并不在意,他不像那些急着乘车离开这座城市的人那样,害怕短短的几秒,就会被火车像退潮的海水把沙丁鱼甩在沙滩上那样,把他们甩在城市的月台上。这些等待离开的人,似乎对城市异常痛恨。但他们来或回的时刻,却拥挤推搡着下车,像是要去见久别的情人,或者赶一场盛会。

冯亚格不打算束手就擒。他站起来,小腿绷得很紧,大腿开始发力。他准备撒腿就跑。然而他又想到,“我该把这些鸡骨头打扫打扫。我该得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小偷刚才在身后留下了几块鸡骨头。有时,小偷会留下一些饭粒,放在水泥与水泥之间的缝隙旁逗弄蚂蚁。对于肉食,蚂蚁也是喜欢的,小偷时常也用骨头逗引它们。

他偏过身子,往身后看去,与其说他是在寻找正盯着他的家伙,不如说他正在假装身后没有盯他的家伙。这时候他就看到了一条狗:并不是很大的一只,但也绝不是蹲在少妇的胸前便能够完全隐没在风衣里的那种;四条腿不长,看上去很有力,足以支撑它那瘪瘪的身躯——显然,那里曾装满过油水。狗正在接近那些鸡骨头。狗接近的时候不忘抬头望着冯亚格,眼里有无限的警惕和水汪汪的酸楚。他与它对视,狗眼里的那些警惕和酸楚瞬间让小偷丧失了警惕,并且变得快乐!

哈!小偷胆大地环顾:疾驰的汽车,静谧的喷泉,缓缓推手的太极大师,彼此保持距离的行人,在草地上过生日、戴着纸制王冠的快乐王子……斜倚树干的警察无动于衷,坐在固定位置张望着什么的便衣……一切都是平日样子。

盯住我的是一条狗!小偷放松了身体和神情。狗也放松了,它开始吞骨头。它饥饿的胃让它有一个好胃口,不出几下就吃光了,然后大胆地抬头仰视冯亚格。他逗弄起它来,他扬起手上剩余的鸡腿,脚步开始挪动,每挪动几步,就从鸡腿上撕下一小块肉屑扔向狗,狗有时是等着,有时顶起脚来,有时还试着跃向空中。它的后腿不长,它的嘴巴藏在脏兮兮的毛发里,它是一条被灰尘弄得看不出毛色的流浪狗。在此之前,它应该是一个有钱的或有时间的人家的宠物。他不停地往前走,甚至跑起來,狗紧紧跟着。先是肉食的诱惑,后来是小偷的友谊,吸引它不停走、走、走,直到到达他租住的阁楼,直到有了自己的新名字。

如今,人们在喷泉绿地广场见到的小偷冯亚格,身边多了一条狗,同时他的脸上多了一副墨镜。先前,他总是用一朵玫瑰、用一脸的焦躁来把自己化装成一个恋人,现在他化装成一个拥有自己的导盲犬的盲人。由于墨镜的掩护,他的眼睛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行人,寻找作案对象。有时他坐在路边的大理石凳子上,伸出腿(那排凳子由于过于光明正大和吵闹,情侣们与老者都不光顾),或者将他的手杖斜斜地伸出去(只有年轻的盲者才有资格拥有与年龄不相称的拐杖),他有时站在路边,故意却又假装无意地撞入行人的怀里。他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身手灵便地取走那些跌跤者或被撞者身上的东西,还从来未被人发觉过。人们对残障者的同情常常使自己放松警惕。冯亚格觉得唯一的麻烦是他得放慢脚步,以显得自己不能视物,这样他在追踪猎物时就有些暗暗叫苦。不过,“如果我在路边摆上一个碗,”他有时心里对自己说,“可能会有好心人往里面扔钱,那样我或许就可以善良地转行了。”在城里,乞丐是一种在收入上不算寒酸、只是有失体面的职业。至于从装扮成恋人到化装成盲人,冯亚格自认为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爱情也是盲目的。”

有一日,小偷与他的狗待在绿地喷泉广场上,等待了一天。他的眼睛对着火车东站的路口,希望在黄昏来临前有点收获。落日在远处高楼的尖顶上将落未落,晚霞把天空涂抹得很是绚烂。就在他准备返回住处的时刻,他等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神气活现的小姐。她长得并不十分漂亮,个子不高,黑色的长裙及地,将她的身体裹到几乎看不到脚趾。那装束,好像她还在为上一年短暂的冬日服丧。她的头发也不长,刚刚过了脖颈,显然在不久前被理发师大刀阔斧地打理过,上面是巨大的波浪,下面则好比一条急坠而下的黑色瀑布被拦腰截断。她拖着行李箱,一个皮制紫色双肩包背在背上,朝冯亚格待的地方走来。当她快靠近的时候,他看清了她的脸。那张脸上有精致的鼻子、细密的眉毛、闪烁的眼睛,还有十几颗在余晖涂抹那张脸的轮廓时活蹦乱跳的雀斑。总之,这是个看上去平静、表情却又很活跃的三十岁左右的姑娘。冯亚格的心里有些异样。

“就是她了。”小偷想。他慢慢起身。他先是扶着长椅的靠背,假装身体有无限的重量,接着提起手杖往前探。当他把手杖向宽不到一米的人行道伸出一截,却又不自主地放下。姑娘已来到他面前。姑娘瞧了他一眼,再看了看伏在椅子下的狗,狗脑袋的前面是一个碗。

冯亚格的嘴唇翕动。姑娘站住。姑娘迟疑了一下,将后背上的包卸在地上。她拉开拉链,在一堆隐私之物中翻捡。

“她一定以为我是个真正的瞎子,”小偷暗想,“只有在一个看不见的男人面前,一个女人才愿意打开她的百宝箱。”那堆隐私之物中有香水瓶、唇膏、口红、折叠镜、化妆盒、纸巾以及其他的什么巾。

小姐掏出钱包,那里鼓鼓胀胀。她曲下身子,往碗里放了一张十元纸币,又扔了两枚硬币。纸币无声,硬币则在碗里发出清脆的尖叫。冯亚格认为,这位陌生人用十块钱来表达善意,而她投下硬币弄出声响,不过是对那十块钱存在的提醒。冯亚格曾经好些次听到过钱币入碗的声音,在那些瞬间他有过屈辱与感激混杂的心情,而这一次,感激的分量显然多一些。他的嘴巴打算吐出一些美好的字来,可是不知为什么,什么也吐不出,倒是他鼻子的功能没有变得羞涩,它闻到了一股被汗渍调和了的香水味。

那姑娘将包背在背上,拉起行李箱继续缓缓走着。长裙限制她的脚步,好似在皱褶繁复的裙摆下,那里戴了一副精致美丽的脚铐。“所有美丽的女人都得有一副脚镣让她变得优雅。”他听到金属底的高脚跟碰触地面的声音。

“这一定是个初来此地的姑娘。”他断定,“她竟胆敢将包背在背上!”小偷根据背包的位置,而不是口音來判别对方是初来乍到还是久居此地,因为不管是谁,都不会在城市的公园里、大街上、车站内、公共车上轻易开口,他们对陌生人的警惕首先从嘴的沉默开始。但包与身体结合的位置会不自觉地暴露他们与这个城市的时间关系。冯亚格经常见到那些妙龄的少女、肉体熟透了的少妇将背包护在胸前,看上去一个个像澳大利亚原野上奔跑的袋鼠,她们肚子上的隆起似乎正在怀孕。连老妇人也这么做,好像怀孕是不需要分年龄的。男人们也这样,似乎生孩子可以不分性别——只有那些对城市一无所知、怀着美好情意的外来者,才将包放在自己看不到的身后。对于这些人,冯亚格与他的同行们将教会他们一些东西。

馮亚格立于原处,待那位单纯的小姐走出十来米开外,才跟了上去。小偷不得不承认,首先诱惑他的,是那个胀得鼓鼓的钱包。他相信自己的身手,将很容易将那里面的老人头变到自己的口袋里。十二块钱的廉价怜悯不足以让他心存仁慈,那种隐秘的欲望像一只手从他的咽喉里伸出来,朝着前方拼命抓取。

冯亚格计算着自己与姑娘的距离,始终保持同等的速率,这样既不使她警觉,又不至于拖得靠后。冯亚格还得不让埋伏在绿地广场各个角落的警察留意上(他们正在交班)。冯亚格的外表宁静得就像一个瞎子正在往他的家里赶,然而他的心里却突然有些紧张。

姑娘的身材曼妙,步伐不紧不慢,小偷冯亚格开始时而快,时而借助路边茎干粗壮的细叶榕树打掩护。他像个尾随敌人的游击队员,盯着前面还得防备另外的人从后面放冷枪,或者说像个带球过半场的球员,一方面要留意球门,一方面得防着对手长途奔袭下黑脚。一度他快要把左手搭到黑裙小姐的包上,那样子在路人看来好像她是他的亲人,在为他导盲一样。假瞎子的狗在后面十几米的地方跟着,像是在散步,实际上它是在为主人放哨和警戒,它有时很聪明地不在冯亚格作案的第一现场。

人行道上走着越来越密集的人群,人行道边的汽车一辆挤着一辆,越是繁忙的黄昏时分,越让小偷感觉到安全。冯亚格不得不承认,现在诱惑他紧随姑娘的,是她身上的那股子浸润着汗渍的香水味。冯亚格对气味有着自己的好恶,他的鼻子本能地厌恶某些男子身上特殊的体味,尤其是烟味。当然了,他也并不因鼻子的好恶而影响到手的好恶,看在钱的分上,他恶狠狠地掏他们的包——他从不掏那些刚从脚手架上下来的建筑工人、提着焊枪的焊工、蹬着三轮车拖运货物的人,这倒不是他讨厌他们的大汗淋漓、满身因劳动而带来的臭汗,而是他们根本就是穷光蛋。

冯亚格从那些身体有香味的女人那里得手的次数越来越少,虽然他紧盯她们的时日比起追踪那些男子汉来,要频繁得多。女人的体香让他常常迷惑,自己这么干到底是为了得到什么。有好几回,他头脑发昏,甚至忘了取他想要的东西。

视觉与嗅觉带来的美好感受,让小偷冯亚格的盯人追踪显出善。女人的美稍稍抑制了他为了钱去犯的罪。现在这样的情况再次出现在了黑裙子小姐这里。冯亚格的鼻子被她那种混合的迷幻药般的味道牵着走,与她的距离缩短到了不足半米,就像球场上球员对球员的盯防,不到一个身位。冯亚格只有在短短的几个瞬间,当他觉察出自己正身处险境,才中止一下近身尾随:如果姑娘回头,定然会发现他这个瞎眼的乞讨者对自己空间的冒犯。在城里,彼此保持距离是必要的规矩。

所幸,黑裙小姐没有回过身来,而是接了一个电话。接电话时她径直往前走,直到来到绿地广场的中段,停顿了一下(她停顿的时候冯亚格恰好身旁有块大石头,他蹲下来假装看上面的字),然后折入广场的鹅卵石铺设的中央小径。中央小径的两旁摆满了鲜花盆栽,更远处是散落的高大桂花树,植物的芬芳调和着女士肉体的芳香,好比是在一种炸药中加入了新的三硝基甲苯,增加了美的爆炸当量。冯亚格感觉自己下体的欲望正在膨胀,那里伸出来一条支撑欲望的拐杖。可爱的美使得冯亚格消灭了为钱犯罪,可是却诱使他想去犯别的罪!

冯亚格赶上几步。啊,多么美妙的呼吸。冯亚格改变手指的方向,触及到了黑裙子小姐左侧肋部的一小片面积,因为要拿移动电话,那里失去了左手的保护。隔着涤纶与棉线交织而成的布料,冯亚格隐隐感到在那女性热腾腾的软肋上方,一颗心脏的扑腾。他的手指在那里停留了一会儿,短暂的两秒使指尖充满了电,电流让他全身发麻发胀。

姑娘突然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娇滴滴的。小偷心惊胆战。冯亚格缩回手,直到他判定触发那痒穴的,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他才放下心来。“电话那头的一定是个男子,”他对自己说,“他在这个城市等着迎接她,或者在另一个城市刚刚送别她。”小偷无端酸楚。黑裙小姐笑了足足有两分钟,笑声渐渐平息,接着是无声倾听。

绿地广场的中心地带已经没有了什么人,只有花与树静止在那里,要到晚饭之后,这里才会恢复它热闹非凡的气象,然后在十点钟左右人们互道再会、晚安。黑裙子小姐一个电话接个没完,她通过呈对角线放射的小径,穿越绿地广场,来到广场的一角上。在这条两百来米的路途上,冯亚格膨胀的欲望逐渐收敛,如扑腾的巨鸟收起翅膀,因为冯亚格从姑娘接电话的侧面神情和声音里,听出电话里似乎正转换成一场严肃的爱情谈判。这场景感染了他的欲望。冯亚格的狗也显得病恹恹,这平日爱前插助攻的后卫今天总拖在后场。

黑裙子小姐在广场的那一角立定,她的前方是趁着绿灯下了放行的命令而川流不息的车辆。姑娘的身边站着好些等待红灯下命令的行人。姑娘到达那里时掐断了电话,随后按下铁柱子上交通信号灯的按钮,那里发出咔咔咔咔的声响。交通信号灯开始倒数,50秒,49秒,……40秒,无论如何,冯亚格都得在这半分钟里下手了,就好比球赛补时的倒数,留给冯亚格这个急欲得分的小伙子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而且一旦过了马路,那边就不再是他作案的法定地,那里是其他同行的地盘。就好比球出了界,冯亚格必须重新发球才能继续游戏。

小偷的心怦怦跳,他顾不得一个假瞎子的矜持,追了上去。他将手再次伸了出去。那动作不知是要表达偷还是摸这二者中的哪一种意图。此时交通信号灯正好读到3秒,那黑裙子的姑娘突然发力,冲了出去。好几辆车的刹车片发出愤怒的锐叫,终究有一辆没有刹住,把那穿丧服的女人带倒在地。

冯亚格伸出去的手悬在空中,久久没有垂下,冯亚格后悔这只手没有第三种意涵——将一个女人拉住。冯亚格的耳朵传来阵阵焦虑的笛鸣,冯亚格看到那女人泪流满面,不知这痛苦的泪水是在接电话的时候就下来的,还是现在下来的。

他怔在原地。行人走过斑马线,继续他们的路。他的狗也过了斑马线,走它的道。

请你呼喊我

与那些失智的人类一样,只要走出家门,狗在这个城市很容易找不到自己。对于狗,庞大而繁荣的城市四处遍布着让它们走失的道路,那些道路只属于知晓家之所在的人类,而并非属于丧家之犬:不停变幻让狗头晕目眩的霓虹灯,一夜之间刷成不同颜色的墙壁,随时被施工队截断的桥梁,如海上钻井般突然搭起来的露天舞台,不需要下雨便可以像竹笋般长出来的新摩天大楼……尤其当大多数的狗已经改掉了用尿做标记的陋习——在家里,它们被要求在固定的地方,比如阳台的一隅、杂物间的老家具下、撒满细沙的纸箱里,只有在这些划定给它们的区域才能方便;有时它们不得不与更受宠的猫共享一小块儿方便空间,淘气的猫总把那地方弄得很脏,并且把账赖在它的头上;出门放风,一般是在清晨或深夜,狗类得憋着尿,被牵引到巷子深处的黑暗角落、无人居住的废弃房屋,在人的放哨、监护和注视下,没有隐私的狗才完成一次小心翼翼的排泄。人类的文明守则与人的格调修养统统用在了狗类的身上——这样,有教养的狗与主人逛街就得战战兢兢了,倘若脱离了主人的视野所及,闻不到主人身上的那股子香气或臭气,它们就只能独自面对找不着家、开始流浪漂泊的命运。

最要命的是,那些树立在交叉道上、发布通行与禁止通行的红绿灯信号,完全是按照人类的理解而设置的:主人明白在什么时候该停下脚步与迈开步伐,宠物狗们却常常兴致过头地冲在前面或情绪不佳地拖在后头,稍有疏失,狗与它的主子便只能四眼相望,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消失。一旦不守法度,可怜的狗保不准就会被车流卷走,重的丧命,轻则失去脚肢。

这是一个人类的城市而非狗类的城市。那些道路边的绿色箭头指示牌,公路上方直行、拐弯、限速的标志,那些标明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文字——有时虽不免至少有三种:中文、拼音、英语——却没有一种能让狗看得懂,哪怕狗与人类住得再久,早已从祖辈住到了孙子。

何止是狗,城市对人类自身也提出很高的要求。

保安王模喜下班后喜欢在工作区的周围闲逛,春去秋来,寒暑易节,他逐渐扩展自己的漫步地盘,先是两百米、三百米。在那些盛开的紫荆花下,诱惑蛇出没的木芙蓉下,听名字可以做一场美梦的合欢树下,王模喜总能见到几个流浪汉斜斜地躺着,有的大笑,有的愤怒,更多的是发呆、咬手指。后来他谨慎地把漫游半径扩张到了半公里,这时候他发觉隧道里、立交桥的桥洞下、鲜菜市场边也有好些衣衫褴褛的人。保安王模喜远远地看着他们,发现他们食物的来源是垃圾桶,口渴了的话就走向公共厕所的水龙头,男的进男厕所,女的进女厕所。王模喜认为这些还是些明白人,因为他们分得清水龙头的性别。当然,有那么几个,他们在喷泉下洗澡,或者在下暴雨的天气光着身子走路,把嘴巴像龙一样张开对着天空,王模喜认定他们一定是疯子。至于那些公然跳进小公园的池塘游泳、甚至企图撬开消防栓汲水的家伙,保安王模喜觉得该把他们转移到安全的地带去,譬如说监狱。

王模喜同志對他们中的几位很是熟悉,甚至与其中的一个交上了朋友。王模喜两年前来到天体广场,在旁边的一个高楼林立的社区谋到了一份看守大门的差使。最初半年,王模喜不在岗位上的时候,也爱穿着他的工作制服。一旦他接近那些漂泊者,他们就紧张万分,有那么一两个还发出惊恐的尖叫。保安王模喜据此来判断他们脑子的那地方是不是正常的。“那些尖叫的才是疯子。”王模喜揣摩,“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什么人,在他们看来我跟那些人没什么两样。”一想到这里,王模喜就神气起来,昂首挺胸,脚下想踢正步,右手五指并拢,放到太阳穴的位置——直到发觉自己没戴帽子,他才怏怏地垂下手来。保安王模喜兄弟后来发现制服也并不全然有效,因为有一天晚饭后他到天体广场另一面的鲜花广场上去消食,正好碰到了一个凶神恶煞的人在横冲直撞,行人纷纷闪避。

小个子保安王模喜站在人堆里瞧热闹。不知哪个没安好心的把他推了出去,他只能硬着脖颈挺身而出。

“你是什么人?”王模喜低声问道。

那家伙硬生生地朝他迎面而来。

王模喜想到自己制服的威严,那与腰上别着警棍、皮套里有把手枪的人没什么区别,他立即大起了嗓门:“告訴我,你叫什么名字?”

那汉子直接给了他一拳。

“告诉我,我叫什么名字!”汉子对着人群大喊。

王模喜挂着彩第二天去上岗。在小区大门边的保安亭里,他扣着大盖帽,把面门上的伤遮掩。他没有去找队长申请工伤,因为那是在八小时之外、在小区之外惹出的祸端。王模喜期待又害怕有人送来锦旗,那样他这一次让人难堪的见义勇为就得暴露了。他为此惴惴不安了大半个月。王模喜期待又害怕有人寄来感谢信,但是他清楚,在小区那两棵大榕树之间、一排排像蜂巢一样吞吐信件的信箱,没一个是属于他的。连他的远方亲人都没给他寄过任何信,因为他们不知道要向哪里投递。

保安王模喜再也不穿着制服上街。就像喝醉了的人胆敢打猛虎,“真正疯的人不怕老虎皮”。王模喜对用制服来测试人们的心智反应丧失了信心,他慢慢也失去了对自己的这身衣服的敬意。更重要的是,穿着这套行头出门将给他惹麻烦。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身体内的那团渺小的正义感支撑不起这套过于肥大的衣裳。

自从他只着便装出去闲逛,他消除了障碍,得以像园丁亲近花朵一般,亲近那些广场上的临时居民。其中有个愣头愣脑的小伙子。王模喜询问他叫什么名字,几次三番,小伙子才支支吾吾地告诉他,好几年前他来到我们身处的这个地区,在火车中央车站,因为人群的推搡,他与同伴失散。他不太识字,“就像那些狗一样”。抬头不知何方,四望又没有伙伴,于是他开始在城市里盲流。小伙子先是失去钱包、行李,接着失去了身份证、电话簿,最后失去了名字,因为几年里再也没有谁叫过他——凡不被提及的就会被忘掉。人们常常在天体广场与鲜花广场见到他,他光溜溜的,只有尘土归于他的身子,使他显得不那么赤裸。有时人们也看见他坐在一棵大叶女贞或一棵香樟树或一棵广玉兰下,眼睛痴痴地望向上方。那种仰望的姿态,一保持就是两三个钟头。小伙子好似在等待一片树叶,用以遮掩他在人世的羞。从春节到冬天,他没有等到,因为那些阔叶植物是常绿的。偶尔有那么一棵树两棵树在风的催促下,赐予他几片叶子,但勤快的清洁工人总抢在他前面,将落叶扫走了。小伙子如果不在树下待着的时候,王模喜便会见到他一会儿直线行走,一会儿曲线行走,他对行过身边的所有人都赐予微笑。那圣徒般的微笑凝固在他脏兮兮的脸上,让保安王模喜觉得世界都很良善。

除了这个言语沉默的年轻人,保安王模喜在这群临时定居在广场上的人中还交到了真正的朋友。那是个在夏日里也裹着床单、像个披着披风的武士那样的中年男子。他每日里在附近的鲜花广场来回走上几趟,一边走一边嘴巴嘟嘟囔囔,来来回回地说着几个字。这中年人苦恼地拦住过路人,说那是他的名字。他诚恳地说:“求求您,喊一喊我的名字。”没有人理会他这个疯子。

“这是个半疯的人,正在祈祷得救。”保安想。每次遇见,保安王模喜都答应他的请求,他喊三遍他的名字。

“马大!马大!马大!”保安扯开嗓子。

那可怜的人先回答他两遍“到!”最后一遍说:“谢谢!”

保安王模喜把守的小区,有四个大门,东南西北各一个。王模喜一周中有四天在不同的门轮岗,另一天则被编入流动巡逻队,在社区里寻找安全隐患。王模喜每周实际上只有一天用来休息,因为还有一天他会被安排进行准军事化练习:齐步走、正步走,立正、稍息。那一天他由于身高的原因总会站在队列的第一个,开始的时候他总是严肃认真,把脸绷得紧紧,因为他总以为那队人马都要向他看齐(事实上大家倒过来,看的是最高的那一位)。这些来自各地、有些是退伍兵的保安兄弟,将“刻苦训练,保卫社区”的口号喊得震天响。那一天往往是星期天,引得不用上学的小孩子们围观鼓掌,他们把这视为一种和平日的军事演习,或者是古老战争的延续。然而孩子们的父母们则不免要抱怨了,因为那些豪迈的呼喊使得他们无法睡一个懒觉——小区东门出去有个小教堂,只有几个响应另一种呼喊的人由于要早起去那里做礼拜,才躲开了保安们震天响的声音。

王模喜有时上白班,有时上晚班。王模喜对于这里日日夜夜的安排没个准信。他在日夜里来回倒腾,把值班表的格子填满,只留出一天来侍奉自己。这样,我们的大忙人王模喜常常搞不清楚时间和空间的位移——每个大门前都有八匹骏马雕像,他要定睛细看许久,通过骏马奋蹄姿态的差异,方明白自己身处何地,是南门还是北门。

这样的安排恰恰讓王模喜满意,如此一来他便可以品味城市的不同面向了。也只有他这样的乡下人,才爱咀嚼城市这块三明治、塔式蛋糕每一层的不同风味:白日的繁闹,夜晚的迷离,人的奔波,狗的喘息。当然,王模喜最爱的还是巡逻,白天透过那些网格严密的防盗窗,他的目光希望能像阳光那样穿透进去。晚上他则打着手电,将光束射向路灯关照不到的角落,花丛、楼梯、车库,大多数的时候人们对他的这番举动视而不见,偶尔会被责骂,当他将光打到一对正在阳台上接吻的男女身上,或者错把一个乱按邻居家门铃的人当成来踩点的窃贼之时(他只是忘了带钥匙出门),他就不好意思地说,“抱歉,对不起,请原谅……我在执行公务!”

就在他独自一人巡视他的社区王国的某一天,王模喜遇到了一条无家可归的狗。那是农历新年后的第一个全国性节日。为了哀悼祖先,政府将日历里的礼拜六礼拜天前后挪移,连续在城市放假三天(之所以说只是城市放假,是因为农夫是按土地的节奏生活的,并且他们离祖先近,不需要专门抽时间去亲近死人)。那条狗蜷缩成一团,不知是饿坏了,还是昏昏欲睡,它看上去奄奄一息。

保安王模喜起先以为它是一条玩具狗。它实在太小,大约三四斤,躺在一片宽阔的芭蕉叶上,它像是羊毛或塑料等轻质原料做的,那细嫩的叶柄就可以支撑起它。它在那,就像一只蜻蜓落在荷叶的上边。直到保安发现它的眼珠淌泪,才知道它是一个活物。观察了一刻来钟,王模喜最后确信它没有主人,因为照他的经验,一条有主子的狗不该是这个样子:毛发凌乱,眼神暗淡,连伸出舌头的气力都没有。王模喜在这里见过很多威风凛凛的狗,它们出行时身边都有穿着漂亮裙子的女人和精神抖擞的男性卫士,或者有对它们无微不至的老年忠仆。

这是一条博美犬。王模喜甚至可以将它藏在袖筒里,或者裤管里。他将它抱在怀里,带回到他那住着十二个弟兄的宿舍。他拿出上一顿剩下来的馒头,给它喂食。它迟疑了一下,然后饥不择食。保安将它安顿在女洗衣工的门房里,那三十来岁的女人是他在此地为数不多的亲戚之一。王模喜请她为这个狗东西用清洁剂洗澡,泡沫涂满了它的全身,它缓过劲来,在水里扑腾,像一个调皮、可爱的公主。

在那連续悲悼三天的节日里,保安王模喜无论是站在玻璃镶嵌的岗亭里,还是躺在他十二个兄弟济济一堂的宿舍床上,他都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不停地动弹。那是对一条狗的挂念。一完成交班,他就冲到洗衣工的门房那里去。连续两个深夜,他带着这条狗去鲜花广场散步,他害怕有人把他当成偷狗贼,他的衣服和长相明显不配拥有这样漂亮的小狗。在广场上那些被中老年女性制造出的巨大喧嚣散去之后,他才把它从胸前捧出,那时候他如同一位君王,又如同一位随主子亦步亦趋的忠诚士兵。

广场上的流浪汉马大某一夜发现了他的这个秘密。马大不会告密,因为他说什么别人都不会相信。王模喜带着炫耀的神情,领着他的宠物走过马大的几个定居点之一——一棵空了心的歪脖子樟树,政府花了大价钱把它从深山里移植到了这里——马大正将他那床单做的披风取下来,挂在树枝上。他准备安息。马大做一切事都是反着来的,按理说这时候他该盖着床单,而在起床后不应披着那个红格子乱转。

马大从树洞里伸出头来,请求他叫他的名字。王模喜的热情全在博美犬的身上,没有搭理他。

“请求你叫我,不然我睡不着觉。”马大双腿跪在地上,就像一个等待告解的人。他哀求王模喜。

矮个子保安履行了对于老朋友的义务,就像旷野里的某人,他轻轻地喊了三遍他的名字,目光却一刻不离围着树转圈的博美犬。这时马大注意到了这个小动物,他开始以为它是一只老鼠,接着以为它是一只松鼠,直到王模喜告诉他它的来历。

“那么它叫什么呢?”流浪汉问这唯一愿意跟他说话的人。

“我不知道。”保安回答他。王模喜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意识到名字对于一条狗有什么重要。

“你帮它找。”马大说。说完,他打了个哈欠,将头探出又缩进去,把树旁边的一个种着非洲仙人掌的花盆挪过来,堵在树洞口上。在这北纬23°、东经113°的炎热地带,那棵长满刺的植物疯狂生长,足有两尺之高。这是马大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那一次他的手被扎得鲜血直流,人们还以为他偷摘了玫瑰,是玫瑰的颜色把他的手掌染红。

三天后人们带着哀伤回到城市,然后迅速用欢乐把街区、楼道和房屋塞满。一天早上,保安抱着博美犬,坐在一处无人经过的花坛边,试着找出这小家伙的大名或昵称。王模喜先是根据它的毛色,喊它“白白”,再根据它头顶上有一个月牙状的斑纹,喊它“老虎”、“女王”,接着又根据尾巴翻卷的形状叫它“句号”,这玩意儿没有一点反应,虽然它已经与他待了几日,但并不显得特别亲昵。它短暂的欢快中总有一丝痛楚。保安想起有些人家将宠物当儿子、女儿养,于是叫它“宝宝”、“宝贝”,甚至用他为数不多懂得含义的英文单词叫它“Baby”,那狗东西动也不动,尾巴低垂。王模喜在命名的汪洋大海里猜来猜去,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他叹息一声:

“可怜的家伙,我先叫你‘猜猜。”

猜猜在新的名字里居住,它的神情没有什么欢乐。王模喜使用了一些逗弄人的方式讨好它,没有效果;他又给它吃上等的狗粮,它胃口不佳,食量不大。“这是一条恋旧主的狗。”保安想。保安觉得有必要为它寻到家之所在,一想到猜猜在它的旧主人的膝下跳跃、承欢,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他的心里就有一团疼痛与欣慰的情绪,塞在那里,堵得慌。

于是那几天我们看到一个利用自己的休息日、偶尔也擅离岗位的人,在小区林立的高楼间穿梭。他像个侦探,也像个侦探查证、跟踪的对象,表情严肃又急切、紧张。他来到小区招贴墙前,从一张一张彩色的、单色的招贴纸上,查找“寻狗启事”。他找到了十来张。那是一些布拉塞尔猎犬、马尔济斯犬、柯基、秋田犬、寻血猎犬、拳师犬以及藏獒。启事上不仅附有犬只的照片,还有关于该犬的体貌特征、脾性、性别、年龄的诸种描述。只有极少数的启事写得像超市里的今日特价推销广告,简洁直观,大部分写得如同一封缠绵悱恻的失恋情书,或者读上去像一份悲痛万分的领袖讣告。启事最下角往往留有失主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还有特意加重、突出的“必有重谢”字样:有人直接写出酬金的数量——王模喜的心尖颤动,因为有几个数字大得惊人,几乎超过了他两个月的工资。王模喜第一次确切地知道狗的身价如此贵重,并且知道狗的斤两与所值的金钱不一定成正比关系,一条只有四五斤的小狗与一条三四十公斤重的巨型狗的酬谢金往往等同,这一切依凭的可能是狗的血统、品种,也可能依凭的是主子与狗的情谊(好几份启事中特意说明此狗在家中已经待了五六年,是他家独生子的玩伴,或是他家老太太的命根子);保安王模喜认为与狗价关系最密切的,是它的主人家是不是个有钱人,因为有钱人家用的一切都很贵,包括狗。他们在用人和用狗身上舍得花大价钱。王模喜的内心生出即将发一笔大财的喜悦,但他首先要做的是为猜猜找到失主,保安想着当他把狗送过去、从女主人手上接过钱时,他该说些什么话。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太太!”他觉得自己在说这句话时舌头不应该搅拌。

“谢谢您,太太,记得拴好它,不然保不准下次还得我帮您找回。”他觉得这么说会显得得体。

保安用笔抄下了那些狗的名字,虽然明知道它们与自己拾得的那一条完全不是同一条,因为它们既不是同一品种,有些更肥硕无比。他来到洗衣女工那里,将那条楚楚动人的博美犬放在地上,命令它坐着,然后,他就喊:

“虎妞!”

“国王!”

“总督!”

“斯—普—利。”

“傻蛋!”

“乖宝!”

“命运!”

“星辰!”

“贝克汉姆!”

“A-G-E-L-B-E!”

“小涛子!”

……

博美犬被他弄得不知所措,它对所有的称呼报以沉默。王模喜的呼喊以意料之中的失败而告终。

发财的欣喜和美好的善心激励他继续寻找线索,然而没几天猜猜便病了。洗衣女工急匆匆地跑来,说那玩意儿趴在一堆旧棉絮上,大半天一动不动,不肯喝水也不愿进任何食物。王模喜谢谢她的报信,他撒了个谎,假装内急,请一位正在巡逻、游弋的兄弟顶替他站岗。他见到他那尚未兑现的临时财产与可怜的寄养子,它耳朵与尾巴低垂,蜷成一团,半闭半睁着眼睛,里面既不透露死、也不传达生的讯息。王模喜跺着脚不知道怎么办,还是洗衣女工提醒他,要么把它扔到马路上去,要么就带它跑一趟医院。

他选择了后者。他来到社区北面的一家大型动物医院,与人类的医院一样,他排队,经由一位长着一副猫脸的护士的指引,他在一大堆飞禽科、鱼科、海龟科、猫科中接受分诊,终于挂上了外国犬只内科的号。与国内犬只科相比,这个科室前挤得水泄不通,并且还配备了一名专业翻译——倒不是因为那些外国狗讲外语,需要人的传译,而是由于坐诊的是一位外国大夫。王模喜等待许久,终于看上了医生,然后便是缴费、化验、打针、拿药。同样拿它与人类的医院相比,这里的医护人员显得热情得多,他们对动物患者的尊严看得很重,非常富有同情心。

来回跑了几趟后,保安进入了这个地区动物的广阔王国。在焦急万分的主人身边,躺着或被抱着、在笼子里或在鱼缸里的,有鹦鹉、鸽子、蜂鸟、锦鲤、金钱龟、矮脚马、松鼠、长耳兔……在候诊与复诊的间隙,王模喜與护士、消毒工、化验师交谈,他由此得知此地饲养宠物的大有人在,具体到狗类上,人与狗的比例大约在十比一,以家庭计则大约三比一。在这里狗以自己的方式生存,与人类形成和谐的社区共和。“然而除了病死、老死的,狗也是大量失踪的,大约每五十条狗就有一条会掉入失踪者的行列。它們最终的下落,不是死于传染病、警棍和车祸,要不就是不晓得去了哪里。”

“在比例上,只有猫失踪的比它们多一些。”一位看上去有着高学历、穿着洁白的白大褂的主治兽医告诉他,“那些猫爬到树上、墙角叫唤,使我们这里似乎多了很多欲望,又让人以为我们这里新生了很多婴儿,事实上,我们一直控制人口的增长。”

在第二个全国性的节日、劳动者的节日到来之前,矮个子保安决意帮助猜猜找到主子。在人们准备把劳动的身躯在那几天出门放松之前,王模喜知道那时候城市将像一个容器被腾得半空。只要一有时间,人们就迅速地驾车、坐车离开这里,好似这地方让他们痛恨到一天也待不下去。既然在招贴栏里找不到蛛丝马迹,保安想出了最笨的一招:挨家挨户去按门铃。

他来到1号楼的第一个单元,从那里开始按起。那栋楼有四十八层,共六个如竖立的水槽般的单元,每个单元都装了电梯,电梯旁的拐角留有一条安全通道,以备紧急和消防之用。每个单元的每一层,被封闭的墙划分成四个格子。四道门内,住着四户人家。

“1152户。”保安用笔做了乘法。“原先人住在树上,现在住在天上。”保安时常抬头仰望那些楼顶,好几次差点把帽子掉在地上。

他按响了楼层呼叫器中的一个。急促的如警铃般的声音,催促着房间内的人来接通对话。终于通了,王模喜按照事先预备的话,结结巴巴,首先介绍自己是这个社区的保安,“我叫王模喜,”他说,“可能您见过我,在南门口,我在那里站岗。”

“什么事?”呼叫器里传来一个男子沉闷而警惕的声音。

“我捡到一条狗,请问……”王模喜说道。

呼叫器的那一头啪地挂了。他听到一阵忙音。

他壮起胆子再按第二家,上一次粗暴的挂断让他心有余悸,然而一想到自己的使命,他便开口说话。

对方是一个温和的女声。她的声音里有无比的耐心,似乎完全可以等待一壶水的烧开,或者做出一顿饭的工夫。待他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交待得什么也没漏,然后她说:

“对不起,我们没有丢任何活着的东西。”

王模喜用这位中年女性教给他的耐心,再一次按响了另一个门铃,这一次與他搭腔的,同样是一个女人,声音听上去年轻。当他正准备把前番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那女人直接插话,她显得急不可耐,好似有一壶烧开的水正在炉子上等待她,或者一顿热腾腾的美餐在桌子上等待她进食。

“请不要随便按门铃。”她说,然后她就挂掉了。王模喜听到那边有尖锐而细碎的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弱,中间还夹杂着一个男性呼喊的声音。似乎她正在往另一个房间走去。那可能是床的位置,也可能是洗手间的位置。呼叫器那边的话筒显然没来得及挂好,他把一切听得清清楚楚。

王模喜怔了一会儿,按断了楼下这一头的对话按钮。王模喜犹豫着要不要再继续下去,那些高高地住在上面的人伤了他的心,同时让他觉得一切是徒劳和无意义。然而一想到猜猜现在还待在洗衣女工挂满衣服的烘干间内,正躲进某件皮大衣的口袋里发呆,或者在某条肥大的裤管里钻来钻去,他鼓起勇气,又一次按响了呼叫器上的编码数字。

一个老年人。王模喜与他艰难对话。那边的声音像是堵在嗓子眼里的,半天吐不出一个字。王模喜甚至怀疑那人是不是在听,幸好有偶尔的咳嗽证明那一头确实存在着一个人。他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对方无力来打断他的话了,那么他得以完整地说出他想说的。由于有了忠诚的听众,他大着声,像是在发表一个有关拯救狗类、帮狗类重建家园的演说。后来他不再说了,因为对方一直未置可否,咳嗽逐渐消失,传来的是逐渐加重的呼吸声。老人睡着了——那种睡着,很容易让人以为是一次死亡。

就这样,矮个子保安在那一排排的绿色按钮前,在这个既公开又秘密的情报交流站,通过电波,把自己捡到一条博美犬的消息,送到一层一层叠加的每一个家庭。在有些家庭那里,他遭受呵斥、拒绝,人们把他当成是一个没事找事、好管闲事的家伙,有些人扬言要到他的队长那里去投诉,因为他骚扰了他们的安宁生活。有人警惕地将他当做与企图入室偷盗的人是同一类人,因为小偷常常通过这种方式来踩点,试探有没有人在家。王模喜也遇到了好几个欢迎他致电的家庭,那是小孩子,他们总是踮起脚尖,抢着去接这个不要钱的免费电话——如果是在下班时刻,他们总以为是他们的爸爸或妈妈回来了——王模喜红着脸表明自己的身份,“我是在门口站岗、个子不高、黑脸蛋的保安,王模喜。”他自报家门,然后叮嘱他们不要随便开门,然后让小家伙叫大人来讲话。几乎没有小朋友会这么做,然后王模喜不得不与他谈起狗来。小朋友兴致勃勃地听着,不时打听狗的毛色、特征。多次之后,我们的保安把有关博美犬的事几乎编成了一个曲折美妙的故事,比书上的还精彩,让小家伙们迷得忘记了挂断。小家伙们实现了听故事的愿望,但他的愿望却没有达成。他白费了工夫。

相较于那些严厉的呵斥和离题万里的瞎扯,王模喜最害怕的是按响门铃后,那边没有人来应答他。这沉默的闭门羹将他抛入孤独的大海里,让他如同泅游者在一望无际中抓不到一棵可以浮趴在上面的木头。节假日的第一天到来了,保安终有一日得以轮休,他继续他的使命。晨曦刚至,路灯昏暗,街道迷茫,一切都在将醒未醒之时,人们已在通过上上下下的电梯,将自己和行李箱、高尔夫球具、捕蝶网甚至可折叠的帐篷运下来,再一起通过社区的大门运出去。打着哈欠的门卫向他们敬礼。早上,有人将满箱子的书也搬进汽车尾箱,看上去他似乎打算读完这些再回来;一个带着牛仔帽、大约五旬上下的男子背着一个背囊,肩上扛着一管猎枪,“我有持枪证,”他对与他告别的邻居说,“可是我该到哪里去打猎呢?郊外,还是动物园?”邻居祝他有个好运气。

人们正在大规模地离开这里。王模喜深深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因为呼叫器那边回应他的人越来越少。在那些空荡蕩的屋子里,连一只猫的喵喵或一条狗的吠叫都没有,它们被主人抱着、牵着,上了车。“如果不带着它们,谁为它们做饭呢?”猫与狗的主人无奈地摊了摊手。除了乌龟,笼中鸟也跟着整个儿搬家,有一只鸟儿逃离了囚笼,跳上了晃荡的秋千架,接着又顺势跳上凤凰木,站在高枝上叽叽喳喳。无论主人如何哄吓,它就是不下来。由于担心赶不上火车,主人不得不找来保安队副队长,委托他们继续想法子捕捉它。于是王模喜也加入进来,把守南大门的保安也抽调了几个。他们拿着对讲机,互相呼唤着靠近凤凰木,可是等到他们中的一个气喘吁吁地爬上树,那不识好歹的鸟又跳到另一棵榕树上去了。

那一日整个社区的防务松弛,然而没有几个人意识到这一点。保安队的队长与副队长在节假日安排多少人员值班的这件事上,发生了小小的争执。队长执意要让一半兄弟休息,理由是既然社区的居民减少了如此之多,没有多少人需要保护,按照比例原则,那么兄弟们也可以减少;而副队长则恰恰相反,他认为这时候不法分子正好可以乘虚而入,更应该加派人手。最终,队长说了算。

也就是在那天下午,鲜花广场上的流浪汉马大来到社区探访他的朋友王模喜。在看守们的目光都落在捕鸟这事儿上时,他披着披风,大摇大摆进了门,然后绕过一条长廊,沿着一道偏僻的小径行走。他手持一根树枝,如持一柄剑。

在遇到王模喜之前,流浪汉马大碰到过几个人。那时天色渐晚,华灯已经初燃。人们忙着低头搬运行李,几个打照面的人,也没有露出任何的惊异,自从西洋人的万圣节在这里流行开来,人们对那些奇装异服的扮相习以为常。当有些商家的促销使者在其他的日子里也化装成这样,人们认为中世纪正在回来,首先是从衣着的这方面回来。

王模喜弯着身子在一丛海棠花下鼓捣,有人在背后捅他的屁股。烦闷的保安正待发作,直起腰看到捅他的是半疯人马大。

“你怎么跑到虹河的这边来了?”他出于职业的警惕性防范,对他的老朋友大声训斥。在鲜花广场与王模喜保卫的小区之间,一条狭窄的河涌带着生活的泡沫流淌,城建局将那条半圆形的拱形桥命名为“虹桥”,因而这河涌也被人们叫做“虹河”。

“我送我自己来这里,等你叫我。”马大的脸上布满紧张。在这一河之隔的陌生之地,马大的从容很容易被问话击溃,“我等了你一个礼拜,你都没有来。”

“我在忙猜猜的事情。”矮个子保安回答他,“我在帮它找名字,找主人。”

“它找到主……了吗?”

“没有。我在一家一家按门铃。”

马大请求能让自己加入。他哀求着,跟在王模喜的后头,喋喋不休地保证他绝不会坏他的事。王模喜答应了他。

“那么,我们现在往最高的那栋楼去!”保安中的小个子下达了命令。

王模喜与他的老朋友马大要去的那楼,位于社区的西边。他巡逻的时候多次打它下面经过。楼高56层,楼顶上有一个红色的尖塔,他曾多次站在那下面仰望。尖顶的底部装了几盏灯,在晚上放出幽远之光,隐隐地可以将周边的其他楼照亮。

他与他的伙伴沿着一堵砖墙行走。砖墙上扎满了阻止人靠近的荆棘却又种上诱惑人前去的鲜花。他与马大来到此楼最近的一个单元。那时应是这个城市准备晚餐或就餐的时刻,人们该在这个时候领受他们在尘世的餐。王模喜按门铃中的一个,无人应答,他又按了另一个,没有人呼应。他接着按第三个,依然没有人拿起那一边的听筒。

“他们都不在家。”他自言自语。他的手指悬在一个个按钮上,犹豫着要不要按下去。那些平日里热腾腾的水泥建筑变成了空巢,如今已冷到没有人体的温度了,从遥远的中国西北部甚至是更远的俄罗斯西伯利亚荒原送过来的天然气,不再燃烧这些家庭炉灶上的锅子。王模喜想着那些人在假日的阳光下,在草地上攤开塑料布,布上摆满了牛排、烤串、零食,大人们在掘地生火或者在拨弄烤炉里的木炭,而小孩子们在森林边拾柴、采蘑菇、捉蝴蝶、放生一只青蛙或者杀死一只青蛙,他突然觉得他的人生与城里的這些人是反向的:他热爱这里而他们痛恨这里,他来到这里而他们逃离这里。

王模喜的手指正在踟蹰,后面伸出一只黑爪,不由分说地按在了那如琴键一般的楼宇呼叫器上。黑爪来自马大,他一个个按过去:1、2、3、4、5、6、7……do、re、mi、fa、so、la、si……这半疯人像一个手舞足蹈的钢琴家,在那里奏出疯狂的乐章。王模喜气急败坏,他想着这下子完蛋了,一定会有人下来兴师问罪。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脑袋炸裂,只听见各个房子里尖锐的声音大作,就像是谁触发了监狱的警铃。

“没有人要越狱,我不过是来探监的。”王模喜想好了答案。

几十个按钮闪着红色光点,但是有两个变成了绿色。绿色表示那边接通了。

绿色光点中的一个传来一声问候:

“您好……”

他赶紧硬着头皮搭腔。

“我捡到一条狗,博美犬。”他说。自从去了动物医院,他才明确地知道,那条狗是博美犬,是兽医告诉他的。

“哦,博美犬,很好。什么颜色?”对方的声音苍老。王模喜判定他是一个六旬左右的老者。人们可以用化学制剂掩饰脸上衰老的一切,但没法在喉咙里动手脚。

“白色。它很可爱,卷毛,像一条玩具狗。”他描述起来。

“像玩具狗!很好!它还有什么特征?”呼叫器的那头再次询问,他显然对这条狗饶有兴趣。

“脑袋上有一个月亮那样的印记,黄色的,黄色的月亮。”王模喜内心有些激动,他估摸着这人可能就是他要找的人。他一边想着那条正待在洗衣房孤独地等着主人的博美犬,想着它亮晶晶的眼睛望着他时的样子,一边盘算着待会如何开口,在它的身上赚一笔。

保安王模喜与那个看不见的人一问一答,所有的问答都以对方用“很好!”进行过确认,一切都对上了,或者说是老者所提问的一切都让王模喜对答上了。王模喜的心里生出无限欢喜。

“太好了!”他想。

待他把捡到博美犬的地点——社区三街东边一棵榕树下的一片芭蕉叶子上——告诉他,那人很快就确认:

“我正好在那里走失了一条狗。很好!它叫什么名字?”

还没等王模喜开口,半疯人马大抢着回答:

“猜猜!”

“太好了,它就叫猜猜!正是我的狗!”那人迫不及待地说道。

直到这时,保安才意识到这是一个老年骗子。他的肚子开始呱呱叫,然而他的心里却愤怒起来。

“不是你的!你不是主!”那个“人”字因为愤怒而吞在他的咽喉中没有发出。

“可是我正好少一条狗!”看不见的人急切地辩解道。

“你正好少一条狗,可是并不是正好少了一条狗!”王模喜嚷起来。他按断了那个绿色光点旁的按钮。

这是个孤独的人。王模喜想象着他的孙子正在山涧里沿着溪流而上,捡拾那些被岁月之水冲刷得光洁如玉的石头,这干净的生灵面对大自然最平凡的馈赠都发出颤栗的尖叫,或者他的儿子正与一个女人在海边面对落日的金黄、沙滩的沉静和海面上无边无际的浪花与泡沫的虚无。保安王模喜本应将这个人的孤独与一条博美犬的孤独合并在一起,这样一来他们三者的问题似乎都解决了,然而一想到这个老骗子的开心会加重那条狗的孤独,他就作罢了。

另一个绿色光点始终在闪,王模喜开始与那边一直在倾听的耳朵对话。

“我捡到一条狗。请问……”他说。

“我掉了一条,博美犬。”那同样看不见的人答道,他的声音比刚才的那一个更老。

“什么颜色?”这一回我们的小个子保安变得聪明起来,他主动发问。

“白色,脑门上有一撮黄毛,月牙形。”

“在哪里掉的?”

“三街,一棵老榕树下,就是长着长胡子、寄生根垂到地上的那一棵——早就应该有人帮它剪剪胡子了。”

经过一番细致盘查,保安的内心再次激动起来,虽然他表面上冷峻得像一个询问的办案人员。

“叫什么名字?”

“这个……这个……”那边的人在犹豫。

“叫什么名字?”他提高嗓门,再问了一遍。

“叫……”那老人报出了自己的大名。人们在警察的讯问下,一般是这样来答的。

“我问的是你的博美犬叫什么名。”保安意识到自己的语气误导了他,他对老者的回答感到高兴,因为这让他感觉自己突然变成了另外的那群穿制服的人,皮带上挂着手铐、衣服上有着肩章的那样的人。

“猜猜!”半疯人终于逮住一个插话的机会。

“这个……这个……它不叫猜猜!让我来猜一猜,它叫……我不能告诉你!你把它抱上来,我当面叫给你听。它是我的,它听了会摇尾巴,跳到我身上来。啊!我终于找回它了。抱歉,我不能下来,这么晚了,我……”

矮个子保安长吁了一口气。一切都对上了,唯一的疑点只能当面解开。“56楼左侧第一道门。”他记下了老者所说的门牌号。他让马大待在原地,他前往洗衣女工那里。

在洗衣女的门房前,他等了大半个钟头,那女人出门去送洗好烫好的衣服,又抱回来一堆待洗之物。他抱走博美犬。那时候夜幕垂下,任何的光亮早就不再来自于太阳,而是来自于瓦数不一的电灯泡了。王模喜已经错过了吃饭时间,他的肚子叫个不停,只有他自己能听得到胃和肠的呼喊与鸣叫。

沿着街道、围墙、路灯以及记忆给定的线路,他来到原地。说实话他是从光明之处走入黑暗的,到达那里的时候他的眼前一片漆黑:这栋楼停电了。三个着供电公司工作服的人在鐵门边的一个电闸上无声忙碌。他们其中的一个打着手电筒,借此保安看清了他们冒汗的脸,手上的扳手、钳子、试电笔以及他们工作服背后巨大的“电”字——这让人联想到古代战场上的兵勇——他们的区别在于一者流汗,一者要流血。王模喜差点跌了跤,地上摆放的电力工具箱、电线绊住了他的脚。

电力工人在电闸前拼命折腾,黑暗中聚集的人们越来越多,有些是返家者,有些是从楼上下来的——显然,因为电梯不能使用,他们是从那条并不常用的安全通道下来的。人们吵吵闹闹,孩子们欢欣跳躍,他们希望黑暗能消耗掉他们的作业时光,而且可以在黑夜里做一做书本上所载的迷藏;壮年人急得跺脚,这些没有去度假的人说,从公司带回来的事务必须在第二日太阳升起前处理完。最烦心的是老年人,他们担心冰箱里的菜,虽然他们平日里恨不得只亮一盏灯。这些人聚集在楼下的空地上吵吵嚷嚷,嗑瓜子、吃零食,有些人开始怀念火把和煤油灯的时代,说那时候的夜晚没有这么满,天上有漫天星斗,这些照亮大地的星辰是免费的;有些人从河流、发电站、高压线说到政府、世界大战、火星和宇宙。一个生意人模样的中年男子计算着家里的一切,宣告如果没有了那些庞杂的电器,房子将空出一半,“当然,那样的话我们就没法住得这么高了,我们每天上上下下就像在登山”。另一个接话说:“那样我们就可以家家户户冒出炊烟。炊烟,多美的景象!啊!唯一担心的是消防队员看到有烟冒出,会端起水枪冲进我们的厨房。”这些平日从不彼此交谈的邻居,这会儿似乎找到了彼此倾诉的对象,他们指责起一些东西也显得大胆。黑暗的掩饰让人更容易发出声音,而光明让人沉默,一如我们活在伟大人物统治的时代总是缄默不语。

最后他们讨论是谁捣了这栋楼的鬼,让它在这个亮堂堂的城市、社区里像一座孤岛。由于折腾多时的电力工人宣布,今晚大家不得不在没有电的辅助下度过这个既不冷也不热的良宵,人们开始散去,小部分的人走向灯火辉煌之处散步,大部分的人顺着他们下来的路线上行——就是那条不常用的消防通道,人们常将它视为建筑的盲肠,现在才知道它为这栋休克了的大楼的心脏搭了一座多么重要的桥梁。

——到底是谁捣的乱?保安饥肠辘辘,本欲回去吃些东西,然而一想到那个等待他送狗的老头子,他就咬咬牙,打算跟上那些归家者的队伍。在他的面前,通过那道狭窄之门,人们排着队,扶着楼梯,摸着黑拾阶而上。这时候王模喜想起马大来。他转过身,轻声而又急切地喊:

“马大,马大,马大……”

“到!”一个声音从不远处的花坛里传出来,声音里既欢欣又害怕。紧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王模喜借着远处路灯的微弱光照,看到半疯人从一株矮芭蕉树下爬出,他的头上顶着一片芭蕉叶,身上缠着绿萝,在那老鼠与猫、蛤蟆与蚊虫的活跃之地,他一直伏在那里,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流着绿血的植物。听到有人叫他,他这棵植物就长出了木耳或灵芝状的耳朵。

“过来,我们去见主……”他轻声地召唤他。

保安走在前头,半疯人马大追随在后。没有人怀疑他们不是这栋楼的住家,黑漆漆的夜将领地意识、智力上的优劣抹杀了,王模喜与他的半疯人朋友、博美犬猜猜通过那道门——平日里只有掌管钥匙的或经过验证的才得以进入——开始向上旋转,旋转。

这不是一条平躺着的、紧贴着地球表面延伸的道路,而是一架螺旋形状的旋梯。人们鱼贯而行,一个挨着一个;或者说这里像一个正在往天空打钻的巨型电钻的钻头,人们沿着钻头的螺旋纹路往上走,抓着扶栏攀援。如果要再进行比喻,假设电梯是一根被巨大的力量压缩的弹簧,靠着弹射之力将人送上高楼,那么这条消防通道便是一条弹性坏掉了的弹簧——每一层的距离间隔都是一样。保安王模喜刚走了三层楼,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气喘吁吁。与那些酒足饭饱的人相比,他的肚子空空,因而他的攀爬比别人要费力一些。

比起消防通道外的世界,这里的黑暗却似乎是被逼仄的墙壁压缩过的,这里黑暗的密度更大,上升的黑比平行的黑更黑。同时这里的上升并非是垂直的,而是盘旋的,没有东方和西方、南方和北方,只有不停地打转——如果说有方向,那么则是跟着墙角线上一个抽象了或者说简化了的绿色的奔跑状的人形所示的方向——那是应急灯提供的微弱指向。

王模喜与众人的眼睛渐渐适应通道里的黑与光。有个粗大的嗓门在前面数着数:三层、四层、五层……大伙儿跟着默默地数。既然那些原有的记号让黑暗抹掉了,那么大家不得不在心里刻上新的数字;仿佛不数出、不刻上这些数字,他们的人生就没个准星,就会错过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宝库、最主要的囚笼——家。王模喜也数,为的是知道自己的位置。差不多每隔一两层,就有人脱离攀援者的队伍,走向与消防通道相连的长廊。然后大家就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那是属于他的门——只要有钥匙,不管是富翁还是骆驼,都可以进入的门。在砰的一声关上之前,有礼貌的人会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喊:“我到了!”他向这支临时编制的队伍报平安。

“晚安!”好几张嘴回答他,祝福他有个好夜晚。

自然,也有人隐没在长廊的尽头,悄无声息。这时候就有人嘀咕了,担心他是不是真的到了家,或者走错了门道。

我们的保安兄弟怀里抱着博美犬,博美犬一语不发。他的后襟被人紧紧地扯着,他知道那是马大。他跟着走啊走、转啊转啊,上到了大约十几楼,他判定自己的前前后后都有人在消失,然而他也判定,后面有更多的人在加入,因为喧哗声不时从下面传上来。

“见鬼!没想到回来又堵在这里。”一个急躁的嗓门嚷道。

“今天早上我出门,打算往东边走,到一百公里外的草原上去看看牛和羊。对,我们这个城市的东边有一片草原,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它出现在那里的。那里有蓝天、牧羊人……”那个急嗓门叙述。

“那里还有什么?”他身边的人问。

“我不知道,因为我压根就没到达那里!我的车堵在路上,像蚂蚁一样。我只能打道回府,可是这么糟,回到这里也堵住了。”他开始抱怨。

这人的抱怨引出了他身后更大的抱怨:

“我前天就上路了,我走的也是东边的那条高速公路。我该是在你的前头,不过我是为了去看看溪流,顺便去拜访一处蜂王浆加工厂。你现在知道结果了:我走得比你更远,但同样没有到达目的地,我还在路上露宿了一夜——走得越远,返回就越艰难,所以,我现在只能排在你的后面。”

有人提醒這两个倒霉蛋不要推搡,注意爬楼梯的礼仪,说如果每个人都像他俩这样,很可能出事,会要了别人的命。

队伍行进得很慢,人们在通道里小心翼翼,每一个台阶都要先探出一只脚去探寻。王模喜有些有气无力,他的腿发胀,接着脑袋发胀。也不知道转了多少圈,前面那个数数的人停了声响,想必这个好心人找到了自己的家之所在。没有人接过他的数继续数下去,王模喜倒是无妨,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去的地方,是这栋高楼的最顶层,那里住着一位等待他的人。

就这么转呀转呀,他渐渐发现,前面的人越来越少了,只有那么十几个了。他通过脚步声的辨别和喘气的频率,来感知人数的变化。

发生了一些插曲:那时候他们这群登楼者难得达成了一致——决定原地休息十分钟——建议来自于队伍最前面的几个,由于他们爬得最高,耗费的脚力最多。他们把这个决议一层一层向下传达,离他们最近的人率先响应,但信息传到下面耗时良久,同时决议的执行力呈逐层递减效应(这与某些政府的决策一样):那些排在最下面的家伙,体力旺盛,而且急着回家,他们吵吵闹闹个没完,直到有老者站出来充当调停人(他们的体力很弱,对于任何的原地计划都举双手赞成),这群乌合之众才消停下来(说他们是乌合之众没有别的意思,他们确实是“因为黑夜而聚在一起的群众”)。

就在他们休息之时,在队伍的中段,发生了一点点的骚动。当消息传到王模喜这里时,消息是这样的:一个中年女性走向自己的房屋,掏出钥匙打開锁,点亮蜡烛,发觉她的身后跟着一个男子。她大声惊叫,质问来者,这人忙说他走错了门。这家伙再一次退回到人群中。

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不止一起两起。有人趁着这消弭了距离也消灭了秩序的黑夜,故意走向别人的家里,他可能只是为了给邻居打一个招呼,说一声“您好”,那简短的字词卡在他的喉咙里,五年都未曾说出;他或者想干点什么不同于往常的事儿,倒不是要打家劫舍,仅仅是为了占点与金钱没什么关系的便宜,他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成功了就进门,失败了便返回;他抑或既不想向邻人表示礼貌,也不打算得到施舍,他纯粹是不想回家,或不清楚自己的屋舍在哪。黑暗激起了他们体内不轻易出现的胆气或悲伤,心神波光粼粼、一片荡漾,让他们寻找,又抛弃。

休息了一会儿,人群继续往上赶路。矮个子保安咬着牙坚持,又过了小半个小时,他发现在他的前面已经没有一个人,真的一个都没有,而且后面也没什么人。“有人吗?”“有人吗?”他的呼喊声从低到高,几乎要耗尽他的气力。无人应答。他这个临时的道路领袖变成了一个人的队伍,刚体验到瞬间的豪迈紧跟着便是孤独。让他慌张的,还有马大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马大!”

“马大!”

“马大!”

三次呼喊没有一次回应,只有楼道给他以此起彼伏的回音。

他赶紧往下走,来寻找那半疯人。没有他的看顾,保不准那家伙会干出什么大事。

一层一层摸索,他连个鬼影都没碰上,所有人都消失了。他把搜索的范围扩张到与楼道连接的长廊,直到一次次发现已经到了尽头,他才往回走。他抓不到任何标志,反倒是踏空了几回,摔得手脚疼痛。他一会儿向下,一会儿又犹豫着向上,来来回回连他自己都搞不清了方位。

“猜猜!”他呼喊起狗来——就在他上上下下奔跑中,在一次很不体面地跌了个狗啃泥后,那小东西被甩了出去。它呜咽了几声,便不知躲到了哪个角落里。保安清楚它的小爪子挠不开任何人的门,一只硕鼠就足以吓坏它的狗胆。

他已经无力再去寻找和呼吁什么了。这无边际的黑如凝固的柏油灌满他的嗓子,这沉重的黑填塞进他的身体,比铅还重。他決定只往上走,因为只有那里是一个确切的方向,因为那里还有个老头子在等他。他不能把一条狗带到他的面前,如一个受雇的牧羊人把羊群从旷野领向草原,但他决定往上走,满怀真诚又两手空空,去跟那人道歉、忏悔,跟他说:“对不起,我丢了你所要的。”

或者少不了辩驳一句:

“当然,是你自己先弄丢的。”

想好了这些,他开始往上旋转,旋转。他走呀走,时间过去了无数个分秒,他的脚步变得轻飘,逐渐轻飘变成了轻盈;他的脑袋发麻,不知是眼冒金星还是为啥,他感觉上面有光点透下,并且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他,那声音时弱时强,但光点却愈来愈亮,最后变成一束光芒,两束光芒,成捆的光芒,四方体的光芒。

“啊!老天!这上面并未曾停电!啊,不对!是自然的光线。”他终于来到了顶层,借助光亮,差点扑倒在地的保安见到右侧有一道门。那门紧掩,想必就是那老者的住处。他准备去敲门,但光芒诱惑了他。光是从最上面、半搭出的阁楼来的,那里有另一道更狭窄的门。门半开着,通往楼顶。

王模喜爬了进去。

他斜躺着,靠着阁楼的外墙壁。月亮,他见到了月亮。月亮作为宇宙的明镜,正高悬于天上;在月亮的旁边,还缀有无数的星星。天似穹庐,月光与星光交相辉映,仿佛一切是平静的。王模喜挣扎着站起,望见湛蓝的苍穹之下,那一片接一片的城市建筑的屋顶,它们高高低低,连绵万里,高者如山峰,低者似湖泊,但一律得到月光的抚慰,而在那下面睡着的人们,仿佛得到的一切都是平等的。

保安的眼眶湿润,他流出泪来。当他湿够了、流够了,想起他这一晚的目的,他转过身。他发现身后阁楼的那道门已经关闭。他推也推不开,拉也拉不动。他呼喊着:“开门!开门!”门置若罔闻。“啊,老天!老头子!”没有人理睬。他要找的那人沉默着,如聋子般沉默着,天也沉默着。

滚蛋吧,月亮

在天空中识别月亮与星辰十分简易,在地上要区别光来自月球还是其他物体则实属艰难,因为不仅有参天的高楼、茂密的大厦遮挡,还有路灯、霓虹灯、汽车尾灯对光的模仿。但是那一晚的十时许菈荷确切地见到了月亮,她难得地站在窗边抬头仰望,就见到那月。那月正途经一道楼与楼之间的罅隙,只要稍慢十分钟,月亮就将走过那里,观月者便瞥见不到它的身影。但菈荷的眼睛恰巧抓住了它。菈荷觉得有一种皎洁涂满了她的脸,这种皎洁比起那些化妆用品来,要使她显出天然的美艳。

今晚的月亮既不寒冷,也不熱烈。今夜的天气既不冷冽,也不燥热。“多么舒适的晚上,适合躺在我的床上做一点点梦。”菈荷心里嘀咕,“可是,这么舒适的晚上,更适合出去干点别的什么事。”

于是菈荷就走到银河的外面去,如同恒星脱离星座,像行星摆脱其他的星体。

几年来菈荷小姐一直住在银河里——那实则是一个被城市行将吞没的村庄,城市每前进一步,它就后退一步,直到里面只住得下本地人的列祖列宗——那是一个祠堂,一处宗庙。本地人上了旁边的高楼,他们将低处层层叠叠的旧居出租给了说得清身份的人、来历不明的人,这些人在深夜点亮这片外省人的天地。如果是在午夜时分,你乘坐一架晚班飞机或者误点航班试图降落于我们的城市,你会发现灯火通明如星辰般闪烁的,就有银河村。

这世上没有几个村落的名字会比它更璀璨,更光芒万丈,以致它还被扩张使用,来命名我们所在的这一整片区域。自然,天体广场是本区的中心,它离这个名字的根据地——银河村或曰银河社区——不过才隔着一条街的距离。

菈荷换了套红色的薄纱连衣裙。那裙子很长,稍不注意,足以使她下楼绊倒跌个跟斗。她提着裙摆,待到达楼下的平地,她才用眼睛继续在天上捕月。月亮已经被远处一层高过一层的建筑物所营造的巨浪淹没,她所在的小巷一片黑暗,但只要她转身向右,小巷的另一头不仅有微光,再走上百来米,简直就是灯火辉煌、人潮喧闹的河流。菈荷由小巷的支流逐渐汇入主巷的干流,一旦进入那里,她的眼睛就应接不暇了:彩色广告灯不停地旋转——那是一家老式剃头店;一张褪色海报,海报上一个白大褂正将一把扳手大小的钳子伸入某位仁兄的口中——海报所贴之处,是一个牙医诊所;各种颜色的胸罩、内裤挂得像开万国会议的会堂,让有邪念的人望着便血脉贲张,误以为在那里可以买到春天——实则是一家内衣店;珍珠、玛瑙、缅甸玉、越南翡翠、非洲象牙、埃及微型法老木乃伊摆满了柜台——那是一个珍宝古玩店,经营着一百公里外某个玻璃加工厂生产的东西……左右两侧依次而开的几百家铺面里,塞满了眼花缭乱的商品与吵吵嚷嚷的买主。

菈荷见惯了这一切,经过每一个铺子前她都不收住脚步,在这条最宽处也不到三米的主干巷子里,她只担心别让人撞到或撞到别人,因为很多人站在巷道的中间讨价还价,巷道里正流动着更多的不需要铺面也能做的生意:两位少女手持花束,拦住正挽着手艰难前进的情人;一个中年商贩,脖子上缠着四五十串金灿灿的项链,两只手臂则绕着近百条印度佛珠,他把他这棵身体树的茎干和枝丫全部利用了起来;一个用扑克牌变魔术的青年,在众目睽睽之下将J变成A。菈荷只在一个经常打照面的老家伙那儿停留了一刻,他坐在一个墙角落里,巷道正好在那里交叉、弯曲,以致可以给一个交不起租金、靠卖明信片过日子的人留下了两尺宽的容身之地。“对个火。”他说。菈荷从包里掏出火机,给他点上。她看到那人支着的木盒里,叠放着黑白或者彩色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绘着本地一个半世纪以来的历史——五口通商时期港口边的灯塔,架设于入海口山崖上、击沉过英国人舰船的红衣大炮,最后一个王朝崩溃前倒数第二仗革命党人藏军火的秘密火药库,祭奠开国者的巍峨纪念堂……菈荷选了其中的一张,上面有三位穿旗袍、摇纸扇、雍容华贵的姑娘。

菈荷穿过一座古旧的牌坊,终于走到了大街之上。啊!街道宽阔,路途清洁,一切都显得让人迷茫但一切又显得一尘不染。比起银河里的拥挤、嘈杂,这里的街道完全换了个样。银河里的人群很少溢到这里来。城管和联防在白天设下关卡,阻止那里的流动商贩到这些街道上来摆摊,现在到了晚上,管理人员已经下班、不再扫荡,然而他们留下的威严感还弥漫于此,那些推着手推车的顶多只敢在牌坊以内探头探脑张望。

我们的菈荷小姐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空气美而新鲜,她再一次将头抬起,把目光往天空上放。由于街道宽阔了许多,这里与之对应的天空自然也宽敞很多。地上无霾,天上无雾,月亮正独自一个在中天。那月是满月,饱满的月相如一张美人的脸庞,菈荷甚至看得清美人脸庞上可爱的雀斑与粉黛涂抹不均而留下的痕迹,那是月亮在明亮的环形山与灰暗的宁静海交界处形成的凸起。如果今夜有人登月,或者有人在月球对着我们的这一面采矿,月亮的澄明会让我们看到他们笨拙的登陆器和盗矿者手中缓缓扬起的锄镐。

“真美。”菈荷兀自感叹。今晚的月亮像是为所有人而生的,它无差别地照耀着出来看月、不辜负它的光辉的任何一人。菈荷开始轻盈地走起路来。她走到哪,月亮就跟到哪。菈荷走过体育西路3号邮政局的绿色门口,月亮也正好经过邮政局门口的绿色邮筒。菈荷来到“梦中人”酒店外的喷水池边,月亮映在水池的中间。菈荷在体育西路与天河路交叉道口的斑马线前停下脚步,月亮也停下脚步:在这车辆与行人已变得稀少的良夜,红绿灯依然在严控精确到秒的交通规则。九十秒后,菈荷迈步穿过斑马线,她不紧不慢,不似白天人们穿过这里时那么急切,那时候大伙儿看上去一个个像是在穿越战场上的火线。菈荷留意到与她一起走过马路的,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他牵着一个不足三岁的孩子。菈荷诧异这么晚了还有孩子在外面奔跑。她跟着那对父女走了一小段路,才知道这不睡觉的小丫头是为了追着月亮看(她当然不知道这个不睡觉的孩子的爸爸会是这个小说的作者,这笨蛋每天给自己定下任务,要在街上生产五个灵感,或者像警察巡逻般,必须得捕获三个灵感)。

“爸爸,月亮好亮!月亮为什么亮?”这个小女孩问她的爸爸。

“因为有人给它送电。”她的爸爸心不在焉。

“有电就能亮吗?”

“是的。”

“爸爸,刚才我们看到三个月亮,一个绿月亮,一个红月亮,一个黄月亮。”

“那是红绿灯。红绿灯不是月亮,月亮不能做红绿灯。”

“把月亮装在架子上就可以做红绿灯了啊——要给它充电!月亮有电才能亮。”

小女孩跑得很快,她的父亲命令她慢点。

“加油,爸爸。我们去找月亮。月亮就在树上。”菈荷与父女俩前进方向的不远处是一个正准备打烊的小酒馆,名为“ZUI醉”。“ZUI醉”酒馆前栽着一排椰子树,月亮正如椰子一般挂在树上。

“月亮在天上,月亮离我们很远。”

“爸爸,你抱抱我。高些,再高些。再高些我就可以够到月亮……”

菈荷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走到他们的前面。她下行走进一条隧道,隧道昏暗,月亮没有跟着进来,但在隧道的尽头,她发现月光已经在向上延伸的台阶上等着自己了。她走上台阶,来到天河体育场的环场路上。夜如此之深,一些人却还在天体广场上奔跑,锻炼他们的身体。为了多活两小时,这些人花两小时来活动。她不由得想象自己正加入其中,奔跑起来。在想象中她跑得像一只鹿,一只狐狸,一只兔子或一只鼠。她时而掠过草原上芳草颤动的叶尖,时而穿越荆棘丛生、榛子与松子滚落一地的树林,时而跳跃着纵身于青苔覆盖道路的山岭……她的眼前展现了一幅美景。她想象得太快了,突然,她感觉身体的某个部位隐隐约约地疼了起来。那疼痛如游丝般,正由一个女人身体的最为幽深之处、肉体的黑暗峡谷中传出。

“终于来了。”她自语道。

“你可以过来用我。”二十多天前的某個时辰,菈荷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个中年男人。那人说话有一些鼻音,低声时有如蚊子的嗡嗡,提高调门时则好似河马在烂泥塘里汲水。他的口齿不太清晰,还带着让人弄不太懂的方言口音。他尽量地咬文嚼字,把每个句子都捋得正儿八经,但说句不好听的,那样子反倒像是动物园里一只猩猩的学语。

电话是在菈荷“喂”了几声之后,那边的人怔了一下才搭话的。仿佛他只是打个电话来试试看,压根儿没想到会通一样,抑或他对这一头传来的是女声没做好准备。他们开始互相试探,艰难地聊天。那时正是大雨滂沱、狂风大作的时刻,雷霆与闪电正从江流的入海口那边过来,他们扯到明天风雨会不会停。“一定会晴空万里。”那人断言。那人突然的斩钉截铁似乎给了他自信,很快,他自称曾与她有过美妙一夜。他描述起她的肉体,不停地称赞她的胸脯,简直把她说成一头精力旺盛的奶牛。

“您弄错人了。”她不无好意地打断他。她对他那标志性的嗓音没有一点印象。

但那个“嗡鼻子”坚决地说就是她。

“也是,男人说到自己就喜欢吹牛,在赞美女人时也喜欢把一切往大里说。”她将信将疑,却又不想错过送上门来的生意。

“你可以再来,”她说,“今晚就可以。”

对于她开门见山的邀请,电话中的那人倒是犹豫了:“今晚不行。外面的雨太大,弄不好马路上开车就好比是在划舟。我的时间也不够用。我只有一个小时,刚才跟你说话,已经用去了十五分钟。”

那人说得有些道理。她的服务是按时间来收费的,他们双方都深知只有时间充裕,才能给这门古老艺术提供保障。有时候有些顾客习惯狼吞虎咽,但保不准另一些人会喜欢细嚼慢咽,而且饕餮的食客在吃了幾个菜之后,发现腹中依然有什么欲望没有填充,他们会请求服务员再上一些菜肴或甜点。这时候就需要多一些时间了。在性上面也是这样。只不过它不是为了填充某些器官的欲望,而是为着释放某些器官的念想。这些欲念不是靠进,而是靠出,或者说是靠进进出出来消灭的。在那一部分器官里,囚禁着横冲直撞的野兽,它恳请将它关在肉体内的那人为它缴纳保释金,于是那人便需要支付更多的开支了,用以购买更多的服务,也就是更多的时间。

二十多天前的那个点儿菈荷正好闲着没事,她如今的生意是时断时续的,电话那头的人似乎也已打定主意不再过来,因而他们的通话后来又持续了一会儿。他们讨论了价格,以便下一次单刀直入。由于近期物价蹦得太快,电话中的人有些担心。

“照老样子,一次300,一个钟点。”她说。

他们接着深入探讨了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具体的收费。

……

菈荷如同一位手按计算器的收银小姐,极为精确地给他报数。自从半年前,那个不知该说是她的男友、情人还是其他的什么关系的人突然消失了之后,她就得亲自来充当自己的中介了。她什么都得自己干。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人将她身上的时间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又像串珍珠般的串连得极好:从晚上七点开始,到第二日清晨五点,她按照工作程序,服务五到六位客人。每一道程序均按时计算,误差在两分钟之内;对于每一位客人的收费,则参考时间的长短和菜肴的丰盛与否。“鲍鱼与小炒肉的价钱不一样。”她总是这样对爱斤斤计较的人解释道。她所说的小炒肉指的是接吻。那些吻落在顾客的面颊上,眼睑边,胸膛的中央,汗毛的留白之处,倏然着落,又飞速逃离。好比是竞技场上两个拳击手的互相攻击,菈荷的心里明白,她的这些吻是以点数来计的,她靠点数来赢取奖金。但在这样的搏斗中,她从不用力、大汗淋漓,只有对方愿意给出更多的酬劳,她才在他的身上击出更多的点数,最后将他击溃、击倒在无边无际的虚空里。至于菈荷所说的鲍鱼,这事关一个女人身体的隐秘,她不轻易上那道菜。

她想起那个与她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的男人:说是她的男人,他却允许她与别的人干那种事情,而且从她这里分红与抽税。她的身体就是一个企业,晚上开门,通宵经营。说那人不是她的男人吧,他与她办事的时候却从不给钱。那些与她做着同样营生的女人在她的背后指指点点,说她与那男子曾经结过婚,甚至在世上的某处生下三个孩子。前两个孩子无罪,后一个孩子是罪人,因为后者不是按照计划来生育的。我们的菈荷小姐对这些不长眼睛的瞎说既不去证实,也不去证伪,她清楚这些与她是一路人的女性极力张扬她的事情,不过是为了在与她竞争中多占点上风:她们无耻地败坏她的名声,暗指她那里不仅被很多男人用过了,并且被孩子们用过了,她们的意思是,一个被孩子用过的女人,比单单被男人用过的要破旧得多。而她们自己,有时却哭哭啼啼地在客人面前假装处女——要听到这些诋毁与谎言并非难事,因为她们住得实在太近,只要各自站到阳台上或者窗户前,彼此可以握到对方的手掌(人们习惯称这些楼为“握手楼”)——这美好的情景从未曾发生,她们甚少往来,甚至偶尔条子来了也不互相通风报信,但是,声音是可以穿透那些布帘、纱窗和塑料木板隔墙的:菈荷不止一次听到她的邻居讲她的坏话,以及她们伪装高潮来临时的尖叫。她们先是与客人精明地讨价还价,一切谈妥后则一惊一乍,像坐着一艘小船跌宕在暴雨将至的太平洋海面上,她们假装害怕、惊恐万状,实际上一个个都是久经考验的舵手和领航员——甚至她们与只爱一夜的人缠绵着低声讲情话也能听见。

“要是在半年前,我可用不着费这么多口舌。”那一回,电话那头的男子久久没有挂断的意思。菈荷有些无奈,但还算有点耐心。她扔出诱饵,就不想鱼儿跑掉。他们拉拉杂杂地又讲了片刻,直到那人惊呼说有要事要办。挂电话前,他很有礼貌地向她告别,说第二日与她再约。菈荷不置可否,她只是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你留给我的卡片上有。”随后电话里传出嘟嘟的声音。

原先菈荷很少在白天出门,她像一只等待孵化的雏鸡(虽然大家在背后早已称她为“鸡”),整日待在蛋壳里。每天,当晨光熹微,太阳从黑夜的孕育中破壳而出,她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或者说她赶走最后一位客人——那酣睡的家伙感谢她的好意,急匆匆地着衣穿裤去上班,菈荷会诅咒他这是赶着进班房——然后她就侧耳静听,听见远处的街道上环卫工人扫地的沙沙声,石油大厦工地上建筑工人的打桩声,第一台早班车绕过街角习惯性的刹车声,以及更近处的开门声、咳嗽声……城市中的银河正在苏醒,而她却并不准备拉开窗帘。她开始擁有自己的睡眠,这时候的床不再需要分一半给别的什么人而只属于她一人。她带着终于也只属于自己的躯体进入梦乡,在梦里她从未见过月亮,在醒着时也未见到太阳。

最近的几个月她得以走上街去。她在心里暗暗地给自己鼓劲,认为迈出这一步于她的生意将大有裨益。她在包里揣了卡片,那上面印着不是她自己的裸女。她战战兢兢,像个侦察兵似的警惕,然而渐渐地便丧失了目的。

她在街上认识这个她置身其中却很少涉足的城市:有时她跟着一条道路的名字譬如革命东路,一直走到它的尽头,直到这个名字消失,它汇入或者说迎来了解放南路,她才打转掉头。她有时跟在一队红衣服的青年人身后,他们打着旗帜,抬着锣鼓,他们走过革命路、解放路,最后她弄明白了,他们这是去为一场永远没有胜算的球赛呐喊助威。她有时挤上一台公交车,随便它把自己带到哪个地方,她知道回来,因为那台车知道回来。太阳在天空中大放淫威之时,她低头走进树荫,她因此而认识了很多高贵的树种、很多妖娆的植物,用不着去问任何人,挂在它们身上的牌子会告诉她这些植物的产地、来历—— 一些来自遥远的亚马逊河畔,一些移植于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她有时也走上一只蝴蝶、一只蜜蜂、一只蜻蜓、一只不知名的昆虫用翅膀、羽翼给她划出的道路,那些道路没有任何的規章可循,一会儿沿着路边花坛飞行,一会儿掠过河涌和人工湖泊,一会儿一头撞在某个蜂蜜店的橱窗玻璃上。但这时候菈荷小姐反而容易迷路了,她不得不开口去问路。她明知那人指的路是错误的,她依然走上一段,并且对他的善良心存感激。

很快菈荷对城市的了解、理解就扩张了一半。她原先认为这个城市的性别是雄性的,并且是壮年的,因为她打交道的绝大多数是成年男子,他们偶尔在她的身上谈到吃喝、社交、工作与旅程,他们常常也表现出快乐,暴露出哀愁,然而对于婚姻里涉及的另一半、父母、孩子保持缄默,要掏出这些家庭成员比掏他们的钱袋子还难。很多人视这些为他心底里最疼痛的秘密。现在菈荷知道城市里不仅老少咸集,而且还有别的性别或者说城市是双性的:在人潮汹涌的人民路,在曲径通幽的花仙子巷,她见过走在通往医院路上的老年人,被保姆护送去上幼儿园的孩子,可爱的少女,精致的美少妇……街道向她敞开了有别于银河里的另一面,她几乎据此判断城市的居民女性多于男性,反过来以为城市的性格是阴柔、偏雌性、爱化妆的。她被这种幻象迷惑了,正如那些爱逛街的女性也被生活的幻象所迷惑一样——街道上看上去女人多于男性不假,因为那些大型超市、百货公司、服装店、美容院、小吃铺、香水柜台、首饰加工间总诱惑她们出来,她们更像是一些禁不起物质勾引的动物。女人们得意洋洋地以为全世界都在为她们而筑造、效劳,实际上,那是男士们下的套:他们以此来拴住她们这些爱吃草的羊羔,牧人们却到其他的草原上玩耍去了。

城市向她敞开自己性别、性格另一面的同时,也向她阐明自己的光明一面。光明下的菈荷小姐最初是谨慎的,那些失去锁链刚获自由的人会体会到她那时在街上的境况。她想像其他的女性一样,泯于众人才不至于被目光诧异的家伙盯上。她需要注意自己的着装——不是要穿得比那些拎着包、步履匆匆的女人更时尚、更大胆,恰恰是要裹上更多的布与绸缎,因为“即使是来自最僻远的乡下,她们只要干上这一行,便会立即变成裙子最短的前卫女郎”。菈荷小姐留意起其他发卡片、传单的姑娘们,那是一些餐厅服务员、美甲中心技师、男科医院护士,她们服装谨严,菈荷学会了她们的式样。

后来她慢慢地去掉了身上的紧张,不仅敢在日头高悬的街道上行走,而且还敢于深入周边的居民小区和宾馆。偶尔的几次是单独应召上门——那通常是晚上——更多的是去发那种印着性感女性和电话号码的小卡片儿。要避开前台小姐的注意很容易,她们总是低头算账、结账。要逃脱宾馆的门童、保安有些困难,但她每次都成功了。她把卡片塞入门缝:有时候一个异乡人返回房间,推开门便会见到好些张这样的卡片,几天积攒下来,就足以凑成一副扑克牌——凡卡片上着红色吊带装的少女归为红心,穿黑色蕾丝睡衣的少妇算做黑桃,半透明、只有三点被稍做掩盖的是梅花,丰满而大脸庞的女人是K(King),卡片上說她是御女,性欲强烈。印有两个女人、每人嘴里咬着一朵花的代表梅花Q,因为梅花Q出自一个传说:红蔷薇的兰开斯特王族与白蔷薇的约克王族经过著名的蔷薇花战争,最终握手言和,牌面上的梅花Q皇后拿的就是这种红白蔷薇。黑桃Q的牌面图案始于智慧与正义女神雅典娜,那么就用某张宣称提供知识女性和高级白领的卡片代替好了……很多人都往那些门缝里塞,他们深知一个异乡人在陌生的地方,在性上面容易一掷千金,铤而走险。

菈荷甚至想过去塞那些居民们的门缝。这一瞬间的念头闪过她的心间,让她的心尖儿打了一下颤,立即就消失了。她没有这么做,因为那是人类在世上的最后堡垒,男人们无论在外面如何花天酒地,但在这里,由老人、孩子、妻子筑成的道德铜墙铁壁,不允许她这样的人去侵犯,虽然那墙壁说不定早在某些家庭地震中震出无数细微的裂痕。“况且,想一想那些扔在防盗门外,每天堆积如山的疏通下水道卡片、修理家用电器卡片、搬家刷墙卡片,还有电费对账单、水费单、物业管理费缴纳单、电话费催缴单、管道煤气费账单、有线电视费账单……没有一个人有心情从这堆垃圾中再去发现些新的东西。”菈荷也曾留意过那些居民楼下的信箱。自从人们不再把通信视为生命中重要的沟通方式以来,那里同样变成了一个垃圾场。每一个信箱都被各种广告单、优惠券塞得满满的。好些信箱看起来有十来年没有被打开过,沉在信箱底部的,也许有一份某位多年前去世的友人的讣告,或一封上个年代初恋情人写来的请求相会的和解书。没有人再去管那些死去的友谊和本可以重燃的爱情。

这就是菈荷小姐在白天的城市、也就是光明的城市所遭逢的一切。她只好把那些小卡片静悄悄地贴到公交车站的站牌上、马路中间的隔离栏上、已经关门大吉的铺面卷闸门上、幸福的傻蛋与不走运的伟大艺术家一起创造的涂鸦墙上。她还把其中的一些放在鲜花广场的铁椅子下、守卫银行大门两侧的石头狮子张开的大嘴中、动物园围墙的漏窗下,丢在一处草地蚂蚁出没的路线上——她这么做绝不是想让蚂蚁帮她搬运到什么人的脚下,也不是想着有什么爱观察蚂蚁搬家的闲汉子拾到,她纯粹是不知道往哪里放。

她没有像有些发卡片的男人那样,装着是人群中的一个,却迅速地把卡片塞到行人的手中。她见过这样的场景:一个身手敏捷的青年男子,像是看准了什么,把卡片塞给陌生人。他快速得像战争年代传递情报的特工人员,不时带着神秘的微笑,眨巴着眼睛——菈荷小姐看到那收卡片的人的脸上依次闪过惊惧、讶异、疑惑、镇定、激动、微笑接而又假装什么也没发生的神情,继续赶他的路。菈荷小姐没有这么做,她对那些黑夜里来到她的床前、并进而浑身赤裸的人想要得到什么总能准确地掌握,而对那些日光底下穿衣服的人、也就是在光明中的人们却没个把握:这些前程似锦或前途未卜、但一律把自己包裹得很紧、衣冠楚楚的人,他们哪一种面具为真,哪一种面具为假,他们在这个尘世究竟是要干什么?

菈荷次日又接到了那人的电话,她一下子就听出了他的声音。第二天果然是个大太阳天气,那会儿她正在织十字绣。她难得地认识了两个卖煎饼的大嫂,下午三点收摊后她们坐在村落、社区的榕树下聊天、编织。她们黄梅挑花的手法甚为精湛,绣出龙凤、寿桃与观世音,菈荷正学着往观世音大士的额头上点睛。

“你是哪个人?”她明知故问。

“我是昨天的那个人。”对方答。

菈荷问他有何贵干。对方说,他琢磨着,当晚想上她这里来一趟。

“欢迎。”

那人向她请教怎么走。

菈荷小姐突然心生警惕,提醒他昨天亲口说过,他来过这里。

于是那人满怀委屈,在电话那头,径直描述起菈荷所住的这片街区。他的描述混乱不堪、毫无头绪,一会儿以天体广场为参照对象,一会儿提到某个银行的椭圆形拱顶和宽敞的大理石门廊,那是这座城市半殖民地时代留下来的遗产;他结结巴巴,吞吞吐吐,好比是边说话时,边在语言中寻找某个能为他指路的标志。菈荷本可以怀疑他在撒谎,因为他的话乱成一团糟,然而这些模棱两可的叙述恰恰与银河社区的状况一致:一个陌生人进入那里,就如同进了个盘绕、曲折的迷宫。他在语言中犹豫、找不到表达的出路,与他在银河里的团团转、犯迷糊是对应的。

“我那次花了两个钟头才找到你住的地方。”那人顿了顿,“我到的时候,你正忙碌。我在门外候了很久,等到那个插了队的家伙走了才轮上我。我在你那待了一宿,第二天早晨离开的。”

菈荷回忆与她萍水相逢的人。这鼻音重的家伙特别的发音也没让她记起有这么個人,菈荷很少在心里装下什么人。“他来过这里,但找的是隔壁的邻居。”她揣测;又或者那一次这人没说话也不一定,“有时男人干这事时沉默是金,好像多说一句都损失不轻。”

菈荷在电话里给他指路。可是那人再一次变得犹豫,接下来又开始喋喋不休地抱怨他此前的遭遇。“最要命的是,第二天早上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出来。前一晚我凭着灯光判断,第二天我的眼前就只有太阳。你知道,有灯光的城市与没灯光的城市完全是两个城市。我在那里绕了整整七遍,一直待到当天晚上。我倒是没有饿上肚子,里面有吃有喝,有各种小商店。等灯光全亮起来我才找到出路。”

我们的菈荷小姐把他讲的这些视为半真半假的说笑。那人显得很是无奈,然而自己也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如同犀牛边咀嚼着干草边打着响鼻。菈荷想起有人曾神神秘秘地告诉过她,条子们从不轻易踏足银河实施抓捕,因为他们担心自己进来也很难走得出去。“他们到哪都爱拉警戒线,进这里来可得带个线团才行。”

“要不这样:你到我这里来。”那人说道。

菈荷如今门庭冷落,生意凋敝。她沉吟片刻,问他的住处。

“你出来,往西边走,大约一公里,有很多很多的树。你到了树林那边,我再告诉你具体的地址。”

菈荷的心里一惊。银河社区西边不远处,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山冈,山坡上建着一座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的动物园,以及一个革命者墓园。那是本城为数不多的自然高地与郁郁葱葱的森林。江河奔流到我们的这块三角洲地区,形成渔网般稠密的水系、沼泽和湿地,也削平了大大小小的丘陵。另一些江流拿着也没办法的山岭,后来被炸药、挖掘机、推土机夷為平地。在城市的中心地带为动物与烈士们保留营地,是因为很久以前他们就已经住在这里。菈荷听人说动物园与革命者墓园在白天异常宁静,但在晚上那片林子里却发出鸟兽与人类的巨大声音。

菈荷小姐的心怦怦直跳。她变得犹豫。她说从不这么晚出门,“还是你上我这里来”。他们双方在电话里僵持了很久。菈荷说山冈的那一带蚊虫太厚——她仿佛听到电话那头有只大象正在挥动短尾巴或长鼻子,打在屁股上啪啪直响;那人反驳说冈上的风沁人心脾——他听见菈荷屋子里旧风扇的叶片咔咔作响,似乎正围着一根生锈的轴做无意义的旋转。

“我听说这么晚上林子里的人,不是要谈恋爱,就是为了偷情。”出于缓和气氛的需要,菈荷笑着说,“但显然,我们二者都不是。我们仅仅是为了做爱。”

随即她挂断了电话。

第三天,菈荷小姐有些忙碌。她应付了好几拨客人。那是近些日子以来她接活最多的一日。她估摸着是那些卡片儿起了作用。起床后,她一个人懒洋洋地看了会电视,因为房东总是忘记按时交有线电视费,她那阵子看的只有少数的几个频道,而且画面上都像是有雪花飘。这电磁波干扰而产生的雪花为她狭窄的房间没有带来半点凉意。在这亚热带地区,人们听说最近的一次下雪还是公元1928年1月31日,据《民国日报》报载,当日“有雪如鱼眼降下,瓦背沥沥有声”,“东西堤妓院饮客亦稀,冻之关系。谚谓赶狗不出门”。那一年,这个地区与这个国家都发生了许多大事:两广战争,西边的那一个胜了东边的这一个;光头蒋下野后又上台,再次回到当时的首都南京;朱毛在森林茂密的井冈山会师;周文雍与陈铁军举行了刑场上的婚礼,刑场就在山冈的那一块,1911年,那里埋下过七十二位为推翻满人统治而丢掉性命的革命者,十七年后,两位新的革命者为推翻旧革命者的同志的统治,在同一片山冈上丢了性命……

菈荷并不知道这些,但她从飘雪花的电视里,听到了太阳在前一天黑子发生爆炸的消息,同时这几天会发生日月相食的天文现象。一个装神弄鬼的男星象学家在节目中声称,太阳的剧烈活动會激发男人们的性欲,一位娇媚欲滴的女星座分析师随声附和,说月亮的圆缺会影响她们身体里的潮汐。

菈荷到了晚上把那天的好生意也与太阳活动连在了一起。日!我日!狗日的男性总喜欢这么叫着。菈荷已经逐渐过上了自耕农般的生活,她虽然做不到自己的这块地何时种植大豆与高粱,哪个时辰才把酒话桑麻,但显然她这里的庄稼栽种得没有原来那么密了。她一天顶多接待三到五位客人,两次接待之间留出了比原来长一倍的时间,她使那些假装的娇喘与呢喃延宕得多上几分钟,或者多一些时间让对方从大脑的虚无里逐渐觉醒、恢复,并进而形成对这次买春的道德审判:要么审判自己,要么审判婊子,要么把自己和婊子以及其他的好人与坏人包含在全人类中一起审判。

就是在那晚,一个男子在结束三十秒的冲刺之后,正躺在菈荷的床上吸烟,他好像耗尽了体内的元气,只有吸上几口才能使他那青烟般的灵魂回来。鼻子嗡嗡的那人电话又来了。他问她是否有空搭理他。菈荷小姐暗示他身边有人。那人全然不理会,他似乎喝了酒,说他既不是想上她这里来,也不想她到他那儿去,他只是想跟她说一会儿话。“如果你觉得浪费你的时间,我可以给你的卡里打钱。”

“我不会告诉你账号。”她哭笑不得地说道。

“给你的手机里打。”那人严肃地对她说。

菈荷按断了电话。那个抽烟的人问是不是她的男人。

“不是!一个守坟的,或者一个耍猴的。不管哪一种,是一个疯子。”她回答。

翌日中午,菈荷收到了讯息:有人往她的电话账户上充了五百块钱,这笔钱按照当前市价,足以让她与北方的家人通上四十二个小时的话,谈论孩子、收割、春节、土地与家禽,想谈什么就谈什么;或者享受她的肉体1.6次。

于是接下来他们开始了不见面的聊天。那都是在菈荷空闲之时。有时那人打来,菈荷正在忙活,她就告诉他晚点再打。最初的那阵儿他们小心翼翼,彼此不碰触对方的痛处,譬如心情、家庭、来历,渐渐地他们开始谈论友谊,还有人的尊严与荣誉。菈荷总是顺着他的话语,对于他所说的,从不拂逆。后来他们甚至谈论爱情。对于实际的生活他们一律回避,对于这不存在的事物却谈论得很是起劲。由于菈荷从不主动拨出电话,因而所有的通话于她而言都是免费的,当通话的时间变长的时候,那人又给她加了一些钱。

当然,很快他们便谈到了身体。这或许才是对方想要的,也是菈荷小姐唯一能给的。他们把夜晚城市里的灯光全部熄灭,只允许隐约的月光与暗淡的星光给道路以指引、示人生以真理。他们穿过树影婆娑的椰子林,登上干净的台阶,转过无人的街角,偶尔听到夜行火车出站后的笛鸣,然后他们在一张宽阔无比的床上相遇——既不是在如克里特迷宫般的银河里,也不在英雄的坟场上或囚禁猛兽的笼子里。他们互相触摸对方,从头发、眉毛、鼻翼、嘴唇,到胸脯、肚脐、肚脐下的三寸、四寸,再回到左心房、右心室。当他们的手指恰好游走到某个器官的位置,他们喊着“哦,心肝”——绝不是像医生面对此处病灶时说出的冷冰冰的生理学名词,而是带着美妙的颤音,无穷尽的情意(然而作为与医生职业相似的小说家,我必须事后不识趣地指出,他们此时抚摸的不过是自己的身体而已)。他们一会儿如同登临山巅,一会儿好似跌落深渊。

“科技日新月异,让我们既获得干净的性爱,还不用穿雨衣。”当那真幻难辨的快乐到来后,电话那头的人长叹一声。

自此之后他们开始了长久的交谈。菈荷小姐就好比是一个经验老到的领航员,每一次都带领那人驶过风口浪尖——当然,倘若把这事比喻为一次突如其来的暴雨,尤其是把性的高潮比喻为闪电的话,在自然界,是先见闪电,然后再听到雷声;而在这里,菈荷的叫声总是比实际的行动领先一步,并且声音大得惊人,她非常卖力,假装自己也乐在其中。这虚假的雷声总难免有雷声大雨点小之嫌,但她使性爱的闪电得以像鞭子一样,抽打在那人的身上,让他甘愿被奴役,从而幻想终生受此奴役。

如是的通话进行了一两周。无论是星期一的月曜日、也就是月亮主宰之日,还是接下来的火星日、水星日、木星日、金星日、土星日,以及日曜日即太阳日,他们都没有中断。他们置日月星辰于不顾,主麻日与安息日、礼拜日也放在一边,只是到了第二周,他们将一切又倒过来,从激越的性事依次递减,再来谈论爱情、荣誉与友谊。

直到有一天,作为深情回忆的一部分,那人提及第一次与菈荷见面的情景:

“那一晚把我带到你床前的是满月。我平日不敢轻易出门,因为很多道路与建筑总把我搞混。有月亮就不一样了,没有一个标识会比它更靠得住。我头顶明月,走街串巷,找到了你。”

菈荷的心里响了一下。由于彼此已经建立起稳定的关系,不再担心一语不合会丢掉生意,菈荷微笑着告诉他:“您一定是弄错了,我从不在月圆时分做那种事,因为那几天我来了月经。”

人们在城里并不时常见到月亮,更谈不上定期遇见月亮。原先,人们根据日头的升落制定日历,观察草木的盛衰制定年历,依照月亮的圆缺制定月历。那时候人们与太阳、月亮、草木、万物是立了约、达成共识的。按照历法规定,月初时月小,但随着时间的推进(人们给月亮十二三天的时间由朔到望、去膨胀自己的体积),月中时天上应有满月。人们如果看不到初月,那么月中之际总要看得到才行,那时的月便会如一张馅饼,确切地说更像一块圆形披萨,上面涂满了淡黄色的奶酪,中间不规则地点缀着番茄、榛子、核桃——那是由于月陆、月海、月谷、梦湖、腐沼以及虹湾在月球表面分布不均而形成的光明与阴影—— 一年中人们有十二个月会见到满月,唯一要提防的是天狗,这饥饿难耐的家伙会吞食月亮表面的美食。

但现在一切都有些不同了。城市里的居民很难再见到月亮。人们把这种变化怪罪于高楼的阻挡、电的滥用,尤其是雾霾的加重。好在过日子不再靠它了,人类只有在领工资、交房租或按揭的时候才想起月,但与月亮出没也沾不上任何边,它只是挂历、手表上的一个计时工具,而且使用的是公历。他们在使用公历的月时与基督诞生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几乎没有谁信仰上帝。他们少有人知道拿撒勒那人的苦难,他们甚至对自身的苦难也并不在意。

菈荷小姐自来到这里,也逐渐忘记月亮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那本与地上的生灵有神秘默契的玩意儿现在很少出现在她的头顶。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春分、立秋、秋分这些分割阴阳的日子慢慢地不再在她的心里划下刻度,因为这里除了下雨就是暴热,好像雷公老子与太阳公公都定居于南方的这片天上。惊蛰、小满、芒种、白露、霜降也未曾给她什么季节的指引,因为这里的土地不是用来种粮食的,地气上涌冲破不了水泥,水汽下沉又无法凝成霜露。菈荷只在几个大的收割季,才从故乡人的嘴里听到有关土地和土地之上庄稼的讯息。

菈荷的身体仿佛是一台机器,每天都在高效运转。然而每到一个月的某个时段,她体内的齿轮就发出咔咔的声响,它们的咬合开始出现裂缝,似乎需要一次机油的润滑、一次液体的冲刷,才能使肉机器干涸的部件得到保养、洗涤。这种身体的自我维修往往需要数日,菈荷就无法在自己的身上做工,她静静地躺在床上,或者慢悠悠地挪腿行走。她感受着骨头给拆开、零件在血肉里被更换的痛楚,但痛楚之后她便感知到了身体变新。这是神灵独赐予雌性动物的魔力,既让她们在疼痛中为世界生出新人,同时使自己定期成为新人。而雄性由于从不创造新物以致自己也越来越旧——所以一般而言,一个同年出生的男人会死得比女人早些。

不像有些拼了命赚钱的姐妹——她们中的某些甚至利用这段时间装处女,但一旦被识破,会被人大骂晦气——菈荷在那几天会难得地获得休息。她在挂历上的这几日上面用红笔打叉。当一年将尽未尽之时,她来换一本挂历打叉,结果无意中发现了自己的肉体与岁月之间存在着一个固执的秘密:红叉下面显示的旧历日期,总是每月十五、也就是望日前后的那几天,那时候月亮与太阳正好分立地球的两侧——打个比方,此时的日月好比是以地球為支点,在坐一上一下慢腾腾的跷跷板;再做个比喻,则地球如一个天平,衡器两端的盘子里分别盛放着太阳与太阴,地球这不自量力的家伙正在称它们的斤两。由于白道面与黄道面夹角的存在,也由于地球的身材太矮,阳光总能越过它光秃秃的头顶,映射到月球的镜面上,这反光便让我们见到了满月。

从渐盈凸月到变成一张圆镜,月亮产生愈来愈强大的引力。月球的引力使得它的邻居上面的一切物事焦躁不安,要发生位移。首当其冲的是那些液体(固体受其影响,也纷纷要向上挣扎,但高楼往上长不在此例,它取决于人类向上的欲望,植物成长也与月亮的引诱没什么关系,它们主要趋炎附势于太阳光),地球表面上的海洋漾漾、潮水猛涨,软流层的岩浆蠢蠢欲动、等待喷发。

多少个日子过去,我们的菈荷小姐没想到,她身体里的潮汐还准确地与天上的那个事物保持一致,形成呼应。在那片被人不停翻過的土地上,血肉的四季并未曾紊乱,在月神的庇护下,她执拗的生命依然熠熠闪光。

“哦哦,月光女神。”电话中的那人如此称呼她。他的话里有一丝调侃,但没有任何恶意。

也就是在他们把性、爱情、友谊反复地谈论了好多遍之后,那人再一次向她发出了邀请,希望能与她见上一面。

“可是我真的不出门卖。”她信誓旦旦,向他隐瞒了皮肉生涯里不下百次上门服务的经历,虽然那流动商贩式的买卖在她的生意中只占很小的比例,并且自打她的那个快递员兼保安情人没有了踪影之后,她确实不太敢一个人深入到外面世界的丛林,只有在弄清楚对方的底细之后,她才敢战战兢兢地进入陌生人的家里(可是谁又能对一个她这样的人讲真话呢?)。说她曾经的男人是快递员兼保安,确切地说更像是一位古代镖师,是因为他总是把她当成货物一样,押运她出门,上门,完事后又迅速地把她押运回去。

听她这么说,电话那边的人反复澄清他不是为了完成某项交易。

“我并不想买你过夜。”他说,“我只是想看到你,像看到月亮一样。”他开始以无比的热情与忧伤来赞美月亮。他把月亮说得那么高,那么远,似乎遥不可及,又把它说得那么美丽,那么皎洁,仿佛在万物的序列里,眼中独有它一个似的。他说着说着就把月亮与她连在了一起,他断言她的那张脸与月亮的那一张一样的饱满,一样的白。

“你一定会大失所望,我是个黑姑娘。看到我你就晓得太阳的威力了。”她撒了谎。

那人毫不在意,说他邀请她为的是共赴明月,而非共赴云雨。

“你看,就要到月亮最亮的时刻了,而看月亮最好的地点是我这里,城里再没有比这片山冈更高的地方了。你总不能爬到那些高楼大厦上去,下面有门卫守着。你来看看我这边的月色,天上没有云遮挡,空气里还带着青草的甜味……”

那浪漫主义的描述感染了菈荷。她的眼前泛过一片光明,那光明吸引她,引领着她简直就要飞升——或许引领她的还有另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她知道此时的出行应该是安全的,她相信那人不会食言,更相信那古老的有关女人经期的禁忌会保护自己,于是她走上了通往山冈之路:她走出银河社区,走过体育西路,走过红绿灯,走过“梦中人”酒店、“醉ZUI”酒馆,在路上遇见一对父女,再穿过无常的隧道,来到天体广场。她本应站在广场的路灯下,与一个深夜返家的男人或一位约会完毕脸上有红晕的女士争抢同一辆绿色计程车,然后让司机把她带到该去的地方,但她抢了几次都失败了,便决定走路过去,因为那人说他并不着急,而且月亮也一直在她的头顶,她喜欢上了这种牛奶般的光的沐浴。她在广场的逗留那一刻,身体传来了对月亮的響应,这让她有些不适,然而也让她放下了心。接着,她不疾不徐地过一个路口,再过一个路口,再接着过了一个路口。途中她又接到那人的电话,给她确切地指路,告诉她在高冈上,某堵森严的蓝色墙边,有一棵参天的樟树,说她一进入那片区域,便可以远望到那树。他让她记住,樟树下的墙壁上有一个窗户,他就在窗户下等她。

“那里没有路灯,很适合相会。虽然有点黑,但没有人打扰我们。”他说。

菈荷小姐来到了那地方。四周一片寂静,可是并没有见到黑,也没见到等她的人。月亮真大啊,他妈的月亮在天上放着白光,他妈的月光把一切都映得透亮,他妈的月亮使此时此地该现形的、不该现形的都呈现在了地上,她也如在聚光灯照射的舞台中央。她见到了树,也见到了墙,还见到了窗。她踟蹰了片刻,想拨那人的电话,这时候有四个男子不知从哪里走出来,走向他,两个穿制服,两个着便装。

“我们看到你了。”其中的一个说,“如果没有月亮,还真在这块儿抓不到狐狸或者狐狸精。”另外的一个说她涉嫌卖淫。

菈荷的心里发起颤来。她吓得脸色发白,她争辩说她只是到这里来见一位友人。可是四人并不听她解释,他们的手紧紧抓住她的手臂。她突然蹲在地下,那身体中隐约的疼痛提醒了她,她说自己不可能是来做那种事的,因为她正在一个女人每月必度的假期。条子们不由分说,把她带上了停在街角另一边的车。车盘旋了小半圈,就要开下山坡,她抬头望天,他妈的月亮没有嘴,不会為她做任何见证。她的耳边传来一阵虎的吼叫,以及隐隐约约夹杂着一个男人含混的低吟。

注:小说中的所有人物的名字均化用于《圣经》。

冯亚格,对应人名为雅各。雅各有“抓住”之意。

王模喜,对应人名为摩西。摩西尝登顶西奈山受“十诫”,并带领犹太人出埃及。

菈荷,对应人名为喇合,喇合本是耶利哥城的妓女,曾帮助约书亚的探子。

责任编辑 李倩倩

题 图 黄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