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軍機章京的考選*

2017-07-03 14:52李文杰
中华文史论丛 2017年2期

李文杰

清代軍機章京的考選*

李文杰

軍機章京是軍機處辦理日常事務的司官,負責每日擬旨、協助處理奏摺、編修重要檔册。軍機章京的選用,有着較爲嚴格的程序: 先由内閣、六部堂官從本部願充章京的司官中選送,再由軍機大臣試以傳統經史論題,並據書法、文義區分等第,經初步録取後引見、記名、候補。章京考選制度,從嘉慶十年(1805)至光緒三十三年(1907),持續百年之久。由於章京有着三年一度的“異常勞績”保獎,且長期與軍機大臣相處而關係密切,甚至還有可能得到皇帝青睞,升遷比普通京官迅捷,仕途也更爲寬闊。不過,因其工作内容及考試側重所限,他們缺乏大視野及專業知識的訓練,即便日後身居宰輔,也少有全局性的改革建議及施政舉措。軍機章京的考試選拔的缺點,是清代選官制度之弊的一個縮影。

關鍵詞: 軍機處 軍機章京 考試 選官制度

軍機處自雍正年間創立,成爲清朝君主最倚重的中樞機構。乾清門外的軍機處與君主起居之所近在咫尺,每日協助君主,承諭旨、備咨詢,參與密勿,記録檔案,對内外奏摺作最有效率的後續處理,故逐漸替代内閣,成爲實際權力最重的機構。

軍機處設置的特點之一,是人員性質: 官員分兩級,軍機大臣與軍機章京。前者由皇帝從内閣大學士、六部尚書、侍郎等高級官員中簡用;後者從内閣中書、六部司官中考選,皆作爲兼差,各官自帶本職的品級。第二,軍機處辦事慎密,外人不得與聞,有官無吏,即没有像六部那樣熟悉則例、成法,但品質上受人質疑的胥吏。它只在附屬機構——方略館中額設繕抄的供事若干名。供事奉章京之命,抄寫章京交代的檔案,而不能上下其手,參與軍機處的日常事務。

軍機處權力甚重,以至於清人俗語稱:“大學士非兼軍機處,不得爲真宰相。”*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卷三〇二論曰,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頁10468。大學士秩正一品,爲清代文官之首,他們只有在進入軍機處、成爲軍機大臣後,纔能有與其地位匹配的權力。如此重要的差使,其人員選用自然完全操之於上。相比較而言,作爲司官的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其品秩、地位要低一些,但因承擔軍機處具體事務的辦理,掌握機要,作用和地位也不容小覷。如果説軍機大臣是皇帝的大秘書,軍機章京就是皇帝的小秘書,職位之要,近似於唐代中書舍人、明初殿閣大學士,對他們的選拔,也就格外慎重。本文試圖從清人日記、筆記、信札等史料中,考述軍機章京的選任經過,兼及其主要職能、優遇等,希望在前輩研究的基礎上,修正和完善舊説,推進對這一重要職官的認識,並深入對清代職官制度的探討。*關於軍機章京的考試,目前僅見劉紹春《軍機章京考選制度述略》(《史學月刊》1992年第2期)一文。該文依據政典,對章京考試進行了概述,並輯出兩次章京考試的考題。朱維菝也指出:“軍機章京在滿清中央政府的權力運作過程中的歷史作用,迄今未見清史學者討論。”氏著《重讀近代史》,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頁304。本文希望在前輩學者研究的基礎上,作大的補充,使學界對軍機章京羣體及其考試制度的認識更加豐滿和全面。

一 軍機章京基本職能的辨析

爲了更好地説明軍機章京選任制度的特點和性質,這裏首先對前輩學者有關軍機章京職能、作用論述的偏頗之處進行辨析。

劉紹春先生據《樞垣記略》等資料認爲,“軍機章京實際職任與會典記載大有出入”。*劉紹春《軍機章京職權責利的若干問題》,《史學集刊》1993年第4期,頁21—23。朱維菝先生認爲,作爲晚清權力運作核心的軍機處,“在嘉慶朝已形成章京們的實際專政”。*朱維菝《重讀近代史》,頁304。本文認爲,自從《大清會典》將軍機處列爲正式條目之後,嘉慶、光緒兩朝會典對軍機章京主要職能的記載,是基本準確的。“嘉慶朝已形成章京們的實際專政”這一觀點,則貶低了皇帝親裁大政的主動權及軍機大臣的實際作用。以下作簡單辯證。

嘉慶朝《大清會典》將“辦理軍機處”納入國家機構進行記録,概括出軍機章京的職守:“掌分辦清字、漢字之事。”其下夾注有詳細解釋:

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係清字者,皆歸滿洲章京辦理;係漢字者,皆歸漢章京辦理。在京旗營及各省駐防、西北兩路補放應進單者,内外蒙古、藩部及喇嘛並哈薩克、(霍罕)廓爾喀朝貢應擬賞者,皆隸滿洲章京。在京部院及各省文員、緑營武員補放應進單者,王公内外大臣應擬賞者,(及朝鮮、琉球、越南、暹羅、緬甸、南掌等各外國朝貢應擬賞者)皆隸漢章京。惟承審案件,無論滿漢章京,一體由軍機大臣酌派。*托津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嘉慶朝)》卷三,嘉慶二十三年刻本,葉11B—12A;崑岡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光緒朝)》卷三,收入《續修四庫全書》,79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47上。括弧中的内容爲《欽定大清會典(光緒朝)》删掉的文字。

概括來説,軍機章京的工作,主要圍繞着檔案來展開,再概括一點説,主要圍繞奏摺的後續處理來展開。所謂“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可分開來看。

首先是繕寫諭旨。這是軍機處的主要職能之一。光緒朝軍機章京繼昌在敍述這一職能時,解釋稱:“軍機處擬旨,由章京呈堂。如有酌改之處,由軍機大臣中行走最後者執筆。”*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下,上海書店出版社影印,1984年,葉23A。在一般情況下,草擬上諭由領班章京(達拉密)安排;“凡明發、寄信、交片各諭旨,達拉密屬某人擬草,則某人擬妥,自行送堂。”*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下,葉2B。在擬旨這件事情上,章京與大臣距離皇帝,有着遠近之别。繼昌説:“舊制,軍機章京隨軍機大臣至南書房候繕諭旨,近則大臣召對畢,退至軍機堂述旨繕進,章京遂不隨入。”*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上,葉8A。也就是説,到光緒年間,軍機章京擬旨的職能没有改變,只是不像從前那樣可以與軍機大臣一同入内聽候述旨了。

一般而言,軍機大臣在聽候皇帝述旨後,再向軍機章京轉述,由章京擬旨,最後交大臣改定後呈上。有時軍機大臣也會自己動手。如記録咸豐十一年(1861)“辛酉政變”之前政局的《熱河密札》第四札稱言:

千里草上書,初十日未下。此處叫人上去,要□留看。夸蘭達下來,説西邊留閲。心台冷笑一聲。十一日叫見面,説寫旨。下來,叫寫明發痛駁。夫差擬稿尚平和,麻翁另作,諸君大贊。*高勞輯 《清宫秘史》,《東方雜誌》第9卷第1期(1912年7月),頁2。本函爲咸豐十一年(1861)行在與京中軍機章京系列密函《熱河密札》之一。據俞炳坤先生考證,本函的寫信人“守黑道人”爲行在軍機章京許庚身,受信人爲時在京城的章京朱學勤。參見俞炳坤《熱河密札考析(上)》,《故宫博物院院刊》1982年第1期,頁9—11。

這封密札由熱河的軍機章京寫出,寄給在京的軍機章京朱學勤,所講述的事件是: 咸豐帝死後,遺命八大臣(四位是軍機大臣)“贊襄政務”,輔佐小皇帝。御史董元醇(“千里草”)上奏,建議兩宫皇太后“權理聽政”。董的奏摺上達御前後,兩宫皇太后閲覽畢,有所心動,希望想好對策再作進一步處理,故壓下未發。贊襄政務大臣(“此處”指軍機處,贊襄政務大臣皆在軍機處辦事,上諭格式亦爲“軍機處贊襄政務大臣字寄”)叫人上去要,總管太監(“夸蘭達”)回覆説: 慈禧太后(“西邊”)留閲,贊襄政務大臣、怡親王載垣(“心台”)冷笑表示不屑。次日,八大臣見起,要下了董元醇摺,並授意軍機章京擬旨痛批,結果,吴姓章京(“夫差”)用詞平和,不能盡如八大臣之意,於是,排名末位的軍機大臣焦祐瀛(“麻翁”)親自操刀,擬旨駁斥。由此可見軍機大臣、軍機章京在擬旨上的分工層次。

其次是“記載檔案”。這裏的記載檔案,主要是每日的《隨手登記檔》、《交發檔》。光緒三十三年(1907)進入軍機處的章京許寶蘅在當年十一月十一日(12月15日)日記中記載當天的工作:“七時入直房,領班、幫領班共一席,值日二人共一席,餘則隨便坐席。凡有擬旨,由領班恭擬,值日者一管《交發件》,一記《隨手簿》,余等則繕寫諭旨,恭批安摺,及記載檔案、核對抄摺等事。”*許恪儒整理《許寶蘅日記》(1),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頁158。所謂《隨手簿》,許在同月二十四日(12月28日)日記中解釋:“所有各省摺奏及部院摺奏奉有硃批者,本日之諭旨、廷寄,皆須摘由登載於册,硃批則全録,此册名爲《隨手登記》。”而所謂“交發件”,許的解釋是:“又一册爲《交發簿》,係將本日所收各摺件及諭旨、廷寄、交片應發交各衙門者列於册,俟供事抄繕各摺齊,即傳内閣及各衙門人來領去,各省摺片仍入原封,交至乾清門内西廊下内奏事處宫監點收,以有硃批須原摺發還各省也,本處及内閣所存者皆抄副本。”*《許寶蘅日記》(1),頁161。

許寶蘅提到“本處及内閣所存者皆抄副本”,也就是與記載檔案相關聯的,還有一項重要事務,即抄録硃批奏摺的副本,存檔備查,作爲日後處理同類事件的參考,這就是所謂《軍機處録副奏摺》。《樞垣記略》言録副經過:“凡抄摺,皆以方略館供事,若係密行陳奏及用寄信傳諭之原摺,或有硃批應慎密者,皆章京自抄。各摺抄畢,各章京執正副二本互相讀校,即於副摺面注明某人所奏某事,及月、日、交、不交字樣,謂之開面。”*梁章鉅、朱智《樞垣記略》卷二二,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272。正因爲熟悉檔案,《大清會典》將“查核奏議”列爲章京的重要職責之一。同治初年,統兵大將曾國藩曾致函領班軍機章京朱學勤,托朱尋找舊日所上的重要奏摺並録出。*曾國藩致朱學勤函,同治九年四月十三日,上海圖書館歷史文獻研究所編《歷史文獻》(7),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頁102。郭則澐亦稱,“樞直日行事件外,有帶管之事”,其中之一,即“查考舊案”。*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122。

除《大清會典》述及的主要職能之外,軍機章京的重要任務還包括開具“面單”、呈遞重要人事清單。所謂“面單”,繼昌解釋稱:“堂上閲看摺件時,其已奉硃批及請擬批者,小班公掌之;有當入對請旨者,曰‘見面摺’,則掌諸老班公,開具略節送堂,以備遺忘,謂之‘面單’。”*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下,葉2A-B。也就是説,皇帝每日閲覽奏摺後發下,有硃批意見或交軍機大臣擬批意見的,由小班公(值班章京中資淺者)辦理;未有硃批,須捧入討論後再請旨的奏摺,則由老班公(值班章京中資深者)辦理。老班公須概括這些疑難奏摺的主要内容甚至是回答節略,交給軍機大臣,以備召對時回答。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章京由此也能最及時地了解核心的政務信息。

而呈遞人事清單這一制度,繼昌有解釋稱:“舊制,軍機處繕寫簡授員缺諭旨,均空其名,以待御筆填寫,近則進單請硃圈發下,即由章京照繕,仍將原單繳進,謂之‘恭繳硃筆’。”*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上,葉9B—10A。軍機處開具重要人事清單的做法,出現在同治朝。此前,這項工作由皇帝獨斷。咸豐十一年(1861)十月,京中王公大臣擬定垂簾聽政章程,規定:“除授大員、簡放各項差使,擬請將應補、應升、應放各員開單,由議政王軍機大臣於召見時呈遞,恭候欽定,將除授簡放之員鈐印,發下繕旨。”*《清穆宗實録》卷八,《清實録》(45),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7年,頁228下。在“辛酉政變”之後,兩宫皇太后垂簾聽政,因不熟悉人事情況,每逢重大人事任命,由議政王軍機大臣開具清單,列出推薦人選,再由兩宫皇太后根據建議,作出決定。

直到光緒帝完全親政後,這一政策仍在執行。光緒十四年(1888)軍機處擬定的慈禧太后歸政後章程,規定重要人事任免原則:

簡放各缺,擬請於召見時請旨後,由臣等照例繕寫諭旨呈進,其簡放大員及各項要差,擬請查照醇親王條奏,由臣等請旨裁定後,皇上奏明皇太后,次日再降諭旨;滿漢尚書、侍郎缺出應升、應署,及各省藩臬缺出,擬請暫照現章,由臣等開單進呈,恭候簡用。*軍機處恭擬歸政清單,光緒十四年十一月初十日,《軍機處録副》,檔號03-5703-03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同月十五日欽奉懿旨:“依議,欽此。”

也就是説,開具重要人事清單備選,在清後期屬於軍機處職能,軍機章京負責呈遞、傳達、保管並最終向御前上繳清單,能在第一時間最清楚地了解重要的人事變遷。因此,也就免不了有人急於向他們打聽人事安排及其中原因。如詹事府左庶子、雲南學政梁肇煌在滇期間,曾密函軍機章京朱學勤,函稱:

弟去年已漂學士一缺,今祭酒一缺又不能得。雖功名有定,不必强求,弟亦不期躁進,惟弟兩回名次第一,均不能得,不知都門有人説弟閑話否?如有消息,務祈示知爲望。夙叨摯愛,諸荷關垂,無俟弟之瀆懇也。弟又啓。付丙。*參梁肇煌致朱學勤手札,約同治五年正月十五日,上海圖書館歷史文獻研究所編《歷史文獻》(10),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頁117。又如,同治五年,河南布政使卞寶第致函朱學勤稱:“琢如大□猝病逝世,近來頗知持正,尚不失爲君子,又弱一個,未免可惜。樞垣關係甚重,尚未知簡補何人。近見薰蕕雜進,殊切杞憂。”函中透露的是,在軍機大臣曹毓瑛(號琢如)病故後,卞寶第以外吏身份打探軍機處下一步的進人消息。見卞寶第致朱學勤函,同治五年,上海圖書館歷史文獻研究所編《歷史文獻》(15),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頁85—86。

梁肇煌科舉得意,以二甲進士入翰林院爲庶吉士,之後一直在翰詹上遷轉,當時正擔任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秩正五品,且排名在前,照例應升内閣侍讀學士(從四品)、國子監祭酒(從四品),結果卻兩次落空,他懷疑有人從中作梗,於是托朱學勤探聽消息。爲防止此舉外洩,他不忘在函末囑托朱學勤閲信後焚毁(付丙)。梁肇煌久居京城,對軍機章京的工作程序及運作能力是十分熟悉的。

另外,軍機章京還有一項工作,即許寶蘅所説的“恭批安摺”——爲皇帝代批請安摺。清末軍機大臣瞿鴻禨稱:“舊例,各省所遞安摺、賀摺,皆樞臣恭代硃批。太后安摺批‘安’,皇上安摺批‘朕安’。萬壽大節賀摺批‘覽’。鴻禨初入樞廷,尚循此例,親於堂上恭書,後皆由章京代筆矣。”*瞿鴻禨《儤直紀略》,收入《瞿鴻禨集》,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頁162—163。

綜上所述,軍機章京的主要工作,是圍繞檔案,主要是圍繞奏摺處理進行。抄録硃批奏摺的副本自不必説,《隨手登記檔》、《交發簿》等檔册,也都是與奏摺的主要内容及處理結果相關。而爲軍機大臣開具“面單”,仍是在總結奏摺内容,提出簡單的應對之策。可以説,《大清會典》對軍機章京主要職能的概述,是基本準確的。劉紹春先生指出的軍機章京“草擬諭旨”、“參與司法審判”、“纂修方略”的職任,皆爲《大清會典》所記載;而“扈從”、“隨大臣出差辦事”、“仍兼原衙門職任”這些内容,則爲應有之義(每日協助皇帝辦理奏摺,扈從出行爲應有之義;作爲軍機處司員,隨堂官辦事爲應有之義;軍機章京作爲差使,各帶本職,故仍兼原衙門職任爲應有之義)。這些内容,並不改變《大清會典》對章京主要職守的敍述,不能因此推論:“軍機章京的實際職任要大大超過會典規定的範圍。”*劉紹春《軍機章京職權責利的若干問題》,《史學集刊》1993年第4期,頁22—23。

軍機章京因直接接觸奏摺,掌握重大人事清單的呈遞與上繳,故能對國内重大政務了然於胸,成爲中樞信息的彙聚之地,也由此造就龐大的内外交際圈。光緒朝軍機章京郭曾炘之子郭則澐曾記載章京與外官交往規則:

軍機章京本不許與外吏往來,懸爲禁例,然《簷曝雜記》所述,湖撫陳文恭以獞錦伴函,閩撫潘敏惠以葛紗饋節,閩督楊某被劾入京,對章京各致幣毳數事,則人事之饋遺,固不能盡絶也。余幼時所見,凡致送炭敬者,皆曰吟梅若干韻,至光緒季年,則冰敬、炭敬、别敬之名,幾於昌言不諱,風氣之變遷如此。又在外督撫、提鎮、藩臬,每令節慶典,應具賀摺,其摺以黄面紅裏,晚近各大吏慮違式或疏誤干咎,往往預托軍機章京代辦,而歲時致饋厚酬之,即京朝官之謝恩摺,亦多有托章京代辦者,此風相沿已久。*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頁131—132。

可見,軍機章京因彙總重要政治信息,又熟悉奏摺公文,成爲外官乃至京官大老交結的重要對象,平日接受饋贈,代辦請安、謝恩奏摺及其他一些重要奏摺公文。上述記載,也呼應了咸同之際軍機章京朱學勤與督撫大員們往來信函所談論的諸多主題。*例如,咸豐十年,長蘆鹽運使、辦理交涉事務的崇厚托朱學勤抄録奕訢等人設立總理衙門、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此後得到該職位)的奏摺底稿,並打聽京城的動向;咸豐帝死後,崇厚給朱學勤饋送銀兩,向他請教國喪期間的奏摺格式。見崇厚致朱學勤函,咸豐十年、十一年,上海圖書館歷史文獻研究所編《歷史文獻》(15),頁77—79。

綜上所述,軍機章京每日的主要工作圍繞文書來進行,最主要的文書就是奏摺,他們須記載奏摺處理結果、爲軍機大臣擬好“面單”應對召見、遵皇帝之意爲奏摺擬旨、交代奏摺的録副與發抄,親筆抄録重要奏摺的副本,後來也負責重要人事任命單的開單與上繳。在這些過程中,軍機章京的主動性是十分有限的,“章京們的實際專政”,顯爲誇大之詞。

也正是由於軍機章京的工作性質,決定了軍機章京考選制度的内容。

二 軍機章京的考試

軍機章京身處重要國務的彙總之處,肩負承宣上諭的重任,但在最初,只是由軍機大臣從内閣中書、各部院司員、筆帖式中挑選入直,無需向皇帝報告。嘉慶四年(1799)正月,内閣明發上諭:

内閣、軍機處爲機密要地。向來行走章京,未定額數,俱由軍機大臣挑補,並不帶領引見。因思各衙門各旗官員,即筆帖式、驍騎校、護軍校等微員,無不由引見補授,軍機章京職事較重,豈有轉不帶領引見之理?嗣後滿漢章京各定爲十六缺,由内閣、六部、理藩院堂官於司員、中書、筆帖式等官内,擇其人品端方,年力富强,字畫端楷者,交軍機大臣帶領引見,候朕簡用。其記名人員,遇有缺出,按次陸續充補。此次應挑之滿漢章京,即照新例辦理。*《清仁宗實録》卷三八,《清實録》(28),頁431下—432上。

從這道上諭可讀出幾條信息: 第一,遲至嘉慶四年,軍機章京纔定有固定員額,爲滿漢各十六,共三十二人;第二,在此之前直到嘉慶四年,軍機章京一直由軍機大臣挑補,且未帶領引見,也就是未經皇帝見面確認;第三,從此之後,軍機章京先由内閣及各部院堂官選拔,再交軍機大臣帶領引見,等候皇帝圈出記名。

六年之後的嘉慶十年,軍機處纔開始用考試之法選拔章京,而帶領引見的步驟則照舊。*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一,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19。考試制度隨後被寫入嘉慶朝《欽定大清會典》。根據會典的規定:“凡章京,豫期考取,以引見、記名,傳補以其次。”具體方法是:

滿洲章京,以内閣中書、六部理藩院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帖式兼充。漢章京及漢軍章京,以内閣中書、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進士、舉人、拔貢出身者兼充,豫行傳知各衙門保送軍機大臣考取,或數名,或十餘名引見,奉旨記名者,遇出有軍機章京缺,以次傳補。三品京堂以上及外官臬司以上之親子弟,皆回避。其補放御史者,即不充章京;或升任京堂至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少卿者,奉特旨,仍充章京。*托津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嘉慶朝)》卷三,葉11A—11B;崑岡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光緒朝)》卷三,《續修四庫全書》,794册,頁47上。兩朝會典對軍機章京考試的記載内容相同。

由以上兩段引文可知,軍機章京皆從内閣、六部、理藩院司級官員中選取,基本要求是品方、年富、字畫端楷。漢員的要求尤高,必須具備拔貢、舉人或進士這三種科舉正途出身,不得以捐納等雜途人員兼充。朝中三品及各省按察使以上的大員子弟,不得充任。如果章京考選並補放御史,也不得繼續充任。這些是爲了防止軍機外泄或掣肘辦事。

軍機章京區分滿漢,分掌滿漢文摺件。由於道光、咸豐朝之後,奏摺多用漢文,而滿章京只管滿文檔册,故較少參與軍機處的主要事務,*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頁128—129。導致“漢屋每日忙迫異常,而滿屋則清談娓娓,無所事事”。*呂式斌《樞曹追憶》,中央文史研究館編《崇文集二編: 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文選》,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105。漢章京承擔軍機處的主要事務,是軍機處辦事人員的主體。本文所論範圍,也僅限於漢章京的考選。

漢章京的具體考試辦法,是由各部院保送願入軍機的司官給軍機處,由軍機處對他們進行論題測試。嘉慶十八年(1813)七月,御史傅棠上奏,建議慎選軍機章京,欽派大臣監考,並彌封試卷、糊名考試,同時,限制各部院保送人數。嘉慶帝對此下令:

軍機章京入直樞廷,先取人品端謹,再參以文理清順,字畫工楷,方爲無愧厥職。若如該御史所奏糊名考試,則但能觀其文字,其人之才、品何由識别?惟在軍機大臣秉公甄拔,期於得人,自足以昭慎重。如充補後該章京有舞弊營私劣迹,軍機大臣均難辭考選不慎之咎。至各衙門保送人數,亦應定以限制,員缺至多者不得過八員,如逾額,即著軍機大臣參奏。此次内閣保至三十二員,未免太濫,著駁回,令該衙門大加删減,不過七八員,出具切實考語,另行保送,由軍機處考試揀選,帶領引見。嗣後軍機章京中如有因濫保獲咎者,其本衙門原保之堂官亦著一並議處。*《清仁宗實録》卷二七一,《清實録》(31),頁674下—675上。

嘉慶帝認爲,章京重在人品端方,而旨在保障公平的考試糊名之法,並不能起到選拔“人品端謹”之才的效果,故對傅棠的建議未予采用。爲防止報考者泛濫,嘉慶帝還命各衙門限額保送與考人數。從此,每逢軍機章京考試,各部院先自行初試,酌選優勝者八人,保送軍機處參加覆試。*姚元之稱:“至道光辛巳(元年,1821),願送者日多,各堂官無如何,始有本衙門自試之例,試取者方得送内閣。”《竹葉亭雜記》卷一,頁19。郭則澐記載稱言:

軍機處章京之考試,由内閣及各部考核各員之合格者,詢其願送與否。其願送者,本衙門先試之,擇優保送於軍機處,然後樞臣酌定考試日期。試題以論一篇,三百字爲率,限晷交卷,卷用白摺,兼取工、速。人數較多,得分日試之,試畢由樞臣專其去取,不别簡閲卷大臣。其試卷亦不糊名,異於其他試典,蓋以職司密勿,重在考察其人之品行聲名,初不專取文字。*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頁112—113。

這裏説明了考試形式、答題方式、考察重點。即以論題考試,定時寫作三百字左右的文章,由軍機大臣給出等第,重視考試者的品行、文字及作文速度。這與軍機處參與密勿、辦事迅速的要求是一致的。

軍機章京的重要職責是短時間内草擬上諭,在考試時,也就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姚元之稱言,道光年間軍機章京考試,“及刑部試時,更限以三刻交卷,字須三百,遲者不閲,而例愈嚴矣”。*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一,頁19。即刑部初試報考章京的司員,限制三刻交卷,且字數應達到三百。光緒十九年(1893)六月,軍機處分三天進行章京考試,“考者即在軍機處,限四刻交卷,以一開又二行二百六十字爲各(合)格”。*文廷式《知過軒譚屑》,上海中山學社編《近代中國》(18),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8年,頁460。光緒三十三年,學部司員許寶蘅參加學部考選軍機章京的初試,“限四刻交卷,寫白摺一開兩行”。*《許寶蘅日記》(1),頁150。許隨後通過初試,進入軍機處考試。軍機處考試在當時已分作兩天,分别舉行初試和覆試。第一次“限兩小時”交卷,到最重要的覆試時,“限一小時”交卷,“卷爲白摺兩開,以寫滿一開爲完卷(以一開兩行爲限,每行二十字,實二百六十二字)”,由軍機大臣監考,在交卷時,對錶注明時刻。*呂式斌《樞曹追憶》,頁96。軍機章京考試的時間和字數,自始至終都有嚴格限制,包括考試滿章京亦如此。光緒三十一年八月,軍機大臣榮慶在日記中記録稱:“考滿京,邸先試以滿語,能答者令其書寫。見起後,試以漢論。令能滿語者坐於東,專試漢文坐於西,領班均令退去,同寶臣監試,限四刻,以百字爲合格,五刻以後者不閲。”*謝興堯整理《榮慶日記》,西安,西北大學出版社,1986年,頁87。從這些細節可以看出,軍機處對軍機章京基本素質的要求是下筆迅速、文字凝練。

章京負責擬旨,替君主代言,故書法工楷,也是考試的要求之一,以至於時人稱“軍機章京多書法工敏,鼎魁常出其中”。即殿試中楷法尤工的前三甲,常常在後來選取的章京之列,如乾隆朝狀元畢沅、榜眼諸重光、探花趙翼,光緒朝狀元黄思永、吴魯等。*何聖生《簷醉雜記》,收入楊壽柟編《雲在山房叢書三種》,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年,頁34。這也使得參加考試者格外注意書法。許寶蘅在考前曾專門前往琉璃廠購買“一得閣”墨汁,原因是御史、軍機章京考試,“皆尚白摺小楷,皆須考究佳墨”。該店墨汁最精,廢科舉後一度生意蕭條,但“因考御史、考軍機,生意又稍好”。*《許寶蘅日記》(1),頁153。由此也可見章京考試對楷法和卷面的重視程度。

軍機章京執掌最重要的政務文書,彙總朝政信息,又與軍機大臣頻繁接觸,且按照制度,有三年一度的保獎幫助升遷(下文詳述),故常有司員托關係謀求這一差使,這導致考選過程中人情因素泛濫。文廷式記載光緒十九年(1893)章京考試盛況,稱言“日來奔競者如織,然度其得記名者,早在樞臣心目矣”。即報考人數雖多,但很多人已找樞臣(軍機大臣)打過招呼,録取誰,大家心中早已有數。據他的觀察,録取結果“大致書法、文義居半,而情面亦居半”。*文廷式《知過軒譚屑》,頁457。

上文已述,嘉慶十八年(1813)之後,各部院在自行初試時,一般只選取八人送軍機處考試。實際上,初試的報考人數,往往是這一數字的數倍乃至十倍之多。例如光緒十九年初試,“吏、禮兩部願考者亦過十人,内閣則七十餘人,户、刑部則四十餘人”。*文廷式《知過軒譚屑》,頁457。通過初試的内閣中書與六部司員,每次約共五十餘人,最後考取而獲得記名的人數,爲十至二十人不等。

軍機章京考試、引見、記名是一系列先後程序,密切聯繫在一起。《樞垣記略》對歷届章京的記名情況有具體記載,藉此亦可推測自嘉慶十年之後,直到同治七年(1868),軍機處漢軍機章京考試共進行了十六次,記名章京合計二百二十四人,略如下表所示:*梁章鉅、朱智《樞垣記略》,頁39—51。

序次考試時間記名數1嘉慶十年(1805)十月202嘉慶十八年七月143嘉慶二十一年124道光元年(1821)八月135道光五年九月116道光十一年五月117道光十四年五月138道光十九年五月14序次考試時間記名數9道光二十三年五月1910道光二十九年五月1211咸豐元年(1851)十月912咸豐三年四月1513咸豐八年四月1314咸豐十年十月1215同治元年(1862)七月1616同治七年十月20

需要補充説明的是,自從推行考試制度之後,軍機章京都須經由考試選任,僅有極少數的例外,這就是戊戌變法期間的軍機四章京。光緒二十四年(1898)七月二十日,光緒帝明發上諭,命“内閣候補侍讀楊鋭、刑部候補主事劉光第、内閣候補中書林旭、江蘇候補知府譚嗣同,均著賞加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事宜”。*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宣統兩朝上諭檔》(24),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350—351。這其中,劉光第出身進士,楊鋭、林旭則爲舉人,譚嗣同爲湖北巡撫譚繼洵之子,捐納候補知府。若按照前述制度,漢軍機章京“以内閣中書、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進士、舉人、拔貢出身者兼充”,且“外官臬司以上之親子弟皆回避”的制度規定,光緒帝的做法顯有違規之嫌。

不僅任命方式特殊,四位軍機章京的職守也與其他章京迥異。在戊戌變法期間,光緒帝下旨,許司員士民上書言事,由此導致每日收到的條陳、奏摺數量及篇幅陡增,超出了他的處理能力。茅海建先生據檔案史料及林旭、劉光第私信,論證光緒帝直接任命四章京“參預新政”,是讓他們另組一班,專門閲讀司員士民的上書條陳,草擬處理意見。*茅海建《從甲午到戊戌——康有爲〈我史〉鑑注》,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頁668—674。這就使得四章京有可能突破軍機章京歷來只對奏摺進行後續處理及聽皇帝述旨後協助擬旨的職守,同時也增加了他們的政治風險。

三 歷届考試與考題述論

關於首次舉行章京考試的時間,史料中有不同記載。姚元之在《竹葉亭雜記》中説,嘉慶十一年(1806)首次舉行軍機章京考試,考題“勤政殿疏”。*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一,頁19。清代各種筆記史料及現有研究,皆依姚説。然而,據梁章鉅在《樞垣記略》中列明的史料可知,僅嘉慶十年有章京記名(記名發生在考試、引見之後)。那麽,首次章京考試的時間究竟是哪一年呢?

據姚書稱,工部司員童槐在首次章京考試中名列第一,我們不妨查考童槐的履歷。據其履歷單顯示,童爲嘉慶十年進士,同年,“簽分工部學習行走”,“保送軍機章京”。*秦國經主編《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2),頁562。由此可知,姚説有誤,梁章鉅記載準確。首次軍機章京考試,發生在嘉慶十年十月。

前段已述,軍機章京首次考試的考題爲“勤政殿疏”。勤政殿是圓明園中清帝舉行御門聽政的場所,類似於紫禁城内的乾清宫。御門聽政在清晨進行,主要内容是處理題本。由於此時奏摺早已取代題本成爲最重要的政務文書,御門聽政也就從康熙年間的每日舉行變成嘉慶年間的間歇舉行,其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意在顯示清帝繼承勤政的祖訓。*李文杰《清代的“早朝”——御門聽政的發展及其衰微》,《故宫博物院院刊》2016年第1期,頁143。據説,童槐在文章中有“所其無逸,弼丕基於億年萬年;彰厥有常,思贊襄於一日二日”兩句,爲全文增色不少,被列爲魁首。*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一,頁19。以《尚書》中的“無逸”來解“勤政”二字,不但貼切,也顯示出作者熟讀與活用經典的功底。

此後的章京選拔,間歇進行,百年間共舉行考試二十餘次,平均不到五年即舉行一次。本文從各種史料中,輯出章京考試試題及考試情況約十四次。下文分别論之。

嘉慶十八年(1813),林則徐在日記中記載當年七月十二日軍機章京的考試情況:“此兩日皆考軍機,本日考部員,明日考内閣中書。昨於將考之時,忽有御史傅棠參奏内閣保送人員太多,特旨删減。先前内閣保送三十二人,李蘭卿彦章與焉,今删去,只剩八人。蘭卿不能與考,甚爲可惜。渠留都三年,專候此席,今既畫餅,八月初當必歸娶矣。”*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9)日記卷,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24。林則徐同鄉内閣中書李彦章報考軍機章京,本來在保送之列,結果因内閣報名甚衆,被御史奏參,不得已,内閣只得挑出四分之一的人員與考。據林稱,李彦章留京三年,只是“專候此席”,且一直耽誤着婚事,由此也可見考試者對軍機章京差使的期待程度。

林在三天後的日記中繼續説:“軍機亦於是日引見,考取十八人,記名者十四人。”*《林則徐全集》(9)日記卷,頁24。有意參加考試的官員,僅内閣就有三十二人,據此不難推測六部衙門有意參加考試的總人數;而最後獲得記名者僅十四人,由此也可略窺考選難度之大。

嘉慶二十一年,鑑於此前保送人數之衆,内閣與各部從此時起,對有意參加考試者先進行内部初試。在這年秋季進行的考試中,禮部候補主事梁章鉅以第一名的成績記名。*梁章鉅《歸田瑣記》附《退菴自訂年譜》,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184。

道光十四年(1834)四月,軍機處又一次進行章京考試。由於各衙門保送人數衆多,軍機處從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分三日進行考試。三天的考題分别是“見其大則心泰論”、“九功惟敍論”、“君子和而不同論”,最後,軍機大臣取中二十人,皇帝圈出記名十三人。*《林則徐全集》(9)日記卷,頁172;梁章鉅、朱智《樞垣記略》,頁46。“見其大則心泰論”,是周敦頤對《論語·雍也》顔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的評論,原文是:“天地間有至貴至愛可求,而異乎彼者,見其大而忘其小焉爾。見其大則心泰,心泰則無不足。無不足,則富貴貧賤處之一也,處一則能化而齊,故顔子亞聖。”*《論語注疏》卷六,十三經注疏本,北京,中華書局影印,1980年,頁2478中;《周敦頤集》,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頁31。“九功惟敍”,典出《尚書·大禹謨》:“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敍,九敍惟歌。”*《尚書正義》卷四,十三經注疏本,頁135上。即水、火、金、木、土、穀、正德、利用、厚生這九功應當井然有序。九功也正是傳統政府施政的範圍。

道光二十九年(1849)五月的軍機章京考試,共取二十八人,最後記名十二人。*張劍整理《翁心存日記》(2),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頁721。這之後十年内,軍機章京傳補調動較快,所以頻繁進行考試。咸豐元年(1851)八月,軍機處舉行章京考試。*唐浩明整理《曾國藩日記》(16),長沙,岳麓書社,2011年,頁252。不到兩年,又於咸豐三年再次進行考試。當年,户部初試題爲“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論”。語出《論語·述而》:“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論語注疏》卷七,頁2482上—中。這是孔子恐子路自負其勇而有失,故而告誡子路的話,也可把它看作是軍機處與京中部院的辦事準則。*王慶雲《荆花館日記》,北京,商務印書館,2014年,頁487。

咸豐八年的章京考試,協辦大學士、户部尚書翁心存記載内閣、户部初試軍機章京的情形。當年三月初九日,翁在日記中記載:“巳正,冒雨入内閣,桂燕山相國亦至,考送軍機。中書到考者凡三十一人,桂燕山先生出題,爲‘明慎用刑論’,約四刻許卷已交齊。公同閲看,取送八人: 許庚身、張丙炎、方鼎鋭、馮柏年、丁壽祺、王恩炳、沈雲駿、陳嗣曾(此君寫作俱佳,脱一字)。午正二刻回。”*《翁心存日記》(3),頁1307—1308。第二天,户部初試,翁心存記載:“巳初三刻,入署治事,並考送軍機章京,到考者凡十六人。予出題‘財者人之心論’(基、沈、杜皆到)。取朱學勤、夏家錞、張增道、蔣英元、陳介璋、蔡兆槐、戴霖祥、李慶咸(只首卷取佳,餘不如内閣多矣)。申初回。”*《翁心存日記》(3),頁1307—1308。“明慎用刑”,典出《周易·旅卦》:“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周易正義》卷六,十三經注疏本,頁68中。即君子對待用刑應明察謹慎,不要拖延獄訟。“財者人之心”是唐代宰相陸贄語,原文爲:“人者,邦之本也;財者,人之心也;兵者,財之蠹也。”*陸贄《論兩河及淮西利害狀》,《陸贄集》卷一一,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324。

一個多月後,軍機處分兩次考試各部院保送人員,其中,第一天的考題爲“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論”,*《翁心存日記》(3),頁1318—1319。語出《周易·坎卦》:“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周易正義》卷三,頁42中。這次考試,共録取二十人,記名十三人。

同治七年(1868)九月,軍機章京考試,兵部初試題爲“偃武修文論”,論題之意較爲直白,常見於傳統典籍。*董恂《還讀我書室老人手訂年譜》卷二,臺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68年,頁123。

光緒四年(1878)八月,軍機章京考試,内閣、六部保送司員於初五日、初六日、初七日分三次考試。第一天考試内閣中書、吏部與户部司員共十九人,考題是“祇台德先論”。第二天考試户部、禮部、兵部司員十九人,題爲“處置得宜能服其心論”。第三天考兵部、刑部、工部司員共十八人,題爲“敏事慎言論”。*許庚身《春明日記》,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編《晚清文獻七種》,濟南,齊魯書社,2014年,頁561;袁英光、胡逢祥整理《王文韶日記》上册,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頁437—438。這次考試共有五十六人參加軍機處覆試,最後由軍機大臣取三十人,圈出記名二十人。

軍機處三道考題中,“祇台德先”典出《尚書·禹貢》:“中邦錫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尚書正義》卷六,頁152中—下。即以我的德教爲先,不要違背我的行事。“處置得宜能服其心論”,典出《四書章句集注》中對孟子“爲政不難,不得罪於巨室”的注解:“孟子推本而言,惟務修德以服其心。彼既悦服,則吾之德教無所留礙,可以及乎天下矣。裴度所謂韓弘輿疾討賊,承宗斂手削地,非朝廷之力能制其死命,特以處置得宜能服其心故爾,正此類也。”*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頁278—279。考題“敏事慎言論”,典出《論語·學而》:“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論語注疏》卷一,頁2458下。

光緒十二年(1886)六月,軍機章京考試。户部初試題爲“重巽以申命論”。*《翁同龢日記》(4),頁2026。工部初試題爲“唐宋樞密使同不同論”。*李慈銘《越縵堂日記》(15),揚州,廣陵書社,2004年,頁11109。十一日,軍機處覆試内閣、吏部司員,考題爲“内平外成論”。十二日,覆試户部、禮部、兵部司員,題爲“智圓行方論”。十三日,覆試刑部、工部司員,題爲“奉職循理論”。*《翁同龢日記》(4),頁2026,2030;李慈銘《越縵堂日記》(15),頁11121—11122。

光緒十九年(1893)的軍機章京考試,仍是首先由各部院進行初選。户部尚書翁同龢在五月十八日日記中記載:“徑至署,考者畢集,同堂無一人也。巳正,熙、福二公,陳、立二君集,乃出題。余帶《經世文編·户政》,請諸君公商。題目巳正下,限四刻,張、崇二君亦到。凡三十二人,除不到者五人。有六本依限而不工,直至六刻始畢,最後一人則七刻多矣。福公主去取,余逐本批條記之,良久始定八本,有六本備取,其實平妥者尚有數本也。”*《翁同龢日記》(5),頁2610—2611。由此可見,部院初試須全體堂官(滿漢尚書、侍郎)到齊後命題,儘管户部命題過程由翁同龢主導。他的考題,出自《經世文編》中有關户部事務的内容,而非傳統的經史論題。考試時間限一個小時,但有部分人超時。

當年内閣初試題爲“恤民隱以培元氣論”;禮部試題爲“清望慎勤論”;*文廷式《知過軒譚屑》,頁457。刑部初試題爲“宋司馬公議阿云之獄論”。*《沈家本日記》,韓延龍等整理《沈家本未刻書集纂補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頁1291。“恤民隱以培元氣”、“清慎勤”,詞義簡單,多見於史籍,曾分别出現在乾隆帝、康熙帝的聖訓之中。“司馬公議阿云之獄”,則出自《宋史·刑法志三》,講的是由女子阿云傷害未婚夫的案件引發的司馬光、王安石及滿朝爭議的故事。*《宋史》卷二〇一《刑法志三》,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頁5006;卷三三〇《許遵傳》,頁10627—10628。刑部沈家本説,“與考者四十六人,知出處者十三,取送八人”。*《沈家本日記》,頁1291。説明刑部競爭十分激烈,且是否入選,與能否點出論題的出處相關。

因人數衆多,這一年的軍機處覆試,分三天進行,題目分别是“志廣體恭論”、“激濁揚清論”、“練迹校名論”。*文廷式《知過軒譚屑》,頁460。其中,“志廣體恭”,典出《荀子·修身》:“君子貧窮而志廣,富貴而體恭,安燕而血氣不惰,勞倦而容貌不枯。”*王先謙《荀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頁35。“激濁揚清”,爲史籍中常見語。“練迹校名論”,典出《魏書·蕭寶夤傳》,是蕭所上《考功表》中的句子,*《魏書》卷五九《蕭寶夤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1318。意在查驗士人事迹與聲名,也常見於其他典籍。

光緒三十三年(1907)十月的軍機處考試,是清朝最後一次章京選拔考試。考前,仍由各部院自行出題,進行初選。其中,學部的考題爲“賈誼、陸贄論”。*《許寶蘅日記》(1),頁150。這兩人分别爲漢初及唐中後期名臣,有經典政論傳世。軍機處的考試,則分爲兩場進行,前一次爲初試,後者爲覆試,由軍機大臣出論題。其中,前一場試題爲“辯(辨)上下定名志論”,後一場試題爲“敏事慎言論”。*《許寶蘅日記》(1),頁153—154。“辯(辨)上下定名志”,典出《周易·履卦》。*《周易正義》卷二,頁27下。“敏事慎言論”,典出《論語·學而》,與光緒四年考題重複。

四 考取之後: 引見、記名與保獎

根據引見、記名的程序,考試優勝者還必須由軍機大臣帶領引見,接受皇帝審查,經皇帝圈出記名,纔能獲得軍機章京的身份。軍機章京引見、記名的制度,形成於嘉慶四年(1799),早於首次的章京考選。一般而言,皇帝會選擇成績在前者依次圈選,但也有例外。如道光十四年(1834)考取軍機章京第一名的林岵瞻,就在引見時未獲選中。*《林則徐全集》(9)日記卷,頁172。

引見記名,是爲了顯示章京的選任出自聖裁,而非其他人的授權。這一制度迄於清末,一直得以執行。許寶蘅曾在日記中記載光緒三十三年(1907)考選章京後引見的場景:

四時半起,五時入城,由前門繞東安門,經景山至西苑門外六項公所内小憩,已六時矣,天尚未明。同考諸君陸續俱到,七時半軍機大臣到,八時半排班,九時一刻兩宫臨殿,軍機大臣跪呈引見人員膳牌。余等六人一排,立齊後跪,背履歷三句後起立,横行向東退散。*《許寶蘅日記》(1),頁156—157。對於軍機章京而言,由軍機大臣引見面聖,是一項隆重、嚴肅的程序。對於皇帝和此時仍在訓政的皇太后而言,則是接受數十人每人三句的履歷背誦,當然不可能對每位候選者有深入的認知,圈出記名也就只能根據考試的名次及引見時的簡略印象作綜合判斷。

皇帝圈出軍機章京的比例,多少不定,一般在引見人數的半數以上。例如,咸豐八年(1858)的章京考試,由軍機大臣録取二十人,在引見時由咸豐帝圈出十三名入選。*《翁心存日記》(3),頁1318—1319。光緒四年(1878)的軍機章京考試,共録取三十人,在帶領引見時,由兩宫皇太后圈出二十人記名。*《王文韶日記》,頁438。光緒三十三年的記名人數,比例略低: 軍機大臣録取五十一人,最後引見記名只有二十五人。*《許寶蘅日記》(1),頁155—156。

從制度上而言,軍機章京屬於兼差,章京的本職在内閣、部院,故章京從事軍機處職事,某種程度上屬於“分外之事”,當然也就應該得到相應的獎敍。嘉慶四年(1799)七月,上諭命軍機大臣從章京中選擇數人,交部議敍。*梁章鉅《樞垣紀略》卷六,頁52;卷七,頁65。嘉慶十一年,軍機處上奏稱:“竊查軍機處行走滿、漢章京内中書、筆帖式等官,向來每閲三四年,由臣等遴擇當差勤奮者,分别題保,懇恩升用在案。”*梁章鉅《樞垣紀略》卷七,頁69。所以,至遲從這一年起,軍機章京三年保獎一次的制度,就正式確立了下來。獲保章京的員額爲每次八人,占三十二名章京總數的四分之一。*軍機章京員額在嘉慶四年定爲滿漢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此後時有變更,但最終仍恢復到三十二人的標準(《軍機處録副》03-4662-058)。在三年一次的保獎中,獲保章京初無一定數額,自道光十三年(1833)開始,每届保獎員額基本保持在八人左右。梁章鉅《樞垣紀略》,頁90—128。《欽定大清會典》對軍機章京保獎有着明確規定:“越三歲,則舉其章京以聞而敍焉。”其下詳注:

每遇三年,准軍機大臣於滿漢章京内,酌保數人,請旨給予議敍。如遇有軍務蕩平,及纂辦方略等項告成,隨時由軍機大臣請旨,酌予獎敍。*托津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嘉慶朝)》卷三,嘉慶二十三年刻本,葉11B—12A;崑岡等修《欽定大清會典(光緒朝)》卷三,《續修四庫全書》,794册,頁46—47。“如遇有軍務蕩平”至“酌予奬敍”爲《欽定大清會典(光緒朝)》所添入。

軍機章京保獎,與軍功,河工,襄辦大婚、萬壽、大喪典禮,皇陵工程一起,被列爲清代“異常勞績”的“大保案”,其主要内容是給予“花樣”,使獲得保獎者能在官僚系統内加速上升。*崇彝《道咸以來朝野雜記》,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37。軍機章京本職爲内閣中書、部院低級司員,從内閣中書簽分部院主事,由候補、額外主事補爲正式主事,是他們仕途發展上必經、也是最爲基礎的一步,由於候補人員基數甚大,補缺也就格外困難。對地位稍高的章京,例如本職已爲實缺主事、員外郎、郎中者,保獎則可助其升補更高一級的職缺。到了晚清,隨着雜途人員的劇增,官場壅滯的加劇,京官補缺、升遷更爲困難。這時,處於仕途底層的内閣中書、候補主事也就格外看好軍機章京保獎爲仕途帶來的機遇。*總理衙門章京的保獎制度仿軍機章京保獎而來,可互相參證。見李文杰《總理衙門的保獎制度》,《社會科學戰線》2012年第8期,頁98—102。

例如,光緒十四年(1888),刑部學習主事劉光第往見其鄉試座師、時任工部侍郎的烏拉布。烏拉布言談中對劉寄予厚望,勉勵劉光第多看書,“多講求時務急用之學”,在三年學習期滿獲奏留之後,“軍機、總理各衙門差使,均宜得一二處,始易補缺升轉”。*劉光第致劉舉臣函,光緒十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劉光第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頁195。郭則澐總結稱言:“樞直每三年亦例保一次,章京之出力者與焉。其他軍務告平有保,方略成書有保,慶典推恩有保,重修檔案有保,優者得指補某部某缺,或指明缺分最多之户、刑兩部‘不論題選咨留遇缺即補’。郎中資深者,並得保京堂升階或以道員即選,故往時京朝官視樞直爲仕途之捷徑。”*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頁125—126。正因爲如此,軍機章京被看作“帝師、王佐、鬼使、神差”之一,即清人認爲最有利於仕途的差使。*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頁485。

此外,軍機章京久在樞廷當值,接受高强度的文字工作,又與軍機大臣熟識。有着這些關係,使得舉人、拔貢出身的章京在會試、殿試中勝出的可能性有所增加。百年間,光是在入直軍機後再參加會試、殿試而名列狀元、榜眼、探花之列的章京,就有約十九位。*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上,葉2B—3A。這些人分别是: 乾隆朝狀元梁國治、莊培因、畢沅、金榜、吴錫齡、戴衢亨、姚文田;榜眼林枝春、涂逢震、梅立本、諸重光;探花趙翼、沈清藻。嘉慶朝狀元龍汝言、榜眼許乃普。道光探花喬晉芳、吴福年。光緒朝狀元吴魯、榜眼余聯沅。

軍機章京不僅能得到軍機大臣這羣朝中重臣的青睞,有時因入内擬旨得力,也會得到皇帝的賞識。郭則澐稱:“凡軍機章京之得力者,上皆深識其人,故每有身在章京班列即躐躋樞堂者。”即軍機章京有可能因深得皇帝之意,而奉旨擢升爲軍機大臣。事實上,軍機章京多由部院司員兼充,司員最高品級爲郎中(正五品),軍機大臣一般爲部院尚書(從一品)、侍郎(正二品),中間尚有較大距離。故章京只有身歷大理寺、太常寺、通政司等衙門京堂之後,纔有可能遷擢大臣;且章京未出軍機任職而直接拔擢爲大臣,屬於超擢,往往會受到其他軍機大臣的排擠。*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頁129。所以,最有可能的方式是,軍機章京在本職上升到一定地位時,則退出軍機處;待到實任部院尚書、侍郎等高級職位後,再入軍機,成爲軍機大臣。通過這種模式擢升的章京,包括舒赫德、阿桂、班第、兆惠,松筠、慶桂、托津、文孚,袁守侗、梁國治、孫士毅、胡寶瓊、章煦,趙盛奎、陳孚恩,彭藴章、胡家玉、許庚身、錢應溥、徐用儀等人。*郭則澐(龍顧山人)《南屋述聞》,頁130;繼昌《行素齋雜記》卷上,葉3A-B。

結 論

軍機章京是清代軍機處主要的辦事人員,他們負責草擬和傳宣上諭,協助皇帝與軍機大臣辦理奏摺的後續處理工作,手中掌握重要的軍國機要。清代君主對他們的要求是辦事慎密、人品端謹、文理清順。所以,只選正途出身的士人。在考選時,格外注意文字和書法。正如劉光第所説“前見烏先生,勸我常常寫字,以便考别衙門差事,庶得早補實缺也”;*自京師與自流井劉安懷堂手札,光緒十四年八月,《劉光第集》,頁197。文廷式也説,軍機章京考試,“大致書法、文義居半,而情面亦居半”。足見書法、文字功夫在考試中的重要性,其中的弊端也是顯而易見的。

光緒六年(1880),江蘇學政黄體芳上一奏摺,專講京官考選的弊病。所謂京官考試,是指士人已通過科舉、獲得出身之後,爲選官進行的再次考試,例如考御史、考總理衙門章京、考軍機章京。黄體芳認爲:“廷臣之遇事萎靡,誠不忠也,誠無識也,誠畏葸也,然其所以致此者,微矣。”京官們之所以萎靡無能,究其原因:“京官之俸太薄,其遷除差使,又往往取決於考試,則不得不專心致志,以畢生精力爭文字之短長、書法之工拙。夫科甲各員,自釋褐以後,無論授以何職,朝廷固非欲徒以小楷詩賦報國也。”*黄體芳《變法儲才實求自强疏》,光緒六年九月初六日,《黄體芳集》,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頁19。他認爲,朝廷大臣遇事萎靡,無法有效地因應時局,重要原因就在於他們不得不拿出大量精力去爭文字、書法之長,以便考得差使,順利升遷。他想不通的是,京官職司繁複,爲何要將小楷、詩賦作爲授職的依據?

軍機章京任差於中樞,有着三年一届的勞績保獎,有着與軍機大臣相處的經歷,甚至能在君主面前獲得賞識,因此也就有比一般京官更多和更便利的升遷機會。又因熟知軍機處體制,他們中間有一些人後來再入軍機,成爲皇帝信任的軍機大臣,並有機會備咨詢,將自己的所思所想介紹給皇帝,進而影響國家的決策。然而,我們卻很少看到這樣有視野有魄力的軍機大臣。這恐怕與軍機章京自始便拘泥於傳宣諭旨,注重書法工楷,缺乏視野和格局有關。

不僅軍機章京,清代總理衙門章京、御史考試,其主要内容也爲傳統的經史論題,且特重書法,與軍機章京考試的側重並無二致。而這些人,也正是清朝高層官員最主要的儲備力量。誠如黄體芳所言,晚清翰詹“學問日淺”、科道“風節日頽”、六部九卿“見識日陋”,*黄體芳《變法儲才實求自强疏》,《黄體芳集》,頁19。恐怕與上述選官考試的指向有着密切關聯。

(本文作者係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清季中央政府的文書流轉、政務運作與制度變遷研究”(項目編號: 16CZS060)的階段性成果。在本文寫作和修改過程中,得到浙江大學人文高等研究院行政團隊的大力支持,謹致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