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改革前后中日间的博弈与较量

2017-08-10 19:06聂庆艳贺俊杰
日本问题研究 2017年3期

聂庆艳+贺俊杰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着力推进货币改革,维护国家货币主权。然而,这一改革却受到日本的阻挠。为摆脱经济危机的影响,20世纪30年代日本加紧对中国东北金融侵略,不断破坏中国货币主权。因美国收购白银所引发的白银风潮,给中国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冲击。为应对危机,国民政府决定实施法币改革。出于策略方面的考虑,改革方案出台前对日严格保密。法币改革实施后,日本社会各界对此表示愤慨,认为此举是中国“抗日”的体现,于是,采用外交威胁、经济破坏、政治干涉等多种手段予以阻挠和破坏。对此,国民政府一方面坚持原则,坚定推进改革,一方面见招拆招,审慎应对。法币改革前后,中日间的博弈与较量,其实质是中国国家货币主权的维护与日本所谓“宗主权”之间的争斗。日本低估了国民党金融治理能力,错判了世界货币发展的趋势,最终在这场“货币战”中落败。

关键词:国家货币主权;法币改革;中日博弈;金融治理

中图分类号:F1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7)03-0036-08

DOI:10.14156/j.cnki.rbwtyj.2017.03.005

国家货币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对内对外两个向度,对内包括确立货币名称、建立符合国情的币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货币管理机构等职能;对外包括建立外汇行市、自主解决货币纠纷,维系国际货币秩序等职能[1]202。国家货币主权具有排他性,不容他国干涉与反对。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努力推进国家货币主权建设。其中,1935年实施的法币改革,就是其强化国家货币主权的重大举措。然而,国民政府的这一努力却受到了日本的严重挑衅与破坏。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中日之间围绕法币改革的互动,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形成了较多具有参考价值的知识积累①。然而,检视现有成果,该领域进一步研究尚有较大空间。故而,笔者尝试以国家货币主权为视角,着力探讨法币改革前后中日之间的博弈与较量,以期深化抗战前中日关系的研究。

一、国民政府货币主权建设与

日本对中国的货币侵略

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币制极为杂乱。货币制度的混乱与落后,严重影响了商品在市场上的流通,也为外货在中国的倾销提供了可乘之机,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制约。为巩固统治,维护国家货币主权,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即着手整理货币金融制度。1928年6月召开了全国经济会议,就统一“各省参差之币制”、整理“滥币”,“以巩固金融之根本”等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随后,国民政府又召开了全国财政会议,通过了改革币制的方针,并确立了“推行纸币集中主义”和“推行金汇兑本位” 两项主要任务[2]61。为贯彻落实货币金融的方针政策,国民政府建立起中央银行,并改组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国内逐步建立起了“四行二局”的国家金融体系。1933年,国民政府实施废“两”改“元”,迈出了近代中国币制改革的第一步。1934年由美国收购白银所引发的危机,给中国金融财政、经济社会等带来了严重冲击。为应对危机,国民政府最终决定实施酝酿已久的法币改革。

然而,中国强化国家货币主权的努力却受到日本的阻挠与破坏。 近代以来,日本始终对中国怀有觊觎之心,多次发动或参与对华战争。1929年的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为摆脱经济危机带来的困境,日本加紧了对中国东北的货币侵略。据相关史料记载,截至“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在中国东北的银行包括总行与支行、办事处共有66处[3]106。日本银行发行的纸币约占东北外币流通额的90%以上[4]141142,远远超过了当时中国银行钱庄的纸币数量,严重扰乱了中国金融市场。“九·一八”事变后,东北被日本占领,沦为其殖民地,日本开始全面侵占东北地区的金融领域。1932年,日本在东北设立伪满洲中央银行,该行随即兼并了东北其他银行和钱庄,成为了伪满洲国重要的金融枢纽,并被纳入日元集团。日本利用伪满中央银行发行大量伪满币,为其控制东北金融奠定了基础。

除了侵蚀东北货币以外,日本还通过挤兑银行、走私白银,破坏中国其他地区的金融秩序。1934年美国颁布购银方案后,不法商人疯狂走私白银,致使中国白银以惊人速度外流,造成了银根紧缩,加重了金融危机。在这一事件中,日本推波助澜,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据《日日新闻》报道,仅1935年1~9月,由上海向日本走私输出的白银约有144 155 000日元[2]150151。日本浪人在上海、天津大肆偷购白银和银元转运出关,再经日本本土转运到英国、美国销售,1934—1935年间每月流出数皆有600万元以上[5]274。

日本的破坏行为严重扰乱了中国货币金融秩序,破坏了中国货币主权的统一,延滞了国民政府建构国家货币主权的进程。日本不但破坏中国的货币主权,而且不容许其他国家对中国进行金融援助,企图侵略并独霸中国。这在1934年4月间日本发表的“天羽声明”中有着鲜明的体现,该项声明指出,日本在“涉及中国的国际事务中享有优先权利的主张”,“反对其他国家以单独或联合行动向中国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这种援助“如果要有的话,应当取之于日本”[6]251252。为反抗日本的货币侵略,国民政府积极展开外交,尝试向英美靠拢,借助于联合英美势力,牵制日本,同时秘密策划币制改革。

二、法币改革的策划实施与

日本对法币改革的认知

法币改革的直接动因来自于白银风潮。1934年,美国通过《购银法案》,大量购入白银,引起国际银价高涨。这给采用银本位制的中国带来巨大危害,白银以惊人速度外流,国内通货紧缩,银行信贷减少,“在上海几乎是无论出多大利息也借不到钱”[6]244。与此同时,金融危机迅速向经济社会领域蔓延,物价下降,销路跌落,工商企业纷纷倒闭。据统计,仅在上海一地,1933年全年倒闭工商业户154家,1934年倒闭510家,1935年1~10月又倒闭1 065家,比1934年增加一倍多[7]106。为防止白银继续外流,1934年10月15日,国民政府宣布征收白银出口税和平衡税,但这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白银外流的问题,反而加重了白银的走私。面对严峻的国内金融形势,国民政府开始策划币制改革方案。为防止日本人破坏以及避免国内金融动荡,法币改革方案策划过程中非常注重保密,“1935年夏天,国民党首脑聚会庐山,原则决定改革方针。从这时起到正式实施是在极端保密情况下进行的”[8]278。1935年10月,国内市场上谣言四起,传说中国币将贬值,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行纸币将停兑,金融市场出现恐慌。11月1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汪精卫被刺,人心更加不安。2日,不少人向银行提存貨要求兑现,银行面临挤兑。为安定人心,避免金融市场发生动荡,11月3日晚,国民政府财政部决定颁布《关于实施法币布告》,规定自11月4日起开始施行法币改革,放弃银本位,实行“汇兑本位”制,收缴白银,发行不兑换的纸币[9]314315。

然而,法币改革却受到日本的抵制与破坏。法币改革的消息一传出,日本各界深感震动,外务省、军部、日商在华银行、日本侨民等纷纷对中国币制改革表示强烈愤慨。改革方案发布当天,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会见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对中国没有与日本协商就实施币制改革感到愤怒,要求中国“特别慎重考虑”[10]。日本外务省随即发表声明,认为中国实施法币改革前应与日本充分协商,对中国“贸然”实行改革“实甚遗憾”;认为改革会增加中国国民的负担,使财政更加困难[11]228229。高桥藏相认为,中国的法币改革是英国对华新经济政策的表现,中国和英国的合作对日本是非常不利的;欧洲政局稳定后,英国会向东洋扩展自身的实力,这对日本在远东的地位构成了威胁 [12]76。日本中央军部认为“中国之币制改革必将完全失败,日本……不得不断然排斥;”又谓“中国事先取得英国谅解……双方必另有妥协……中国势将隶属英国资本之下”[9]227228;日本“实不能漠视”[13]86。日本陆相川岛大将公开指责法币改革“系抗日精神的表现”[13]。“驻满大使”南次郎认为,“南京政府的这一措施,显然抛弃了以往伪装的亲日态度,又回到了露骨的排日政策”[15]232。日商银行团认为,“中国币制改革前未同日本协商,事后再求日方谅解,日本银行实无能为力协助”。同时,表示“银之交易价格,固定为一先令二便士半,与海外银价相差至四成,若无其他补偿,则不能支持”,“如华方强制没收日本银行之现银,则将以违反治外法权相对抗”[8]。日本部分经济学者认为,“中国货币改革至多不出一年,即归失败”[16]352。大部分日侨也采取不合作的态度,甚至有日本侨民勾结中国莠民猖獗走私白银。

总体来看,日本各界对中国法币改革的认知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中国策划法币改革,日本情报部门事先未能查知,自认为是“外交上的一大失败”,并因此恼羞成怒。其二,中国策划币制改革没有跟日本磋商,反而跟英国“密谋”,这与其倡导的所谓“中日经济提携”计划严重背离,是中国不合作的表现,是“抗日的表现”。其三,日本认为这项改革是中國和英国经济结合的表现,日本担心“中国势将隶属英国资本之下”,从而削弱其在东亚霸权的存在。其四,对中国法币改革前景持悲观态度,认为这项改革既没有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与支持,又没有实施改革的人才与能力,改革肯定会以失败告终。其五,从经济层面考虑,日本认为中国这项改革会损害日本的利益,“允照一先令二便士半之比率交付白银,则将较诸时价值一先令十一便士,损失百分之四十”。

日本社会各界对法币改革的错误认知,源于其东亚地缘战略。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迅速崛起后,逐渐成为亚洲实力最强的国家,并很快加入了西方殖民扩张的行列,迅速成为东亚国际体系中的重要角色。20世纪初开始,日本企图逐步实施独霸中国和建立由其领导的东亚地区国际秩序。日本的崛起及其野心,打破了列强在中国的利益格局,日本与英、美等国的矛盾与摩擦日益增多。其中,与英国的关系尤为复杂。早在1902年,双方基于共同的利益,建立了英日同盟,这一同盟关系一直持续到1921年。英日同盟一直都是日本对亚洲大陆进行扩张的国际支柱,即使在美国的压力下,这一同盟宣告终止,双方也仍然保持某种亲密关系。例如,在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这件事上,英国依然采取了姑息甚至偏袒日本的立场。但是,随着日本不断扩大侵华战争,尤其是对英国在中国权益方面的侵犯,使英日两国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变化。这些变化反映在法币改革问题上,体现为英国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支持与帮助。对此,日本保持高度警惕的姿态,并对脱离银本位、与英镑汇率挂钩的法币改革,做出了强烈的反应。日本担心英国会趁此机会扩张在华势力,从而危及自身独霸中国的战略利益。日本对中国法币改革的认知,带有强烈的地缘政治色彩。

日本对中国法币改革的认知还与其建立国际秩序的总体思想有关。从19 世纪 70 年代提出“大亚细亚主义”,到20 世纪 30 年代的“东亚联盟论”,都是日本尝试建立与西方分庭抗礼的国际新秩序的体现。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谈到,日本认为“他必须为建立等级秩序而战斗——当然,这是日本领导下的秩序……他应该扶持落后的小兄弟——中国……首先把美国,然后把英国和苏联从世界那个地域排除出去”[17]20。在这一思想的支配下,日本自认为是中国的“宗主国”,与中国有着“特殊”关系。在日本看来,中国秘密策划币制改革,是中国对其倡导的国际新体系不认同的体现,是“抗日”的体现。因此,日本认为有必要以多种方式来“彻底阻止”这项改革。

三、法币改革初期中日间的

较量与博弈

日本实施了多种伎俩,力图阻挠法币改革的进程。国民政府在坚决推行法币改革的同时,灵活地运用多种方法,与之周旋、博弈,最大限度维护国家货币主权。

(一)日方的外交诘责与中方的积极沟通

南京国民政府在发布币制改革命令前后,尝试通过多种渠道向日本进行解释说明,希望能够获得日本的谅解与支持。日本对中国实施币制改革耿耿于怀,多方诘责。币制改革令颁布前,财政委员会委员吴鼎昌、陈光甫受财政部委托,把中国币制改革的意愿转述给了日本高桥财政大臣、横滨正金银行儿玉总经理。1935年11月2日,受财政部长孔祥熙委托,中国银行行长张嘉璈拜访了驻华大使有吉明,希望得到日本银行的赞助,但遭到了反对。11月4日,在法币政策颁布当天,财政部长孔祥熙与英国经济学家李滋罗斯一同前往会晤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就中国实施法币改革的相关事宜作出了解释,希望日本能够谅解并支持。有吉明对中国币制改革之前未与日充分协商、中国向英国借款之事,表示强烈不满,对中国“提出警告”[18]338,并威胁中国“要慎重考虑”。同日,中国银行张嘉璈副总经理拜访上海横滨正金银行经理矢吹,向其解释法币改革的原因,并请其转交孔祥熙致日本大藏大臣高桥及横滨正金银行总经理儿玉的电报。为安抚日本不满的情绪,11月20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长蒋介石又亲自出马,召见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向他进一步解释:“关于法币改革,虽然听取了李滋罗斯等英国方面的意见,但同时也由蒋作宾征求过高桥大藏大臣的意见……至于法币实施日期,并没有因为与英国关系密切,而在通知日本之前就通知了英国”,他希望日本能谅解,“给予援助”,“如果不与日本提携,必将毫无效果”[19]25。 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努力下,加上英国方面否认借款之事,日本方面确实也没有借款证据,只好作罢。但中国实施币制改革,打破了日本操纵、控制中国货币金融的企图,日本不甘心就此放弃,仍旧千方百计采取措施,阻挠与破坏法币改革。

(二)日商在华银行拒交白银、抵制改革,国民政府予以经济补偿、实施利益诱导

因外商银行享有法外治权,在法币改革推行的当天,驻华大使有吉明就电告若杉参事官,认为日本在华银行可以利用治外法权拒绝兑换白银;正金银行总裁也分别电告上海、青岛等各分行拒交白银。日商银行还大量收集法币,向中央、中国、交通等国家银行,换取外汇,意图破坏法币[20]80。为获得外商银行对法币改革的认同与支持,国民政府给予了他们优惠条件。中央银行与外商银行互开存款账户,中央银行付给收到的存款年息六厘,外商银行给予中央银行存款的年利只有一厘,也就是说外商银行享受五厘的存款年息优惠。至1936年初,其他所有外商银行一致同意这个优惠条件,交出所存白银,只有日商银行拒交白银,负隅顽抗。但是,由于日商银行的存银在外商银行存银中所占比例较低据1935年10月底,中央银行调查上海中外银行存银情形统计,日本的正金、台湾、朝鲜、住友、三井、三菱六家银行合计存银11 744 000元,還不到存银总额4%,在外商银行存银中也只有29%。见刘振东.财政部实行新币制后各种重要措施[J].时事月报,1936,14(1).,难以造成实质性影响。加之,世界银价起伏不定,抓住白银不放已经无利可图。在这种情况下,1937年初,国民政府财政部与日商银行达成协议,后者同意按照与其他外国银行的相同条件移交上海地区的存银,至于上海以外地区存银问题,需要“在现状许可的条件下移交”。之后,双方就移交的具体问题继续谈判,最终,于3月份达成协议,日本移交在上海6家日商银行存银,共约892万元[2]215。

(三)为抗衡法币,日本还在中国发行日钞,国民政府严加抗议

1936年初,日本政府指使在上海数家日商银行联合当地较大商店,发行了10万日币,在上海吴淞、虹口一带日商较集中区域进行流通。初发行十万日币,后又传闻增至二百万元[12]。上海日币发行后,日本人商店之货物一律改以日币标价。同时,凡日商雇用之中国人,薪资一概发日币,并迫使与日本人交易者,接受日币。影响所及,由日人居住地区吴淞路一带并流向中国各通商大埠之势[21]。日本发行日钞,除套取中国现银外,更主要的是排挤法币,破坏中国的币制改革。对于日本在上海吴淞、虹口一带发行日币之行为,上海市第一特区市面联合会、上海国货工厂联合会等团体,纷纷电请中央,请求对日提出严重抗议,以维护主权[22]351352。对此,国民政府行政院交由财政部办理,财政部与外交部共同磋商对策,令中央银行妥筹有效防止办法[23],并通告各地商店、人民一致拒用日币。上海舆论界亦提出强烈抗议。日本为避免惹起更大排斥日货事件,1936年1月13日,驻沪总领事石射之发表谈话,轻描淡写地说是出于误会,“日本在沪发行日钞甚少”[24],此后日币便逐渐消失于沪市。

(四)日本走私白银与国民政府缉私

为破坏法币改革的实施,日本在华北地区大规模走私白银,形成了关东军、日本私枭、伪冀东政府三位一体的走私状态[25]165。据统计,“自1935年8月至1936年4月之间,中国关税因此损失了2 500万元以上,尤其在1936年4月一个月,就损失800万元”,“假定每月损失以八百万元计,则每年损失将达一万万元,合税收全部几达三分之一”[26]29。日本在华北地区大量走私白银等物品,情形猖獗,危害巨大。1936年4月3日,财政部长孔祥熙召见津海关监督林世则,听取其对华北走私及缉私的详细报告。随后,孔祥熙向行政院长蒋介石汇报,并提交外交部要求查办。12日,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召集关务署长郑莱、总税务司梅乐和、津秦两关监督林世则、奚定谟等举行谈话会,缜密商讨缉私办法[27]。随着日本走私情形猖獗,外交部向日本提出了严重抗议。15日,财政部长孔祥熙电令各省市政府要通力协助缉私。17日,天津海关召开会议,遵循财政部命令,冀省府津市府及路局一致表示极力协助执行。23日,天津海关查获了朝鲜人携带的大量现银,约有银块90锭,现洋千余元[28]。事后查明,此次白银走私系受日本指使。为加大缉私力度,打击日本走私行为,财政部改订奖励缉私人员等办法,办法规定“给予眼线人原有四成的基础上加一成,对举报人奖款五成,对军警缉获或帮助执行者奖款一成等”[29]。与此同时,孔祥熙还从私人层面与日本驻华武官就走私问题进行交涉据《孔祥熙传》(香港现代出版公司印行1970年版)记载,孔祥熙获知,日本驻华武官矶谷廉介和喜多诚一少将是走私的主要策划者后,曾先后将他们请到家中和他们交谈。孔说:“你们日本人,天天喊和我们同文同种,共存共荣,满口兴亚政策,但你们这种破坏我国关税和捣乱中国金融的办法,完全是损人利己的行为,如果中国倒霉了,你们日本人还说什么共存共荣呢?”。

(五)日本加速推进华北自治,国民政府坚决抗议

华北是日本实施其大陆政策的重要区域。国民政府曾竭力设法把华北白银南运,并分别给华北外商银行颁发了存银南运的护照,此举遭到日本的阻扰。为竭力阻止法币在华北的推行,日本采取了禁止白银南运、策划华北自主币制等措施。日本认为“现银集中上海,华北紧急将陷于死灭之故”[12]75,因此,白银应“就地保管”,禁止南运。为此,他们向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宋哲元施加压力,下令禁止白银南运。“在日本威逼利诱之下,华北外商银行存银南运受到严重阻碍,津埠汇丰、麦加利、花旗、中法工商、德华、华比、华义等银行,现存白银共计四百七十二万余元,本拟运往上海,掉换中国法币,并领有财政部护照在案。惟天津海关不准放行,致迄今未能起运”[2]217。无奈之下,国民政府在平津、济南、青岛等地设立法币管理委员会分会,管理现银。通过不断交涉,1936年5月,南京政府与华北的外商银行达成协议,按另加5%溢价的优待办法,通过河北省银行将白银移交给中央银行[19]26。

为了消除法币改革在华北地区的影响,1935年11月14 日,日本出台了《华北金融紧急防止措置要项》,规定“严禁法币在华北地区流通,在华北各省市设置金融顾问,各税务机关停止向南京政府送款等”。与此同时,日本还利用南京国民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拉拢宋哲元、阎锡山、韩复榘等地方势力,力阻法币改革在当地推行,加速推进华北五省自治。1935年11月25日,日本在河北通县成立了“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任命殷汝耕为委员长。该委员会明令在其区域内一律不得接受法币。1936年春,日本在天津成立“冀东银行”,不断发行冀东纸币,干扰法币在冀东地区的流通,破坏华北的金融秩序。

为稳定华北局势,蒋介石和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动。1935年11月20日,蒋介石公开反对日本“华北自治”的要求,并表示将“任命官员坐镇北平,代表政府办理一切”。为此,蒋介石劝说“阎锡山要慎重”[30]49,鼓励宋哲元“仍以百折不挠的精神与其不卑不亢相周旋”[28]711,派人与韩复榘进行密切接触,防止他们与日本私自达成协议。同时,蒋介石一方面安排驻日大使馆与日方展开谈判,另一方面部署部队准备用武力讨伐“自治”行为。日本冀东自治行为严重刺激了国民政府,国民政府把殷汝耕定为国贼,将其逮捕,并派何应钦北上,担任行政院驻北平办事处长官,处理华北问题。

四、国家货币主权视角下

中日博弈分析

法币改革是国民政府强化货币主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利益实施的重大举措,法币改革具有毫无置疑的正当性。日本对法币改革的阻挠与破坏,目的就是妄图操纵、控制中国的货币金融体系,破坏中国的货币主权独立,实现其对中国的金融侵略。因此,中日两国之间围绕法币改革的博弈与较量,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关于国家货币主权与所谓“宗主权”之间的较量。

从博弈论的视角来看,围绕法币改革,中日两国初期的较量,是作为法币改革实施者的南京国民政府与改革破坏者的日本进行的博弈过程。法币改革前,在中国金融货币领域,国民政府、日本与英美三方大致维系了一个均势局面,但这种均势又极其脆弱。南京国民政府为维系自身统治、致力于现代民族国家建设,需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货币主权,收回之前被包括日本在内的列强侵占的权利;日本自认为对中国具有所谓“宗主权”,企图进一步侵略中国,侵占中国的货币主权;在对待中国货币主权方面,英美两国本身具有矛盾,但在共同牵制日本方面又有着共同利益,寄望于主导国民政府的法币改革,能够抵抗日本扩张势力。法币改革的实施打破了这种脆弱的均势。为获得新的博弈均衡点,各方都在调整自己的策略。从日本方面来看,由于法币改革酝酿过程对日本严格保密,使其获取的法币改革信息不完全,只能依据自身的主观评价建构一个认知框架。这使其对法币改革作出了负面评价,并低估了国民政府的金融治理能力,错判世界货币发展趋势及法币改革前景。随后,日本采取了外交恫吓、偷运白银、发行伪币等一系列手段,试图竭力阻挠与破坏中国法币改革的进程。南京国民政府在英美两国有限度的支持下,针对日本的阻挠与破坏,沉静应对,见招拆招,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货币主权,并最终在这场博弈中取得胜利。不甘心落败的日本,加紧了推行“华北五省自治”的步伐,中日矛盾进一步加深,新一轮博弈随即展开。

南京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改革完全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行为,按照国际法,日本无权干涉,更无权阻挠和破坏。正如国民政府美籍财政顾问杨格所言,“这明明白白是中国的内政,是中国主权范围之内的事”[5]276,面对日本的政治、经济、外交等多重压力,国民政府有效地利用了有利的国际形势,敏锐捕捉到了英美日等列强在远东国际争霸格局中的微妙变化,并依据形势的演化制定了有效的外交策略,依靠英美(尤其是英國)抗衡日本,坚定地推行法币改革,体现了维护国家利益的决心与意志。在对日交涉中,国民政府既坚持原则性,又做出适当的让步,从而有效地应对了日本的敌视与破坏,体现出其在复杂国内外背景下掌控金融改革方向的能力。事实上,连日本都认为,“值此前未有的变革时期,(法币改革,笔者注)却能如此安定,实值得令人注意”[31]31,并自认为抵制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是“无效地”。

国民政府对日交涉中能够取得成功,根本原因在于其实力的增强。金融治理方面,四行二局的设立,废“两”改“元”政策的实施,使其逐步建立起较强的金融控制体系,金融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法币改革是国民政府应对白银危机的措施之一,体现了币制现代化的价值取向,顺应了世界币制演化的历史潮流,得到了国内社会各阶层的认同与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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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沪日商流通日币事 财外两部磋商应付——政院秘书处函复沪市商会[N].中央日报,1936-01-20(2).

[24]日侨使用日币流通渐广[J].银行周报,1936,20(2).

[25]张连红.整合与互动:民国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研究(1927-1937)[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6]日人操纵下之华北走私问题(1936年5月) [J].民国档案,1987(4).

[27]孔部长召在沪要员缜密商讨缉私办法[N].中央日报,1936-04-13(4).

[28]津海关员努力缉私[N].中央日报,1936-05-29(2).

[29]财部奖励缉私人员[N].中央日报,1936-06-03(4).

[30]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第一卷)第一分册[G].田琪之,译.北京:中华书局,1979.

[31]姚会元.“法币”及其在抗战中的历史作用[J].中国钱币,1997(3).

[责任编辑 孙 丽]

Abstract: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of Nanjing made efforts to promote the currency reform and maintain the national monetary sovereignty since its establishment. However, this reform was destroyed by Japan.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impact of the economic crisis, Japan hastened its financial aggression against southeastern China in 1930s and undermined Chinas monetary sovereignty. The silver wave, which has been caused by US, affected Chinas economy and society. In response to the financial crisis,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decided to implement the reform of legal currency. For reasons of strategy security, the reform scheme was extremely confidential to Japan. All social circles of Japan were indignant with the reform of legal currency, and thought it as an “antiJapan” movement. Therefore, Japan blocked and destroyed the reform with diplomatic threats, economic damage and political interference. On the one hand,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adhered to the principles and promote reform as well as made the cautious response to it. In fact, the ChinaJapan game and contest before and after the reform of legal currency was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Chinas national monetary sovereignty and Japans socalled “suzerainty”. Japan underestimated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capacity of the Kuomintang, misjudged the developing trend of the world currency, and failed finally in the "currency war".

Key words: national monetary sovereignty; legal currency reform; ChinaJapan game; financial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