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引航员培训与考证体系研究

2017-09-03 10:12赵健李伟马会赵春阳宁君
航海教育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引航员口试笔试

赵健,李伟,马会,赵春阳,宁君

(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新加坡引航员培训与考证体系研究

赵健*,李伟,马会,赵春阳,宁君

(大连海事大学 航海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6)

介绍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对不同级别引航员培训的内容与要求,研究引航员从实习到晋升为高级引航员不同阶段的培训过程和考试体系,结合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加坡引航员培训与考证体系做系统阐述。

新加坡;引航员;培训与考证体系;航海教育

新加坡地处全球航运要道,是一个因港而生、因港而兴的国家,因此航运业的发展对新加坡整个国家的经济至关重要。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船舶或途径新加坡海峡,或靠离新加坡各个港口,或在新加坡锚地起抛锚。由于新加坡航道水文信息复杂、来往船舶通航密度大、船舶类型多种多样以及船舶吨位与运输货物种类各异等特点,新加坡引航员的工作对整个新加坡区域通航与引航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MPA, Maritime and Port Authority of Singapore)为引航员量身定做的培训与考证体系,也是确保经培训后的持证引航员能肩负起世界上最繁忙引航水域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工作。

新加坡引航站目前雇佣288名引航员,其中A1级引航员133名,A2级引航员21名,A3级引航员22名,B级引航员41名,C级引航员49名,见习引航员22名(截至2016年10月1日)。[1]所有持证引航员全年总共完成约180 000次引航任务,每个引航员人均每年完成700次引航任务。由此可见,新加坡引航员引航工作任务之重及引航安全要求之高。因此,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培训体系是确保新加坡引航员胜任此类强度高、责任重的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新加坡引航员培训课程内容

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作为新加坡海事与港口领域官方主管机关,由其授权颁发引航适任证资格的申请人将会成为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法(第170A)下的引航员。引航许可和升级方案(PLUS, Pilotage Licensing and Upgrading Scheme)对需要许可并升级的授权引航员提出培训条件和要求。由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特许的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PSP, Pilotage Service Provider)为实习生提供培训,使引航员能够掌握本地通航水域的引航要领和船舶操纵技能,使引航员能够提供安全、专业和高效的引航服务。

当申请人符合由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设定的最低入职资格并由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接受时,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需要为实习生提供至少6个月的培训,其授课内容如表1所示。

新加坡引航员的理论培训课程内容基本涵盖了所有与船舶操纵、航道水文信息、电子助航设备、应急反应以及海事通信等方面相关的内容。授课教师分别为引航站高级引航员、海事院校教师、港务船长以及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等。学员除了完成理论培训课程以外,还需要参加并完成模拟器操作练习和实船操纵练习等培训环节,才能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引航员适任证考试。新加坡引航员适任证考试包括笔试、模拟器测试、实船操作测试以及口试等四个环节,具体考试程序与要求将在下文详细阐述。

表1 新加坡引航员培训授课内容

来源: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和新加坡引航站

二、新加坡引航员考证体系

根据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加坡引航员适任证书分为5个级别,分别是C级、B级、A3级、A2级和A1级。实习生的最低入职资格需要其持有有效的三副或三副以上适任证。此外,申请人需要完成一个由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批准的对引航工作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由新加坡海运学院或ST教育培训中心进行指导。对于曾经服务于新加坡海军的申请人,必须拥有至少4年的海军舰队实际操船的工作经验,并且最近的在海军舰船上任职时间不能超过5年。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完成针对海军退役人员成为引航员的专门培训课程。

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后,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将会进行笔试。申请人应该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由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统一安排的笔试。只有参加C级、B级和A3级引航员适任证考试有笔试,升级A2和A1级别证书时不需要笔试,只需模拟器测试、实船操纵测试和口试。笔试成绩分数分配见表2、表3。

表2 C级引航适任证笔试分数分布

表3 B级和A1级引航适任证笔试分数分布

来源:新加坡海事与港口局“引航员培训计划”

在申请的过程中,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还需提交实习生的合格材料,完成任务安排计划表,以及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医疗和视力测试证明。获取C级、B级和A3级考证的最低理论笔试测试及格分数为80分。当实习生已经通过引航笔试,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应当在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的航海模拟器中心(ISC, Integrate Simulation Center)为引航员进行全方位任务的船舶操纵评估(FMSS, Full Mission Shiphandling Simulation)。

当实习生已经通过全方位任务的船舶操纵评估后,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将会对其在实船操船表现进行评估。在实操评估过程中,实习生全程测试过程由考核员陪同,考核员必须拥有A1级引航员证书。实船操作评估顺利完成后,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将会对实习生进行由引航委员会安排考官参加的实操和口语测试[2]。在实习生满足引航委员会的要求后,引航委员会将为其颁发相应的考证。获得C级考证后,引航员如果想获得下一个级别的引航员证书,必须完成如表3所列的工作时间要求。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是需要监测培训的进展和引航员的资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也应进行初步评估,以确保引航员在测试之前已经做好升级的准备。新加坡引航站和引航员培训服务机构会对每一个引航员一直重复这个培训与考证过程直到引航员达到A1级水平。不同级别引航员升级考证的所需时间见表4。

表4 不同级别引航员升级考证的所需时间(月)

注:第一个引航员证书申请测试的有效期是4或6个月

文献来源:新加坡海事与港口局“引航员培训计划”

学员顺利通过模拟器测试后,需要进行实船实操评估,不同级别引航员的实操评估内容也不同,如下所示。

•具有C级、B级和A3级证书引航员的实操评估考试内容

在完成适当的航行计划、笔试、全方位任务的船舶操纵评估(用于评估的船舶模型将根据所申请证书的限制决定),实操评估将在适当吨位的船舶上进行。

•具有“A2”级证书引航员的实操评估考试内容

实操评估将由以下部分组成:一艘集装箱船在岌巴码头航行;一艘货船向日本航行或一艘集装箱船向PPT航行;一艘巨型油轮向Shell SBM航行;一艘超大型油轮向固定的超大型油轮码头航行。

口试(Oral exam)是新加坡引航员考试中最后一个考试项目,也是最难通过的考试项目。通常由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和引航委员会统一安排,为每个申请口试学员安排5~8名考官。这些考官至少有一名来自港务船长,一名来自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的负责人,其余人员来自新加坡引航站高级引航员。口试中,各个考官会针对相应级别引航员的考生提出很多与其业务能力、操船能力和引航手册相关的问题,直到每个考官对考生的回答都满意,该考生才可以通过口试。若考试期间,任何一个考官觉得考生的回答不能认为已经具备考取该级别引航员的能力,则该考生将会被视为口试不通过。考生需要再准备一段时间,然后重新申请口试,直到考试通过。[3]

三、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与引航员考试相关的法规

根据1996年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法案第10部分,新加坡引航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工作职责如下。

(1)引航委员会须由以下成员组成:港务船长(port master),须为委员会主席;另外还需4名以上人员,且其中3人必须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级引航员。

(2)引航委员会中任意一名成员须任职不超过3年,除非委员会对其任命做出具体说明才有资格连任。

(3)委员会每次会议法定人数为3名成员。

(4)引航委员会主席须主持所有会议。

(5)如果主席有一次会议缺席或是缺席该会议的任何部分,引航委员会出席人员须推选、承担其职责。

(6)考虑到投票的公平,引航委员会会议主席或主持会议的成员须进行投票、二次投票或者决定性一票。

关于引航员考试的相关法律要求:

(1)引航委员会须代表主管机关,按已发证引航员的标准来检验应试者,检查其健康状况和能力,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其他委员会觉得适宜的内容,表现合格者方可授予证书。

(2)无论何时,引航委员会认为现实情况有变,或是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有必要对引航员的知识、效率或身体健康情况进行进一步检测,任何合格的引航员须参与检测,且应首先将已颁发的证书交由委员会退回或撤销。

(3)由于参与上述第(2)点检测导致证书被撤销的人员不可继续作为持证引航员工作。

新加坡海事与港口管理局针对引航员的培训与考试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从立法角度保证了培训和考试体系的执行与开展。新加坡引航委员会作为指导引航全面工作的主要决策者,监督并保证新加坡引航员培训与考试的公正公平性,也确保经培训后的引航员具备相应级别的适任引航能力。

四、结语

近几年,由于新加坡本地人学习航海技术专业的人数逐年递减,新加坡引航站在很多其他国家招募航海技术专业人员到新加坡做引航员工作。新加坡引航员工作的稳定性与高收入也确实吸引了各国的航海技术人才到新加坡参加引航员的面试。目前在新加坡引航站,也有很多来自中国的航海技术专业人员,有些人已经成为A1级别引航员。因此,了解和学习新加坡引航员培训与考证体系,不仅可以让国内想到新加坡引航站工作的人提前了解和熟悉培训和考证的体系,也为我国的引航员培训与考证工作提供借鉴,从中汲取有益的做法,如增加口试环节,以进一步加强和考核引航员的能力。在我国,从事引航员工作的人员数量很多,培训与考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也是促进引航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确保引航工作安全高效的重要环节。因此,通过比对国外不同的引航员培训与考证体系,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引航员培训和考证体系。

[1] Maritime and Port Authority of Singapore. Training Program [R]. Singapore: Maritime and Port Authority of Singapore,2014.

[2]鲍君忠. 菲律宾、新加坡海员培养模式的借鉴与启示 [J].航海教育研究,2010 (4):37-40.

[3]赵健.新加坡航海教育及船员培训体系考察与借鉴[J].航海教育研究,2009 (2):41-44.

2016-11-09 基金项目:深圳港引航站纵向项目“建设‘国际水准、国内领先’引航机构思路、策略及措施研究”(80816018);大连海事大学教改项目“国内外航海技术专业培养模式的比较研究”(0039011505)

赵健(1980-),男,讲师,主要从事航海教育、航海技术与海事管理研究。

G649.21

A①

1006-8724(2017)02-0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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