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族与宗教

2017-12-14 01:10四川陆正军
教学考试(高考政治) 2017年4期
关键词:自治权信教民族区域

四川 陆正军

我国的民族与宗教

四川 陆正军

【知识建构】

【疑难突破】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民族状况:中华民族是定居在中国土地上所有民族(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的总称。

(2)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特点 ①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②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建立原因①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铲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根源;②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③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民族精神代代传承;④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有法律保障巩固措施①国家角度: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新型民族关系提供制度保障;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法律保障。②公民角度:十分珍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前提 国家统一领导范围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内容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或自治旗)设立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使自治权。(注意: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自治机关不包括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地位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概念 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内容 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

(3)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区别

民族区域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制度不同 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区域不同 少数民族聚居区 港澳台地区区 别权力不同 范围、内容广泛的自治权 高度自治权目的不同 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联 系 都是中央政府管辖下的地方行政区域,是国家不可分割的部分;都享有比一般行政区域更多的权力

4.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因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关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保证。

(2)我国处理民族关系坚持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3)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调动了民族地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制定和完善了有关法律,为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5)中央政府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发达地区支持和援助民族地区,与民族地区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推动共同繁荣。

(6)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5.我国的宗教政策

(1)我国宗教政策的内容

政策 内容应注意的问题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但这并非鼓励公民信教;宗教不能干预国家行政、教育和司法等;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不能信教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是限制宗教自由,其目的在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活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并不阻碍宗教界开展正常的对外交往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人士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通过对宗教进行引导,限制其消极作用,发挥其积极作用,并不是说宗教已经不存在消极作用了

(2)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原因

宗教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发展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加强广大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上来。

(3)弘扬科学精神

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青少年要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正确理解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与国家的关系

(1)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民族组成的。每个民族一般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民族、宗教和国家政治生活密切相关,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有利于国家政权的巩固与发展。

(2)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多种宗教并行流传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全民族信教。在我国,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解决民族问题,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

【备考通鉴】

□考情回顾

从试题立意来看,涉及本专题的高考试题常常结合民族地区的重大节日、中央的方针政策或重大举措,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重点考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因,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从试题类型来看,选择题多以体现类和原因类为主,重点考查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我国宗教政策的内容等,非选择题大多以民族地区发展的具体事例或数据为背景,考查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以及处理民族问题的措施。

□命题预测

2018年涉及本专题的高考题仍然以选择题为主,试题将主要结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援藏和援疆工作、新疆和西藏等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党和政府的一些重要会议和重大方针政策、民族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等为背景材料,重点考查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及意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知识。

□真题借鉴

[高考真题](2016·全国新课标卷Ⅰ·18)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我国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民族语言和汉语双语法官的培养。例如,截至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师资库和5个培训基地;西藏自治区有兼通藏汉双语的法官799名,约占全国总数的62%。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汉双语法官有利于( )

①民族地区各级法院变通执行国家法律 ②保障民族地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诉讼权利 ③民族地区各民族的相互沟通和团结 ④确定民族语言作为民族自治机关公务语言的地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思路分析]培养民汉双语法官,有利于克服语言障碍,保障民族地区公民通过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基本权利,②正确;培养双语法官,有利于以双语为桥梁,促进不同民族之间沟通交流,化解矛盾,维护民族团结,③正确;法院不是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具有变通执行权,①错误;民族语言是否作为自治机关公务语言,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不是由上述举措确定的,④错误。本题答案应选C。

[思维阻点]一是基本观点和原理掌握不准确,出现知识性偏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国家法律不容变通执行;二是审题不清,不能根据题干内容,正确理解题干与备选观点之间的关系,“为民族地区培养民汉双语法官”并不会改变民族语言在自治机关公务活动中的地位。

[规律方法]高考试题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的考查,备选观点一般是教材语言或围绕教材知识进行的适当变通,这启示考生一要真正理解教材知识,能够运用教材理论分析备选观点,并能准确分辨备选观点本身的正误;二要根据题干的关键信息准确把握题干的规定性,并将备选观点转化为教材语言,进而分析备选项是否符合题意。

四川省乐至县吴仲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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