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的思考

2018-01-15 17:46台本
柴达木开发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德治依法治国法治

台本

“法治安天下,德治润民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并把其作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足以说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法治和德治的有机结合,并将其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石和出发点。

法治与德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在法治与德治建设中,不同地域存在不同问题,对于正在加快法治与德治建设步伐的青海更是如此,如何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公民素质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近年来,青海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的治国理政决策。各地通过开展普法教育、法治宣传、开办道德讲堂等不同形式,持续加强不同人群的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如,青海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人员“五进”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农村(牧区)、学校、社区等,采取法治讲座、参观展板、课堂互动等形式,对不同人群开展与其生活、工作、学习联系紧密地法治宣传,不断拓宽法律宣传渠道。街道社区以争创“五星级文明户”为抓手,注重辖区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教育,杜绝老人倒地扶与不扶、中国式过马路、攀比奢靡、男尊女卑、目无尊长等社会丑恶现象。但青海自身地处偏远,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使得法律知识的宣传困难重重,法律知识得不到普及,也为司法部门的建设和安排增加了一定难度。公民整体素质与发达地区公民整体素质还存在一定差距,生活条件艰苦,文化水平较低、法治意识淡薄,人治思想还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甚至许多人民群众还习惯于某个人说了算的政治格局,个别地方把宗教约束作为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的主要準则,当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时,不能通过法律渠道正确表达诉求,对犯罪行为浑然不知、忍气吞声、聚众闹事、以暴制暴等问题依然存在。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模式,仅仅是走向法治的起点,真正步入法治的轨道还要做更大更多的努力。

二、法治体系有待完善,公民道德教育有待跟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新时期建设需要,我国立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但很多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许多法律、法规制定的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化,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在法律体系中,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在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近年来,青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自治条例,为地区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基础。如,青海省海西州针对当地偷采和非法盗挖野生黑枸杞现象日益严重,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出台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偷采和非法盗挖野生黑枸杞者处罚方式及力度,有效遏制了此类违法行为,为海西生态保护建起了一道有效屏障。但由于偷采和非法盗挖野生黑枸杞者,绝大多数为本地农牧民,文化水平不高,法治意识淡薄,加之对偷采和非法盗挖野生黑枸杞行为缺乏有效的法治宣传和道德教育,导致个别人员仍无视生态环境被破坏的后果和需要背负的道德谴责,抱着侥幸心理,以海西面临的生态损失换取自己既得的微小利益。

三、法治宣传队伍薄弱,职业道德教育有待加强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法治宣传的主力军,自身法律水平尤为重要。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拓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面,青海各地以“两学一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等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普法教育、开办道德讲堂等有效措施,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普及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法制意识,大力弘扬中华美德。广大干部职工守法意识、维权意识和社会公德明显提升,法制宣传队伍力量不断壮大。但由于受地域因素、整体文化水平、从事行业不同等多方面影响,除专业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能够较为全面掌握法律知识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只是了解和掌握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和与其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其他法律知识也只是略知一二,作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实施者和宣传者,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宣传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十分重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派员赴发达地区学习兄弟单位或知名院校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增强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从而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遗憾的是与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却少得可怜,个别单位甚至连一次正规的法律知识讲座都没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国家工作人员腐败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一批“老虎”“苍蝇”相继落马,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但个别公职人员由于法律素养不够,职业道德缺失,本着钱没有装到自己口袋里就不算腐败的心态,对国家赋予的权利不重视、不慎重,随意拍板决定,错误决定造成国家不可挽回的损失,给人民群众留下无法愈合的创伤。如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文体活动中心楼层坍塌事故,导致施工人员被埋和受伤。相关部门负责人被检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如果相关监管部门多一份对法律的敬畏、多一份职业道德、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慎重,也许事故就不会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就会多一份保障。endprint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和道德的共同作用,对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我们要正视短板、克服困难、强化措施,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

(一)全面提高公民综合素质

针对我省尚有为数不少的社会民众法治意识不强、法治信仰不坚定和法治技能低下的现状,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既是当务之急,又是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首先,要加强对我省公民文化素养的整体提升。充分发挥乡村学校阵地作用,整合教育力量,利用农闲时间开展村民文化知识教育,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同时积极开展道德教育,使农牧民在提高文化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强道德修养和自律意识。其次,通过法律“七进”和“12·4宣传日”等活动,克服我省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的实际困难,下乡入村,深入农牧民家中,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民众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民众知法、懂法、守法、信法,让民众逐步掌握运用法律的基本技能。再次,不断提高法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合理区分宣讲对象、善于把握群众所需,让群众在简单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中主动接受法律知识。司法部门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各个环节,强化民众遵纪守法的意识,坚定群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不断完善地方法规建设

紧密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加强地方立法,通过开展实地调研、重要法规草案登报征求意见、举行地方立法听证会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使地方立法过程成为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努力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全面加强法律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与青海大学对口支援有利條件,不断加强我省法学教育工作,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法学理论人才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建立适宜法律职业兴起的社会机制,促进法律人才多行业、深层次发展,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进程快速健康发展。

(四)努力提升全民道德修养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培养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激励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继续加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引路、弘扬青海精神,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规范,着力解决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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