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语境下政治安全理念创新的伦理意旨

2018-01-24 02:29高振岗
唐都学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伦理理念国家

高振岗,雷 岩

(西安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054)

任何一个国家既有维护领土完整、主权不受侵犯的权利,也有保持国内政治稳定和可控、维护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构成政治安全的主要内容。对政治安全,人们站的角度不同、阶级立场不同,理解就会有别。任何一种理解或解释都有一定意义上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既源自对国家政治安全内涵丰富性和外延宽广性的不同认知,又出于对政治安全状况以及由此导致的别样生存境遇的差异化判断。政治安全需要伦理浸润,因此,从政治伦理维度切入深刻理解国家政治安全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既是带有工具理性色彩的实践探索,更是具有价值理性意义的理念指引。

一、政治安全的伦理属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理解,政治和伦理同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二者都建立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双方可以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刚柔相济,构成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两个重要方面。政治安全可以为伦理生长提供可能空间,伦理恰当又可以反过来润滑各种政治关系,促进一个国家的政治安全。一般来讲,一个国家政治处于安全状态,人们安居乐业,经济、社会也会处于良性运转轨道,“仓廪实而知礼节”,就会创设出较为理想的伦理生长环境以及和谐融洽的社会伦理关系;同样,伦理浸润亦可成为缓解社会紧张关系的润滑剂,通过德性自塑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增强国家政治安全度。

(一)政治安全之要义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居于首要位置。现实主义者以权力为轴心构建了传统安全观,理想主义者则将安全视为和平的当然结果,新自由主义者基于安全格局的最新演化提出非传统安全观,建构主义者从文化之于安全的重要性上诠释了自己的文化安全观,他们都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方式阐释了对国家安全的理解。国际安全研究领域代表性人物巴瑞·布赞和琳娜·汉森从“安全”概念出发,梳理了20世纪40年代以来国际安全研究的发展趋势,认为不同的安全理论之间具有通约性。巴瑞·布赞将安全概念做了纵向和横向延伸,并进一步强化了不同安全领域之间的相互依存度,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所有安全事务都属于政治范畴……所有的安全都是政治性的”[1],从而大大拓展了国家政治安全的视域。国家政治安全可以从主权、政权、制度、意识形态等方面去认识,也可以从综合的角度去理解,可以从狭义的方面去思考,也可以从广义的角度去分析。狭义的政治安全主要指的是没有“外患”,即只要一个国家主权、领土没有受到现实威胁,国家政治安全就是有保障的,因此,狭义的国家政治安全是指国家主权、领土、政权没有受到威胁而保持的一种状态。“广义的政治安全是指国家政治体系的安全状态,它包括构成国家政治体系的国家主权、国家政权、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执政党地位、政治秩序等要素。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是否处于安全状态,通常可以从国家主权独立、国家政权稳定、政治意识形态广纳、政治制度恰适、执政党地位巩固、政治秩序良好等方面来衡量。”[2]因此,广义的政治安全指的是既没有“外患”之扰,也没有“内忧”之困。

(二)多重伦理关系视域下的政治安全

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看,资源匮乏,积贫积弱可能导致国内动荡,危及国家政治安全,相反,资源富裕也有可能引起他国的觊觎,同样招来政治不安全。此时,如果缺少伦理的干预,道德的谴责,国际法的维护,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会演变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如果进一步深入研究会发现,国际法的制定本身也有一个“法”之外的“理”的评判问题,亦即国际法本身是否具有伦理正当性。事实上,很难有所谓的“价值中立”,游戏规则的制定者本身就是游戏的参与者,因此,亦有一个“法”与“理”之间矛盾和冲突的地方。

从伦理角度审视,任何一个国家捍卫自己主权、领土完整性,维护本国政治安全的行为都具有伦理正当性;相反,任何一个国家,侵略他国都具有非正义性,因此带来的战火纷飞、生灵涂炭都是一种非人道主义行径。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一些国家干涉别国内政都会寻求道义支撑,他们会披上“拯救者”的外衣,以救他国人民于水火为自己进行伦理辩护,这就会牵扯到第二层伦理关系,即国家与公民的伦理关系问题。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之于政治安全,中国古人用“舟”与“水”的关系来形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通常情况下,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可以用“公心”来评判,一个政党或政府如果能做到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保持一颗公正之心,国家与公民处于一种共生共荣的良性状态,那么,政治安全就具有坚实的道义基础。也有少数这样的情况,一个国家做得未必公正,但在宗教、文化、习俗的维系下,公民对现状认同并愿意接受,国家政治整体较为安全。而此时,来自外部力量的干涉就构成该国政治安全的最大危险。

从伦理的维度观之,人类政治文明演进的历史,就是各政治主体在国家的制度框架内,在保证政治安全的前提下,在复杂的政治关系场域中包容性生长的过程。“现代社会在利益博弈、政治主体性建构的过程中也必然与政治分歧、利益冲突相伴生,但是与传统社会所不同的是,各政治主体可以通过相互包容与妥协,找寻到利益的契合点,最终达成政治共识,使政治主体性在包容中生长。”[3]

(三)政治安全:伦理解释视角的历史缘起及现实映现

尽管“国家政治安全”一词出现较晚,但一个国家维护领土完整性、国内政治稳定性和可控性的诉求几乎与国家的出现相伴相生。在西方,无论是国家起源问题上的“君权神授”说,还是黑格尔的“道德外化”论,都看到了伦理道德在维护政治安全中所起的作用。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认为,国家是上帝创造的,国王的权力也来自上帝,所以除上帝外,君主不对任何人负责,而上帝是全知全能、正义、道德的化身,因此,国王的权力来源具有伦理正当性和无可质疑性。在黑格尔看来,任何事物都是由客观精神的某种特定部分即概念为其实体,并经过这一实体的外化、现实化即定在而成,法是自由意志的外在定在,道德是自由意志的内在定在。自由意志通过外在转化,成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代名词,国家是借助于最高组织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它直接存在于风俗习惯即整体的社会意识中,而间接地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中。国家是自由的最高权利,而充当一名国家成员,是单个自由人的最高义务。个人只有在国家之中,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保证国家政治稳定运行是个人的伦理义务,并最终使个人消融于国家之中。在资本主义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自由、平等、博爱等伦理意味十足的词语成为他们与国王贵族叫板的利器。当代,麦金泰尔、罗尔斯等人也从道德、正义的角度强调了伦理在捍卫政治安全中的作用。

在中国,《尚书·召诰》中即有“有夏服(受)天命”的记载。殷商奴隶主贵族创造了一种“至上神”的观念,称之为“帝”,认为“帝”乃上天和人间的最高主宰,构成了商王朝的宗祖神,因此,老百姓应该服从商王的统治。西周时用“天”代替了“帝”,周王被赋予了“天子”的称谓。到了汉代,“天命”思想有了系统的发展,董仲舒提出了“天意”“天志”的概念,并提出了“天人相与”理论,发展了《尚书·洪范》的“天人感应”思想。这一理论在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至于后来历代帝王抑或农民起义领袖,无不假托天命,以“奉天承运”或者“替天行道”之名义,为自己的政治行为披上合法性外衣。中国影响最为深远的儒家思想,更是将“内圣”作为“外王”的先决伦理条件,强调“德治”“爱民”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润滑各种政治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中,对传统“德治”思想进行了创造性转化,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充分认识到伦理在维护政治安全中的积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也恰是此意。在公报中提及的“良法”“善治”“立法为民”“司法公正”等词语闪烁着伦理的光芒,体现了法律的制定、运行、宗旨与目的、实施各环节所包含着的伦理精神。由此可见,依法治国是保证政治安全的重要举措,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良德”又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在维护政治安全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语境下政治安全理念创新及其伦理意蕴

当前,中国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渴望和平的伦理价值目标出发,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人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安全新理念,这些理念的提出,表征着人类社会的一种共同期盼,符合全球化时代人类发展的共同利益,一方面可以引导世界上其他国家客观、理性地认识中国“和平崛起”的既成事实,另一方面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一种价值指向,必将赢得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认同。

(一)政治安全理念创新:缘起于中国古老的以人类命运为观照的变通思维

政治安全理念本质上属于一种集体意识、国家意识,它由国家政治安全的现实存在状况所决定,当国家政治安全存在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的时候,客观上要求对国家政治安全理念做出适时调整。

当前,政治安全现实存在状况发生了如下变化:第一,政治安全已超出了本国的范围。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家政治安全主要是一国内部的事情。只要一个国家内部政局稳定,具有合理的国家权力结构形式,保持有序的政治运行方式,国内各种政治关系和谐融洽,就可以视为政治上是安全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政治安全不再那么简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第二,政治安全与其他安全的联系进一步紧密。政治安全与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等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之间互联互动、互促互补,具有跨界性和连带性的特点。某一个领域某一种形式安全威胁的爆发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安全问题都不仅仅是某一领域的问题,对任何一种安全因素和安全领域的忽视都可能连带性导致其他领域安全受到挑战和威胁。第三,政治安全的民意诉求进一步增强,政治安全的可持续性、属人性特征进一步凸显。不管是国家政治安全还是国家哪一种形态的安全受到威胁,除了国家整体性受到重创外,最终都是以个体生命、身体、财产、人格尊严的伤害为代价呈现出来。近年来,地区冲突频繁发生、一些国家国内政局动荡不宁、恐怖主义事件时有发生,在此形势下,民众对国家、执政党、政府提出了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高的伦理要求。

中国是一个变通能力、变通思维极强的民族,这种能力成为维系中华文明永不衰落、中国社会永葆鲜活的重要力量。尽管在过去长期的封建专制制度框架内,这种变通能力受到压制,但它依然在夹缝中生长而没有消失。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消除了妨碍变通的制度性障碍,将改革创新提升为新时期的一种重要精神气象和风貌,从另一侧面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变通能力。当前,在全球化背景下,在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发生深刻调整、各个国家政治安全现实存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适应新形势,率先提出国家政治安全新理念,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一个正在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气度和风范。

(二)政治安全理念重塑:体现出一种人类共有的人性关爱的伦理情怀

安全现存状况的变化,客观上要求国家政治安全理念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中国在国际安全格局发生变化、国内安全形势错综复杂的新的历史条件下,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渴望和平的伦理价值目标出发,着力重塑国家政治安全理念,逐渐形成了自己完整清晰的国家政治安全新理念,并在亚信峰会上明确地向世界呈现出来。习近平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的讲话中说:“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就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旧时代。我们认为,应该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创新安全理念,搭建地区安全和合作的新架构,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4]

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国家政治安全理念,不仅为构建亚洲的安全观提供了价值基准,而且为世界各国友好往来,增进合作互信,共同应对世界安全、地区安全和国内安全,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安全观,具有深厚的伦理底蕴。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国家政治安全理念,体现了对平等、共赢、坦诚、信任、和睦、包容等伦理价值精髓的高扬,对偏执、自私、欺骗、猜疑、仇视、狭隘等价值观的排斥和自觉抵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伦理意旨。正如习近平所说:“人们希望通过文明交流、平等教育、普及科学,消除隔阂、偏见、仇视,播撒和平理念的种子。”[5]这些理念最终又落脚于“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理念上,是对长期以来国家政治安全问题上人的因素被忽视事实的一种纠偏。“‘人的安全’作为一种新出现的安全范式补充了传统安全概念。人的安全强调人的权利、利益和尊严的重要性,而这些即使不被国家所消弱,也经常被国家所忽视。”[6]从伦理角度讲,国家政治安全的价值目标就是使人民免受贫穷、饥饿、暴力、恐怖、杀戮的威胁,就是要让人民有生命、财产、人格尊严上持久的安全感。如果一个国家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能够维持表面上的政治安全,也会因为得不到民众的内心认同最终动摇安全根基。

(三)政治安全理念确立: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价值导引

政治安全理念的创新,为国际社会在国家政治安全问题上达成共识提供了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价值指向,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其一,要摒弃冷战思维,树立共同安全理念。冷战思维起源于丘吉尔的“铁幕演说”,后来在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国和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组织的成员国之间的对立、对抗中得以强化。尽管20世纪末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华约”轰然倒塌,两大阵营的现实力量不复存在,冷战的基础瓦解。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冷战思维不改,潜意识中依然对俄罗斯等前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国等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抱有戒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共同安全理念的构建。

其二,要打消霸权主义行为逻辑,树立共生共荣观念。霸权主义思想奉行这样的行为逻辑:一个国家强大,必然会对别国构成威胁。遵循这样的思维逻辑,他们一方面对自己过去的政治行为不做认真反思,依然我行我素地按照自己的意图裁判世界;另一方面拿自己过去的行为假想他人的行为,想方设法地阻止后起国家的发展。世界上“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便是这种逻辑的产物。

其三,要根除军国主义思想意识,树立和平发展观念。军国主义思想是一种崇尚武力和军事扩张,将穷兵黩武和侵略扩张视为自己立国之本,把国家完全置于军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经济、文化等国家各个方面围绕和服务于扩军备战的思想意识。历史和现实中,军国主义思想一直有一定的市场,二战中,这种思想曾经给世界其他国家甚至本民族人民带来了重大伤害,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对军国主义思想深恶痛绝。

三、政治安全理念在中国的现实转化

中国是政治安全新理念的倡导者,也是忠实践行者。但我们要将这种可能性的观念力量转化成现实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现实能力,还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中国面临来自国外各种政治的、军事的、意识形态的威胁,这种威胁一时不消除,我国就不能在国家政治安全上掉以轻心;另一方面,中国还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和安全风险,构成对中国政治安全的现实威胁。为了应对国内外的这种安全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并且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既体现了国家对政治安全以及其他领域安全的重视,也表明我们促成全新的国家政治安全理念在中国现实转化的决心。

(一)中国经济的崛起:政治安全理念现实转化之物质后盾

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国制造”“中国速度”“中国模式”被热议,中国经济总量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经济上的强劲增长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实现国家强盛、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必须认识到,尽管中国经济总量位居第二,但我们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为经济增长所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也比较大,人均收入还比较低,贫富差距也比较大,这些都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国内出现的一些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事件,只有通过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予以解决。

历史和现实表明,一个国家如果缺乏强大的经济实力,如果没有形成自己的经济特色和内生性竞争优势,就可能受制于人,其制度模式和意识形态的优势就缺乏足够的号召力。因此,进一步发展经济,不断提高本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全面提高本国产品的知识含量和科技附加值,就成为当务之急,也能够为国家政治安全理念的现实转化提供强大的物质后盾。

(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国家政治安全理念现实转化之政治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继“四个现代化”之后提出的内涵更为丰富、覆盖面更广、要求更高的现代化理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能力指标体系,包括治国理政的能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处理国际国内复杂关系的能力,当然也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集中地体现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方面。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障,也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客观上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领导体现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和作风上,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党在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的立场,在组织上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对各种腐败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在思想上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作风上坚决反“四风”,始终贯彻群众路线,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及和平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家政治安全的法制保障。具体来讲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制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以良法为前提,以法律的有效实施为重点,以法治公正为生命线,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民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用法律武器捍卫国家政治安全。

(三)中华文化:政治安全理念现实转化之精神依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一表述,高度凝练了中华文化的内涵和精神实质。不仅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了重要精神力量,也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实现国家政治安全理念的转化提供了精神依托。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精神品格、民族意识的积淀,几千年来,爱国主义情怀已经深入中华儿女的血脉之中,幻化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成为保证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精神力量。每到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一批批中国人不用动员,都会加入保家卫国的历史洪流之中。近代以来,中国积贫积弱,饱受欺凌,但爱国主义思想和行为从来没有中断过。中国人民反对战争,爱好和平,因为“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纵观世界历史,依靠武力对外侵略扩张最终都是要失败的。这是历史规律。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并且希望世界各国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让和平的阳光永远普照人类的星球”[7]。同样,具有爱国主义传统的中国人民也具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精神品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不惹事,但也不怕事,“我们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8]。

在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创新是中国人民前行的不竭动力,我们的改革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全方位展开,同时我们也以极大的勇气,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在全球化已成事实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又创新性地提出政治安全新理念,体现了中国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安全格局中的创新和变通能力,这种能力为国家政治安全理念的现实转化提供了精神依托。

[1] 巴瑞·布赞,奥利·维夫,迪·怀尔德.新安全论[M].朱宁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191.

[2] 虞崇胜,舒刚.近年来关于政治安全问题研究述评[J].探索,2012(3):69-75.

[3] 高振岗.政治主体性的历时性演进及逻辑建构[J].人文杂志,2012(5):47-52.

[4] 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4-05-22(01).

[5] 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N].人民日报,2014-03-28(01).

[6] 任晓,李燕星.向人回归:中国的“人的安全”路径[J].国际安全研究,2014(3):40-51.

[7] 习近平.在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七十七周年仪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7-08(01).

[8] 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1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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