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资本融合优势破解地方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校企合作困境
——独立学院视角

2018-01-25 10:25巴永青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应用型办学校企

巴永青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山东 东营 257000)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高等教育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目前,从政界到学界已然形成共识——校企合作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路径之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中先后8次提到了校企合作,强调“推动转型发展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确立应用型的类型定位和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职责使命,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1]。事实上,与研究型人才不同,应用型人才更加强调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更加注重形成个人默会知识。这些都与深入企业的劳动现场、完成岗位任务密切相关,都需要高校与企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然而,国内本科高校校企合作现状并不理想——一边缺乏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一边缺乏与高校密切合作的动力。而且,现有的校企合作多是“学校本位”模式,由高校主导、企业配合,也导致深入开展合作陷入困境。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最具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独立学院通过将社会资源引入高等教育领域,力求在市场机制引导下充分发挥“民”“独”“优”的优势,实现高校人才培养公益性与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性的统一。校企资本融合,是独立学院的办学要求与本质特征,为独立学院实现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提供了先天优势。因此,独立学院本质上就是校企合作的,理应能凭借机制优势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更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而破解地方本科院校转型过程中校企合作的困境。

一、校企合作是高校应用型转变的瓶颈

(一)应用性缺失严重的高等教育

一直以来,我国高校与企业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有所不同——高校更加关注理论知识、显性知识,企业更加需要实践知识、默会知识。普遍情况是,高校以理论知识的创造与传播为中心任务;专业按理论知识体系结构为依据划分;课程依据理论知识体系设计;课堂按理论知识探索的逻辑顺序组织;成绩据理论知识掌握的准确程度评定。高校侧重于教授“是什么”“为什么”等逻辑性知识,而不是“怎样做”“怎样办”等操作性技术;高校本质上在培养未来社会的专业研究工作者,而不是承担一线工作任务的技师。正因如此,一些高校毕业生才不符合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专业能力、专业素质的要求。只是,这种“知识中心主义”的办学模式一方面满足了普通民众对成为“精英”的心理渴求,另一方面利用“工厂化”教学模式低成本地实现了教育服务供给增加,再配合计划经济时代统招统分的人才配给模式,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改革开放前期主流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多元化发展,“知识中心主义”办学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最典型的就是应用性缺失。首先,教学过程割裂了抽象知识学习与实际问题处理,学生们往往无法有效将学到的专业知识转化为具体的专业技能。其次,依据科学知识分科进行专业划分,按照知识体系构建进行内容选择,人才培养不但无法有效与行业、企业需求相对接,而且同质化程度较高,导致人才市场过度竞争。再次,没有了统招统分的就业保护,学生不能凭借一纸文凭先获得岗位、再锻炼能力,知识储备被束之高阁,所干工作与所学专业低相关的情况严重。这些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应用性缺失。这种缺失不但明显浪费了国家稀缺的教育资源,而且极大增加了学生求学的机会成本,导致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难以协调发展。

(二)高等教育领域举步维艰的校企合作

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来看,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的根本途径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应用技术型人才是面向地方生产服务一线的人才,要服务于区域发展、产业升级、城镇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主体是行业、企业、社区和各类用人单位[2]。应用型人才具体技术技能的形成必须以特定企业、特定岗位为载体。企业是现代社会价值创造的主要组织形式,只有企业才能提供特定的问题情境、具体的岗位要求。不仅工学结合需要在具体企业中完成,而且产教融合、校地合作也需要依托企业群开展。因此,高等教育要实现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目标,就必须通过校企合作完成,普通本科高校要完成向应用型转变也必须通过校企合作实现。

事实上,在我国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高等教育领域一直在积极推进着校企合作。一方面,国人积极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试点北美的合作教育、德国的双元制、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另一方面,国人积极开展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探索,尝试“企业配合”式、“校企联合培养”式以及“校企实体合作”式等培养模式[3]92。《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制定,更是掀起校企合作的热潮——宏观层面,校企合作在国家大力推动的一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研究生教育中凸显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校企合作成为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的重要手段。

然而,国内多数校企合作本质上都是学校本位的,而且教育实践中的校企合作大多是“企业配合”式。企业参与程度低,是国内高等教育校企合作的典型特征——由于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与利益分享机制,国内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总体较低;很多校企合作项目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远远背离了校企双方合作的初衷。因此,深陷困境的校企合作已成为我国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过程中亟待突破的瓶颈。

(三)校企合作深陷困境的客观原因

就一般合作而言,合作有效与合作维持必须具备几个必要条件:共同的合作意愿、互利的合作内容以及可行的合作方式。现实中,高校与企业作为不同的社会组织,组织的性质、目标、原则、方式都具有较大差距,深入开展校企合作自然十分困难。

首先,缺乏共同的合作意愿。合作意愿建立在相互需要的基础上,利益共赢、目标相容是一个基本前提。校企合作过程中,校方利益诉求与目标追求十分明确——就是人才培养,而企业的目标则十分模糊。这种情况根植于学校与企业的不同性质与不同职能,一个讲求公益性,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一个讲求营利性,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两者的分歧更为明显,对于企业而言,低层次参与校企合作既无法创造经济价值,又无法收获人力资源①,还无法解决技术问题,单单“投身公益事业”的幌子显然不足以对其产生有效且长期的激励。

其次,缺乏互利的合作内容。合作内容是合作意愿的具体化,缺乏共同的合作意愿自然也没有互利的合作内容。目前,校企合作内容相对单一,主要是围绕实践教学组织的一些见习、实训、实习。除了简单的参观考察,校企合作多以顶岗实习、并岗实习的方式开展,主要是学生深入企业一线,部分地参与企业生产,从而使专业技能与岗位能力得到锻炼。在这种合作中,由于学生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学校缺乏先进的行业生产技术,企业没有实质性收益,单方面提供着实践环境、实践设备甚至实践知识。这样的校企合作自然难以持续。

再次,缺乏可行的合作方式。合作方式对合作质量具有重大影响,当前校企合作方式缺陷十分明显。一方面,企业是现代社会价值创造的主体,是一种以问题为中心、以效率为原则的分工合作安排。成功企业总是倾向于提高分工合作效率,倾向于剥除无效部分。越是组织规范、管理严格的企业,对于临时的、松散的校企合作越是排斥。毕竟,实习学生无法真正融入企业运营过程,实习企业也不可能真正将企业任务交付学生;否则,学生个体的低效率会导致企业整体的低效率,使企业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工业生产是典型的机器化大生产,是一种资本密集型生产,企业不仅难以为学校提供足够的实习岗位②,而且企业也不可能为学生提供高层次的岗位锻炼——更重要的岗位意味着更大的操作成本与决策成本,企业无法承担学生操作失误的高风险。

合作意愿、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方面的严重缺陷,导致国内校企合作难以有效开展,更难以满足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太多的校企合作,企业安排着可有可无的工作,学校进行着似紧实松的管理,学生参与着缺乏实际内容的实践,教师敷衍着有名无实的教学。受困于校企合作现实,一些高校将合作任务甩给企业,由企业主导实习具体过程;另一些高校甚至将合作任务甩给学生,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无疑,这些实习任务的“完成”是应付性的、形式化的,这些校企合作项目是低效的、失败的;这样的校企合作不仅不能适应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需要,更难以满足当前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

二、独立学院具有校企合作的天然属性

(一)校企合作是独立学院办学的内在要求

独立学院在演化发展过程中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办学要求——校企合作。教育部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明确指出:“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尽管这一表述中没有明确提到“校企合作”,但同时满足“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这两个条件的,自然由企业承担最为合适。也就是说,规范的独立学院本质上就应是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的,应是高等教育领域校企合作的一种具体表现。正因如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一批独立学院翘楚才迟迟无法通过教育部考察验收。乃至有教育部官员建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引入一个社会出资者,否则就不是民办机制,不得按民办学校的标准收学费”[4]。

现实中的独立学院也绝大部分都是校企合作的产物,根据李剑平整理的资料,2014年全国292所独立学院中有201所由房地产及各类投资公司、企业举办,11所由央企及地方国有企业、行业协会举办,合计占比72.6%。余下的80所才是由地方政府以及高等学校投资举办的,合计占比27.4%。而且,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党委书记费英勤的观点:“从严格意义上,把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等这类由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举办的学院,划入独立学院阵营就是最大的遗憾。”正因如此,尽管蝉联全国最佳独立学院的头衔,该校的自我定位一直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宁波市属事业单位”。也即是说,没有校企合作背景的独立学院本质上是不规范的,教育部对不规范独立学院提供的出路是合并、转设或撤销。

(二)校企合作是独立学院办学的应然选择

将校企合作作为独立学院办学基本要求具有深层次的原因,契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规律。

首先,校企合作顺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一个基本趋势——社会化办学。在我国特定国情基础上,高等教育大众化必然意味着高等教育社会化,具体包括高等教育需求社会化与高等教育供给社会化两方面。校企合作正是高等教育供给社会化的必然结果。一方面,高等教育供给的行业壁垒非常高,没有优质高等院校加盟就不可能提供优质的高等教育服务。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这些功能无不围绕着先进知识的创造与传播展开,必须有充足的师资队伍、教育资源与办学积累才能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因此,优质高等院校是高等教育供给不可缺少的组成。另一方面,高等教育供给的社会成本非常高,没有优势企业加盟就难以提供充足的高等教育服务。我国长期处于“穷国办大教育”的尴尬境地,教育投入不足是无可回避的问题。2012年以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才历史性地达到了4%,但仍远低于美、法、英、德、日等国。此种背景下,积极引导具有资金优势的企业参与办学对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就特别重要。因此,具有资金优势的企业也是高等教育供给不可或缺的组成。

其次,校企合作符合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长期投入不足和利用效率低下,是我国教育的两大痼疾。尤其是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教育资源浪费备受人们谴责,甚至有学者将教育比作“中国计划经济最后的堡垒”。现实中,教育集公共性、知识性、复杂性于一体,客观上造成了教育过程难以准确衡量且教育质量难以有效控制,进而导致社会对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评价。这点在高等教育领域特别明显。此种情况下,引入社会资源利用市场机制创办独立学院就显得特别有意义了。通过与企业合作办学,高校不但能盘活既有教育资源,而且能通过制度创新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独立学院数十年发展也一再证明了,通过校企合作导入现代企业制度,能够利用投资方对办学收益的追求,能有效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这正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

(三)校企合作是独立学院办学的先天优势

理想状态下,通过校企合作,学校能够承接企业科技服务外包,企业能够协同学校人才培养任务。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学校培养应用技术人才、企业增加科技效益的大背景下,校企合作能够实现校企双赢。对高校而言,与企业协同发展具有极大吸引力,能够更好培养高素质应用技术人才,能够进一步打通“人才培养-科技研发-价值创造”的通路,能够培养高素质的双师型队伍;对企业而言,与高校协同发展也具有极大吸引力,能够控制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益,能够与高校共担高新项目风险,能够有效储备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然而,这样理想的校企合作实质上会形成建立在资本融合基础上的校企一体化,意味着必须有校企协同的机制做保障。这恰恰成为普通公办院校深化校企合作的制度障碍。但就独立学院而论,校企一体化正是其基本办学模式,资本融合正是独立学院的本质特征。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试验田,是现代高等教育探索资本融合与混合所有制的试验田。

规范的独立学院基本模式就是由主办高校投入教育资本、合作企业投入金融资金所共同组建的,而且独立学院还在办学过程中探索着实现资本融合的制度体制、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比如,多数独立学院早就建立起由主办高校、合作企业及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董事会(理事会)制度,早就在学院内部构建起校企治理一体化的有效机制,早就在探索学校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协同方式。在一些规范化程度较高的独立学院,合作企业能够按照市场机制与校方展开合作,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管理,分享校企合作项目的利益,甚至能够将校企合作项目作为自身实施多元化战略的演练场。这样的校企合作自然容易为企业所认同。因此,作为当前国内高等教育领域企业化程度较高的办学模式之一,独立学院具有开展校企合作的先天优势。

三、依托资本融合破除校企合作的困境

(一)深度融合是校企合作摆脱困境的必然选择

从世界范围看,校企合作的模式主要有学校主导的学校本位模式与企业主导的企业本位模式两种[3]91。在学校本位校企合作模式中,校企合作的培养对象是学校的学生,学校是合作计划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企业更多处于从属地位。学校在合作过程中负责着主要的培养任务,学校根据培养目标选择着合作企业与合作方式。在企业本位校企合作模式中,校企合作的培养对象是企业的学徒,企业是合作计划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学校更多处于从属地位。企业内设有专门培训机构且在合作过程中完成着多于学校的大部分的培养任务。这两种模式各有长短,实施学校本位模式较成功的是美国的合作教育,典型代表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实施企业本位模式较成功的是德国的双元制,典型代表是德国应用科学大学的“现场工程师培养”[5]。

尽管形式不同,美德两国成功的校企合作有着共同的特质——深度融合。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不再是学校霸权、一切学校说了算,只把企业作为校企合作的配角,学校与企业能够确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不再轻视企业参与,学校与企业一起研究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协商合作项目、确定合作内容、探讨合作方式;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不再是教学计划里实践教学课程的一个子项目,而是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的一条重要线索,是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因此,深度融合是改变校企双方地位、提高企业参与程度的关键。

具体而言,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能够围绕双方利益,提高合作意愿、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让合作成为校企双方想参与、能参与、可参与的重要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提高校企合作的广度、深度与效度。

一是提高合作意愿。目标不一致是合作失效的根本原因,人才培养不能成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理由,毕竟企业没有这项公益使命。在最普遍的意义上,学校的优势在于知识,企业的优势在于问题。从系统论观点,但凡成功的校企合作,都是企业提供实际问题使学生得到锻炼,学校提供先进知识帮企业解决问题。当前校企合作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单方面强调企业,没有真正发挥高校优势为企业提供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知识。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应该坚持责权对等原则,让校方在合作过程中为企业提供更多知识服务。

二是丰富合作内容。当前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是人才培养,增加知识服务就意味着丰富合作内容。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知识与问题的结合特别重要。学校不仅能够在提供知识服务过程中赢得企业的支持,而且能在解决知识性问题过程中培养高素质学生,比如斯坦福大学“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就是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成功范例。这也符合国家对应用技术高校的定位——有别于其他职业院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应用型本科的培养目标。早在2010年,国家就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致力于培养更多能够支持产业结构升级的创新型工程人才。因此,知识服务短板是高等院校必须补齐的。否则,就无法为合作企业提供员工培训、解决技术难题,也无法真正为产业升级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三是创新合作方式。高校与企业组织目的、组织方式、组织原则等方面的不同,导致校企合作不能全部依赖企业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必须通过共建专用生产经营项目,为学生提供全真实践机会,以真正锻炼学生能力。现阶段,一些先进的校企合作试点中,已经在校园中建设起企业子项目,让学生能够真正参与企业生产运营;已经在企业中建设起合作的培训基地,让学生能够在全真环境中学习岗位知识技能。而且,一些聚集企业技术需求与行业发展需要的校企高层次研发中心也建设并投入使用,让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有了更高层次的平台。

(二)资本融合是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重要依据

综观深度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可以发现资本融合是校企合作深度融合的重要依据。因为,只有实现了资本融合,校企双方才能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才能真正利用市场机制动态调节校企合作,才能通过资本所有权要求合作控制权与合作收益权,才能共同决定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才能真正提高合作意愿与合作效益。事实上,提高资本融合程度也正是现阶段高等教育领域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精髓。

然而,相较于常规的企业合作,校企合作的资本融合显然更加困难。一方面,合作中的资本形式更加多元。投入校企合作的既有高等院校的品牌、知识、人力,也有普通企业的场地、设备、资金。相对而言,高校投入更多无形资本,企业投入更多有形资本。如何公允评估合作双方投入的资本,是影响校企合作资本融合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合作中的资本性质更加复杂。投入校企合作的既有高等院校的非经营性资本,也有普通企业的经营性资本。通常意义上,高校资本不应追求经济效益,否则就不符合公益性要求,而这恰恰与企业资本有着本质区别。如何有效平衡合作双方的投资目的,也是影响校企合作资本融合的重要问题。这两方面共同导致现实中校企合作资本融合十分困难。然而,没有资本融合做基础的校企合作,又会变为学校主导、企业配合,学校积极、企业消极的局面。

(三)依托资本融合优势实现校企合作深度融合

为实现可持续的、更科学的、更生态的发展,独立学院向应用型转变过程中,应该依托资本融合优势实现校企合作深度融合。这种深度融合,意味着战略层面校企双方的全方位合作,力求实现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发展。对于企业而言,不仅投入金融资本维持学院运营,而且提供产业资本作为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平台;对于高校而言,不仅投入品牌资本保证教育质量,而且提供知识资本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这种深度融合,也意味着战术层面企业将自身的生产任务、生产设计、生产情境与高校的学习内容、学习组织、学习环境有机融合,从而使高校的人才培养与企业的内部需求更加匹配,学生的能力结构与职业的岗位要求更加匹配,师生的科技研发与企业的技术升级更加匹配。

当然,独立学院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是一个整合性概念,多学科、多专业的独立学院不可能只与出资企业融合,即便是拥有国有特大型企业的投资背景也是如此③。独立学院必须凭借自身的机制优势,通过一系列的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建立跨行业的研发与人才培养机构,更好地融入不同行业发展、整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实现产教融合、校地合作,从而真正成为高级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中心与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头。尽管具体实现过程复杂漫长,但独立学院已经在资本融合的道路上探索数十年,基本形成了市场导向、民营机制、多元投资的办学模式,初步建立了拥有理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标识的现代大学制度,为实现高校的多元所有制治理结构和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校企协同育人消除了主要的制度障碍。

四、结语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最有中国特色”的办学模式创新,独立学院在十几年中实现了超常规发展。然而,人才培养应用性缺失的问题在独立学院表现得也十分明显。尽管一些先进的独立学院较早提出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一些独立学院在整合母体教育资源优势的同时,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也带有母体的明显痕迹,“知识中心主义”的办学模式比较突出。多数的能力目标经过课程体系的分解,演化成一系列的知识散点,“合理”地虚无了。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不力的情况导致部分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陷入危机——办学定位不明确、培养模式无优势、与母体高校同质化严重,品牌特色又不突出、经营效益不明显等问题,目前独立学院整体上仍处于转型阵痛期,甚至一些投资企业在看到无利可图时的撤资行为导致部分独立学院生存困难。

事实上,造成部分独立学院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没有利用机制优势形成深度的资本融合与校企合作。一些投资企业仅投入带有营利性动机的货币资本,要求在运营独立学院过程中取得丰厚的经济回报。这注定无法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也注定无法实现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反观国内一些表现良好的独立学院,除了少数为解决区域高等教育资源不足而获得政府支持设置的院校,更多的都是实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从而在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及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有着出色的表现。

在我国未来的教育生态系统中,独立学院处于非常特殊而重要的位置。独立学院合理的生态位,应该在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部。独立学院办学应定位于应用技术型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独立学院应通过“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从而更好地支持国家传统产业升级与创新驱动发展。因此,依托资本融合优势探索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是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独立学院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选择。而这也可以成为地方高校在转型发展中破解校企合作困境的有益探索。

[注释]

① 有研究表明,大多数校企合作项目无法明显改变毕业生择业偏好,即便少数进入实习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半年内的离职率也不低于其他新入职员工。

②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增,全社会的岗位容量也难以满足高校的人才供给,部分实习单位所能提供的岗位锻炼更难以满足校企合作岗位需求。

③ 如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合作举办的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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