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宗祠产权

2018-01-27 10:37王由海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宗祠宗族教化

王由海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 200333)

引言

近年来,宗族活动在农村日益兴起,出现大量修建宗祠的现象,受宗祠土地产权不明影响,宗祠建设浪费了大量的耕地和资金,且建成后基本闲置,造成了资源浪费且增加了民众的负担。当前宗祠的土地产权不明确,宗祠的登记、管理使用混乱,出现了滥占多占土地等乱象。但宗祠建筑风格古雅、气势磅礴、布局严谨,具有极高的建筑观赏价值,蕴含着敬父孝母、诚实守信等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次内涵,是传统文化重要的物质载体。宗祠过去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教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有必要让宗祠的作用重新焕发活力,重新确定宗祠的产权归属问题。宗祠产权完善必须不得违反现行法律体系,与党和国家一贯对待宗祠产权问题的政策相一致,尊重宗祠的历史传统和功能演变逻辑,而宗祠功能转变和农村文化礼堂的改造不失为宗祠产权的现代化构建的一条可行路径。

明确宗祠产权的归属,一方面有利于重塑农村景色文明家园,同时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维护财产秩序和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加强对宗祠功能重新发掘,有利于构建、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形成稳定的财产秩序和社会秩序。

一、概念和研究范围界定

(一)宗祠

在《辞海》中,“宗”的意思为祖庙、祖先、同祖、同族等;“祠”意为春祭、秋祭、祭祀、祖庙、祠堂;“宗庙”是古代帝王、诸侯或大夫、士等祭祀祖先的处所;“祠堂”的意思为祭祀祖先或先贤的庙堂,后世宗族宗祠亦通称祠堂;“宗祠”是祠堂、家庙,旧时同族子孙供奉祖先的场所。中国的祠堂可以分为神祠、先贤祠、宗祠三种。所谓神祠,就是某个神仙形象为祭祀对象的祠庙,如温州泰顺里光的马仙姑神祠、泰顺司前的土地祠等。所谓先贤祠,就是以某个先贤人物为祭祀对象的祠庙,有时又称名宦祠、乡贤祠。中国古代的先贤祠数量众多,按照不同的性质可以分为文臣祠、武将祠、清官祠、孝女祠等,如泰顺司前的关帝祠、苍南灵溪的刘伯温祠等。

宗祠,也称家庙、祠堂,是最普遍的一种祠堂形式。宗祠有大宗祠、宗祠、房祠、支祠、家祠等(前两种就是民间所说的大祠堂,后三种就是小祠堂),有时候直接称为祠堂或家庙。封建社会时期,许多聚族而居的村落都建立自己的姓氏宗祠,有的则在城市建立统宗祠(亦称合族祠)。宗祠建筑风格古雅、气势磅礴、布局严谨,具有极高的建筑观赏价值,蕴含着敬父孝母、诚实守信等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次内涵,是传统文化重要的物质载体。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于政权架构只到县一级,以宗祠为核心展开的宗族文化在基层社会教化和治理中发挥着主要作用。

(二)研究范围界定

近年来,宗族活动在农村日益兴起,出现大量修建宗祠的现象,受宗祠土地产权不明影响,宗祠建设浪费了大量的耕地和资金,且建成后基本闲置,造成了资源浪费且增加了民众的负担。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宗祠的研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相关学者从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和建筑学等学科来研究祠堂,但是对宗祠产权的讨论是相当有限的。尚杰、黄佩贤从祠堂目前存在社会问题分析,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提出维修设计和保护的建议。吴祖鲲教授等多位学者从宗祠本身所承载的宗族活动和仪式角度,来论述宗祠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选择以及保护宗祠的重要意义。但是这些研究都没有涉及宗祠产权的困境。本文将对宗祠目前存在的管理利用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宗祠产权不明的原因以及宗祠功能的历史演变逻辑,从而提出宗祠产权的现代化路径构建方案。

通过对温州南部,主要是苍南和泰顺部分村庄进行深入调研,从社会教化和社会治理视角,将宗祠产权放在宗祠的历史变迁中进行研究,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田野调查等方式,努力形成自己的经验材料和数据。苍南进行的“农村宗祠改建文化中心”和浙江省实施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取得了不错的经验,而其中蕴含着发挥宗祠的社会教化和治理的机理,更值得我们借鉴和考量。

二、宗祠的土地管理利用现状及问题

(一)宗祠土地利用乱象

随着政府对宗祠的管理松动,近30年来,民间宗族出现复苏,表现为大片的重建宗祠和重修家谱以及祭祖联宗的恢复,但是宗祠修建占用大量社会资源,给社会和国家管理造成了负担。一方面是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因为修建费是按族人的人头计算的。如泰顺雅阳毛氏宗祠在2013年重建总投资200多万元;灵溪大浃头刘氏宗祠在2012年重建宗祠,总投资资金超过千万元;在灵溪埭头刘氏宗祠经族人捐资230万元在2007年将原来的宗祠拆建,建成后的宗祠占地面积达到1600多平方米。另一方面是占了大量土地,大部分为耕地或者草地,造成资源浪费和破坏了政府的城乡规划。如灵溪大浃头刘氏宗祠占地面积接近6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多平方米。泰顺库村包氏宗祠在2012年重建建筑面积2300多平方米;截至2011年7月份,苍南2003年以后建成的达156所,每年平均新建19所。这些新建的宗祠少的投入100多万元,多的竟达千万元之巨。在实地调查泰顺司前黄氏宗祠和苍南县灵溪刘氏宗祠时,通过与附近村民交谈,发现这些宗祠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一年最多举办几次活动,平时大门紧关,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据苍南国土资源局某局长讲:“部分宗祠是在原有宗祠基础上扩建,因为宗祠修建的产权主体不明,国土资源局没法进行规划、土地审批,属于违法建筑。”泰顺县志办的一位干部讲:“于当地习俗,每次重建或者翻新宗祠,宗祠的联系人就会挨家挨户寻人拿钱,数额依据每户家庭状况收缴,基本上是少则500到1000不等,多则几万到几十万,对于村民也是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

(二)被束缚的土地管理者

通过实地走访苍南、泰顺两地的国土资源局和派出的土地管理所,对目前温州南部地区土地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了初步了解。苍南、泰顺两地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行政审批科等以及国土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除了国土监察大队进行基层土地执法管理外,其他机构主要为文件管理机构,而国土监察大队实行的是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和责任制,案件来源主要是巡查发现、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或转办。据了解,监察大队通常会对房屋进行排查,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认定该类建筑是违章建筑。大案要案、企业违法案件等由监察大队主办基层所协助,个人违法案件由基层所受理,如果遇上特别重大的案件,则报上一级(温州市级)的国土资源局部门,同时县级地方政府进行备案。对于宗祠这类历史建筑,由于基本上处于郊外等偏远地区,又受宗族观念影响,几乎没有村民举报,主要为监察巡逻发现,又因为宗祠土地产权不明,法院立案难,一般采取特殊管理方法。宗祠土地纠纷的主体广泛,地方宗族势力的介入容易造成上访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给党委和政府施加压力。由于宗祠并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主体,便将宗祠内部有关管理人员或者部分较有威望人士作为主体,对其进行资金处罚。一般按照侵占的土地面积数进行处罚,对于处罚对象经济困难的情况,土地管理部门也会灵活应用处罚费用的额度。假若遇到占地面积很大、违法占地现象特别严重的情况,则将案例报请温州市一级国土资源局进行处理。在具体实践中,针对历史悠久的宗祠,工作人员承认合法地位,对于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宗祠,一般默认其合法。针对扩建或是重建的宗祠,土地管理部门将按照其原来占用土地的面积进行测算,并要求新建宗祠必须控制在合法范围之内。对于年代久远的宗祠鼓励办地籍证明,而新建的宗祠一般不予审批。

目前土地管理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私有观念严重,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据估计,全县每年在宗祠建设中投入的资金超过5000万元,而平时宗祠闲置,土地资源浪费。(2)土地产权不明,出现宗祠土地私有化趋势,目前土地管理处于被动监管,很难实现有效管理,由于按照目前法律规定,宗祠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归宗族成员。但在实际操作上,本村村民的宗族便可以利用集体的名义,通过对宗祠这样一种私有物的改造从而扩大土地占用面积,泰顺司前的一位村干部透露:“由于温州南部地区,大部分村庄都是单姓为主体,集体所有变现为宗族成员所有,宗祠土地容易变成宗祠成员内部分配成私有土地。”是故,宗祠的产权不明,许多人便借机侵占集体土地,然后按照宗族土地分配,出现私有化。

要解决我国当前宗祠产权不明的问题,必须不得违反现行法律体系,与党和国家一贯对待宗祠产权问题的政策相一致,尊重宗族成员的意愿、宗祠的历史传统和功能演变逻辑。继承和发展宗祠文化中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合理内核,已经成为解决宗祠产权问题和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趋势。

三、宗祠的功能转变中蕴含的机理

(一)宗祠功能转变中的内在逻辑

新中国成立以来,引发了宗祠的功能发生巨大转变的两大重要因素:一方面是土地改革和人民公社的开展,族田和宗祠的征收使得宗族的经济基础被瓦解;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对宗族观念和宗族组织的冲击,市场经济使得宗族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公共道德对彼此的约束减弱。2006年苍南县就开始“宗祠改建农村文化中心”的尝试与探索。2013年以来,浙江省围绕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升级版”,按照“文化礼堂、精神家园”的定位,在全省广泛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传统宗祠具有祭祀先祖、倡学和惩治、聚会联谊等功能。千年来宗祠发挥着培养集体意识、增强民族认同的积极意义。而苍南现阶段宗祠的大片重建,不仅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增加百姓负担,又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很大的现实压力。为了解决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不足和发挥宗祠的功能。2006年,苍南县就将在全县776个行政村的785座农村宗祠实行“宗祠改建农村文化中心”工程。通过资金支持,为宗祠购置文体设施,改造宗祠布局,转换宗祠功能。但很快政府就发现许多宗祠改建后的功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政府投入的许多文体设施被闲置,更多时候成为许多宗祠重建的借口。而宗祠实际的功能还是回归到祭祀祖先和联宗聚会。这些宗祠并没有如政府预期顺利成为农村文化中心。因为宗祠是同一宗族内的公共活动空间,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同时,宗祠中安放着祖宗神灵,具有神圣和庄严感,政府为宗祠预设的功能与宗族自身发展的需求容易产生冲突。苍南县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在充分尊重宗祠的传统功能基础上,“自下而上”推动宗祠的改造,通过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激励手段,引导宗祠自主改建。政府的这一调整获得了农村社会积极回应,各宗祠改建文化中心热情不断高涨,许多宗祠自愿改建、自投资金,仅2010年就有43座宗祠进行自主的改建。苍南、泰顺自2013年推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以来,通过外部输入与宗祠的内部建构之间的融合,发挥宗祠的社会治理和社会教化功能;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从农村的审美心理和文化习惯出发,充分挖掘农村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展民俗民粹活动,如泰顺县司前镇溪口文化礼堂举办的“开蒙礼”等,满足农村群众的需求;通过培养农村传统文化精英和合格的农村文化礼堂管理者,发挥农村公共文化传承和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的功能。

不难发现,当前基层对宗祠的改造和利用中注重发挥宗祠的社会教化和社会治理功能:一方面是通过将宗祠改建成农村文化礼堂,发挥宗祠传播乡村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将宗祠打造成农村共同精神家园和农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阵地。另一方面是将文化礼堂作为村民相互交流,增进彼此感情、化解邻里矛盾的重要场所,发挥基层治理的功能。

(二)宗祠的社会教化和社会治理逻辑

宗祠作为族人祭祀祖先、聚会议事、宗族救济、宗族教化的场所,其本身只是一种建筑,并没有太多的功能,但与各种仪式和活动结合后,宗祠成为宗族精神空间的中心。各种纷繁的仪式是农民文化实践的载体,农民在仪式的实践中接受着道德教化、人格熏陶、宗族认同和做人之道,从而获得自身的精神价值体验和意义。正是这种象征意义使得宗祠通过其活动载体抒写着社会教化和治理功能。宗祠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宗族仪式和活动中:

1.祭祀祖先。

宗祠是祭祖的圣地,祖宗先贤无疑是自己学习的楷模,每一次的祭祀活动都是对族人无声的道德教化和人格塑造。祭祀仪式要按照长幼尊卑顺序排列行礼,是一个充满禁忌、敬畏和神秘的事情,族人在严格的仪式中接受宗族内在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的教育和训练,从而明确每个个体的社会角色,每个人从小便在宗祠祭祀礼仪中接触并学习长幼之序、孝悌之礼,不断将其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念并推衍形成爱国忧民的社会道德和政治道德。宗祠通过繁琐严肃的祭祀仪式不仅增强了宗族的归属感和道德责任感,而且强化了集体意识和民族认同。在本宗族人中展开的祭祖活动,表达同宗同源、血浓于水的亲情,实现宗族的荣誉感、集体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可以说宗祠就是传达社会权力秩序的象征。以宗祠为载体的礼治秩序,通过传统教化形成社会规范和秩序,也可以说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

2.倡学惩治。

族学是中国传统教育最为基础的教育形式,因为文化教育在宗族的兴旺和强盛过程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宗族都不遗余力地支持文化教育活动,劝谕奖赏族人立学业求功名,希望本宗弟子能够金榜题名;对于考取功名的人给与表彰,如在宗祠前为科举功名获得者树旗杆、在宗祠内粘贴他们的事迹受后人追崇;对族内贫困求学的子弟读书举办族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泰顺的族学主要供本家族的子弟免费读书,产生的费用由族田来弥补,少量外姓子弟如要入学,需要交一定的费用,如罗阳镇的王氏规定他姓子弟如要进入王氏宗祠读书,每人每月需交2斤大米。作为祖先神灵皈依之所,在宗祠制定族规族戒、处理族内纠纷,意味着祖先对子孙的审视。明朝嘉靖以后,在乡村大力推行乡约制度,清朝政府承认族规、祠规的法律效力,鼓励宗族通过族人共议来确定族规族戒以管理族众。从某种角度说,宗祠是宗族的法庭,对于轻者,一般做适当处罚,以示教育。而对于破坏祖坟、不孝、奸淫乱伦、偷盗抢劫等危害严重的行为,则会采取笞杖、捆绑于宗祠门前进行体罚和羞辱、赔酒席、修宗祠等,甚至采取革族削谱,永不得进宗祠。可以说,宗祠是社会礼治秩序的物化载体,通过社会教化对基层社会进行治理,发挥了宗祠敦睦族亲、惩恶扬善的社会教化功能。

3.聚会联谊。

宗祠是宗族成员议事决策、集体娱乐、举办冠礼等日常重要仪式和活动的场所,是宗族成员公共精神空间的中心。如苍南、泰顺农村的宗祠有几十个宗祠戏台,比如司前里光村的林氏宗祠和灵溪刘氏宗祠。在特殊的重大活动日子里举行文化演出,族人和村里群众,还有小商贩等都会聚集到戏台前观看,苍南、泰顺当地的木偶戏起源于清朝,每逢祭祀祖先、重修族谱、庆祝丰收等重要日子,大的宗族往往会邀请木偶戏班在宗祠戏台上表演,观看的族人和村民人山人海,甚是热闹。此外,每个宗祠都有自己的宗祠礼仪形式,服从宗祠礼仪成为融入宗族大家庭生活的必要条件。如:一些宗族族众在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向本族宗祠汇报,经宗祠同意并在宗祠作为场所举办婚礼。凡红白喜事,一般都先在宗祠举行拜祭仪式,之后,在宗祠大摆筵席,盛情款待宾客。相聚在宗祠的族人,强化一家人的概念,宗族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而且在观赏表演中愉悦心情,获得自己在宗族中的内部认同和精神价值体验。

4.社会治理。

宗族是国家的重要基础,是政府联系百姓的桥梁和纽带。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通过承认宗祠对族众宗族和睦来稳定社会秩序,如清康熙九年(1670年)十月所颁布“圣谕”十六条以及雍正朝的《圣谕广训》中就有“笃宗族以昭雍穆”的规定。为了解决宗族的治安与教化问题,清朝采取的方式是设立族正,宗族保甲乡约化使得国家控制基层社会。宗族在宗祠中制定执行族规、讨论事务,族规和乡约能够有效根本在于其相信人性本善,凡是违背社会常规的行为都可以经过族规相约的宣讲而得到纠正。宗族通过乡约族规的制定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地方基层治理职能。换句话说,在“天高皇帝远”的日常生活世界,它们构成了秩序的基础。

(三)宗祠社会教化和治理功能的当代价值考量

宗祠积淀着中华民族几千年以来的文化底蕴和民族文化精神,原有宗族制度的解体,并不意味着宗族观念的消除,更不是民俗民风的消失,恰恰是隐匿于民间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日常生活和人们的记忆中,这在本质上不仅不会影响宗祠社会教化和社会治理的演绎,还对今天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宗祠文化对今天的社会教化和社会治理仍有积极的意义。首先,旧的社会价值观早已经打碎,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在形成过程中,当前社会仍存在浮躁功利、道德滑坡、信仰缺失等现象。在原来的熟人社会中,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是建立在礼治秩序的基础上,而宗祠承载的宗族文化无疑是礼治秩序的重要来源,通过宗祠文化,能够强化国人民族统一、团结至上、慎独自省的观念。由于当前的中国农村已经由原来的“熟人社会”进入“半熟人社会”,自律的行为没有约束,又缺乏地方性共识,大家彼此之间缺乏信赖感。通过对传统的宗祠文化的合理损益,发挥其社会教化的功能不失为一条可行路径。其次,宗祠上所凝聚的血缘关系和宗族情结,在今天仍然发挥着重要的治理机能。宗族文化中对国家的认同和团结宗族成员的传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于稳定和团结,“血缘是稳定的力量,亲密的血缘关系能够限制冲突和竞争”,使得中国人产生饮水思源、奋发向上的观念,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团结和谐统一。这便是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的静态目的意向性,同时也造就了中国数千年历史形态的超稳定性。

四、宗祠产权的现代化路径构建

基于当前宗祠土地管理利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当下重修或重建中宗祠呈现出与新中国成立以前宗族和宗祠的不同特点:一方面是宗族活动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是族训族规对族人的约束力度小了,而更多的是宗族成员间聚会联谊,增进彼此之间感情的地方。其次,当前农村村民之间和宗族成员之间也没有以前那样严格区分,彼此之间都对本村成员身份认可。

在社会教化和治理的视角下,结合目前苍南进行的“农村宗祠改建文化中心”和浙江省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构建宗祠产权的现代化路径:实行宗祠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仍归宗族成员,全面落实宗祠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宗祠因地制宜地改造成农村文化礼堂,打造政府、民间力量、宗族、专业队伍的多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体的说,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宗祠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没有太大的争议,这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宗祠使用权属于宗祠成员所有,是基于宗祠关系到数千年中国人文化习俗,每个人对宗祠都有难以割舍的情怀,如果把宗祠使用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容易引起宗族成员的不满和社会不稳定。但是,为了防止目前出现的宗祠土地的私有化倾向,首先,需要全面完善落实宗祠土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包括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这方面可以参照宗教用地土地登记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宗祠土地使用管理细则》,再由地方政府(主要为县一级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宗族祠堂建设审批暂行管理办法》,负责具体落实。具体措施可以参照宗教用地土地登记政策,对每个宗祠要确立一个或者多个宗祠负责人,鼓励没有宗祠产权的宗祠负责人向基层土地管理所登记办证,基层土地管理所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格式和证据材料不足的应当5个工作日向宗祠负责人说明,并要求及时补齐,然后基层土地所再上报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根据《宗族祠堂建设审批暂行管理办法》、《宗祠土地使用管理细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与办理使用权证明(使用权人为宗族成员),不符合审批条件,则需要村委会出具宗族宗祠土地所有权证明和当前宗族成员的名单(以宗谱为准),然后再报基层土地管所上报县土地资源管理局进行审批;对于变更土地面积和宗族成员的需要由基层土地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登记。

其次,需要对宗族成员在宗祠使用权上进行合理引导,这就涉及到打造多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先,政府要发挥宏观指导作用,必须找到契合当前农村文化习惯(包括宗族观念和宗族内部发展需要),又能实现宗祠社会教化和治理功能的切入点。提供包括技术人才的指导、资金扶持等激励手段引导,自下而上地自主改造成农村文化礼堂。让村民对宗祠进行自主改造,自主申报农村文化礼堂。鼓励村民发展乡村文化和公共文化产品,如各类民俗活动、民间祭祀祖先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活动等等,丰富农村公共文化生活,打造基层精神文化家园;发挥民间团体的力量,鼓励乡镇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农村文化礼堂的管理和建设,形成强大的社会资源。尤其是尽可能地让宗族成员成为宗祠管理和维护的主力军,给与他们乡村宗祠文化宣传员等职位,将他们培养成为熟悉基层文化建设规律的管理人才,主要是通过定期的素质培训、互相的工作交流、科学的考核激励等途径进行培养;努力打造农村文艺专业队伍,通过政府牵头、社区文化组织和村文艺人才为主体打造农村文化队伍。

结语

宗祠和它所承载的宗族文化在中国已经发展了几千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宗族观念的复兴,宗祠也迎来新的春天。宗祠承载历史、人文、基层治理、民风民俗等内容,无论从社会教化还是社会治理逻辑角度,都是农村精神文明的家园。宗祠文化折射出中华民族同根同源、血浓于水的民族认同和自强不息、团结奋斗的民族精神。但现实中,受宗祠产权不明影响,宗祠的盲目扩建,占用了耕地,形成了攀比之风,利用率极低,给农民造成了负担……文化良知催促我们去护持这些斑驳脆弱却秉承着中华民族精神的文化载体,挖掘其中深含的义理,扶正民族文化与自觉的人格。宗祠产权的现代化构建和宗祠功能的改变成为政府和社会的共识,宗祠改建农村文化礼堂是浙江省文化大省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宗祠的社会教化和治理视角下,对宗祠产权进行现代化构建,以期为政府的外部输入和宗祠的内部改造之间提供一个契合点,让宗祠在21世纪继续发挥农村文化空间中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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