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支持精准脱贫的难点与对策
——基于我国中西部金融扶贫的调研

2018-02-22 00:53刘建民
学术论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贫困地区金融机构

刘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把金融扶贫工作提升至新的高度,全面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湘西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强调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扶贫。近年来,除了各方面支持保障农村扶贫工作外,农村金融支持扶贫工作取得重大成绩,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①见《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html,2018-05-22。为此,为到2020年让所有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对照全面脱贫要求以及脱贫后确保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在梳理近年来农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发挥的作用和取得巨大成就基础上,进一步调研重庆、贵州、四川、河南和陕西等贫困地区脱贫经验,研究分析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改革支持精准脱贫和农村农业经济长期发展的难点,进而提出解决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精准脱贫后振兴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回顾:农村金融支持扶贫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国家金融系统不断深化改革,充分利用金融扶贫政策,优化金融扶贫资源配置,积极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围绕金融支持扶贫工作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积极出台金融扶贫政策,推动深化农村扶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相关金融机构也在创新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为我国金融扶贫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金融血脉紧密相连,精准扶贫成绩斐然。

(一)农村金融扶贫政策助推脱贫作用显著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金融机构对扶贫工作的政策支持,1986年,国务院批准成立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后更名现在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设立专项扶贫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国家贫困县发展农牧业生产[1]。进入新世纪以来,相继颁布实施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银发〔2001〕185 号)、《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中发〔2011〕10 号)、《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①《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具体信用贷款额度,支持其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②《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扶贫再贷款要充分体现精准扶贫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要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将借用的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并结合当地建档立卡的相关情况,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银发〔2016〕91号)、《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 号)③《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要有效对接特色产业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发放低成本、长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等系列政策文件,继续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利用金融扶贫政策支持扶贫,充分发挥金融扶贫作用。截至2017年底,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扶贫支持力度,其中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772亿元,2017年新发放贷款1645亿元,支持了766万贫困户[2]。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统计,截至2018年3月底,重庆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998亿元,同比增长28.2%[3]。截至2018年5月底,重庆市扶贫再贷款累计实现投放10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累计投放近71亿元,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投放35亿元[4]。

(二)农村金融扶贫机构的壮大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

1.多样化的金融扶贫机构提升了贫困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在政府的有力支持和创新指导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微型金融组织,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在贫困农村的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扶贫机构使得贫困地区的农民感到便利和满意,同时也实现了金融机构组织之间资源、功能的互补与合作,大大地提升了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保障了贫困农户对资金的需求。

2.众多扶贫金融网点保障扶贫资金得到有效落实。截至2017年12月底,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数量12.61万个;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量为1.30个,县均银行网点55.99个,乡均银行网点3.93个,村均银行网点0.24个④见《2017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2018-07-21。。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推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扶贫信用环境。目前,扶贫涉农贷款和农户贷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农村信用社的扶贫能力在不断提高。截至2018年5月底,农行重庆市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按照“有人、有地、有工作、有台账、有牌匾、有成效”的六有标准,组建245个“贫困村金融扶贫服务站”⑤见《重庆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998亿元》,《重庆日报农村版》,http://www.cqrb.cn/html/ncb/2018-06/25/002/,2018-06-25。。

3.优质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加快了脱贫进度。当前,我国正稳定有序地建立覆盖城乡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同规模金融机构都在往农村走,正在逐步形成提供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尤其是支持扶贫和脱贫的金融力量。通过向贫困农村金融支持,2012年至2016年间,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7%,2016年达到8452元,比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高2.7个百分点[5]。截至2018年6月底,重庆市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便民金融自助服务点实现县域全覆盖;县域及农村地区包括贫困农村地区接入支付系统的网点机构接入率达94%⑥朱蓝澜: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召开深化金融精准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中国金融新闻网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qy/dfjr/201806/t20180601_139340.html,2018-06-22。。

(三)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多维度推进了农村脱贫攻坚

1.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呈现多样化。2008年,我国政府对贫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行了首次创新试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贫困地的需求和特点,探究贫困农村贷款、农村抵押担保和联保贷款等新形式的产品和服务方式,取得显著的效果[6]。随后,政府将此推广至全国,很快地国内涌现出一批较有影响力的产品,有代表性的主要有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涉农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均取得了不错的反响。

2.互联网金融让贫困农村发生巨变。近年来,移动支付和手机银行等线上金融业务开始在贫困农村出现并被广泛应用。如河南省中原银行提出“上网下乡”发展战略,把服务农村居民、践行普惠金融作为全行战略稳步推进,计划用三至五年时间在河南省行政村实现中原银行惠农金融服务网点全覆盖,让现代金融工具带来的便利惠及千万农村居民。中原银行积极创新改革,布设惠农金融服务点,提升农村贫困区域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①2017年,中原银行新建乡镇支行30余家,建成惠农金融服务点约1500家,实现省域金融服务网点全覆盖。截至2017年9月底,中原银行累计考察了5000个行政村,布设惠农服务点800余个,覆盖河南省18个地市、2000余个行政村,服务农村客户近300万人,累计办理小额取款等业务约30多万笔。见《中原银行打造农村金融生态圈 稳步推格莱珉项目》,和讯网,http://henan.hexun.com/2017-11-07/,2018-06-22。。此外,河南省中原银行推出创业担保贷款,激发“双创”的扶贫带贫效应;积极开展“扶贫+扶智”活动。

(四)金融支持脱贫效果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扶贫工作成效显著,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各贫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不同金融支持方式扶贫和脱贫,成效显著。如金融支持转移就业和易地搬迁,2016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9万人,全国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达480万人,全国全年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4335万人,比2015年减少1240万人②《2017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2018-06-22。。又如金融机构积极向建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经过积极努力,截至2017年9月底,河南省中原银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28.53亿元[7]。截至2018年3月底,重庆市通过金融精准扶贫直接支持、产业带动、项目惠及等方式服务建档立卡累计贫困人口近400万人次。另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信息显示,2017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较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低至3.1%。截至2017年末,重庆市全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6.03万人[8];贵州省全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23.69万人[9];四川省全年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08.5万人[10];等等。

二、难点: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问题

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努力创新金融扶贫制度设计,支持扶贫,为农村脱贫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要在2020年全国实现脱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改革势在必行。由于存在诸多难点,下面从金融机构、贫困农村农户、金融扶贫产品和金融扶贫政策导向等方面加以分析。

(一)农村扶贫金融机构布点少,金融产品单一

1.贫困农村金融机构布点仍然较少。目前,全国尚没有主要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服务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工行、中行、建行在县域基层网点少,业务占比很低,扶贫参与度极低;由于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退出了服务“三农”的金融市场,承担起主要市场化责任的农村信用社等正规的金融机构还处于缓慢的生长期,再加之金融政策制度的多重限制,农信社所面临的环境差,发展慢,网点少,大量贫困农村没有营业网点,导致有些省市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不能及时得到银行机构给予的金融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生活来源,其基本的生活保障无法通过金融机构有效实现。现有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592个贫困县,村镇银行只有300多家,也就是400~500个县连一个村镇银行都没有[11]。

2.金融机构投资贫困农村的意愿不强。贫困地区的小微型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和农业产业的限制,没有足够的经营盈利能力和实力提供给贫困人群参与小微型农业特色产业企业足够的工资劳务保障,这些都在客观条件上导致贫困农村地区贫困的没有收入来源人口众多。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利用国家相关金融扶贫政策的基础上,农村扶贫投资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我国农村地区贫困人群数量大,单一的以农业为主的市场模式无法满足我国贫困户对市场的需求,政府承担扶贫贴息,但贫困地区农村特色产业或农户很难保障扶贫资金的本金回收。涉农业务较多的农行主要面对农村大中型基础设施和企业,基层网点少,且因上市受股东逐利约束,难以深入服务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

3.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扶贫产品单一、能力有限。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提供基础的金融服务,如存款、贷款等等。在一些地区,为农户提供期限为一年的商业贷款,但是由于贷款的还款期限与农村农作物生长的年限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即使农民信贷使用者有还款意愿却缺乏足够的还款能力,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了农村信贷使用者无法从金融产品中获得相应的金融扶持。如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网点虽多,受到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影响,缺乏创新开拓,放贷能力弱,大多只存不贷。

知识分子的概念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扩展和内涵。通常,知识分子被认为是精神或脑力劳动者,他们具有高水平的文化专业知识,从广义上讲,高层次人才是指接受过正规教育、知识相对较多、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社会群体。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指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贫困农户观念相对保守,主动融资意愿不强

贫困农村农户观念仍然保守,部分贫困户把扶贫贷款等同于政府救济款,认为是不用偿还的资金;一些贫困户担心利息会加重负担,贷款意愿也不强[12]。同时部分贫困农户主动融资意愿不强,贫困地区贷款实际发生率不高。如2015年对河南农村金融服务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农户贷款发生率只有39.8%,从未申请过贷款的农户占比达到37%,其中,40岁至49岁年龄段农村劳动力没有申请贷款的占46%”[13]。部分贫困农户把金融扶贫贷款等同于救济款,认为这是政府提供且不用偿还的资金,部分贫困农户根本没有考虑过如何偿还金融扶贫款。还有一些贫困农户虽知道银行扶贫贷款需要偿还,产生的利息由政府贴息,但贷款意愿不强,怕因贷款加重自身的负担,或使用扶贫贷款后,也很难获得更好的收益[14]。

(三)金融精准扶贫能力有限,金融扶贫产品设计缺乏创新

1.金融机构扶贫放贷能力有限。国内商业银行一般只在区县级开设分支机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没有设置网点,金融扶贫参与度不高。虽然有些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偏农类金融机构在乡镇布置了网点,但可用于扶贫贷款的资金十分有限,扶贫力度相对较小。财政金融政策协调和配合仍存在诸多问题,财税政策保障措施和力度仍然不够,缺乏风险补偿、税收优惠、奖励补贴机制,导致偏农类金融机构缺乏参与扶贫创新开发的动力。

2.金融机构扶贫产品设计不合理。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载体是通过金融扶贫机构开发设计的各式各样金融产品。从目前来看,在针对大部分贫困农村金融精准扶贫金融产品的设计与贫困农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出入。很多基层商业银行受到政策限制很难自主开发扶贫信贷产品,也很难满足扶贫对象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如扶贫贷款抵押担保等制度制约了扶贫贷款的大面积推广,贫困户可用于抵押及质押的资产质量差、数量少,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贫困地区农产品为主要对象的农业保险还存在覆盖面小,保险品种比较单一,贫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可度较低,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以及农民的服务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都在客观上影响了扶贫金融产品应有功能的发挥。

(四)金融扶贫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

1.金融机构扶贫财税优惠政策不明显且落实困难。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虽已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总体来看,对贫困农村金融机构扶贫的财政扶持力度不够,如在发放扶贫支农再贷款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大。实践中,财政投入、金融支持一直都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另外,其相关的配套措施不完善,如保险和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导致金融机构扶贫经营存在较大的风险。金融机构扶贫政策性担保缺失,虽然将金融扶贫看作一项政治任务或社会责任,但商业银行的属性决定了其在放出贷款时必须考虑到风险和效益,对利息和担保的要求必须遵循金融运行的一般规律。

2.政策对金融机构扶贫的引导性不强。一些地区在具体的国家金融政策扶贫过程当中存在着标准不统一、流程不够规范、金融监管存在漏洞等方面的问题。一些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金融精准扶贫的发展进程,也在客观上不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健康运营和发展。此外,国家主管部门并没有指定某个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扶贫的职能,所以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参与扶贫事业。表面上看各个金融机构都在扶贫,实际上全力、深入扶贫的金融机构并没有几家。因此,在金融精准扶贫中存在一些风险,可能会使银行行动迟疑,一些想参与扶贫的商业银行会本能性地望而却步[15]。

三、提升: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支持精准脱贫的对策建议

金融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金融扶贫机构布点少,扶贫产品单一,贫困户接受金融扶贫支持不强,金融机构扶贫能力有限,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等,概括起来,就是农村金融脱贫缺乏创新意识、贫困农户观念保守融资意愿不强。笔者通过对重庆、贵州、四川、湖南和山西等地调研并借鉴参考已有相关文献资料,结合金融及产业发展相关理论,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强金融机构扶贫金融实力,完善农村金融网点的覆盖体系

1.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规模,打造农村金融改革升级版。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应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尤其是多元化融资渠道的构建将会增强金融机构实力,鼓励商业银行向贫困地区下沉金融服务,放宽县域涉农业务审批权,从而促进其在扶贫金融支持中抵御农村金融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为农村金融发展以及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输入新鲜的血液。同时,扶贫金融机构必须加大对贫困农村金融网点和支付系统建设力度,努力把金融网点、支付系统延伸到贫困村一级,更加便民、惠民。扶贫金融机构必须深入贫困地区,抓好贫困农村金融辅导员队伍建设,普及金融知识,调研贫困农村、农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把贫困农村、农民带动起来,提高贫困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如当前,重庆、四川、贵州等贫困地区金融主管部门在取得金融支持精准脱贫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应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贷款投放等措施,扩大贫困地区融资规模,助力贫困地区信贷扶贫攻坚,将央行定向降低存款保证金率的宏观调控释放资金定向用于扶贫开发,确保政策落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做好脱贫开发的智能化台账建立工作,确保定向释放,提高合意贷款容忍度等,尝试定向释放的可用资金100%用于扶贫开发。努力把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这两个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落实到提高贫困农民收入增长上。

2.努力实现贫困农村金融网点“最后一公里”,着力提升智能化金融服务水平。要进一步系统地解决好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方面,有条件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可以采取流动运营的方式,将农村金融服务送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另一方面,增加网点的覆盖区域面积,通过增加资金及岗位的方式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例如,可借鉴重庆、四川、贵州、河南等省市商业银行的经验,结合贫困农村特点,借助于互联网等帮助贫困农村远程无人金融网点建设,提高手机银行为广大贫困农民提供开立账户、余额查询、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和扶贫金融政策贷款等金融服务和宣传。

(二)提升农民诚信意识,降低农业信贷风险

1.加强扶贫金融诚信宣传引导,提升贫困地区农民信用意识。影响和制约农民和农业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商业信贷风险的增加,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贫困地区农民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养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提升。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贫困地区电视台或互联网播放专题宣传片,印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民诚信教育力度,通过树立扶贫和脱贫成功的典型方式来让其他贫困农民意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同时也是指导贫困农民充分享用扶贫金融政策支付贷款资金,提升贫困农村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质量并扩大其规模,形成丰产丰收,确保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对于金融机构降低农业信贷风险,促进自身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加强金融系统员工严格管理,如农行山东邹城支行推出了严格考核制度,制订了贫困农户小额贷款尽职免责办法。在开展农户贷款业务工作中,农行工作人员通过严格把关、廉洁办贷、现场拍照、电话回访等七项做法,防范贷款风险[16]。

2.合力打造扶贫诚信环境,构建扶贫金融风险消化转移机制。贫困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应该积极表彰诚信农户,对于出现失信记录的农户要进行及时的纠正,从而努力促进贫困农业、农民诚信运营环境的提升。另一方面,贫困地区农民应从自身发展的长远角度出发,在金融支持扶贫贷款申请和贷款的及时偿还方面,积极地践行相关的诚信条例,最大限度地提升自己的诚信指数,从而为脱贫和后续发展的商业信贷的申请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同时,必须加快构建农村金融风险消化转移机制。政府在建立农业保险体系中担负重要责任,在明确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对贫困地区农业、农户保险给予法律上的支持、经济上的优惠和行政上的保护[17]。可从政策上制定相应的措施,利用财政资金扶持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组织,并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税收优惠、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措施,撬动信贷投入,构建财政与农村金融互动的良性循环机制,亦可以建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增强精准扶贫政策合力。

(三)健全扶贫金融产品设计体系,开展多元金融扶贫业务

1.加快扶贫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扶贫实效。农村金融产品设计需要立足于当下的农村对金融服务类产品的具体需求,因地制宜,进行量身定做,将整个金融产品的运营模式与农业精准扶贫的实际发展需要之间进行相关改进。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额度、农村金融信贷产品还款期限的设定以及针对贫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类产品等方面来进行具体的扶贫金融产品改进与提升。如积极拓展贫困农村群众的融资担保方式,尝试开办或推广土地承包权质押、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林权牧场承包权抵押、特色农产品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如积极探索扶贫金融参与市场化的PPP运作模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脱贫开发工作等。

2.拓宽筹资渠道,开展多元产业扶贫业务,全面提升机构的创新能力。贫困农村金融市场有着巨大的需求和发展潜力,借助于扶贫金融产品的创新,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更大的金融助力。为实现新型贫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还应不断拓展其筹资渠道,进而增强机构的经营实力,有效提升其知名度。首先,应充分发挥各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协助作用,如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加强各方的信贷合作,并完善批发资金的长效机制,进而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进行拆借资金。其次,分平台、分模式和分类型进行多元扶贫融资,通过建设“三大平台”(基础设施融资平台、富民产业融资平台、脱贫解困融资平台);采用“五种模式”(开发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互助性金融、公益性金融和混合性金融);发展“九类型”业务(开发性金融乡村基础设施贷款、开发性金融富民产业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双联惠农贷款、设施蔬菜和草食畜牧业贷款、村级特色产业发展互助社、贫困村互助资金、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18]。如在山西省吉县发展苹果产业条件得天独厚,依靠苹果产业,该县大多数群众脱了贫、致了富。在该县,80%以上的耕地面积种的是苹果,80%以上的行政村是苹果村,80%以上的群众从事与苹果相关的产业,群众收入的80%以上来自于苹果,80%以上的贫困人口主要依靠苹果脱贫。这5个80%,足以说明苹果产业对群众脱贫的重要。吉县把涉农金融扶贫资金集中投入到苹果产业发展中,完善果园水、电、路及防雹网等配套设施的全面;制定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3年累计培训果农1.5万人次;统一品牌、包装、宣传,成立吉县果业发展协会和吉县电商协会,线上线下一同发力,去年又成功出口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规划建设苹果产业园区,产品有苹果醋、苹果酒等,不断延长苹果产业链条①《苹果产业条件得天独厚 八成贫困人口借此脱贫》,https://baijiahao.baidu.com/,2018-7-20。。

(四)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金融扶贫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协同配套政策,强化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的改革措施,完善金融扶贫配套支持实施细则,创新扶贫联动机制,以推动其实现进一步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如湖南省积极创新扶贫联动机制的经验值得借鉴②湖南省积极创新扶贫联动机制的经验:一是推行“龙头引领”机制,在大力支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产业能人大力发展的同时,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强化农产品与市场对接,促进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二是推行“委托帮扶”机制,创新扶贫社会化服务方式,将国家给予特定对象的扶持资金直接委托给讲诚信、有实力的经济组织,统一开发、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年底给对象户分红返利,促进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脱贫。三是推行股份合作机制,根据贫困户、经济组织的意愿,将贫困户的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实现了产业增效与农民增收“双赢”。四是推行帮扶联系机制,大力推行贫困县级领导联系服务机制和扶贫帮扶机制,针对贫困人口做到结对帮扶全覆盖;扎实推行“单位包村、干部住村”机制,整合扶贫资金,有效推动产业扶贫,摘帽脱贫。见杨光:《创新联动机制 推动精准扶贫》,《湖南日报》,2016-02-22。。一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基础设施,减少金融扶贫成本。农户的资金需求主要源于基本生活保障、住房、医疗、教育、生产等方面,其中大部分是生活性消费支出,属于公共产品,应主要由财政投入解决,政策性金融辅助。此外,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的农村公共道路、农业工程建设,可以降低商业性金融机构贷后指导的管理成本,也有助于增强贫困农户的经济实力,减少不能如期收回贷款的风险。二是给予税收优惠,减轻金融扶贫主体的负担。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增值税税率为6%,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是偏高的,重税政策虽然有利于筹集财政收入,但对于扶贫金融机构或非农村金融机构的涉农业务来说,风险较大。金融扶贫领域管理成本大、风险性高,不合理的税收负担往往会造成金融业因扶贫而导致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下降,影响金融扶贫事业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三是健全贫困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完善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扶贫的风险。担保公司为农户和村镇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金融机构惜贷的问题,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各级财政可从扶贫资金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发展农户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的基金,以较少的财政投入,撬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财政还应以县为单位设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达到考核要求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以此减轻金融扶贫资金投放的后顾之忧。如在重庆,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财政局、扶贫办、金融办、重庆银证保监局等多部门参与的大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统筹推进货币信贷、调查统计、支付结算、征信管理、货币金银、科技等多层次的金融扶贫基础服务。如贵州省充分发挥金融对贵州脱贫攻坚中的要素支撑作用,努力探索金融扶贫的新方法、新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又如在四川省,针对贫困户精准扶贫方面,积极推广扶贫小额信贷,综合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农户信用贷款等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力度,做到“应贷尽贷”。同时,发挥好保险的保障功能,通过“扶贫保”等产品为贫困户提供多元化的风险保障。

(五)精准脱贫振兴乡村攻坚战,金融创新支持势在必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到2020年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整体贫困后的农村如何更好地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借鉴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基础设施重大政策要求,金融创新支持势在必行。

1.充分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助推金融脱贫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努力壮大集体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也明确了创新“土地政策”,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①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http://politics.peop,2018-7-20。。如针对贫困地区,金融企业应主动深入农村宣传吸引农村流转土地抵押融资发展,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是脱贫和农村振兴乡村发展的最佳选择。

2.“厕所革命”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金融创新支持一马当先。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就旅游系统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取得的成效作出重要指示。事实上,中西部很多贫困地区的旅游业是天然的自然生态资源,新兴产业方兴未艾,要像抓“厕所革命”一样,不断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推动贫困地区旅游业大发展。贫困地区的“厕所革命”也是一项庞大的基础性建设系统工程,更需要金融支持。新华社北京2017年12月25日播发了习近平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近年来,“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习近平指出,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又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见习近平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见《人民周刊》,2018-01-01。。从“厕所革命”到“四好农村道路”建设都离不开金融配套支持,金融业一定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紧跟时代脉搏,助推我国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扶贫、脱贫政治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在风险明显可控情况下,积极担当并创新金融支持制度,将金融服务支持脱贫振兴乡村作为当务之急。

四、结 语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无论在金融扶贫政策,还是财政支持上,较好地解决了我国的农村贫困问题,金融助力脱贫攻坚,成绩超出预期。但金融支持扶贫和脱贫的力度和方式,仍待进一步改革和创新。贫困农户还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除了自身脱贫,还需要共同脱贫,借助于金融支持、产业推进,形成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局面,才能真正实施振兴乡村规划。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且写入《党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并随即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应该说,金融支持脱贫和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全国各地金融机构既要结合深度贫困地区的各自特点,在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中又要坚持扶志、扶智、扶技一起抓,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办法,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和移民扶贫上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文章,从而实现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并亟需通过改革创新,缜密设计,加快实施一套包括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在内的“组合拳”,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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