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教统筹视域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与对策研究

2018-02-22 11:32郭耿玉
职教论坛 2018年12期
关键词:培训模式新型职业农民对策

摘 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要通过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文章在分析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分析了农科教统筹视域下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模式,并提出了相应的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的策略与方法。

关键词:农科教统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对策

作者简介:郭耿玉(1971-),男,江苏赣榆人,江苏理工学院高教研究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4年度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基于农科教统筹的新型农民培训的研究与实践”(编号:14YJAZH026),主持人:郭耿玉;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高校重点项目“基于农科教统筹的新型农民培训研究与实践”(编号:B-a/2013/03/010),主持人:郭耿玉。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8)12-0087-05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决策,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分析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总体要求的基础上,从九大方面提出了乡村振兴的要素、方法、路径和远景。其中针对乡村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从五个方面作出具体政策部署,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国家以往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中,同样也可以找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提法,由此可见,建设美丽乡村、解决“三农”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就是要有一大批熟悉农村、热爱农村、投身农村并扎根于农村“新型职业农民”。无论是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乡村旅游产业,还是构建农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等都离不开大量活跃在农村一二三产业一线的“新型职业农民”。

在我国,农民由传统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主要经历了职业农民、新型农民和新型职业农民三个阶段。20世紀90年代初,农业部借鉴国外经验在全国推行“绿色证书”制度,在“农科教统筹”的基础上开始实行“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农科教统筹又称农科教结合,是科教兴农的主要实践形式,其实质是依靠现代科技和劳动者素质的提升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其中的“农”主要必须包含农、林、牧、副、渔、工、商、建、运、服等大农业范畴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也可作农村经济解;“科”是指农村大科技,包含各层次水平的科技的研究、应用、推广;“教”是指农村大教育,包含农村的一切育人活动,其中最直接的是提高劳动力素质的教育活动[1]。通过政府统筹安排,使农业、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的“人财物事”得以综合利用,形成科教兴农的强大合力,取得最佳的整体效益。本文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从农科教统筹的视角去解读新时期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模式与策略。

一、当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存在问题

2012年以来,全国各地结合地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掀起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高潮。课题组通过对江苏苏州、南京、南通、泰州、淮安和宿迁等地的农广校、农民培训学院、中高等职业院校以及乡镇成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等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组织单位和参训农民的调研走访(接受问卷调查的各类农民1070人),发现随着工作的推进,许多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问题开始出现,对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农民虽有参训的意愿,但现实中的积极性并不高

在调研中发现,有90%左右的农民表示愿意参加农业实用技术、文化知识、管理知识等的培训,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没有表现出主管部门所期望的积极性,尤其在苏北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表现更为突出。主观上广大农民还是希望通过培训提高自己的技术等方面的能力,并实现改善自己家庭经营状况的目的,但在培训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却导致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原因有三:其一是培训内容与农民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个性化需求的多样性导致农民对针对性不强的培训内容不感兴趣,在调研中发现有40%以上的农民认为很多培训内容不符合自己的需要;其二是培训课程内容安排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课程偏理论、轻实践,忽视农民的接受能力,培训效果不佳;其三是培训时间安排不合适。有近40%的农民认为培训时间与农忙经常冲突,导致没有时间参加。

(二)培训工作管理机制不完善,条线间的统筹协调不顺畅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农业、科技、教育、人社、财政、扶贫等管理部门,有的地方还涉及到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因此,在管理工作中需要便捷的多方沟通协调,但很多地方并没有形成良好的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各条线部门的责、权、利边界模糊,各自的培训任务、资金都是由其上级部门对口下达,对培训的管理、资金的拨付等程序不尽相同;同时,在实际的培训管理体系中,主要考核部门在培训任务的分配中和其他管理条线没有很好的沟通,多采取培训任务简单直线式下达的方式展开工作,而没有切实站在被培训农民和协作单位的角度去统筹考虑,缺乏对培训资源的有效整合导致“一边是教育培训资源紧张,一边则是教育培训资源的浪费”现象出现。在与被调研的接受培训农民的座谈中,经常会听到他们抱怨自己接连被组织去参加不同条线组织的专项培训,更有甚者连培训的专家和所讲内容也一样。

(三)培训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培训效果和后续服务不到位

正是由于存在培训管理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目前农村基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长远的规划,大都是为了完成上级对口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很多时候对农村农业农民发展并不了解,更缺乏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求与运行机制的深入调研,所以使得培训工作缺乏长远而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如此就会造成在容易开展培训的乡村扎堆组织培训,而在难以组织开展培训的乡村则无人问津,既浪费培训资源,也增加培训成本,难以取得实际效果。在调研座谈中,我们发现从短期的农民培训学习来看,由于培训经费的不足,很多培训项目都是本着“短、平、快”的速成原则,三两天或一个星期培训一批人员,培训结束即代表工作完成,缺乏长期的培训跟踪机制,工作随意性大。培训工作跟踪机制的缺乏进而导致培训后续的技术支持服务功能发挥不够。

(四)针对培训的扶持政策不完善,多元化培训机制不健全

近些年来,江苏省级财政每年都有专项经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并要求各地以省定标准600元/人的标准实施地方财政配套,共同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在调研中发现,苏南地区由于财政情况好,配套投入以扶持政策到位。如苏州太仓市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并配套出台了《太仓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给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相应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而在苏北的淮安、宿迁等地,由于地方财政相对困难,很多区县配套勉强能达到省定标准,但因其包含3-4天的伙食费、3天的住宿费、教材费、32学时授课费、观摩费、包车费等等,导致资金捉襟见肘;在培训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引导激励机制,造成农民对培训缺乏发认知和热情。此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很强的工作,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在宿迁市的调研发现,其境内仅有1家社会机构提供农民培训服务,每年的培训人数不足全市培训总人数的5%,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长期维持政府包办买单的现状,构建多元化培训机制仍任重道远。

二、农科教统筹视域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选择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各地都结合区域经济社会以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实际情况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在具体的工作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调动农科教战线的各类资源,协同创新培训思路、培训机制、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不断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新模式。

(一)基于农科教结合的“典型示范基地”教育培训模式

典型示范型基地教育培训模式一般是指县域内涉农部门机构(农委、农广校、农技站、农业职业院校)、基层教育培训中心、典型农业合作社(或知名涉农企业)、典型农户以及涉农职业院校等之间开展合作,通过兴办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树立区域农业科技发展的典型,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形成农业科技培训基地,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地进行农业科技学习的一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模式。早在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会同省农委紧密围绕农业现代化目标,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整合农业、科技、教育等多部门资源,建立科技水平高、功能齐全、辐射范围大的江苏省教育服务“三农”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师范基地。如南通海安市海安镇社区教育中心充分利用当地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的优势,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从四个方面协作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即与地方农技部门、农业企业、典型示范户、农业院校及专家协作,主要采取五大形式(现场观摩、专家讲学、网络视频教学、协会交流、个别辅导),利用基地的优质资源,形成了“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在实现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基础上,不断带动农民增收,并有效推动了海安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

(二)农村中青年农民涉农专业学历教育定向培养模式

农业部颁发的《“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支持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支持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2]。这类定向培养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重点培养具有科学素养、创新精神、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与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也面向农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有志于从事农业的返乡农民工,重点把他们培养成为“爱农、知农、懂农”的“新农人”。如江苏太仓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缺乏有学历、有技术、有思想的年轻农民,由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牵头,每年从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200名左右的学生,委托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特设现代农业专业,实施三年制大专学历教育的定向培养,较好地解决了农村“新农人”后继乏人的问题,该定向培养模式入选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典型模式。

(三)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

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是指在各类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田间地头对需要掌握农业新技术、新方法的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进行讲解、示范、操作和解答等活动的培训形式。让农业技术指导人员直接在农业生产第一现场开展指导培训,着重解决专业技能型农民在生产实践中遇到的技術难题或新技术的推广。以此模式承担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的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一般都是通过由地方政府评选出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地方政府针对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钱购买其相应的培训项目,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对其生产一线技能型职业农民的需求。如南京市2017年在推动“农民田间学校”这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建设工作中,就积极鼓励各区农业部门将培训任务交由农民培育基地实施,明确规定凡是委托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实施的培训项目,经费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或者后补助的形式给予拨付[3]。此举开创了省内农民培训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先河,吸引了众多农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关注,提升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社会效益。

(四)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农技推广“云课堂”培训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地方政府可统筹农业、科技、教育、劳动、宣传等多个部门的优势资源,建设以现代农业技术技能讲座、农业信息服务、管理科学、法律法规等内容为主的适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云课堂”。如由中国知网研发的“知农云课堂”平台聚集优质机构和名师,汇聚精品优质课程;通过行业热点、专家解读为农民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网络在线培训服务。随着中国知农网的不断发展壮大,其推出的手机APP基层农技推广平台得到广大农民与农技推广工作者的喜爱。种养殖大户通过该平台可以随时与全国最专业的专家当面请教技术难题,“一张图片+一段语音+一段文字”专家就能够快速准确地解决农民面临的生产难题,极大地提高了处理问题的效率和降低了农民的损失[4]。各类农民尤其是中青年农民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学习意愿,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客户端等开展网络学习和在线培训,可以通过这类平台随时向全国的专家当面请教农业技术难题。目前,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便于随身携带的智能手机等移动电子设备普及率在逐步提高,有利于这种农技“云课堂”培训模式的推广,可以及时帮助新型职业农民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现实问题,真正意义上满足不同培训者的在岗学习要求。

三、农科教统筹视域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策研究

为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下,使农业、科技、教育、财政等方面的“人财物事”等资源通过整合形成强大合力,以推广先进农业科技为动力,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一)构建基于农科教结合的多元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

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过程中,农业部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管理、产业导向、需求牵引”原则,集聚优势资源,构建“一主多元”的体系[5]。各级地方政府可结合这一要求,组成由农委主导,财政、教育、科技等部门协作推进的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好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农业部门及其所属的农广校(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产业基地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主体,主要负责精选培训对象、培训需求、标准以及相应的培训任务,并结合实施需求开展相应的培训;科技部门尤其是农业科技单位主要负责结合地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提供农业科技项目、内容和技术支持等;教育部门及其所属的涉农中高等职业院校、社区教育中心等主要负责组织具体的项目培训。农科教结合可以克服不同行业部门分割、分工过死和结构失调的弊端,统筹制订区域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各部门分工合作的目标和任务,统一调度和使用分散在各行各业的师资力量、教学和培训设施、实习和试验示范基地;最终形成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以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的多元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把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设置培训项目及方案,调动广大农民培训积极性

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具备“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有组织、守法纪”等基本素质。《“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指出要围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部门首先要以区域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为导向,组织农科教各方创新培训项目、优化培训方案,最大限度满足农民“求实、求知、求富”的需求,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其次是建立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精选培训内容,注重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从根本上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适应能力和带头作用。第三,科学遴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对象。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遴选符合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的各类新型职业农民进行相应的培训。第四,科学安排培训时间和选择恰当的培训方式等。根据培训的不同内容选择适合农民参加的培训时间,如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方面的培训可以选择农闲时间采取持续培训的形式进行;而农业生产技能以及季节性强的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解决方面的培训,则最好是在农业生产的当季,采取“农民田间学校”的形式现场教学、现场传授相关技术和问题的解决方法等。第五,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专门的信息化服务云平台。利用“知农云课堂”,对接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业专家和农技推广服务等线上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智能装备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中青年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在线教育培训,提高培育效果。事实证明,贴近农民实际、符合市场需要,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教育培训项目、方案和内容,必将受到农民的欢迎并极大地提高农民参与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三)构建专兼职结合的农民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培训质量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状况不仅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最终的培训水平,而且也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在遵照国家层面的统一标准与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的实际需求,建立一支爱岗敬业、求实创新、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是做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基础。第一,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教师培训制度与体系。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专题培训,有针对性的更新和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第二,拓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师来源渠道,建立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畅通教师教育通道,鼓励大学生获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教师资格并成为新生力量;在现有的农广校、农职校、农技部门、大专院校、龙头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师资来源的基础上,吸引更多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专业咨询培训机构、涉农中介机构等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师作为培训师资,形成多元化的师资来源[6];结合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把散落在当地不同村组拥有超强经营和农业生产技术能力的农民“土专家”纳入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中,增强农民培训的实效性;充分挖掘民间手艺人、尤其是那些适合在农村发家致富的民间手艺人,在对其进行规范引导的基础上,将他们纳入到农民培训师资队伍。这些“土专家”和“手艺人”在空间、时间以及心理上更加贴近农村农业农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后续技术指导,助推构建精准后续服务机制。

(四)借助地方职业院校资源,积极助推培训振兴乡村的“新农人”

通过地方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培训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有许多涉农以及农产品深加工专业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均具备充足的优质教学资源,可供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农人”培训。如通过设置定向招生计划,面向农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有志于从事农业的返乡青年农民工进行委托培养,重点把他们培养成为“爱农、知农、懂农”的“新农人”,定向委培学习期间学费可由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承担,可分两个阶段支付,即在校学习期间先期支付50%-60%的学费,获得毕业证书并与相关村或合作农场签订用工合同后一次性补助余下的30%-40%;可以实施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村副职干部,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各类社会保险,以支持“新农人”建设新农村。再比如可以根据地方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实际需求,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技人员或具有大中专学历的非农专业中青年参加短期脱产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服务水平,助推他们尽快成长为“新农人”中的带头人。

参考文献:

[1]余盛泽,王安华.农科教统筹结合的理论探讨[J].教育评论,1992(3):40-42.

[2]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Z].农发〔2018〕1号,2018-02-20.

[3]周一波,陆信娟.南京新型职业农民五位一体培育模式研究[J].江苏农村经济,2017(7):56-58.

[4]祝子航,余冬花,余晴瑶,等.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创新措施研究[J].乡村科技,2017(4):20.

[5]农业部.关于加强农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J].农业技术装备,2013(8):17-19.

[6]张洪霞,吴宝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及机制建构——以天津市三个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区县为例[J].职教论坛,2015(16):26-31.

责任编辑 王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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