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体育生窒闷的干扰措施

2018-04-16 08:52张含军
新课程·中学 2018年2期

张含军

摘 要:通过梳理降低窒闷的质性文献,归纳干扰措施,整合更为高阶的干扰措施。采用系统综述和主题集成的程序,得出结论,降低窒闷的干扰措施考虑与“无欲、无心、无我、自强不息”这几个方面有关系,未来还需要实证的研究以及对具体的可操内容进行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体育生;窒闷;干扰措施

一、研究背景

体育生窒闷属于一种在重要比赛中发挥失误的现象,是一种习惯性的衰变过程[1]。这种情况在运动员中普遍存在,是长期困扰运动员与教练员的一种不良情况,已经受到业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有大量的研究已经探究过窒闷发生的时间和导致窒闷发生的心理机制,并且更加深入地去分析阻止其发生的措施,降低运动员的负性心理。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梳理已有为降低窒闷而进行干扰的文献,对干扰措施进行分析探究,总结目前可以实施的干扰措施。

二、研究策略

系统综述是一种整合的文献分析方法,针对某个问题进行整体的探究与分析,然后得到有效的分析结果。

(一)文献选择

文献选择方法主要包括:查询图书和阅读摘要等,以此为依据去解决实际问题。

(二)质量评估

为了保证研究的文本是有效的,通过质量评定将质量较低的研究对象予以排除。具体的判断依据主要有:研究方法是不是有严重的漏洞;被试的选择是不是合适;研究主题是不是符合实际要求等。

(三)数据抽取

在进行分析问题的过程中,抽取一定的数据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得出比较准确的数据信息。但是,质性研究文献中什么内容可以抽取作为分析所用的数据的难度是很大的。

(四)数据集成

对质性文献的集成需要从不同的研究中理解与表达观点、概念和引申的含义,这一系列的操作最终的目标就是得到对某一方面的更深层次的理解。

回收9名参与者的分类信息,借助EXCEL进行整理,要求参与研究的人员对文献进行认真阅读,命名每一个维度,这样就会得到描述性主题。然后全部的参与者都要参与对主题名称的讨论分析,要一个主题一个主题地研究讨论,一个主题得出统一结果之后再进行下一个主题的讨论。全部的描述性主题得出以后,再从整体上进行探究与分析,一直到全部参与者的意见都达成一致为止。最后根据现有资料与讨论结果进行更高层次的讨论,最终得出分析性的主体。

三、结果与分析

对8篇质性文献进行分析,得出窒闷有效干扰方法共68项,在小型会议中应用头脑风暴的方式对此结果中的名称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将10个维度的内容用10个主题来表示,这10个描述性的主题表现为4个方面:无欲、无心、无我、自强不息。

四、讨论

我们研究的大量文献都来自西方,但是最终经过我们的研究得到的这4个纯粹是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概念:“无欲、无心、无我、自强不息”,下面根据这四个方面的结构框架进行分析。

(一)无欲

“欲”是困扰体育生思维的严重障碍,原因是过度的依赖。运动员面临“欲”时,要从如下两个方面去解决:(1)额外努力去战胜新的困难,这会给体育生造成压力从而带来窒闷的出现。(2)要积极节制或者是无视“欲”的存在使自己的内心达到平静状态。目前已有的窒闷干扰文献是应用了第2种方法,经过分析我们认识到,第2种方法是归类于中国传统智慧所崇尚的哲学思想的,是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中的“无欲”观念[2]。

(二)无心

“无心”是中国的传统智慧,指的是不受束缚、超然物外,崇尚自由自在的理念,这样就会万法尽涌,也就是说,不管遇到什么事情,无论在怎样的困难情境中都能够保持一个平和、稳定的心智,不忘初心。但是要注意的是,无心并不等于不和外界沟通,而是增加与外界的接触,但是不会受到外界的严重干扰,仍然能够保持原本的清澈心灵。

(三)无我

“无我”是由窒闷干扰方法的忘掉自我和忘掉对手两个解释性主题发展而来。运动心理学专家发现高自我概念容易出现窒闷,《庄子》讲述了皇帝向广成子问道,广成子说无知无我合二为一,即可长久。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在古代,“无我”就被作为一个提升自我的思想而備受推崇。

(四)自强不息

自强不息是孔子儒学的基本思想,主要说的是人要积极上进、奋发图强、坚韧不拔。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智慧,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得到了质的升华,不管是个人还是国家,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都要坚持自强不息的理念,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取得最后的成功。

五、结论

本文对在压力下窒闷干扰的质性文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系统的探究,研究结果表明,干扰的主要方法可能与本文所说的“无欲、无心、无我、自强不息”这4个因素密切联系。但是本文所做的研究还不深入,有些方面研究得还不完善,因此,中国传统智慧的实践效果怎样,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与探讨。

参考文献:

[1]王进.解读“反胜为败”的现象:一个窒闷过程理论[J].心理学报,2004,36(5):621-629.

[2]张应杭.论老子无欲说“道法自然”立场与当代价值[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28(7):102-105.

编辑 李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