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准是个爱情故事

2018-04-30 03:14陈鹏
滇池 2018年5期
关键词:外公

陈鹏 1975年生于昆明,国家二级足球运动员。小说家。曾获十月文学奖等多种奖项。现任大益文学院院长。

我们都是过来人了,不会在意这件事情。你同意吗?

——哈罗德·品特

引言

没准,这又是个爱情故事。

我总喜欢写写爱情。这没什么。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作为一名非职业女作家热衷情爱题材实属本能,也长于此道。但我说没准的意思是我讲什么你们别太当真,哪怕我讲的有那么一点点骇人听闻也别太当真。毕竟虚构是我的职业。是啊,我写小说。如今这行当像二道贩子一样低三下四,可我和我闺蜜廖青都写小说。写某一类你们看不大懂的爱情小说。我们为此有点洋洋得意。毕竟,我又说到毕竟,毕竟谁还没谈过几把恋爱嘛写小说可就不是人人都行的手艺啦。但实情是,眼下绝大多数人既玩不转爱情更写不了小说。这样的人,尤其这样的女人,我宁死不做。

好,咱们开始。

一、《堂吉诃德》

195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旧版《堂吉诃德》是我老公老黄的,封面的堂吉诃德骑一匹瘦马,身边跟着酷似土豆的桑丘·潘沙。它撂在书架第四层,自从放上去之后几乎没有取下来过。老黄每每谈及此书就像读了百八十遍,“啊哈,那个瘦老头,跃马提枪——马是老马,枪是破枪,大叫着冲向风车。他说那不是风车是魔鬼,必须消灭它们。”

结果堂吉诃德摔个半死。我问老黄他为什么斗风车?老黄说亏你还是写小说的,换句话说我干嘛非得知道西班牙老头塞万提斯干嘛这么写?老黄的总结无非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死磕必将惨败收场。换句话说,你最好是那架风车而不是堂吉诃德。他说这番话就像他一贯立场正确无懈可击。以我对老黄的了解,他也就过过嘴瘾吧。他这人,五十出头,矮胖,秃顶,还没世故圆滑得让人厌烦,跟大街上你能撞见的任何一个中年男人差不了多少:萎缩、困顿、忧心忡忡又毫无办法。

“你该好好读,作为一个写小说的——”

我说《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卡拉马佐夫兄弟》都没读过,这一点也不妨碍我写我想写的小说。

“问题是,如果我们写总结、文件和发言没有一个范本的话——”

这个小科员兼秘书起家的老男人心虚了,无法理解我竟能忽略这样一部名著。

我说,

“照你的逻辑,塞万提斯读过托尔斯泰?”

“绝对啊。”

“傻帽,塞万提斯比托尔斯泰早生三百年。”

老黄满脸通红。

“问题是,杜甫不说过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有时候读太多也会成为负担。过犹不及嘛。”

“好吧,你就信任你的所谓天才吧。”

“你一直不相信我的天才。”

“半信半疑。”

“不,你从来不信。”

“好吧,我是不太相信。”

“就他妈的因为我没获过这样奖那样奖扬名全国?”

“也许吧。你的同龄对手们总有几个被挂在嘴上的。可惜你不是。”

“操,别跟我提那帮垃圾。”

“你总说别人是垃圾。你所谓天才的自信心总是建立在诋毁别人的基础之上。你没发现?”

“他们是真垃圾。”

“出名的,获奖的全是垃圾?”

“十有八九。”

“那我无话可说啦。”

“操,我对你这种肆意污蔑老婆的男人也无话可说了。”

不欢而散。

我把自己关进书房。老黄很晚才释放和解信号,给我端来一杯鲜榨梨汁。我视若无睹。老黄灰溜溜出去。直到深夜上床我才忽然说:

“你真觉得堂吉诃德疯了?”

“我觉得,没有吧。”

“为什么?”

“他在检验,在检验人群的良知。”

“人群的良知?”

我赫然发现,以上对话竟是我和老黄最后一次长谈。不久之后他便撒手归西。这是后话,我将慢慢道来。平时我们交流极少。一个诡异的下午之后他越来越喜欢站在某处盯着墙角发呆(就像堂吉诃德盯着风车),身体疲惫佝偻,像一只歪歪斜斜的破口袋。我怀疑他突然罹患老年痴呆,可他说他手脚利索一点毛病没有并且跳起了忠字舞。我觉得他真出了问题。一个不正常的老黄,一个堂吉诃德式的半真半假的疯子。我不知道那天下午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从没细说。我想说的是这世上从不缺少真真假假的疯子,一个人一辈子没碰上一两个疯子基本白活了。我有什么资格质疑老黄?他会正常起来的,不会越来越糟。我们不就在癫狂和正常之间蹦来蹦去?更何况,我,一个喜欢做白日梦的小作家,没准就是个疯子。

我小时候楼上邻居的三儿子是其中之一,每次出门上厕所,走三步,退两步,百米距离磨蹭半个多钟头。七岁的我从没正面瞧过他,一次也没有。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害怕。有一天我藏进冬青树丛煎熬一个多小时,总算见他出了厕所走三步退两步慢慢磨蹭回来。太阳直直照着,我看了个清清楚楚。天呐,矮个子,驼背,爬满皱纹的苦瓜脸像被烧过一样黑。我尖叫一声冲出树丛往家跑。这个人,这个叫老三的男人拖着长长的邪恶影子向我奔来。我听见他高声大喊,哪个,你是哪个?我魂飞魄散,一头冲进家门再狠狠拴死。他一步步靠近,贴着门缝发出呼噜呼噜的大棕熊似的喘息。我快死了。他会把我和我面前的红色木门砸个稀烂。可等啊等,外面毫无动静。我嘤嘤的哭声冲出两只小小的巴掌。我听见他笑了,粗哑的笑声像噼噼啪啪往地上扔砖头。然后他往楼上走。走三步,退两步,花了吃奶的力气终于回到家,关门声山响。砰。与堂吉诃德被风车撂倒的声音一模一样。砰。

扯远了。我知道老黄绝没读完《堂吉诃德》。此书厚达六百多页,他哪有心思读它?我从不记得我们除了谈论它还把它派过什么用场。拍死蚂蚁蟑螂,苍蝇蚊子?还是吵架的时候像扔杯子花瓶一样扔来扔去?记不清了。太久了,结婚八年啦。好在无儿无女。我隐约想起老黄曾用它敲打墙上的钉子。具体为什么真记不清了。前两天打扫卫生,我站在椅子上把它取出来,带着十足好奇和敬畏捧读半小时。靠,真牛!一个疯疯癫癫的老男人带着一个傻乎乎的胖仆從到处历险。作为塞万提斯的同行,我深知这类小说可不是一般人能写的。我翻到著名的风车大战:

这时候,他们远远望见郊野里有三四十架风车。堂吉诃德一见就对他的侍从说:“运道的安排,比咱们要求的还好。你瞧,桑丘潘沙朋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我打算去跟他们交手,把他们一个个杀死,咱们得了胜利品,可以发财。这是正义的战争,消灭地球上这种坏东西是为上帝立大功。”

桑丘潘沙道:“什么巨人哪?”

他主人说:“那些长胳膊的,你没看见吗有些巨人的胳膊差不多二哩瓦长呢。”

桑丘说:“您仔细瞧瞧,那不是巨人,是风车;上面胳膊似的东西是风车的翅膀,给风吹动了就能推转石磨。”

堂吉诃德道:“你真是外行,不懂冒险。他们确是货真价实的巨人。你要是害怕,就走开些,做你的祷告去,我一人单干,跟他们大伙儿拼命好了。”

他一面说,一面踢着坐骑冲出去。他的侍从桑丘大喊说,他前去冲杀的明明是风车,不是巨人;他满不理会,横着念头那是巨人,既没听见桑丘叫喊,跑近了也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只顾往前冲,嘴里嚷道:

“你们这伙没胆量的下流东西!不要跑!来跟你们厮杀的只是个单枪匹马的骑士!”

这时微微刮起一阵风,转动了那些庞大的翅翼。堂吉诃德见了说:

“即使你们挥舞的胳膊比巨人布利亚瑞欧的还多,我也要和你们见个高低!”

他说罢,一片虔诚向他那位杜尔西内娅小姐祷告一番,求她在这个紧要关头保佑自己,然后把盾牌遮稳身体,横托着长枪飞马向第一架风车冲杀上去。他一枪刺中了风车的翅膀;翅膀在风里转得正猛,把长枪截作几段,一股劲儿把堂吉诃德连人带马直扫出去;堂吉诃德滚翻在地,狼狈不堪。桑丘潘沙趱驴来救,跑近一看,他已经不能动弹,驽驿难得把他摔得太厉害了。

桑丘说:“天哪!我不是跟您说了吗,仔细着点儿,那不过是风车。除非自己的头脑给风车转糊涂了,谁还不知道这是风车呢。”

堂吉诃德答道:“甭说了,桑丘朋友,打仗的胜败最拿不稳。看来把我的书连带书房一起抢走的弗瑞斯冬法师对我冤仇很深,一定是他把巨人变成风车,来剥夺我胜利的光荣。可是到头来,他的邪法毕竟敌不过我这把剑的锋芒。”

你一定看出来了,这段描写与老黄所说出入很大。1、堂吉诃德没把风车当魔鬼,而是当巨人。2、就算摔个半死,他还是相信风车不是风车,是魔法师变出来蒙他的。我合上书,鼻孔里钻进丝丝霉味。它在书架上待得太久,我们都忘了它什么时候出现又为什么出现的了。朋友送的还是老黄买的?扉页、底页没有任何痕迹。没有签名,没有日期,什么也没有。连个售书图章也付之阙如。如何处理它?自个儿留着?这时候我那个来窜门的兄弟伸手接过去了,说给他吧。我说真没看出来,从小让我帮忙写作文的小警察居然爱上了文学。他像洗扑克一样哗啦啦翻它,搁在腿上砰砰敲,两手抓住书脊掂来掂去,像挑选一块排骨。当天他把它带走了。书架一下子空空荡荡,我忽然觉得这个家像失去房梁一样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夜里果然不太平。老黄突然萎了,进行一半的性事像吊在半空的咸鱼一样晃荡。我听见他咕囔说完蛋了,完蛋了。此后连续数夜我听见他时而哼哼,时而惨叫,清晨起床脸色像烧掉的手纸。我不知道这是否与消失的《堂吉诃德》有关,眼前反复出现走三步退两步的男人,炭黑的脸像火烧过……我不记得老三的结局。总之消失了。要么死,要么关起来。二者必居其一。

此后我老公老黄三天三夜没回家。又过七天,我兄弟来了,当着我的面点了一根烟。我闻见他嘴里浓重的烟臭。他问我没老黄消息不着急?我说,都四十的人了着什么急?上次他消失十八天,回到家闷头大睡,醒来告诉我他在澳门赌场赢了又输了。我只信一半,另一半心知肚明。现年五十二岁的老黄对嫩泱泱的小姑娘贼心不死。我也早过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年纪。更何况,一部伟大的小说一定在某处等我。夫妻不过是临时拼凑的违规建筑。说它违规,我们都清楚男人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兄弟连连苦笑,告诉我老黄又被带走了——又被。还是例行传唤。例行?我不明白。我兄弟说你没听说,那些人随时搞例行传唤,上次没问出子丑寅卯,最近有关人士——当然是个大人物翻旧账说,老黄有问题,否则和一个十九岁小姑娘老手牵小手逛大街还一起舔了一只蛋挞冰激淋的行为仍然解释不清。不是上下级,更不是父女,两种可能被双方断然否认。我兄弟轻轻弹落烟灰,说他们审讯老黄的时候小姑娘低头坐在门外,不哭不闹,说你们莫审了,我他妈听不下去了,我是鸡,我就是只鸡,行了?为证明自己是鸡,小姑娘从三楼跳下去当场摔断腿。老黄死扛,不承认姑娘是鸡,坚持说她是他小三呢不信你们问她我姓名年龄生日对不对得上……最后,小姑娘噩耗传来,老黄哭着说,行,她是鸡,她就是只鸡。

“他们怎么审他的?”

我兄弟坐下来,深吸一口烟,手里的打火机转来转去。

“说呀。”我说。

他望着我。

“你说。”我說。

“《堂吉诃德》,”他说。“他们用它架左边,再架右边,然后——”他避开我的眼睛。“全他妈内伤。”

我像扎进水里,呼吸和心跳都消失了。这超出了一个作家的想象力。

“会死吗?”

我兄弟皱着眉头。

“不知道,姐。”

我看着外面,被太阳直射的水泥地亮得发黑。

“你就这么帮你姐夫?”

“来不及呀,姐。那帮人——”

“小姑娘咋办?可怜啊,才十九岁。”

“就是。”

“我宁愿她是只鸡。”

“哎,老黄够爷们,死扛。”

“多久了?”

“一年吧。”

“扛不住了?”

“谁他妈扛得住?”

“非扛不可?”

“姐,这你就错了。他怎么能让他小三背上鸡的名声?”

这下,他倒真像个堂吉诃德了。他不是立场一贯正确吗?这什么立场?小三的立场?

我真想见见这个为他摔断腿的姑娘。

二、烟盒

烟盒是锡制的,正面雕有飞龙,双目圆睁、张牙舞爪。你得花点时间才能数清楚它有多少鳞片。外公多少年没用过它了。我以为早扔了,烂了,消失在时间长河里无影无踪了。直到它突然出现。

烟盒里没有烟丝。当年,大约20年前,外公经常往里塞一把金黄的旱烟叶。外公的旱烟多是自己种的,叶片肥实,焦脆柔软。多年之后外公之死没让我掉一滴眼泪,我想他早已超越生死。他经常坐在老宅门槛上,将黄铜烟锅里热辣的烟深深吸进去,长长吐出来。坐在烟雾里的他就像独立于时间之外的一块石头或一坨生铁。环绕其上的沉默比烟雾还厚,你三五天听不见他一句话或一个字。写到此处时我已经不可避免地想他。我知道我非去老宅看他不可了。

说去就去。我大老远就见他坐在门槛上吞云吐雾,烟味儿让我喘不上气来。我将大鲤鱼拎他面前晃了晃,他看也不看。我拨开烟雾往里走。他像座小山。我手里的鱼继续晃荡。他说话了,马五的鱼?快死了。我说,还活着。他说,马上就死,买它搓球。我说,孝敬你嘛。他说,我不吃死鱼。我说,没死,活蹦乱跳的。他抬起灰暗的眼睛瞅我。我都四十的人了,他还这么瞅我。他八十六,差四岁九十。我说我给你做红烧鲤鱼。他侧过身,让出幽暗的通道。每次走进去我浑身发冷,像直达坟窟一般通向堂屋——花梨木柜子靠墙立着,破弹簧沙发摇摇欲坠。再往里是厨房,冷锅冷灶,不见一丝星火;铝瓢也是冷的,靠墙竖着,滴滴答答的水龙头下面一只大缸,接了大半缸水。水滴很慢,水表纹丝不动。

我干净利落杀鱼,洗净,撂在砧板上。外公抽完三锅烟,走进来,问我做哪样鱼,我说,红烧啊。他说,没醋。我说,我去买,你把饭煮上?他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手里攥着烟盒,铝制表面像上好的银。是他战友送的,他们从长春一路打到朝鲜。算了,煮饭还得靠我。我从瓦缸里舀米,淘净,插上电。电饭煲是老宅少数电器之一。我上巷子口马五鱼摊对面小店买了醋,酱油,小粉,葱姜蒜,外加一瓶杨林肥酒,回到老宅饭还没熟。我卷卷袖子烧鱼。

他手里没烟盒。烟叶就摊在脚边。想抽就卷吧卷吧。不抽就那么晾着。晾在太阳下。

饭菜上桌,我拧开杨林肥酒。这酒好,像融化的翡翠。外面太阳很高,已经过了正午,离下午也不远了。屋里很暗,肥酒的绿光飘忽游走,你要是开灯明显不太合适。这顿饭吃得别别扭扭。外公连喝四杯,但吃得很少,这是他喜欢的红烧鲤鱼啊。我稀里哗啦吃下半条,再用汤汁拌了米饭扒下两碗。外面突然暗下来,隔壁老杨家的花猫呼地蹿过去。我们看着外面。黯淡的阳光把他的脸擦亮。皱纹很深,像一把碎钉子。我收拾碗筷,洗净,搁好。

我要走了,我说。老黄躺在医院,快不行了。外公坐在门槛上,卷好烟叶塞进烟锅,点上。烟味烈得让人窒息。我推开窗户。我走了。我又说。外公说,哪样病?我没说话。我无法解释他无法理解的事情。老黄伤势不轻,一只肾正在衰竭,全身肿得像吹了气的尿泡。外公继续吧嗒吧嗒吐出浓烟。哎,老黄也会死。像外婆一样死。是人都会死。早早晚晚。我瞅着外面越来越暗的光线与黑色的被雨水洗得发白的房梁。吧嗒声不绝于耳。

我要讲的是,外婆死那天,外公将废烟盒派了大用场。

那是五年前,夜里十点,我兄弟来电话说外婆走了,外公出事了。我打车赶过去。马五鱼摊早收了,地上一滩水,照出月亮和星星。小卖店的门大敞着,老宅里透出金色灯光,几个警察立在门前抽烟。我往屋里走。外婆的遗像早早挂起来,她躺在两张桌子临时拼凑的灵床上。外公坐在破沙发里,两手交叉,杵着膝盖。我兄弟红着眼睛坐灵床下首。地上,有一滩邮票大的血。我给外婆下跪,磕头,骂自己来晚了。外婆走得安安静静,身上也干干净净。我兄弟说外婆突然走的,下午大厂的老哥们老姐妹都来帮忙。我问那滩血怎么回事,无人回答。外公像沉默的拴马柱一样吞云吐雾。我想起他当年的故事:一个朝鲜女人带他们出村,一个兄弟为了给她采一朵金达莱被美国兵一枪撂倒。他们埋了兄弟。当晚月亮出奇的大。不不,别误解我的故事,烟盒不是死掉兄弟的。这一点我前面交代过了。那批小子最后活下来离开朝鲜的也就六七个。都是健壮小伙,他们挺过了漫长的只有胶鞋和棉鞋的寒冬,外公冻掉一根小脚趾。可他活下来了,居然没受一点伤,连弹片划破手脸之类的事情都没有过。外公说那个送他烟盒的兄弟从死了的美国大兵口袋里摸出口琴,居然一吹就会,能吹出河南梆子。他们分手的时候兄弟送他烟盒。不是美国货,龙是中国龙嘛。外公送他的东西你想都没法想:他冻掉的小脚趾,用一块棉布裹住,兄弟贴胸装好。后来,外公连兄弟长什么样都忘了,更不清楚他会不会扔掉他的小脚趾。那东西留着干嘛?

这故事有点意思。我该找个机会把它变成小说。

嗯,回到外婆去世当晚,我从外公冷漠的灰眼睛里瞅见我从未见识过的兴奋而悲伤之光;他似乎一点也不难过,反倒暗暗激动。我蹲下来,发现他两只枯瘦的大手一直在抖。到处是旱烟味,和外婆发出的桉树皮似的淡淡气味搅在一起。他身上的烟味更浓。还未散去的烟雾像蛇一样爬来爬去。外公笑了。我握住他的手。这只手又热又大,我的手随之颤抖不已。这是我头一回认认真真握他的手。

“算了,”我说,“外婆……”我忽然发现无话可说。安慰他?装模作样?他可是死人堆里钻出来的。我瞧那一小摊血,终于发现气氛不对。

“喂,到底……”

他又笑了,透出深深、深深的悲哀。他看一眼外婆,我也看一眼外婆。我看得不清不楚。我相信没人比外公看得更清楚。不过也许都是假象。我兄弟抬起手,指指厨房。

厨房里站着一个小警察,脚下还躺着一个人。此人灶台后面探出的脚上套一双皱皱巴巴的黑皮鞋。警察冲我点点头。地上那人微胖,很老,嘴边一圈乱糟糟的黑胡须,头发差不多掉光了。我認得他,大厂电工老许。他右手蜷缩不动,自掌根以上全被包住,用的是外公一件灰色旧的确良衬衣。

警察简单描述了经过:外公在老许为外婆磕了三个头、蹑手蹑脚出门之际一把抓住他的手指。是中指,竖起来是骂人的意思。外公听到警察说到此处就笑了,笑声干瘪,像什么动物的低嚎。我再次发现外公不像活物,什么东西早已游离在外,像他不断吸入又吐出的浓烟。屋里的旱烟味和死味让我透不过气。灶台上撂着烟盒一一那个早就不用了的我以为早就消失报废的破东西,就在灯下微暗发亮。警察说得带走,证物啊。我问他什么时候还回来,他说,这要看案子什么时候结了。我说我能看看吗?警察说,算了,没什么好看。我说,好吧,不看了。警察冲我比划,这么长。他说。我估摸是半根手指的长度。我转过身,外公让我再弄点旱烟叶子来。对,就在床下。当年他种的烟叶顶多撑一年,要是缺货我必须跑乡下街子上买。我在床下抓出一片干透的脆生生的暗金色烟叶,拿回来,他撕下一半,卷吧卷吧塞进烟锅,我想帮他点上,他推我的手。现在他的手一点也不抖了。我知道外公不想就老许和外婆说一个字。我听说过,版本都差不多。外婆必须独自忍受外公随时会死以及长长的没完没了的黑夜呀。沉默。外公这个死人堆里钻出来的大兵除了亮出他烟叶一样的沉默,再无其他。

警察们把老许搀起来。我兄弟呆着没动,和他小时候丢了魂急需大人的表情一模一样。老许紧闭双眼,但嘴角竟有一丝惨淡高傲的冷笑。警察说他们问过了,老许死倔,一字不说。他们出去时,外公吐出一口浓烟。

“我在三八线雪地上,嘴里塞根树枝。也是这东西。也是这个球东西,啪哒,咬下我一根脚趾。”外公说。“他不叫不喊,也算条汉子了。”

现在,我说我必须走了,必须上医院看老黄。我掏三百块钱塞他兜里,说我过几天再来。

我顺着长满蒿草的瓦檐阴影往外走,鞋子踩着水泥路,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像折断翅膀的鸟。当年的烟盒呢?外婆去世之后再没有出现。扔了?藏起来了?还是警察根本没还回来?再说,它真不是个吉利的东西。可我偏偏忘不掉它。像忘不掉一把刀子一样忘不掉它。我来到湿淋淋的马五鱼摊。马五乜斜着眼睛看我,嘴角的白烟像长在牙缝里。我往回走了,一路小跑,心咚咚直跳。外公仍坐门槛上,瞅我的眼神就像我刚来。然后,他慢慢错身,让出幽黑的通道。我转身就走。他没喊我。他不会喊我。他从来不喊我。我知道比起生和死,比起几十年来他经历的东西,所有人都无足轻重,还不如摊在门槛上的焦黄的烟叶。

三、诺基亚

小说写到这里,我们有必要慢一点,再慢一点。咱们都歇口气。着什么急?

你看出来了,我有点东拉西扯。也许说了很多,也许啥也没说。但有一点百分之百确定:我对我讲的东西概不负责。这是小说,对吧?小说不就是虚构么?

好,我们接着讲。

死了,老黄死九天了。我没哭,就像他跟我没一点关系。本来嘛,本来就没关系。我姓李他姓黄,哪有关系?小三没什么大不了,要命的是我这么晚才知道(虽然隐约猜到却误以为是老年痴呆症之一种!)。所谓夫妻,不过像堂吉诃德一样仓促上阵且深信魔法,现实就是你眼中所见而非别的。生活无非生活,哪有别的?

下面出场的老王常常让我忘掉操蛋的生活,不幸的是,他想娶我。

他说这话的时候老黄刚死九天,还没过头七。老王说他解脱了,你也解脱了,你该高兴。我说你老婆死了你高兴?老王说从某种程度上,是的。没等我追问“某种程度”到底什么程度,他蛇一样的黄油手就从我领口钻进去了。我渐渐兴奋。完事后他命令我,对,不是商量,是命令,一个月登记结婚。我说老黄尸骨未寒,这种事情畜生也干不出来。老王笑了。我喜欢他笑,一抹小八字胡像亮闪闪的小翅膀来回扑腾。老王的女人不计其数,全仗两条漂亮的小八字胡。老王的命令我不想听,又喜欢听。我没准比潘金莲还坏。我说一个月不行,至少半年。他摸摸小胡子说,行,六个月。六个月不碰我,我说。行,不碰。他咬咬牙。我说也不碰别的女人。他又咬咬牙,行,不碰。我们莫名奇妙认真起来。这事好像完全摆脱了我们变得独立而重大,就像河水原本就在大地上奔走,月亮下去太阳就得出来。我冲老黄的遗像双手合十默默念叨,这样就不用看他那双凄风苦雨的鱼泡眼了。

不是我的问题。从来不是。也不全是老王的问题。难道我们暗暗期待老黄早死?但凡和老王过夜的次日早上,我一定赶到老黄床前陪他。给他削苹果,他一口也吃不下去;喂他稀饭,还是一口也吃不下去。他抬眼望我,眼神凄凉如丧家犬。

“别问我……不想说。我不想。”

“我不问。”我说。

“她……”

他扭头瞅着枕头旁边的手机。无人给他电话。一个也没有。

我乘69路回家。车厢越来越挤,我考虑是否给一个老头让座,身后一个小伙子已经站起来了。老头偷偷摸摸打量我。天擦黑时老王才来,我们很快就滚到床上,因为客厅太冷——毕竟是昆明深秋啦,离冬天不过一场雨的功夫。上了床,互相抱着才渐渐暖和。完事后我们一动不动,像两只报废的像章。他说那帮人真狠,出手真他妈狠。我说没死算好的,捡回半条命。老王说早晚的,不如来个痛快。我没说话。他摸摸八字胡,伸手在我左乳上磨来磨去。他就喜欢在我左乳上磨来磨去,就像我喜欢他的小八字胡。

“我好像喘不上气来。”我说。

“冷?”他说。

“不冷。”

“那怎么?”

“反正喘不上气来。”

没准因为将死的老黄。没准因为《堂吉诃德》。没准因为69路车上死死盯我胸脯屁股的老家伙。

“别想了。”他说。

“我没想。”

“你肯定想多了。”

“说了没想。”

“老黄会好的。”

“你哄鬼呢。”

“行啦。你饿吗?”

“不饿。”

“给你弄点吃的?”

“想抽烟。你有烟吗?”

“没有。下楼给你买?”

“算了。”

我想起摔断腿的姑娘。她才十九。

老黄死的头一天,我忽然想把我和老王拍下来。赤身裸体拍下来。這场景我在一部名为《十二把剪刀裁出的奇异故事》英国小说中见识过,男主逼着女主赤身裸体拍摄色情DV,最后把女主逼成了伦敦著名的色情明星,之后是女主凶狠而出人意料的报复,直至把男主干掉。就这么一个烂俗的故事,我却念念不忘。老黄和小姑娘拍过色情DV吗?天知道。以我对老黄的了解——不,我还敢声称自己了解他?他们拍过。一定拍过。效法那篇诡异的小说。只不过两人的目的只为卿卿我我绝没有报复和杀戮。我真佩服小姑娘啊,直接跳了,三楼。换作是我,跳吗?答案是否定的。绝对是否定的。毫无疑问。

我老了。疲惫不堪,厌倦不已。我就想拍一个DV试试。我就想拍一拍我和老王。他说,不行。我说,为什么不行。他答不上来。我们沉默着。他的手继续在我胸口磨来磨去。磨来磨去。既不懈怠也不腻烦。然后我说,老黄手机在他枕头边上呢,眼巴巴让我一次次充电,搁好。但无人给他电话,他也无法用它。他不能动弹,身上插满管子。在生命最后时刻竟然没有一个电话,他一定郁闷坏了。我走前摸他的脸,像摸一只逐渐凉下去的热水袋。他死死盯着手机。我不知道是否该为他续上话费。

老王的手停下来。

“什么?”我说。

“没什么。”他说。

“那姑娘为什么不来个电话?”

“她不一定来电话。”

“也是,她断了腿。”

我们陷入长长的沉默。

他说,你为什么想拍A片?是不是希望将来老了,一身老褶子或像老黄这样快完蛋的时候看一看自己还不错的奶子?我说将来,谁知道将来。好吧,他起身,在旧书桌里找到那部老掉牙的翻盖诺基亚。他走路时上翘的屁股向两侧颤动,像一匹种马。诺基亚充上电还能用。像素三百万,足够了。我笨手笨脚,老王得心应手。我猜每个男人拍这玩意儿都得心应手。几分钟后,那点兴奋劲儿像外公吐出的烟雾一样消散。我们累坏了,扔下手机分头躺下。他说你想好了?我说想好什么?他说,他死了,你嫁我。

我下沉,下沉。像掉进一滩烂泥,脏水像老黄拉出的屎尿。我使劲挣扎,但是没用,唯有松弛的乳房晃来晃去。老王闭着眼,不论睡了还是装睡都像一条死狗。我上厕所灑了一泡长长、长长的尿。回来见他漂亮的八字胡戳在灯下,像刷了油漆。我忽然厌恶这张脸——皮肤松弛粗糙,额头三道皱纹像凿出来的。只有两抹小胡子傲然挺立,像两把漂亮的飞刀。

“为什么嫁你?”我说。

“你说为什么?”他说。

“你说为什么?”

“还用说?”

我四十刚过,老公就快死了。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比如找找律师,打打官司。可我没这本事。很少有人,特别是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有这本事。那可是他们的人呐。我要不要再嫁?为什么嫁又为什么不嫁?我想了一阵就透不过气来。屋里氧气太少。就算推开窗户还是透不过气来。

我盯着他的八字胡。

剪了它?

没有八字胡的老王还是老王?

这念头让我兴奋不已。我找来眉毛剪,他吓一跳,无法理解也无法接受。我只想把这两抹油光水滑黑得像小水獭似的东西消灭。我和胡子,你选一样。我说。他发现我是当真的。在长达十分钟的沉默之后,他举起双手,乖乖躺下。我贴近时能闻见他身上的味道,那种在很多场合让我羞愧兴奋的气味。小剪子咔嚓响,小胡子剩五分之四、三分之二、二分之一。然后,消失了。我看着一个光秃秃的陌生的老王。是他,又不是他。那种戏谑好色的吸引力无影无踪。这个男人失去了标志,犹如巴萨失去了梅西。上嘴唇与周围肤色极不搭调的惨白就像某种铁证,猛然暴露了他的猎艳史及其无路可走的年老色衰。

没人说话。我耳朵里灌满海水涨落的哗晔声。没胡子的老王就连预期的滑稽都没了。我抬起胳膊,再次喘不上气,像被捂住嘴巴。我知道一切正常,可就是喘不上气。眼下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床上这点事再没别的甚至老黄的死也不算什么当然喘不上气。这世道啊。也许严重透支了。罕见的呼吸顺畅仅出现在高潮来临以及剪掉胡子的短短数秒。我忽然觉得他看我的目光相当复杂,像剥了皮的兔子。我去了卫生间,洗了洗,走回来,让他擦把脸。他说,不用。他径直起身,晃荡的屁股侧面像一只漏气的破篮球。我躺下,数着心跳。数到89,他回来了,慢慢套上白T恤、三角裤——真瘦啊,瘦得只剩一副摇摇欲坠的骨架。然后是外套、长裤,将自己重新包装的老王走出卧室,走到门口。我说你去哪?他轻声说,回家。我说,好。他走进客厅阴影中,可能向我挥了挥手,我看不见,或者以为我看不见。我听见他开门出去。剩下我一个人。我的结发老公正躺在医院里,我的求婚者也溜了。空气像烧红的铁。我听见楼下有人打情骂俏,儿童玩具店传来吱吱嘎嘎的吵闹声,隔壁卫生间响起马桶的晔啦声。我起身洗澡,里里外外冲了个遍。

夜里我惊醒三次。我快忘了如何认识老王的。此人抽着烟喝着酒就出现了。他说他是扫大街的,深夜拎着扫把出去,清晨拖着扫把回来。傻瓜才相信。他可是武汉大学高材生,而且搞了这么多女人。再后来我梦见蹲在门槛上抽烟锅的外公,我抽抽搭搭醒了。我坐起来,仍然喘不上气。我喘不上气。也许病了。也许出大问题了。直到清晨才懵懂睡去,醒来时一只麻雀在窗外尖叫。我想给老黄打个电话,对,我想用手边的诺基亚打个电话(昨晚刚用过它)。可你知道行不通——卡早换了。并且,我忽然发现我一点儿背不全老黄的11个号码。必须调出新手机里的“老黄”,然后,一个数字一个数字按下去。通了。那头传来滴、滴蜂鸣。我望着外面,今天乌云滚滚,没有太阳。没续费的手机怎么可能打通呢?

“喂?”是他。

我抓住手机。我能听见他嘶嘶的呼吸。

“喂?”他又说。

我挂了电话。

我,是我。我想大声说。

10点一刻,我揣好诺基亚上了69路车,车厢空荡荡的,一个年轻女人捎带的小男孩管我要糖吃。我说我没糖,他失望地说小气鬼,你是小气鬼。我看着他从车厢这头奔到那头,一点儿不怕摔倒。然后回头冲我撅嘴巴,舌头伸得老长。我哈哈大笑。半小时后抵达医院,上11楼,内科住院部,1108病房。一个眼熟的护士拦住我说,你是黄建国家属?是。我说。她低声说,你要有心理准备……黄建国于今晨8点07分死亡。我站着没动。哎,抱歉。可以找值班医生聊聊,他就在办公室呢。

老黄的东西,他们一概没碰。

“他早上7点多接过一个电话。”她说。

“我没给他续过话费。”

“我亲眼看着呢。”

“谁打来的?”

“不知道。”

“他情绪咋样?”

“还能咋样?”

是啊,还能咋样?

“9点就送太平间了。你现在就去?”

我攥住包里的诺基亚。冰冷,坚硬,像整个世界。

我还是站着。

四、钗头凤

小说写到这里我真有点不耐烦了,虽然早在七月我就很少出门。不是写得太累,是昆明的雨水没完没了,连街角的老砖房都长出了白花花的小蘑菇,再过不久它们也将凋零,变成既像灰又像尿的脏东西黏在上面。

但我有个习惯,小说一旦开了头就绝无停下的道理。拉弓没有回头箭,无论写成什么样,必须写完了再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没写完你怎么知道是骡子是马?那好,我们继续。没了胡子的老王失踪了。男人都是玩失踪的高手。我偶尔想起他的小八字胡。这没什么。一个人出现和消失真没什么。我老公都玩完了。每到清晨,远远近近扫大街的刷刷声就像老王发出的神秘信号,就像求救与和解。它们迅速飘散,在我没来得及内疚之前——是啊,你说我凭什么内疚?

写到这儿我卡住了。不论继续写老黄还是老王都意思不大。我想试试别的。对,写点有意思的。

比如你很难见识的钗头凤。是廖青送我的,古色古香,仿金铜身沉甸甸压手,凤凰双目微闭,振翅欲飞;喙里的小锁链就快断了。簪尖像颗钉子。那天我们泡在翠湖边“知道分子”茶室,她掏出它,说是嵩明乡下淘换的——一个农妇从脑后拔下来,换她三张百元大钞。我和廖青都留干净利落的短发,我不太明白她为什么买它。廖青19岁时剃过光头,借此在本城文学圈爆得大名之后突然消失了,跑去嵩明寫一部长篇小说。过了大半年,她背着一摞打印稿约我见面,大大的黑色“X”印在封面上。她写了身体各个部位:鼻子、耳朵、眉毛、眼睛……一个器官一个章节,手法相当另类,比如写鼻孔:

这个乖戾的黑孔像山洞一样半敞。幽暗,深邃,捉住空气中丝丝恶臭与香甜,横生如密林的鼻毛将一些污物拦下,焦渴地等待它的主人伸出手指,挖出来,揉成团,扔到他仇恨的某人的衣服领子里……

我问她干嘛写这些?她说干嘛不能写这些?我承认她写得相当好,比相当好还好。我读过法国佬阿兰一罗伯格里耶的新小说,一把茶壶就写三万字;廖青堪称女版格里耶,对某个部位之描写远超一把茶壶。反正我从没见过谁敢这么写。嫉妒让我浑身发颤,我想撂下它,又禁不住翻到描写私处的第28章。我开玩笑说你丫是新女权主义者,《X》铁定无法出版和发表。廖青说是的是的是这样的。写作只是写作,何必出版和发表?我说一个作家只满足于写给自己还不算一个真正的作家,充其量是个写手,写作的完成还有赖于读者的有效阅……她用冷笑打断我,卡夫卡呢?普鲁斯特呢?后期塞林格呢?我答不上来,廖青的微笑就像一个受难之人竟然对其施虐者报以宽恕。是的她是天才,我嫉妒她是天才。可我知道她也挺贱的并且享受这种贱。一个贱女人像贱婊子一样能当个牛逼作家。所以我总是写不好。

你想象一下,她举起钗头凤,几百年前簪在一嵩明大户人家杜某第三任小妾头上,此人巧了,也叫廖青。嗯,此廖青姿色出众,备受宠幸,后来设计杀了大夫人,仵作迟迟不见伤口。大夫人爹妈不干了,后来,你猜猜看,后来。我说这简单,人是廖青杀的。至于伤口,我知道钗头凤派上了大用场。《包拯断案》里写着呢,《神探狄仁杰》里也有,不新鲜。廖青拍拍我,嘿,就你聪明!我没吭声。廖青说关键是结尾,老爷心知肚明却没说破。他哪舍得老三嘛。最后花大把银子赔了老大一家,附带这只钗头凤。老大爹娘千恩万谢,转手簪在刚满十一的小闺女头上。双方约定,待她长到十六,一定再入杜宅。

“完了?”我说。

“完了。”她说。

廖青说这能写个言情小说或恐怖小说?我说行,廖青说这都是她现编的,哈哈。人不如狗啊,狗死了还叫几声,人死了,花点银子就打发了。

“送你。”

她的故事正产生怪诞别扭的恐怖效果。我想象钗头凤从老大头顶百会穴钉入。对女人来说,没有比从百会穴下手更狠的了。廖青真是作家坯子,这是一个值得展开的好故事。

我问她在嵩明过得行不行?廖青说,不太行。我说,咋啦?她说,想听?我说,当然。

好吧,那就说说吧。廖青的故事匪夷所思(我怀疑她又陷入了虚构):有人谣传《X》是一部淫书,男人们一茬接一茬涌入她的小院赖着不走。她不给他们看,他们就写大字报,说她是老鸨变的,是蛇精狐狸精……后来她给他们看,他们看不懂,逼她把书吃掉。反正我饿,吃就吃呗。她说。我不单写给自己看,还写给自己吃。我吃一半就饱了。他们一把火将《x》烧个干干净净。后来有人说我电脑里还有呢,非删不可。我说不能删呀。他们围住我。我知道他们要什么。比起《X》,没什么东西是重要的。我的意思是,写了身体的《X》比我身体更重要。你懂我意思?只要不删《X》,他们要什么,我给。

我盯着廖青。

“最后一个又高又壮,他们叫他老大。我不知道老大为何落在最后。我从枕头底下摸出钗头凤,从百会穴下手。可他脑袋太大,像只牛头。钗头凤呼啦滑到耳朵上,血喷我一脸。”

她停下来,望望外面。

“后来呢?”

“后来,一个三岁大的孩子溜进来,一头栽进烧《X》的火盆里,顿时浑身炭黑满地打滚,转眼变成一条黑色小狗,汪汪叫着跑出去啦。”

“哈,这细节不错。”

“他们吓傻啦,连滚带爬屁滚尿流夺门而逃。再后来,警察来了。我才知道这个叫老大的老子有权有势,警察举着他半片耳朵要抓我坐牢。我说我是作家,你们要抓一个作家?警察说他们抓的就是坏作家。他们把我关起来,不让吃不让喝,除非我……”

廖青深呼吸。我盯着她忽然黯淡疲惫的脸。

“除非,我背诵老大写的一首诗。

“鱼在河里/一直在/河里/有鸟的影子/所以它羡慕鸟/因为鸟从不/沉入河中/而且/飞得多高啊”

“你背了?”

“刚才又背一遍。”

“多烂的诗啊。”

“是啊多烂啊。”

“为什么让你背这么烂的诗?”

“因为他获了个大奖,说他是嵩明县古往今来最伟大的诗人。”

“然后呢?”

“《x》被删得一字不剩。”她说。

“我饿呀。”她又说。

我听见汽车碾过翠湖北路的吱吱声。

“你还好?”廖青说。

“还好。”我说。

她温柔地笑了。

“你呢?”

“挺好。”

剩下的时间,我们抽了半盒三五,喝了两罐大理生啤,吃了炸薯条和酸奶。道别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将很久不再碰面,也许三年,也许更久。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但我们再也回不到和男孩们一起在猫尾巴上放鞭炮的小姑娘时代,也回不到窝在一张床上谈论班上男生谁更帅的高考前夕。我们在前廊分手,没有拥抱,只是简单拍了拍对方,像要把看不见的脏东西弄掉。翠湖北路平滑如镜,雪杉像一簇簇利箭。钗头凤沉沉的,我用它瞄准蓝天,想在天空的百会穴上捅下去。之后我沿湖边走了很久,抄小吉坡,上文林街。

我饿呀。

天知道,她怎么捱过来的。

回到“知道分子”前廊,我问服务生是否见过她,对方一片茫然。我打了电话,无人接听,之后是掐断,再之后是关机。我知道她出事了。身为一个不再写作的小说家,她虚虚实实的用意显然不仅仅只为讲它,更不可能仅仅为了把这只破东西送我。她不正常。她哪儿都不正常。她从来不是一个正常人。为了友谊,我和她也從未不顾一切。《X》是天才之作,写作者的命运必然像所有天才一般多舛。这么多年了,我其实根本没在乎过她。换句话说,也许,我内心深处对我们的闺蜜关系从未认可。

我绕着湖岸缓行。湖面的阳光破碎刺眼,像一堆亮闪闪的尸首。远处猛然传来“噗通”巨响,有人高呼落水啦,有人落水啦……我循声猛跑,错落的树影像剪刀一样张开,将太阳切成钗头凤般的一小段、一小段。我的心砰砰跳,耳朵里充满巨大风声。奔到出事地点时有人不顾一切跳下去搭救落水者。场面混乱,我看不清起起落落的两人谁是廖青。公园的快艇开过来了,他们将落水者拽上去,然后是那个施救男子。现在看清了,不是廖青。是个男人,约莫五十出头,坐在小艇上缩头耷脑、浑身透湿的模样相当猥琐。小艇射向对岸。自杀也不挑个地方!有人大声说,翠湖能自杀?

直到深夜她才回电,说她手机没电了。我问她,你没事?她说没事呀,她定期复查,按时服药,不再碰任何文学作品,不再写作,生活相当规律……我说,那就好。我们轻声道了晚安。我走向屋里的发财树,将钗头凤(也许是假的,是赝品)慢慢插入花盆,直到泥土像百会穴一般温柔吞没了它。

五、小腿

我挂了专家号,做了各种检查,结果好好的,所有部件都好好的,尤其呼吸系统好得不能再好;专家说我两肺和支气管还够支撑五十年。换言之,我壮得像匹马。没事,你放心吧。我说这就怪了,我经常被暗沉沉湿哒哒的东西捂住鼻子和嘴,白天夜晚老喘不上气。到底哪儿出了问题?专家说我的症状很多人都有,莫名奇妙,不可名状。是不是觉得活着挺没意思?我说你想说抑郁症?我没抑郁症,诗人才抑郁症呢,我可是小说家。他耸耸肩,建议我看一下心理门诊。我说你的意思是我有精神病?他说他的意思不是精神疾病而是心理疾病,很多人在重压之下难免……行啦,我打断他,快步离开医院。陈词滥调。不单单写作的人满嘴陈词滥调,医生,看大门的,开饭馆的,卖肉的修鞋的讨饭的……全是陈词滥调。昆明的天空低矮灰暗,太阳在高楼之间投下变幻的黑影。走三步退两步。我恍惚了。我似乎就是那个出问题的家伙。脸色炭黑的老三。他为什么出了问题?我如何判定我的问题不是他的问题?我那么确定他是他我是我?我闭上眼睛,又睁开。还好,我站着。太阳从后方射来。我既没往前,也没后退。

我想写一部小说,侦探小说或爱情小说,惊悚小说也行啊。随便吧。但我写的东西你们都看到了,绝非严格意义的小说。除了片段,除了真实的我(一个自命不凡长相一般的中年妇女),我什么也没写。我一定是不及格的小说家却自以为得计。哎,还有比这个更悲催的事情吗?

最后一节,我想说说章红。我就是章红,章红就是我。为了让叙述更便利我将采用第三人称讲述这个不讲故事的故事。面对最重要的两个男人的离开——一个肉体上的消亡,一个活生生的逃跑,章红一蹶不振,我再也没有把握以第一人称讲它了。试试吧,也许第三人称才是最佳选择?

章红向单位请了长假,准备飞往地球那头的阿根廷或巴西。在此之前她忽然想拍一组婚纱照。对,你猜对了,这同样是来自某部西方小说的桥段:《可爱的残酷时光》,美国作家雷德尔·斯坦森多年前的黑色小说。大致讲一个老女人死了老公、失去孩子之后独自披上婚纱勇敢面对生活的俗套故事。八年前,章红从没和老黄拍过婚纱照,婚礼就在滇池岸边一所农家大院的一艘古老木船上举行,来了二三十个朋友,大家喝酒唱歌,直至半夜。她和老黄没履行仪式,更未效仿绝大多数新婚夫妇套上别扭的婚纱和西服来一组唯美照片。老黄,这个长她十三岁的小科员为她离了婚,两年后娶了她。但是老黄婚礼当天就泡了伴娘电话,后来他们在他办公桌上嘿咻(不是那个摔断腿的小三姑娘。不是。),被她抓个正着。章红提出离婚,老黄死活不同意。再后来她认识了八字胡老王。过程大体如此。也无非如此。

嗯,我想说的不是这些。我想说的是有人必能从失误和失败中学点儿什么,有人偏偏不能。章红明显属于后者。

她去老宅探望外公,告诉他说她要出去一趟,也许三个月也许半年。外公默默抽着烟锅。她说,你晓得阿根廷?外公摇头。章红说你光晓得美国和朝鲜。那我去一趟美国?外公继续摇头,不要去美帝国主义。她说,美帝国主义是一种主义,不是国家。外公说他晓得,美帝国主义比一个国家还大。

她给他买了很多吃的,给他三干块钱,然后倒腾三趟车去了正义路,寻找当年老黄哥们老刘的摄影工作室。效仿《可爱的残酷时光》拍婚纱的愿望如此强烈,让人匪夷所思。缺少新郎的婚纱照还叫婚纱照?丈夫新亡的寡妇哪来如此疯狂的念头?正义路拓宽了,巡道梧桐肩并着肩,像两排绿巨人。章红下了车,从正义路入钱王巷,工作室早就易主,现在叫“草莓摄影中心”。沿台阶上二楼,很小的蓝色房间,顶多五平米,靠墙一张工作台乱得不能再乱。她想起她和老黄撒欢的办公桌,也是他的偷腥之所。老黄实在缺乏想象力。一个年轻的长发摄影师起身迎接她,她问了一大堆问题,他战战兢兢,像个新手。他说老板没来(他的老板也是本城有名的摄影师)。她问他认不认识刘云辉?老刘?小伙子说,谁不认识呢。那你认不认识他哥们黄建国?小伙子摇头。章红松一口气,又怅然若失。

“我想拍一组婚纱。”她说。

“没问題。”

“我丈夫死了。”

小伙子吓一大跳。

“能拍我一个人吗?假装旁边站着丈夫那种?”

小伙子使劲挠头。

“你的意思是,你的意思是——”

“看过《可爱的残酷时光》吗?”

小伙子茫然摇头。

“我说得够清楚了。”

小伙子说他上个厕所。她知道他要给老板打个电话。五分钟后回来了,果然,他说一切oK。章红走向化妆间途中不断追忆那场婚礼:简陋,出格,错漏百出,但一直记得,就像身上的一块疤。几个朋友纷纷将残破的大船木板撬下来。他们说这可是当年郑和下西洋的大宝船呐。金色灯火、烧烤浓香、酒的香甜和苦涩交织的令人头晕恶心的不适都是非现实婚礼的一部分。后来发生的偷腥事件更加非现实。她想起《圣经》中的话:无人可在坏事中幸免,以致德性要不断重申。

在化妆师手下,章红渐渐年轻,皱纹、雀斑和衰老全不见了。长长的雪白抹胸婚纱凸显出尚未走形的身材,胸部还算挺拔。她带着自信的微笑去往摄影棚,女化妆师小心翼翼帮她托住婚纱。她在一口古井井台上坐下,在钢琴前坐下,在榆木箱子前坐下,在伪造的草地上坐下,在假夕阳中坐下……在所有的“坐下”中,她投入了百分之百甚至百分之两百的幸福,这种自我麻醉让她一度回到当年的章红——带着某种信念无知无畏的章红。那天晚上她和老黄喝醉了,一觉睡到次日中午,起床时头疼欲裂。现在小伙子命令她沿一条漂亮的“林间小道”往前走,手里擎一支真假莫辨的孔雀尾巴。或坐或站都没难度,一旦运动起来,抓拍可就难了。章红知道自己老了,面对小伙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放松”、“往前走,跳一跳”的口令茫然不知所措,也许本来就缺乏鼓励她往前走的丈夫,也许激情已在一个多小时的拍摄中耗尽,她怎么也达不到小伙子的要求。最后不得不央求他:算了吧,拍成什么是什么吧。《可爱的残酷时光》对此一笔带过,根本没细说女主角怎么想怎么拍怎么做的,大概就一句话:她披上婚纱,拍了一组漂亮的无人陪伴的彩照。小伙子尴尬而严厉地说,问题是,这种表情不像新娘。那像什么?寡妇?轰——!犹如炸弹被引爆了,一切飞灰湮灭。小伙子的手轻轻抬起又放下。拆除了,消失了。她感到浸入骨髓的虚脱。喘不上气。她喘不上一口气。于是按住胸口低声说,不拍了。小伙子呆头呆脑,好吧,那就,不拍了。

走出摄影棚,卸掉婚纱,她觉得自己老了十多岁,面目可憎又可耻。小伙子怜悯的表情似乎暗藏讥讽。对不起,您一定非常伤心……章红暗暗冷笑。凭什么?他有什么资格?就因为她在他镜头前面晃荡了一个多小时?她交了钱,大步走出过去的“天马”,现在的“草莓”。正义路每到夜晚便杂乱不堪,卖小东西的、烤羊肉串的、吆喝打折的……章红穿过人群,抵达正义小广场。周围人更多,但拥堵消失了。她在坏掉的喷水池边坐下来,很想抽一支烟。但没烟,很久不抽了。身边人来人往,几个带孩子的父母生怕宝贝走失,奇装异服的年轻人说着她听不懂的话,还有人坐在近处埋头看手机,脸上绿光闪烁,像从地底钻出的鬼怪。

那个男人让她想起老王。

一个没有八字胡的家伙,约四十出头,昂首挺胸,穿着得体,两手向后撑住;他像猴子一样荡来荡去的目光忽然瞥见了她。她低下头。抬头的时候他仍在看她。章红的心咚咚跳,竟然萌生了打个招呼的冲动,但立即否决了自己。是啊她连廖青一半的勇气也没有。此时顺城方向灯火璀璨,双层公交车蜗牛一样爬行。回头时他还在看她。这一次明白无误。她避开两束灼热的有点蛮不讲理的视线,起身往南屏街方向走。扰嚷的人群(更多是外来打工者,如此年轻。她想起20郎当岁和廖青手挽着手在附近溜达)让她心底涌出强烈渴望:他跟上了吗?祥云路口,橱窗照见一个高大的影子。没料到那么高,至少一米八零。在第三根粤式廊柱前,她果断回头。是他。表情暧昧不清,在黑丝绒般的灯光下具有美国式的忧郁气质,灰西服笔挺修身,下面是同款长裤,走路时橐橐的皮鞋声清晰可辨,像在天上敲打。

她右转,穿出玉笛巷口烤肉串的烟雾往里走,平滑的水泥小径通向深处。事实上,两头有灯光,也有行人,只不过比南屏街安静多了。她慢下来,男人的脚步在身后数米处停下。她有一瞬间担心会不会碰上坏人——比如审讯老黄的人,她兄弟说过这些人无处不在。可他哪像呢?哪像那些公务在身藏着无数秘密的家伙呢?一种从未有过的挑衅把她变成另一个章红。一个她也未必熟悉了解的章红。他们在幽暗中彼此打量。她发现他五官不错,偏瘦,看起来刚毅而棱角分明。静默中,他们似乎远远握了握手。

“你跟踪我?”她说。

男人摇头。

“你为什么跟踪我?”她大声说。

“我认错人了。”男人转身就走。

喘不上气的感觉又来了。灯火、人群、市声。消失的老王以及死去的老黄。永恒的东西消散了。就像突然遭到人群遗弃或掠夺,近似一种羞辱。唯一能做的是尽快穿出窄巷。没准通往阿根廷和巴西,蛛巢小径或空中花园。走吧走吧,往前走。

“喂,不好意思,我有个小问题。”男人又说话了。章红回头看他,什么?男人指了指侧左前方更窄的偏巷,“这是哪里?”她摇头说不清楚。男人往里走,橐橐的皮鞋声十分清晰。“这上面有牌呢,铁皮巷,东,南,107米。”他说。

章红无法回答。她从没来过什么铁皮巷。她站着,既未离开,也不想逗留。男人伸手敲打那块蓝铁皮牌子。啪啪啪。她转身看他,然后迎着他的目光往里走。男人就在一处散发着陈旧木头气味(让她想起那艘大船)的老屋前拖住她,将她两手猛地拽到身后。章红略作反抗就放弃了。男人的动作粗暴而温柔。吻她时有清爽的薄荷气味。他撩她裙子,她只说了三个不字。男人粗重的喘息渐渐平静,仍用一种礼貌的口吻说,谢谢。章红突然想给某人打个电话,比如给老黄或者老王甚至廖青打个电话。她想立即走开,立即回到事情发生之前,把短短的一小块时间抹掉。就像小时候用橡皮擦把写错的铅笔字抹掉一样。我们活着的义务之一无非抹掉这样抹掉那样。她为猛然袭来的快感深深羞耻却无法自拔。她转身想跑。男人突然用轻慢的语调重复说:

“谢谢。”

現在听出某种深意了。她扭头瞧他。男人的笑容带着强烈自得。他是个猎艳高手?每晚坐在小广场喷水池边猎捕各种女人?她后怕了,担心一时冲动带来灭顶之灾。但恐瞑渐渐变成狐疑,忽然觉得此人也许认识她,也许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干嘛不转身就跑呢?

“谢谢你。我说真的。”男人用一种疲倦的懒洋洋的声音说话。平整的板寸是她欣赏的中年男子应有的发型。

“再见。”她低头就走。

男人笑了,眼睛和牙齿在暗夜中发光。“嘿,章红。”

她感到严重缺氧。再深的深呼吸也不管用。她仔细打量他。不,不认识。“你谁呀?”

“你去了‘天马,然后又出来,然后……”

“你到底谁呀?”

“你真不记得?”

男人慢慢提起裤腿。昏黄的灯光下面,是一条相当扎眼的假肢,咖啡色小腿末端由一根钢条连接,最终消失于铮亮的黑皮鞋中。

章红捂住嘴巴。想起来了。天马的半身模特,那个残疾小子。也许是老刘亲戚也许是某人亲戚,从前是游泳运动员,老刘说他偶尔跑来摄影棚出售漂亮的上半身。刚才她回手抓住的强壮胸肌证实了这一点。很多人就冲他上半身光顾天马的,谁能料到他只有一条腿?他放下裤管,来回走了三步,四步,五步。如果仔细看,你不难发现细微的差别:身体稍稍左倾,左腿有些僵直。

“你?”

他笑而不答。

她跑起来了。

“喂,喂!妈的装什么蒜,我知道你咋想的!老黄老刘都不是好东西你怎么能把希望寄托在这帮杂种身上?现在满世界杂种就快装不下了喂喂你在听吗……”

她掠过铁栅,穿出乱糟糟的南屏街,冲上华山东路。现在她确信自己摆脱他了,也摆脱了那个肮脏的章红,她把他们统统抛入107米的铁皮巷中了。那条木腿能带他去任何地方,像健全人一样毫不费力。橐橐的皮鞋声在耳边回荡。她大口喘息,她需要氧气氧气氧气氧气。什么东西扎她,深深扎,快感和疼痛交替出现。她在东风路口跳上一辆出租车,吩咐司机快点,再快点。终于将南屏街远远甩在身后。

夜里接到“天马”,也就是现在“草莓”的电话,告诉她取片日期。她说,不要了。对方说拍得很好呀,怎么就一我不要了。她说。对方说可是,您是付过钱的。我说了我他妈的不要了。她挂了电话。

现在,我眼前反复出现婚礼当天:那条破旧的酷似诺亚方舟的大船,不过是滇池小渔村最常见的破烂。我的朋友们带走了很多部件、碎片,小东小西,他们想干嘛?保佑自己万寿无疆永远健康?或者,性生活像新婚夫妻一样永远刺激?我突然醒悟那家伙的腿——钢管以上部分同样来自那条船,那条破船。我和老黄喝多了,摇摇晃晃站着,彼此抚摸,他的手停在我背上,带着持久的力度和漫不经心,让我觉得我就算喝个烂醉也能向后靠去,能在他臂弯中睡个好觉。不过,说实话,那个半身模特有一张绝不让人讨厌的帅气的脸,虽然,我没来得及认真看看他。

■责任编辑 张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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