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灵异记》中的冥界巡游故事

2018-05-17 08:25张馨元刘九令
唐山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冥界狱卒巡游

张馨元,刘九令

(渤海大学 外国语学院,辽宁 锦州 121013)

《日本灵异记》全称《日本国现报善恶灵异记》,为日本文学史上第一部佛教说话集,大致成书于公元822年前后,作者为奈良药师寺僧人景戒。《日本灵异记》中的冥界巡游故事有七话,其中包括上卷30、中卷5、中卷7、中卷16、下卷22、下卷23和下卷37。除下卷37是讲述恶报外,其他均属于善恶两报的类型。对这些冥界巡游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地狱景象及入冥途径进行仔细分析,可以窥见当时人们想象中的狱卒鬼使和阎罗王形象,以及冥界在古代日本民众心中圣地般的存在,同时还可以发现古代日本的民间信仰中对于生死界限的认识。而对作品的主题进行考察,则可以看出创作者景戒想向世人宣扬怎样的佛教思想。

一、冥界人物

冥界人物是冥界巡游故事的基本构成要素,这些人物的行为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展开。人物形象留给读者最初的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故事的基调和主题。《日本灵异记》中有各种各样的冥界人物登场,其中包括作为下级差役的鬼使、守护宫殿的狱卒、救济罪人的法师和优婆塞等形象。他们之间的对话、行动构成了冥界巡游的情节,表达了特定的主题。

(一)鬼使与狱卒形象

《日本灵异记》的冥界人物中,奉命去人间将主人公带回者称为鬼使,看守冥界宫殿者称为狱卒。在冥界巡游故事中,鬼使与狱卒的形象虽着墨不多,却都很生动。

首先,对鬼使形象的描写:依年龄划分,有成人和童子两类;依外在形象划分,有人形和人兽结合形象;等。

如上卷30《非理夺他物为恶行受报示奇事缘》:

使有二人。一顶发举(束)来。一少子也伴副往程,二驿度许,路中有大河[1]99-100。

从中可以看出两个鬼使,一个成年,一个年少。前者从“束发”这一细节可得知,后者则直接用一“少”字交代。

又如中卷5《依汉神崇杀牛而祭又修放生善以现得善恶报缘》:

有七人非人。牛头人身。我发紧绳,捉之卫往。见之前路有楼阁宫。问“是何宫”?非人恶眼睚眦而逼之言“急往!”。入阎罗王也[1]135-136。

此七人生前为牛,因被主人公杀害故入冥界,成为牛头人面的混合形象,因此当主人公问话时,七人对主人公怒目相向并令其快走,到阎罗王那里接受惩罚,以解心头之恨。人兽合体,恰与故事情节的发展紧密相连,又丰富了鬼使形象。文中对七人的描写虽然仅用了“恶眼”“睚眦”和“逼”三词,却将其对主人公的怨恨充分地表达了出来。

此外还有揭露鬼使品性的故事。如中卷24《阎罗王使鬼得所召人之赂以免缘》及中卷25《阎罗王使鬼受所召人之飨而报恩缘》中,讲述了一个鬼使因受贿而徇私枉法,私饶主人公性命,甚至要求主人公每月供奉的故事,让我们从中看到了鬼使的贪婪。其实,这或许是创作者对日本奈良平安时代下层官吏受贿风气的一种影射。

其次,对狱卒形象的描写,主要侧重于服饰装扮及外貌等。

如上卷30《非理夺他物为恶行受报示奇事缘》:

至其京时,有八官人,佩兵追往[1]99-100。

又如中卷7《智者诽妒变化圣人而现至阎罗阙受地狱苦缘》:

其门左右,立二神人,身著甲铠,额著绯蔓[1]145-146。

主人公和鬼使们刚到度南国时,有八个官人追赶。这里的“八官人”是对狱卒的称呼。冥界的狱卒手握兵器,可行使生杀大权,护卫冥界的安全。从中卷7的描写可以看出冥界狱卒的服饰装扮:“身著甲铠”“额著绯蔓”。这里,“绯蔓”是红色头巾之意[1]145-146。

再如中卷16《依不布施与放生而现得善额报缘》:

宮门左右,有额生一角之人。捧大刀,为杀于吾头[1]170-171。

在中国的冥界故事中,狱卒形象大多是“牛头马面”,这里对狱卒的外貌描写是“额生一角”,可以看出这是“牛头马面”的一种变形。两卷中的狱卒一“捧大刀”、一“著甲铠”,相互照应,突出了狱卒冥界护卫者的形象特征。

《日本灵异记》在塑造狱卒与鬼使形象时,除了外貌、服饰描写外,还有人物间的对话、行为描写,虽然都是寥寥数笔,却将狱卒、鬼使的形象特征鲜明、生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同时又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

(二)阎罗王形象

阎罗王形象最早出现在印度最古老的诗歌集《梨俱吠陀》中。在此书中,阎罗王统辖的冥界更像是个天国,那里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应该说,其时尚未形成明确的地狱观念。在后来出现的解释吠陀颂诗的“梵书”中,渐渐出现了类似地狱的可怕境地,也有了轮回、业报等观念,但阎罗王还是寻找、发现死者归宿及指引通向冥界之路的形象。到了两大史诗《摩诃婆罗多》和《罗摩衍那》的时代,死亡之主阎罗王有了很大变化,相貌威严可怖,红眼睛、黑皮肤,手持正义之杖,用之对一切凡人进行判决:将善者送往极乐世界,将恶者投入地狱[2]。在上卷30《非理夺他物为恶行受报示奇事缘》中,阎罗王对主人公的妻子与父亲进行了惩罚,对主人公则进行嘉奖。在中卷5《依汉神崇杀牛而祭又修放生善以现得善恶报缘》中,根据主人公生前所行之业对主人公的生与死进行了判决。在下卷22《重斤取人物又写法华经以现得善恶报缘》与下卷23《用寺物复将写大般若建愿以现得善恶报缘》中,根据主人公生前所行之业,对主人公在地狱中应受惩罚的轻重进行判决。由此可见,《日本灵异记》中阎罗王的职能已不再是寻找、发现死者归宿或是指引通向冥界之路,而是对一切凡人的生与死或惩罚轻重进行判决。

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度,阎罗王的称呼都会有所改变,因此其称呼有多种:在梵语中称Yama-raja,在藏语中称gsim-rje,汉语翻译有阎摩王、阎罗王、琰魔王、阎王罗社、焰罗、剡王或焰摩天、死王等。在这七篇冥界巡游故事中,除了中卷5称“阎罗王”外其余均称“王”,并且每写到阎罗王形象时必带有“黄金宫”字样,显示出阎罗王的威严、神圣且不可侵犯。《日本灵异记》中对阎罗王的描写虽然着墨不多,但正是因为这寥寥数笔,才更加巧妙地为阎罗王的形象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而这种神秘感又强化了阎罗王在人们心目中威严、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

(三)被制裁者群体形象

在冥界中,狱卒、鬼使与阎罗王是制裁者,而在阳界有恶业的人则是被制裁者。在冥界巡游故事中,作者对被制裁者群体也进行了描写。

如上卷30《非理夺他物为恶行受报示奇事缘》:

见之昔死妻。以铁钉打顶通尻,打额通项。以铁绳缚四枝,八人举手而将来……往而见之,实有我父。抱甚热热铜柱而立。铁钉卅七于其身打立,以铁打。夙三百段,昼三百段,夕三百段,合九百段,每日打迫。

又如中卷7《智者诽妒变化圣人而现至阎罗阙受地狱苦缘》:

副使步前不见火,非日光,其热之气,当身炙面。虽极热恼,而心欲近就,问:“何是热?”答:“为前汝地狱热气。”往前极热铁柱而立之。使曰:“抱柱。”光就抱柱,肉皆销烂,唯有璅存。

通过对地狱种种酷刑和受刑者各种惨状的描写,凸显了创作者所传达出的善恶有报的佛教思想。

二、冥界景象

《日本灵异记》向我们展示了一幅丰富的冥界景象:河、桥、宝幡、黄金宫殿、平原和陡坡、道路等。

如上卷30《非理夺他物为恶行受报示奇事缘》:

伴副往程,二驿度許,路中有大河。度椅之以金涂严自其椅行至彼方[1]99-100。

又如下卷22《重斤取人物又写法华经以现得善恶报缘》:

广野,次有卒坂。登于坂上,观有大观……前有深河。广一町许……到椅彼方,有黄金宮,其宮有王。椅本有三瞿。一道广平,一道草小生,一道以薮而塞[1]303-304。

据《厩牧令》记载:“二驿”相当于30里的距离,而当时的30里相当于现在的10里,大概是人们一天徒步的行程[3]177-178。主人公们大概行走了10里的路程后看到一条大河,横跨大河两岸的是一座用黄金渡成的桥。又据《新明解汉和辞典》:“一町”相当于109.1米[4]。“广一町许”意指河宽大约为109.1米。在这两个故事中,先是描写主人公步行了10里的路程,又描写一条100多米宽的深河,由此可以窥见冥界地域之宽广。

再如中卷16《依不布施与放生而现得善恶报缘》:

行路广平,直如墨绳。其路左右,立列宝幡,前有金宮[1]170-171。

下卷23《用寺物复将写大般若建愿以现得善恶报缘》:

往道头有甚后坂。登于坂上,而踌躇见,有三大道。一道平广,一道草生荒,一道以薮而塞[1]307-308。

宽广、平坦且笔直的道路,立列的宝幡,渡金的宫殿;原野、陡坡、小草、湿地。这里,“薮”是草繁茂生长的湿地,“坂”是陡峭的山坡[5]。作者在描述冥界景物时多次用到了“大河”“深河”“坂”“薮”等词语,这些场景给主人公在前行的道路上设置了重重障碍,体现了主人公前行之不易。“广野”“坂”“河”“桥”等景物本为现世存在的景色,作者将其平移至冥界,使冥界景象更加生动形象,给人以亲切熟悉之感,读起来饶有兴趣。当然,其背后也有深刻的文化意义。

创作者将这些故事发生的地点设定在具有日本民俗信仰意义的“桥”“堺”“玉坂”上,并加以精心地改造,使得日本民众一读到这些故事,就知道是本国的,正是同类故事的一种变形[6]。

对冥界内部环境,故事中虽未进行详细的正面描写,但是却通过对各种残酷刑罚的重墨渲染,间接烘托了冥界内部阴森恐怖的气氛。

创作者将现世的“广野”“坂”“河”等自然景物平移至冥界之中,给人以舒适、放松之感,但是,这种舒适和放松实际上是对冥界恐怖景象的一种铺垫和反衬,目的是强调后者,给读者心灵带来震撼。

三、入冥途径

在冥界巡游故事中,主人公进入冥界的方式大致分为三种:突然死亡、意外死亡与重病死亡。

首先是突然死亡。

如上卷30《非理夺他物为恶行受报示奇事缘》:

王召广国曰,“今召汝者,依妻忧申之事”[1]99-100。

又如下卷22《重斤取人物又写法华经以现得善恶报缘》:

蝦夷忽率而死[1]303-304。

上卷30中,阎罗王对主人公为何入冥界的原因进行了解释:由于主人公的妻子在阎罗王面前抱怨主人公,阎罗王认为主人公有罪,遂将其带入冥界询问,故主人公生前毫无征兆地突然死亡。

其次是意外死亡。

如中卷16《依不布施与放生而现得善恶报缘》:

俱入山,拾薪。登于枯松,脱之落死[1]170-171。

又如下卷23《用寺物复将写大般若建愿以现得善恶报缘》:

倏被人谗,堂檀越所打损而死[1]307-308。

两卷中的主人公,一个因为登枯树拾柴而摔死,一个因为被信徒所伤而亡,两者皆属于意外身亡。

再次是重病死亡。

如中卷5《依汉神崇杀牛而祭又修放生善以现得善恶报缘》:

七年祭毕,忽得重病。又经七年间,医药方疗犹不愈。唤集卜者而祓祈祷,亦弥增病[1]135-136。

又如中卷7《智者诽妒变化圣人而现至阎罗阙受地狱苦缘》:

罢锄田寺而住。儵得痢病,经一月許。临命终时,诫弟子曰:“我死莫烧,九日间置而待。学生问我,答之应曰‘有缘东西,而留供养。’慎勿知他。”[1]145-146

再如下卷37《不顾因果作恶受罪报縁》:

于時京中人,下于筑前,得病忽死,而至阎罗王阙[1]350。

以上这三话故事皆属于主人公患重病,医药无救而亡。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类故事中,通过主人公的生死轮回,读者可以看出那个时代的日本对于生死界限的认识。如中卷5《依汉神崇杀牛而祭又修放生善以现得善恶报缘》中的主人公,虽生前作恶业杀了七头牛,但入冥界遭受报应后,阎罗王判决其可以还生;又如中卷7《智者诽妒变化圣人而现至阎罗阙受地狱苦缘》中的智光和尚,因生前侮辱行基和尚,入冥界后在遭受种种地狱之刑后,得以返还人间。这一点与中国的说话故事不同,在中国的说话故事集中,主人公若要重返人间,只能是因为他的阳寿未尽。如《再生记》中颜畿因服药而五脏俱损而死,最终是因为他的阳寿未尽才可以复活;又如《幽冥录》中王子猷与王子敬兄弟二人也是因为还有剩余的寿命才可以相互转换寿命[3]168。在中国的冥界故事里还有专门的寿命管理者,称之为司命,而在《日本灵异记》中却没有关于司命或寿命掌管者这类职位的介绍,因此可以看出,在日本的本土观念中,若要复生,未必只有阳寿未尽这一个条件。那个时代的日本对于生死界限的认识是非常模糊的,生与死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可见,在当时佛教轮回思想的影响下,人们是以一种淡然的心态看待生死的。

四、主题思想

作者景戒在“自序”中提到,内经外典同样具有重要的宣教价值,自己观世间之人事如佛教之理,皆有因果报应,故而劝恶扬善。从中可以看出,《日本灵异记》是以因果报应为主题思想的,旨在达到劝恶扬善之目的。故事中这一主题下又分为多种类型。

类型一,主人公对佛教三宝持有不尊重之心而得恶报。

如中卷7《智者诽妒变化圣人而现至阎罗阙受地狱苦缘》:

召师因缘,有苇原国诽谤行基菩萨。为减其罪,请召耳[1]145-146。

又如下卷23《用寺物复将写大般若建愿以现得善恶报缘》:

问忍胜言,汝作何善。答,我不作善。唯欲写大般若经六百卷故,先发愿而未书与。于是时出三铁札,挍之如白。僧告之言,汝实发愿,出家修道。虽有是善,而多用于住堂之物故,摧汝身[1]307-308。

这两个故事中,一因主人公恶意诽谤圣僧而得恶业入冥界,另一则因主人公擅自使用寺庙中的财物而遭受恶报。由此可见,只要对佛教三宝持有不敬之心,都必将遭受恶报。

类型二,主人公因行放生与杀生之业而得善报与恶报。

如中卷16《依不布施与放生而现得善恶报缘》:

主人公因不给老人食物故入地狱,狱卒本欲砍其头,但因其生前行放生功德,故在优婆塞和法师的帮助下在地狱饿了七日后得以返还人间。此则故事中,主人公因生前行有放生之业,故在冥界得到相助,最终免受惩罚返还人间。

又如中卷5《依汉神崇杀牛而祭又修放生善以现得善恶报缘》:

圣武太上天皇之世,彼家长依汉神崇而祷之,祀限于七年,每年杀祀之以一牛,合杀七头,七年祭毕。忽得重病。又经七年间,医药方疗犹不愈。唤集卜者而祓祈祷,亦弥增病。于兹思之:“我得重病,由杀生业。”故自卧病年已来每月不阙,六节受斋戒,修放生业,见他杀含生之类,不论而赎,又遣八方,买生物而放……王问言“斯是杀汝之人?”答曰:“当是。”则脍机与少刀持出白,急判许。如杀我贼而噉之。时千万余人,勃然出来,解缚绳曰:“非此人咎。”所崇鬼神为祀杀害。爱余居中而七非人与千万余人,每日诉诤如水火。阎罗王判断之,不定是非。非人犹強白言:“明知,是人作主,截我四足,祀庙乞利,贼脍食肴,今如切倪、犹欲屠啗。”千万余人亦白王曰:“我等委曲知非此人咎,识鬼神咎。”王自思惟,理就多证。经八日已,其夕告召,参向明日。奉召而罢,九日集会。阎罗王即告之言:“大分理判,由多数证故,就多数。”……爱吾问曰;“仁者谁人?”答“我等是汝买放生,不忘彼恩故,今报耳。”[1]135-136

主人公因被人欺骗,七年内杀生了七头牛祭祀,后得重病,医治无效遂入地狱,那被杀的七头牛欲杀主人公,而主人公因生前放生而积善业,因有被放生之物在阎王面前替其申辩,最终阎王免其罪过而重返人间。此处分别体现了行杀生与放生之业,在冥界得恶报和善报的思想,反映了佛教的善恶有报的因果报应思想。

在《日本灵异记》中,景戒通过很多的故事类型来突出善恶有报这一主题思想。比如上卷5《信敬三宝得现报缘》与上卷25《忠臣小欲知足诸天见感得现报示奇事缘》就分别以“借道宣佛”与“借儒宣佛”来宣扬善恶有报的思想。巧妙地用不同类型的故事来体现善恶有报的思想,让读者百读不厌,并从中体会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

参考文献:

[1] 景戒.日本灵异记[M].中田祝夫,校注.东京:小学馆,1975.

[2] 马书田.国冥界诸神[M].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56-57.

[3] 丸山显德.日本灵异记说话的研究[M].东京:樱枫出版社,1992.

[4] 长泽规矩也.新明解汉和辞典[M].东京:株式会社三省堂,1991:1322.

[5] 长泽规矩也.新汉和中辞典[M].东京:株式会社三省堂,1976:727.

[6] 刘九令.《日本灵异记》对中国文学的接受研究——东亚文化交流的视角[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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