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工况加速行驶车外噪声(ASEP)研究现状综述

2018-06-13 02:14任宏伟费音钱春雷倪佳
时代汽车 2018年7期
关键词:测试方法工作组法规

任宏伟 费音 钱春雷 倪佳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市 201805

1 引言

WP.29全称为联合国世界车辆规章协调论坛(World Forum for Harmonization of Vehicle Regulations) ,是内陆运输委员会(Inland Transport Committee)交通分委会下属的车辆结构工作组。成立超过50年。其致力于通过协调不同国家和区域间的车辆法规,加强道路安全、环境保护和促进国家和地区间的贸易。

GRB(working Party on Noise)是WP.29下属的六个正式工作组之一。该工作组负责国家和区域间噪声要求的协调和噪声法规的制定。随着ECE R51(关于噪声方面汽车(至少有四个车轮)型式认定的统一规定)[1]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一些漏洞和问题,车辆的多工况加速行驶车外噪声(ASEP:Additional sound emission provisions)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因此GRB于2016年9月正式成立了ASEP非正式工作组,工作组由中国和法国担任联合主席国,专门负责对车辆的多工况噪声进行研究,并定期向GRB提出意见和建议。

ASEP的研究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认证方面,全新的多工况加速行驶车外噪声(ASEP)的要求能够有效防止汽车生产商为了满足ECE R51中特定工况下的噪声试验要求,将车辆动力系统调整到非正常的状态或模式的情况,从而更加精确、全面控制M1,N1类汽车在各个档位,不同发动机转速、车速、不同加速条件下的噪声[2]。

在技术方面,ECE R51的02系列法规规定,对于M1,N1类车辆,均采用2、3档全油门加速的极端工况噪声进行噪声试验的评价方法。该方法的测试过程与城市实际工况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且直接导致了噪声限值的降低与城市声学环境改善无法同步。因此,ASEP的研究和实施十分必要。

2 ASEP非正式工作组工作内容及流程

在GRB第64次会议上,GRB工作组正式表决通过了成立ASEP非正式工作组的提案。参与的国家、地区和NGO主要包括:法国,中国,德国,日本,西班牙,欧盟委员会,OICA(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s), IMMA(International Motorcycl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CLEPA(European Association of Automotive Suppliers),ISO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中国和法国共同担任ASEP非正式工作组的主席国,ASEP非正式工作组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在中国天津举行。

ASEP作为噪声测试的一种补充方法,涉及到车辆噪声方面的各个部件,因此,在法规制定中需要同各噪声相关的法规保持一致。在ECE法规体系中,ASEP测试和法规制定涉及到的标准如表1所示。

3 ASEP研究现状

ASEP非正式工作组每2~3次会议后,在GRB会议上提交工作报告和相关的技术提案。其中,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期间的ASEP会议通过的提案,并阐述当前的工作内容及未来研究重点。

截至目前,ASEP非正式工作组共进行了6次会议[3]。

3.1 ASEP第一次会议要点

ASEP第一次会议2016年11月7日-8日在中国天津召开。会议通报了GRB第64次会议的要点,各方交流了信息的需求等,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阐述GRB第64次会议的报告

·法国专家介绍背景信息和未来工作

国家和国际间信息需求交流

·当前只在EU 540/2015中包含有ASEP相关要求

·由于当前对法规存在不同理解,需要进行更多的法规协调工作

提供GRB第65次会议的工作文件

确定了未来要继续研究讨论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加速度、参考噪声评估、斜率、微面和轻卡的测试方法等。

3.2 ASEP第二次会议要点

ASEP第二次会议2017年2月13日-15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讨论了具体的技术提案和工作计划,主要包括:

表1 主要涉及的ECE法规

审议ECE R51的03系列修正案2号增补件提案——ECE/TRANS/WP.29/GRB/2017/2中的技术要素

·控制范围在70到80km/h

·ECE R51的02系列修订案的参考噪声评估中缺少N1类噪声的限值

·其他边界条件的统一

·稳定加速度的定义

·提交该提案给GRB第65次会议。

详细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测试程序的增加或修改

3.3 ASEP第三次会议要点

ASEP第三次会议2017年5月10日-12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当前进度

ECE R41的进展介绍当前测试方法的优缺点

审议ECE R51的03系列修正案2号增补件提案——ECE/TRANS/WP.29/GRB/2017/2中的技术要素

·流程图需要更正

·BB’线延伸20m来避免“回火”·零部件市场一些部件的法规要求共同关注的问题ASEP的适用范围

“有关车辆”的术语确定

电子控制技术(如音响、可变排气系统等)控制范围

实际驾驶性能

定义未来控制范围的新概念

ASEP相关修订工作中,对ASEP测试范围的扩展

进行超过当前控制范围的试验对目前适用的测试设备的影响。

3.4 ASEP第四次会议要点

ASEP第四次会议2017年7月11日-13日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会议审议了IMMA、法国和中国的当前工作进程的技术要点,并进行了技术讨论,主要包括:

对当前进程的技术要点审议

IMMA专家根据ECE R41.04展示了他们对ASEP概念的理解;经过讨论,认为这种测试方法不适用现代的电子控制装置。该概念的限定是容易的,其不适用于乘用车,因为乘用车系统过于复杂

法国展示了三种对全负荷或者半负荷的室内测试方法;根据GRB会议的反馈,ASEP工作组同意修订和简化道路测试方法,同时重新考虑室内测试方法的可能性

中国展示了中国的噪声现状,并提出了其对于ASEP噪声测试的看法,期待给予更多适用于现状的控制范围;GRB决定持续关注

概念分析模型(包含部分加载)

全部车辆噪音

例外情况

模型基础

要进行的试验、数据库

在ASEP的一般应用中,附加测试点的随机选择原则和当前/未来测试方法的比较

跟踪ASEP工作进展的便捷流程

OICA提出了一种跟踪ASEP工作进展的便捷流程,为GRB专家同步了解ASEP修订进展的方法。如果下次GRB会议的反馈有效,则非正式工作组支持下次会议保持这种工作方式。

3.5 ASEP第五次会议要点

ASEP第五次会议2017年11月7日-9日在日本东京召开。会议进行了信息交流,审议了法国、ISO和OICA的当前工作进程的技术要点,并进行了技术讨论,主要包括:

GRB报告和信息交流

主席介绍了2017年9月举行的GRB第66次会议的一些要点,特别是:

·ASEP工作组提交给GRB工作组关于ECE R51的03系列修正案中附录7的一些进展,然后继续开展研究附录7修订的一种更普遍更宏观的方法

日本专家介绍了日本法规的现状

中国专家介绍了对于ASEP当前适用范围和测试方法的一些关注点

ASEP工作组认为对于随后的一些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定义:

·何种车辆可以排除在外

·“一般车辆”、 “安静车辆”的定义

·非法改装的所有可能(即使无法穷举)以便寻求避免这些可能性的解决方式

对当前进程的技术要点审议

法国专家提出对ECE/TRANS/WP.29/GRB/2017/05的意见——“回火”的评估因素

ISO专家提出对ECE/TRANS/WP.29/GRB/2017/08进行修改的提案

OICA专家提出对ECE R51的03系列修正案附录3和附录7中关于ASEP的试验程序进行修订的提案

审议结论

·与GRB秘书处确认:增补件的过渡期和1958协定书第3版的影响

·室内试验的议题传递到ISO工作组

·支持OICA提案

ASEP修订和应用的总则

中国提出了2016年6月举行的ISO会议中的关注点

工作组认为,应当解决一些环境相关的情况,不能急迫取代附录3

概念分析模型

法国专家介绍了对于车辆锁定和非锁定情况下对测试应用的应用调查成果

日本专家展示了一份测试报告,详细介绍了测试的模型,环境,车辆及结论

OICA阐述了一份ASEP的研究进展,重点包括:

·噪声模型的基本考虑点

·所有模型的统一整合

·数据收集

·数据表格的更新

·测试程序的更新

审议结论

·准备一份文件,对该数据收集要素进行分组

·完全支持OICA提出的新的数据收集建议

·所有文件尽快更新

·要求每个NGO向OEM要求进行相关测试

·对于下次GRB会议的提议。

3.6 ASEP第六次会议要点

ASEP第六次会议2018年1月22日-24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进行了信息交流和技术讨论,主要包括:

信息交流

ISO室内测试:自上次ASEP会议结束至今没有举行ISO会议,但是部分非正式的讨论已经开展。主要关注如何进行室内ASEP测试的问题

L类车辆:主席提出L类车辆的ASEP测试并不在ASEP工作组的当前职权范围内。同时主席提醒,EC已向GRB提出了一份非正式文档,说明了L5类车辆的ASEP测试,并包含过渡条款

为应对后市场的关于噪声的相关部件的改装,德国法规中已经增加了两项新的条款

对当前进程的技术要点审议

ECE/TRANS/WP.29/GRB/2017/05文件(“回火”和“锚点”)中的过渡期规定

·德国支持将过渡期定为12个月,坚持过渡期不应过长

·OICA已向下次GRB会议提交提案来纠正任何增补件的过渡期法规

·结论:提案的修订版将会发送给GRB秘书处,过渡期(12或18个月)在GRB讨论文件中保留

概念分析模型

OICA介绍了ASEP预测模型的建议和进展

OICA还介绍了一个收集数据的EXCEL文件来执行不同特征车辆的测试

中国介绍了中国的ASEP测试情况

结论:

·许多问题继续开放讨论

·要求协议方继续进行数据收集的相关工作

ASEP修订和应用的总则

对于ECE R51的03系列修正案现有正文6.2.3条的讨论

·[…]The sound emission of the vehicle under typical on-road driving conditions, which are different from those under which the type-approval test set out in Annex 3 and Annex 7 was carried out, shall not deviate from the test result in a significant manner.

·工作组同意明确这句话,避免不同技术服务机构对该条款不同的理解。对于其中涉及的一些问题,在下次ASEP会议中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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