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动态

2018-10-09 07:03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18年16期
关键词:教育

★国务院: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和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会议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把义务教育作为投入的重中之重,优化教育支出结构,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各地要制定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财政教育经费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把教育经费的每一笔钱用到关键处。

会议听取了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调研督查情况汇报,强调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凡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都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省份尤其要加快进度,各地要定期向教育部、财政部报告落实情况,国务院适时开展督查。

会议要求,要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

★教育部: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启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布置。

本次遴选范围将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共遴选支持100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2名为军事院校在职专任教师,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负责遴选。

《通知》要求,申报教师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高等学校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学年~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5学年~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80学时。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2 中等以下学校

(1)普通中小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学年~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5学年~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80学时。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部门人事教育司(局)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组织评审。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初步人选并征得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向教育部推荐的候选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人事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须在2018年9月10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下载)及附件、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各1份;电子材料通过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评审信息系统(网址及账号、口令、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包括候选人20 min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交通运输部: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在北京启动

7月27日,由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的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十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在北京启动,北京赛区预赛同时拉开帷幕。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小明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政策研究室主任周伟向北京赛区授旗。

刘小明强调,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是新时代全体交通人为之奋斗的新使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交通运输创新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任务,以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工作理念和开拓创新、顽强拼搏的精神状态,扎根行业、扎根基层,苦练本领、锻造技能,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为交通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启动仪式上,相关负责同志宣读了2017年大赛“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的表彰决定,并为2017年大赛“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奖者颁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

本届大赛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报社、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港口集团承办。

大赛分预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参赛者职业为筑路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员。其中,筑路工、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和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3个竞赛,除面向行业组织职工组比赛外,还将面向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设置学生组比赛。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同时启动。

★中汽协: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组织举办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随着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 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的贯彻实施,以及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的新趋势及互联网与汽车后市场的深度融合的大背景,都导致了汽车维修及相关行业发生革命性的变革,维修行业在应对新形势、新业态、新技术、新能源、新理念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另外,在政府职能的转变,维修行业协会组织逐步与管理部门脱钩的新形势下,维修协会如何充分发挥自身的桥梁纽带作用,如何敢于担当,走向前台,是协会组织应积极探索的课题。

为促进我国汽车后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汽车维修业的转型升级,加强各地协会间经验交流,经研究,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决定举办优秀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请各地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参与。

论文的内容可以是汽车后市场相关领域行业、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行业信息化建设,以及维修行业协会工作先进经验等;参评论文需由协会分支机构、各地维修行业(道路运输)协会等推荐;已经于2017年1月1日后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限定为3 000字~5 000字,对于已经正式发表的参评论文,需要提供发表媒体和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评论文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抄袭,将取消参加评审资格;需提供WORD可编辑文档,图片要清晰。

论文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请将论文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电子信箱:84803820@163.com(请注明论文征集字样和作者的详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参评的论文将由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组织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本次论文评选共设置一等奖(占征集论文的10%),二等奖(占征集论文的20%)和三等奖(占征集论文的30%)。评审结果将于2018年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年会上公布并进行表彰。未曾公开发表的优秀论文将在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会刊——《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上发表。

★中汽协:第十一届汽车职业教育专业内涵提升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2018年7月28日~30日,由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和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第十一届“汽车职业教育专业内涵提升研讨会”在四川成都顺利召开,有来自全国各地近200多所的职业院校领导、汽车专业主任及专业课教师400多位代表参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处长刘杰,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会长谢家举,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张京伟、陶巍,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陈文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马树超,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技术和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凯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李阗阗,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东平、院长蒋永林,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玉宇等嘉宾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基于新时代、新技术背景,紧贴汽车职业院校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协同育人的需求,围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模式”“汽车专业群建设”“教室专业信息化能力提升”“汽车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智慧教育、汽车智能技术”等热点进行研讨与分享。

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模式”板块,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马树超为大家带来数据详实的《产教融合改革策略思考》主题报告,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尚剑主任、沈阳机床集团(上海)智能系统研发设计有限公司陈灿副总经理、行创(上海)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景格科技的投资研究咨询企业)周盛总经理和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教育科长罗丹丹分别就各自的校企合作项目做了汇报。会上其他板块的分享也精彩纷呈,为与会的职教专家、职业院校校长、行业企业代表和广大教师开启了广阔的视野,增进了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促进先进职教理念和意识的提升。会议期间,相关领导和嘉宾对上海景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出的职教云立方系统等产品进行了视察和体验,并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主办的“汽车职业教育专业内涵提升研讨会”已经连续成功举办11届,既是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之间开展大交流、大讨论的良好契机,也是汽车领域专家学者与职业院校教师共同交流与学习的盛会。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康学楠)

★国赛: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上汽通用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总结会在成都召开

7月27日,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上汽通用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总结会在成都召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处长刘杰,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张京伟,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陈文华,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会长谢家举等领导嘉宾以及大赛承办学校、支持企业和冠军学校的代表,共计7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张京伟副会长主持。陈文华秘书长、谢家举会长分别代表赛项承办单位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在专家组、承办学校和支持企业的通力合作下圆满完成了本届赛事,希望借此契机认真总结今年大赛成功经验,找差距和不足,为明年的大赛提供更好的思路和想法。王凯明仲裁长对2018年大赛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围绕2019年大赛工作提出了综合性设想。接着,定期维护、车轮定位、故障诊断、发动机拆装、车身修复、车身涂装等赛项的裁判长和命题专家分别作了发言,他们分析了2018年大赛各个赛项的情况,对竞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教学、竞赛指导、备赛支持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

在下午的会议中,天津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校校长刘萍代表承办学校,从赛事筹备工作的开展、赛事保障工作的组织、同期活动的组织安排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并对赛事接待、技术支持、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的不足之处,提出了部分完善设想。上汽通用公司代表大赛协办单位对大赛协办工作以及现场宣传工作方面做了总结汇报。与会专家、学校和企业代表还从各自角度就2019年大赛方案进行了讨论,张京伟副会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在自由交流环节中,与会代表充分交流参赛过程,分享参赛经验,在赛事组织、裁判执裁、教师能力提升、赛事成果转化等方面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为今后大赛的创新发展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最后,刘杰处长做了总结发言,他强调大赛定位要准,比赛作为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大考,应充分反映出学生基本的文化素质、基本的专业技能、基本的劳动态度、基本的工作流程;要把企业工作岗位的技能要求与汽修大赛考核相结合,逐步将工作岗位上用到的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大赛内容;要整理好大赛总结资料,把专家点评解析转化成大赛成果,将赛项分析和大赛反馈内容作为各参赛队总结提高的参考;要切实加强技能大赛的宣传工作,从汽修大赛的专业性、汽修学生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

★广东:技校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享年薪制

广东省日前印发《关于创建高水平技师学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5年内建设10所全国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技师学院。广东技师学院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首次可享年薪制。

(1)学院建设“一校一方案”。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确保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建成至少1所技师学院,创建10所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技师学院,构建与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相衔接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广东省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深圳技师学院、中山市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珠海市技师学院等10所院校为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单位。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方案实行“一校一方案”,经专家论证和省人社厅评审同意后实施。

(2)扩大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意见》大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是探索扩大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未来,广东技师学院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首次可采用年薪制。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省领军人才、省青年拔尖人才、世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等。

此外,广东将支持学校自主制定招聘或解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支持学校自主开发、设置和调整专业,自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支持学校在编制范围内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

广东是我国技能人才强省,该《意见》大力推动国际交流,计划每年选择1个~2个骨干专业组织教师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地区)培训。引进国际师资来粤任教,主动制定国际人才培养标准。支持学校招收并培养外籍学生。此外,积极与知名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共建国际学院(班)、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和课程体系、共建培训鉴定中心、产业技术认证中心,“教学工厂”,构建国际合作办学格局。

★山西:大学生见习期被录用可算工龄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公布了26家单位的1 241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有见习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从中挑选适合自己的职位,参加为期3个月至12个月的带薪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毕业生可按月领取生活补贴。

据悉,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将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此次公布的见习岗位,绝大部分地点在太原市,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包括销售、维修、会计、统计、运营管理、快递操作、市场营销等岗位。部分企业对学历的要求只需大专以上即可,涉及新闻、金融、数控、计算机等专业,还有些岗位对专业要求没有限制。

★辽宁:鼓励和引导企业独立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辽宁省《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形成全省教育资源、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与辽宁产业有机融合的发展格局,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广。

在构建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方面,《意见》提出,结合全面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完善支持政策,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支持沈阳、大连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支持学校与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辽西北城市间协同合作。注重高等教育与振兴发展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紧缺学科,支持高等学校设置面向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等相关专业。

《意见》提出,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独立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支持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做优做强职业学校。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协同创新优势,支持全省高等学校全面组建校企联盟。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共同制定专业规划、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等。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订单订制培养方式,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和实践基地。强化生产性实习实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创新机制。

为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意见》提出,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实践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总课时的50%。加快推进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应用型高等学校应用型专业占比要达到70%以上。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支持创新创业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完善学校、企业协同培养的现代化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破除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支持优秀的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任教,完善在职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相关制度。

为推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辽宁省将强化行业协调指导,积极支持行业组织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工作计划。发挥行业组织的优势,实行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参与中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对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的第三方评估。支持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建立行业企业与学校合作平台。同时,为支持产教融合发展,辽宁省将推动教育资源、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向辽宁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倾斜;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积极参与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等。

★四川: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高校可自主评职称

8月7日,四川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四川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此给高校减负除缚、激发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根据《意见》,高校将在学科专业设置、进人用人制度、教师职称评定制度、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在选人用人制度上,高校可自主制订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由主管部门负责招聘方案核准及拟聘人员审核确认,为高校聘用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

在教师最为关心的职称评审方面,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评审办法,自主开展评审、自主发放证书、自主使用评审结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分类建立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意见》提出,要坚持向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人员倾斜,克服论资排辈现象和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破格评审。

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是《意见》另一亮点。其中规定,高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此外,在扩大国有资产处置权限方面规定,高校自主处置已达使用年限、应淘汰报废的资产,处置收益留归学校使用。其中,省属高校核销货币性资产损失50万元以下的,货币性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不含土地、房屋)处置事项,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2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自行处置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青海: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省刚刚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专题发布。

《意见》结合青海实际,从“强、提、调、全、入、纳、培、引、扩、援”等10个方面创新性地提出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具体举措。如在“培”方面,省内定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限调整为8年,年度培养总规模不低于400人;在“援”方面,安排500名青南支教周转编制,进一步深化省内东部地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团队式教学支教和教研支教等。

青海从加强党的领导、振兴教师教育、强化队伍建设、深化管理改革、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待遇保障等几方面提出了24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中小学学科结构不合理、学前和中职教师数量不足、高校教师创新能力不强、教育教学和育人水平不高等问题,到2035年实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的目标。

★上海—云南职业教育联盟成立

职业教育一头连着教育,一头连着产业,是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更是西部地区脱贫致富的“直通车”。近日,上海—云南职业教育联盟成立大会在云南昆明举行,这也是继沪喀联盟、沪果联盟、沪遵联盟之后,上海与相关省市建立的第四个职教联盟。

2017年,沪滇两地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等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精准扶贫,以滇西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上海、云南职业教育交流协作。一年多来,云南共招录了1 903名学生,其中上海单独培养1 165人,两地分段培养738人,上海共29所中职校承接了这批学生的培养工作。

共享和集聚资源,是职教联盟的基本功能,也是建立职教联盟的主要目的。未来,沪滇两地将积极在完善职教联盟运行机制和共同育人模式、提升云南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精准对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天津:率先启动“工匠涵养”创新工程

8月1日,首期“工匠涵养”创新工程30名学员正式开班上课。在未来的一年中,他们将在海河教育园区接受更加先进、系统、专业的技能学习与训练。

为了打造一批精益求精、技艺高超、专注敬业,既拥有学历又具备现代化职业素养的“准工匠”,海河教育园区在全国率先启动“工匠涵养”创新工程,计划针对20个专业开展“工匠涵养”项目。2018年,以海河教育园区院校相关专业高职高专毕业学年的学生为涵养对象,首批启动数控加工技术和机电一体化2个专业涵养试点工作,并选拔出30名优秀毕业生成为首期学员。依托知名企业,聘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技能大师参与教学。“工匠涵养”创新工程不收取学员培训费用。不过学员在毕业后若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需要赔偿部分培训费。

培训工作主要在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展开,实训中心将与学员及所在院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涵养期间,公共实训中心将按照计划实施涵养培训,结业后颁发相关证书,推荐就业,并为学员提供终身培训服务。“我们将以天津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为依据,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模式。采用‘小班化、工厂化、项目化、模块化’培养方法,为学生配备‘工匠涵养’导师,突出学生道德修养、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建国表示。

★河北:五项机制推动高职创新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简称《行动计划》)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行动指南和路线图。两年多来,河北省认真落实教育部各项工作部署,结合省情、教情实际,建立健全了五项推进创新发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行动计划有序高效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省级推进机制。成立了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省级推进的运行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对事关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会议纪要通过省厅门户网站和微信以及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向社会公布。省级推进机制的建立,为有序高效推进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差额竞进机制。2016年6月,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行动计划48项任务、14个方面项目的审核确认和任务分解工作,任务和项目启动率达到100%。按照教育部部署,河北省应承接项目13项,项目点320个,为充分调动院校创新发展积极性,河北省按照绩效优先、竞争择优的工作导向,每个项目按照项目点数量的120%进行建设布点,实际承接项目14项,布点391个。其中优质校建设项目,河北省承接数为8所,实际遴选了12所院校去争创,同时还确立了11所省级优质校创建单位;骨干专业项目,河北省承接数为120个,实际遴选了131个去建设。这种差额竞进机制,让每个承担项目的院校都有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在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战线形成了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是动态管理机制。对重要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中期调整、终点确认”,不搞一评定终身。入围院校如果实施工作不得力,在中期调整时调出建设序列;未入围院校如果干得好、后来居上,在中期调整时经专家推荐和省级确认,有机会进入建设序列;建设期满,根据建设绩效再进行最终确认。2017年11月,河北省从全国聘请专家开展了绩效评价和中期调整,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退出项目27个,新增项目16个,备选项目25个,所有项目按建设绩效重新排序。这一做法激励了先进,进一步激发了院校发展动力,也有效调动了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积极性。

四是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任务带投入”的经费保障新机制。河北省预估行动计划建设经费5.24亿元,最终省级统筹5.6亿元集中支持行动计划。每类项目统一支持标准,有项目就有经费,项目多经费就多。每个国家优质校建设项目省级支持1 600万元,省级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1.92亿元,带动了市级财政配套1.46亿元。2017年,河北省国家优质校项目实际投入经费3.38亿元;每个骨干专业项目200万元,实际共投入2.62亿元。

五是诊断指导机制。为推进优质校建设,2017年7月到11月,河北省组织专家,分四期对创建单位逐校开展诊断指导,帮助院校找准病灶、开好药方、跟进整改。通过诊断指导,进一步明确了优质校创建方向,有效激发了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

行动计划实施两年多来,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一批重要任务有效落实,一批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一批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一批创新试点扎实推进,一批工作机制日趋健全,一批发展成果令人振奋,高职院校竞相发展的格局日渐形成。在今后的发展中,河北省职教战线将运用好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所形成的发展思路和工作机制,把教育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用“奋进之笔”书写创新发展的新篇章,为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上海:拟修法规范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近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听取《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及解读,听取审议意见报告。本次修法拟专门增设“校企合作”一章,规定校企合作的具体方式和保障措施,企业将可设立学徒岗位,与职业学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

校企合作是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方式。新增第三章“校企合作”,明确校企合作的原则与方式,规范校企合作的具体形式。例如,要求将开展校企合作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学徒制合作,明确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可以设立学徒岗位,与职业学校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等。草案还明确,建立校企合作企业评价制度,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依法给予表彰和资金支持。

职业培训对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发挥重要作用,对此,草案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开展上岗培训、高师带徒、转岗培训、技术研修等培训;可以依托首席技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培训。草案明确,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可以自主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同时,上海市建立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不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提供职工职业培训对接服务。

河南:十条“禁令”规范中职招生

为加强河南省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管理,河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中职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十条“禁令”开展工作。

十条“禁令”具体要求为:禁止不经备案擅自开展中职学历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禁止违规开展国家控制专业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禁止与不具备办学资质的省内外中职学校或其他机构开展学历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禁止在不具备专业开设条件的省内外中职学校或其他机构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禁止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或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名义承担高等学历教育教学任务;禁止不经批准擅自与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禁止以校企合作的名义违规向学生强行收取各种费用;禁止为未经备案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校外教学点(班)的学生注册学籍;禁止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班)的名义套取财政资金;禁止主办学校对校外教学点(班)的学生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的行为。

自2018年起,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备案和管理情况的复查工作,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进行严厉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浙江:率先试行职业院校实习生纳入工伤保险

7月30日,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出台文件,就试行职业技工等院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浙江省试行纳入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暂限于由职业技工院校集中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且年龄不小于16周岁;其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费率统一按所在用人(实习)单位的费率标准执行。浙江省三部门要求,各地增设“实习生和超龄人员工伤”征收品目(社保方代码2850800,税务方代码1020401012330006),专门用于实习生等人员的工伤保险征收工作。该征收品目缴费基数、费率和应缴费额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传递税务机关征收入库。

据浙江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职业技工等院校实习生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由用人(实习)单位承担单位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参保的实习生与用人(实习)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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