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绿色建筑设计理念

2018-11-15 04:00严一凯YANYikai
住宅科技 2018年10期
关键词:建筑学印象派理性

■ 严一凯 YAN Yikai

1 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及所面临的挑战

“绿色建筑”的概念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人们开始对绿色建筑的基本理论以及技术手段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到了今天,在能源危机的社会环境下,“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以及“可持续建筑”已经得到政府及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做到“四节一环保”已经逐渐成为了建筑界的共识。

随着对于各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研究不断深入,其中主要以LEED(美国)、BREEAM(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我国住建部于2006年首次发行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于2014年进行了修订。以此作为设计的参考和依据,为绿色建筑设计提供了标准的设计准则以及良好的辅助手段。2017年11月21日,中国建筑学会零能耗建筑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进一步确立了“绿色建筑”以及“建筑节能”在建筑学学界中的地位。在建筑设计中融入“绿色”的理念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建筑设计的一种趋势。

尽管“绿色建筑”在建筑学界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针对绿色建筑的研究工作也在近些年取得了不俗的成果,但是我国“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与实施还是处在初级阶段。就目前而言,“建筑设计”与 “绿色建筑技术”并没有找到一个有效的结合方式。目前,“绿色建筑”还是更多地被作为一种解决特定的“能耗”以及“环保”问题的“建筑技术手段”而存在的。因而,从“绿色建筑技术”出发所提出的散点式设计策略,例如从建筑风环境研究得出的建筑造型规则,从建筑遮阳研究得出的建筑立面设计规则等,这些设计策略对“建筑设计”只能够起到示范性引导的作用,同时由于其相对僵化,并不能完全适应目前“多样化”的设计需求。

所以,“绿色建筑”理念往往是以“补充因素”的形式出现。其目的仅仅是对“建筑设计”在“能耗”“环保”等技术层面做出恰当的修正和优化,以保障不同的建筑设计可以适应不同环境。

近年来,尽管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建筑作品展现出了一种“整合设计”的倾向,但这也仅仅是作为零星的个案,并不能通过对作品本身的研究来打破“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壁垒。总而言之,目前“绿色建筑”的概念,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而不是作为一种设计方法,这便导致了“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之间无法建立起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这将严重制约建筑学的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便是如何建构“绿色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之间的互动体系。

2 技术与艺术之间的结合点

首先要对“建筑设计”“建筑技术”与“绿色建筑技术”的本质做出一个初步的界定。 “建筑设计”的本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以审美和使用为前提的“造型艺术”;而“建筑技术”则是代表了一种对于“自然法则”的认识,是一种合理利用自然法则,以使上述的“造型艺术”得以实现的技术手段;“建筑技术”的进一步延伸所得到“绿色建筑技术”,便是为了解决目前所面临的“能源”以及“环保”问题,通过对相关“自然法则”做出研究而得到的相应的技术性手段。

所以,“绿色建筑技术”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作一种“科学”和“艺术”的关系。

如果我们对艺术史有过一些了解的话,可以发现,“科学”与“艺术”之间曾经不止一次出现过激烈的碰撞,或许这些能在很大程度上为我们解答建筑学所面临问题提供参考。

“启蒙运动”作为继“文艺复兴”之后的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对人类的发展进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理性崇拜”作为其核心思想也使得此后的“艺术”展现出了与“前现代时期”截然不同的特征。其原因便在于,“理性”在艺术中地位的确立,使得“艺术”与“科学”之间展现出了与“古典时期”截然不同的辩证关系——原本作为“艺术产品”实现手段的“科学”转变成了“艺术品”所要表达的内在精神。

在哲学领域,“艺术”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介于哲学与宗教之间传递信息的媒介,它不同于宗教,将世界的本质进行完全的客观化与神秘化,也不同于哲学,将世界的本质进行高度的抽象化与概念化,艺术则是以一种实体化的形式来对抽象内容进行表达,并将形象赋予抽象概念。建筑学作为一种古老的造型艺术自然也不例外。

在古典主义时期,以数学来解释世界的本质曾经一度占据上风,毕达哥拉斯学派甚至喊出了“万物皆数”的口号。在这一时期,建筑学也深受其影响,西方古典建筑所使用的以“黄金分割比”为代表的比例与尺度,甚至还在深深影响着现代建筑学的发展。其深层原因便在于:古典时期,一切艺术创作是以一种本体论为基础的,几乎从音乐到建筑无一不在追求对于这一本体的表达与再现。这一本体便是“世界本质的规律”,而数学便是纯粹理性对于世界本质的一种解读。

而这一切随着启蒙运动的到来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启蒙运动之后,人们对于自然科学的关注和推崇与日俱增,原本传统的以神秘主义为基石的本体论思想,很快便被以科学为基础的主体思想所取代。人们不再将注意力放在充满神秘色彩的所谓“世界本源”之上,转而越来越多地以一种实证主义的态度来审视这个世界。这也标志着人类社会开始了真正的“现代化”进程。德国著名的哲学家马克思·韦伯便将“现代性”明确总结为“去魅”(Disenchantment),其含义便是将前现代时期本体论、泛神论、宗教意义上赋予世界的所有神秘性、魅力,还有所谓超越性的含义全部消除掉。受到这种思潮的影响,这种审美非常经典地体现在了自然主义作品中,理论上便形成了实证主义美术思潮。在艺术领域,先锋的艺术家们也翻开了 “现代性艺术”的新篇章。原本被认为客观的、充满了神秘主义色彩的本体论世界观,突然被自然科学所代表的自然主义世界观所取代,这便意味着原本只是作为艺术品实现手段的“技术”要素,转而变成了艺术作品所要表达的内在精神,这对于艺术而言无疑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值得一提的是,首先完成这种“现代性”转型的造型艺术并没有发生在原本就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建筑艺术”领域,而是出现在绘画领域。

19世纪50年代前后,“印象派”绘画开始在当时的欧洲画坛大放异彩。“印象派”绘画在其初期是以理性和呈现真实的自然世界而著称的,所以又被称作“自然主义画派”。其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便是“印象派”绘画开创了“户外绘画”。这不同于古典时期的画派所使用的“户外写生+室内作画”的创作模式。也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模式的创新,而是一种创作理念的变革。前现代时期的画派,之所以坚持在室内作画,原因在于画室内可以设定固定的条件光,以便当光线照射到被绘物体之上时,可以形成一种确定的光线逻辑关系,这样便可以对这种条件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达到理想的呈现效果。换而言之,在“印象派绘画”出现之前,画家是在画面中制造某种特定的光效,而非是对自然光的忠实再现。例如荷兰著名画家伦勃朗,在其作品《圣家族》中,便能够明显看到画家对于光线的人为控制——只在圣经和圣母的脸上营造出强烈的光感,而其他的部分则是尽可能使用暗色调,这便是画家对于条件光的一种有效控制的典型例子(图1)。而这种控制,由于其充满了人为因素而被“印象派”画家所摒弃。当印象派开始在室外作画之时,室外的光条件与画室内的人为布光有着根本性的不同。这种区别在于,在自然光的条件下,光线的逻辑会被非常复杂的泛光所干扰。同时,光线也是处在一种变化之中的。之所以对这种场景进行描绘,便是为了更加逼真地贴近自然,是一种典型的“去魅化”表现。

其次,在于其建构了一套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全新“色彩体系”,这也有赖于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和光线成像原理的研究。在色彩领域,最初的色彩是“象征色”,这种色彩并不是真实的,例如中国对应五行有五色,这种象征色与光线色彩之间是没有直接联系的。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西方绘画发展出来了“固有色”的概念。例如,天是蓝的,草是绿的,苹果是红的等等。随着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并不存在物质层面的“固有色”,而是物质表面的颜色取决于物质的表面层折射和吸收阳光的比率。这是一个重大的发现。到了19世纪中叶,人们发展出了建立在光谱之上的色谱,这便是“光谱色”。为了表达这种光线与色彩的关系,印象派画家修拉为我们呈现了一幅使用“点彩”方法绘制的作品——《大碗岛上的星期日下午》(图2)。这幅画称得上是修拉色彩科学实验中的经典作品。点彩绘画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画法,道理并不深奥,就和小朋友经常玩的拼图游戏有一点像。一块块的颜色被分解之后,就像一小块一小块的拼块。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各种小色点被仔细地排放在一起。慢慢地整张画的颜色就丰富了起来,轮廓、形状……要拼的图像也一点点清晰明朗了。表面上看,印象派绘画在色彩运用上的革命走的是科学路线,但是,这种科学路线却使得印象派画家可以自由地使用色彩。自此,印象派绘画突破了固有色的限制,转而去使用一些更具有表现力的色彩组合。

图1 《圣家族》伦勃朗(1645)

图2 《大碗岛上的星期日下午》修拉(1884-1886)

3 来自“结构理性”的启示

正如受到“启蒙运动”影响而产生巨大变革的绘画艺术一样,几乎在同一时期的建筑学领域,克·安东尼·洛吉耶(Marc Antonie Laugier,1713-1796)也开始提倡理性地使用柱式。其所推崇的是在哥特式教堂上所展现出来的结构的清晰性,并且据此提出了其著名的“原始棚屋”理论。这被认为是结构理性的萌芽。洛吉耶指出,“结构构成应该理性地表达,而建筑构成应该总是反映建筑物构筑起来的方式”。从此,“建筑在结构方面的理性概念胜过了它的外形形象”,这一概念开始发挥其在建筑学中的影响力。

如果说洛吉耶的理论是结构理性的萌芽,那么结构理性在建筑学中地位的正式确立就要归功于维奥莱·勒·杜克(Viollet-le-du c,1841-1876),其将结构技术在建筑学中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层次。他明确指出“建筑只有在严格运用一种新结构中去寻求形式,才能给自己配备以新的形式”。这便是要以一种崭新的“科学理性”来取代之前在建筑学中占有统治地位的“数学理性”。“虽然理性设计的结构可能不一定美观,但一座建筑中要是没有理性设计的结构,它是不可能美观的。”我们可以看到的是,维奥莱·勒·杜克向我们清晰地传达出了一种观点,那便是建立在西方传统本体论意义上的审美体系已经崩塌,取而代之的是建筑形式对于结构以及建造逻辑的真实呈现。这一观点直接影响了现代建筑学的发展,他也正因为此被认为是“现代建筑理论之父”。

自此开始,西方建筑师开始对结构理性在建筑学中的呈现展开了长期的探索。从佩雷的框架与填充墙体建造实践,到密斯的“皮+骨”机构系统,再到路易斯·康对结构与建筑“整合”的关注等等。建筑学对于结构认知的传承关系一直持续到今天的西方建筑界。

当我们再回过头来审视西方建筑师们对于“结构”所持的观点时,我们可以发现,除了对于建筑结构效能提升这一技术层面的关注之外,建筑师们更多的是集中在如何将建筑结构作为一种形式要素加以表达这一问题之上的。事实上这与上述的“印象派”绘画革命的本质不谋而合。

无论是“光”之于“绘画”,还是“结构”之于“建筑”,其本质上都是“自然法则”和“艺术呈现”之间的一种辩证关系。在古典主义时期,这种“自然规则”被普遍作为一种“限制”,但是又因其是作为“艺术呈现”过程中的“必要性条件”,而被人为地加以粉饰之后呈现在艺术作品之中。

就像是任何画面中都需要有光的存在,而自然光其天然的“复杂性”,使古典主义画家们不得不对光线进行人为干预一样,“结构”是建筑艺术实现的必要性因素,而结构规则对建筑形式所产生的束缚,也是建筑师们所努力希望突破的。

这一切在启蒙运动后的“现代性”艺术的大潮中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对自然规则的态度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并不再采取各种方式将其进行人为的粉饰,而是转而进行真实的呈现。就像印象派绘画彻底摒弃了对光线的人为干预,转而去专注与表现最自然的光感。结构变成了建筑生成的依据,结构的表达本身就是建筑形式的获得。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自然光”之于绘画,还是“结构技术”之于建筑,都是从原本需要经过人为干预的“艺术构成要素”,变为了“艺术表现要素”。

从这个意义上讲,或许“绿色建筑技术”可以作为一种“结构理性”的延续而被建筑学所接受。不同于“结构技术”是作为建筑艺术本身实现手段的技术问题,“绿色建筑技术”是作为建筑学对于新时代背景之下所产生的新问题的“时代性”回应。这就好比是将要出现在建筑学理论框架之上的一块新的拼图。

目前建筑学主流的“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更多的还是将其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并依据其研究成果来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换言之,“绿色建筑技术”并没有真正进入“建筑艺术”的范畴,继而无法和“建筑设计”形成一种有效且良性的互动关系。而对比“结构技术”与“建筑设计”的相互关系,我们可以发现,正是这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推动着建筑学本身与建筑技术双方面的良性发展。

所以,就“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来说,对于技术本身的研究固然是基础性的,但是也应当同时关注到“绿色建筑技术”在建筑作品中的表达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完善“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框架。“绿色建筑技术”与建筑学的结合点不应当仅仅是对于建筑设计辅助性的技术性修正,而应当是一种基于“绿色建筑技术”的合理表达,最终形成一套“环境理性主义”设计体系。

4 建立“绿色建筑设计”理念

绿色建筑在兴起之初,常常作为一种“建筑风格”被建筑师所认识,这就难免导致建筑师为了追求某种形式层面上的“绿色建筑”而进行的“类绿色建筑”设计。这一阶段的绿色建筑设计,对于设计师而言,大多只是对于“绿色建筑”概念上的探索性设计,并没有对“绿色建筑”的技术层面进行过多的标准化以及量化的深入研究。随着绿色建筑研究的不断深入,以英国、美国等国家为首的发达国家都发布了相应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我国也于2006年正式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于2014年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自此,标志着中国建筑师对于“绿色建筑”开始有了系统性的认识,并且拥有了相对稳定统一的评价体系作为设计参照。但是,《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的初衷,在于对“绿色建筑”设计以及运行效果进行科学有效的评价,其中的条文也只能作为建筑设计结果的衡量标准,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对建筑设计产生有效的指导作用,以建筑评价系统作为“绿色建筑”设计的根据,无疑是将“绿色建筑”的发展引向死胡同。

同时,建筑界还广泛存在着一种“技术堆叠”的倾向。许多项目在建筑设计的初期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建筑节能”或者“建筑环保”等方面的问题,而是在建筑设计完成以后,通过技术手段对前期设计进行针对性的“绿色化”修正。这无疑是一种自己创造问题,自己解决的低效率工作模式,在“叠加”与“整合”之间产生了混淆,其中存在着对“绿色建筑”的严重误读。这种模式是将“绿色建筑”仅仅作为建筑设计完成之后的优化工作,“绿色建筑”被理解成为一个设计阶段,严格地讲是一种“叠加模式”。而“绿色建筑设计”应当是一种“整合模式”。“绿色建筑”作为一种设计理念而存在,并融合在解决基本建筑空间问题之中。

绿色建筑是涵盖建筑全类型的一种宏观设计理念,这种建筑设计理念的来源便是“可持续发展”。如今“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了全社会共识,其思想内核在建筑设计领域的体现,便是在满足建筑空间功能以及艺术价值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地消耗不可再生能源,并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经济投入。绿色建筑设计的出发点,是中和建筑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而发展为建筑本身作为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整个生态环境,形成良性的循环,最终达到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所以,如果要对“绿色建筑”下一个精准的定义,其内涵则必然包含低能耗、高品质、经济性等要素。

这就需要建筑师建立相应的“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在建筑设计流程中,绿色建筑设计应当以“设计意识”的形式贯穿整个建筑设计的始终。结合绿色建筑理念,对建筑的空间、形式以及功能进行总体的把握。这种“绿色建筑设计理念”需要建筑师不断审时度势,关注建筑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互补。使得在建筑全设计流程内,将建筑与自然之间的互动成为一种建筑设计根本层面的“设计意识”。

5 结语

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对绿色建筑设计的具体策略进行深入讨论,而是从技术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入手,通过回溯技术发展对其他艺术门类的影响,横向类比技术发展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并将“结构理性”的发展与现今“绿色建筑”的发展进行“纵向类比”,得出建筑设计理念层面上的转换才能真正推动“绿色建筑”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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